论坛风格切换
 
  • 4786阅读
  • 43回复

[[原 创]]【分析】关于某文人的马甲...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6-27
书店张,如果你觉得还不过瘾的话,我可以奉陪,就算老王禁言了,数字走了,没事,你不会寂寞,我陪着你。咱们继续你的话题,行不行?是不是你觉得你的书店炒的还不够火?需要哥们儿再给你添点材料是吗?、 =}2k+v-B  
4oN*J +"=+  
我言归正传,众所周知,无言小民和凡人夫子是你书店张的马甲,这个我就不过多的做分析了,我下面分析的是你死不承认的马甲!~ /.Jq]"   
wpcqgc  
上图! f}7/U Gd  
5-POY ug  
PBgU/z Vn  
先来个某文人的主题帖,大家关注一下圈红的部分,这里可以看出来,你喜欢在某些名词上画“”号,而且这里可以看出你发帖的一个特点,你喜欢把标题再复制一遍,然后才开始正文、、、 Rln% Y  
| A# \5u  
继续看图 nTr{ D&JS  
]p8<Vluv  
VTK +aI  
41I2t(H @z  
这个跟上图有两个相同点,第一:标题都是复制了一遍;第二:还是圈红的部分,这些名词依旧被你习惯性的画了“”号。试问这是巧合吗?如果这是巧合,那么请接着往下看 /#!1  
$8>II0C.  
uuYeXI;  
wS+j^ ;"  
这条最新出炉的回复,依旧被你习惯不改的画了“”号! "6>+IF  
0}WDB_L  
6@I r|o  
N_?15R7h  
w 9C?wT  
请问,这都是巧合吗?还是支持你的人都有这毛病? ?fQ8Ff  
"/d  
话说到这里,到底是谁在明处言真理?又是谁躲在暗处打黑枪?你这算是自己扇自己的嘴吗? ~r&+18Z;  
N 'YzCq;M  
老王被禁言了,你高兴之余还念念不忘数字朋友,说那才是主谋,那才是真凶,请问什么主谋?杀人越货了还是强奸抢劫了?不就是搬出了点证据对你获奖的文章提出了质疑吗?你丫至于给他扣这么大的一顶帽子么? 7-d.eNQl  
K6N+0#  
我不像数字那么有技术含量,我没时间去翻腾你和你的马甲再早发的那些东西!这事儿本已经翻篇,可是由于老王被禁言你似乎有些得意忘形而露出了你的尾巴。 o`{^ptu1q  
1'b}Y 8YO  
请问书店张,你是不是觉得不过瘾?还要约我出来,你是要决斗吗?还是想玩几年前人们早已经玩腻了的网络黑社会? 6)_h'v<|M  
WZcAwYB  
你自己觉得有意思吗?口口声声的说我跟他们俩人认识,我说你怎么就看出我们认识了?照你这么说在这论坛上持有相同意见的人都是熟人呗?还是只要是针对你书店张的就肯定是一伙的,肯定是互相串通好的?我说你脑子想事能不能正常点? NB3ar&.$S  
UHX,s  
你这么大岁数了,本着尊老爱幼的心让你一让,你说你怎么还没完了呢?我不就是对了你几首诗吗?你看看现在论坛里的帖子,有多少写诗的,你再把眼睛擦亮点看看,哪个的打油诗不比你的有水平啊?辛集这方水土藏龙卧虎,高人都隐着呢,别以为辛集就你有文化,你肩负着拯救黎民于水火的重任,你先把自己的休养提上去再说吧! W('V2Z-q  
~;0W +  
我跟你说了,想约我见面,,没关系,让你先开个帖子,咱们好好的掰扯掰扯,把事儿都掰扯清楚了再见面也不迟,辛集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谁不认识谁啊,别以为说点网黑的话吓的我就尿了,就算是我尿了,那也是喝水喝多了憋的。 #^xj"}o@  
Dmr3r[  
如果你不想开帖子,那么咱就在这帖子里分析一下也无妨,你可以不用上你的大号,继续用你的马甲,没关系,反正在我眼里,与你本人无异。 ~$m:j ];  
'?d5L+9  
我就先说这么多,有什么话你在底下留言吧,我下午上班的时候会给你回复的,我先去睡觉了!估计你马甲现在也不在。 l{hO"fzy  
H Yw7*  
至于版主为什么不删你骂我们的帖子,不把你的马甲封号,原因我不知道,可能是没看见吧... 1:Wl/9mL  
x2tcr+o  
[ 此帖被不是女人在2012-06-27 13:07重新编辑 ]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不要说我坏,我只是懒的跟你装!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6-27
楼主不累啊,都歇了吧。人家都不说话了,你再继续可就没啥意思了。大家也都看累了。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6-27
回 1楼(云逸梦尘) 的帖子
老哥,是他先找事的!我被逼的
不要说我坏,我只是懒的跟你装!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6-27
我认为版主不公平:为啥封老王自己?要封都封,当事人都封了,才以服众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06-27
得饶人处且饶人,差数不多就行了,退一步海阔天空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6-27
咋了 兄弟几天没上来 谁欺负你了`哥给你平事去 `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6-27
引用第4楼唐伯虎点秋香于2012-06-27 13:58发表的  : %( #kJZ  
得饶人处且饶人,差数不多就行了,退一步海阔天空 0> U7]wZKc  
"/{H=X3was  
"$e p=h+  
你饶他,你看他饶你吗。 $q0i=l&$&  
+]0/:\(B  
>44,Dp]  
我看张吉响的这帮水耗子,是惟恐张书店不早死哟。 Zn]!*}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6-27
我得奉劝诸位几句了。本来事态逐渐平息,眼看烟消云散不料又有“200”出来挑衅。可能性有2---其一,某文人是被虐狂,有被奸情结;其二,有唯恐天下不乱者,有唯恐某文人不臭者,放屁折跟头,只嫌臭味不起,冒充某文人马甲来挑拨是非。我估计第二种可能性大,有好事者顺风扬沙子,一方面挑逗不是女人等,一方面看某文人的笑话,居心比较叵测。所以劝诸位别上当,尤其是不是女人,暂息雷霆之怒,休发虎狼之威,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别再与其较真章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