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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捍卫自己家庭的声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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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06-21
无论大人对错都不要断孩子的口粮,孩子无罪 e)bqE^JP  
^~I  
说破大天老师的行为不理智,有事冲着大人去,别冲着孩子 +%~g$#tlJo  
 MU^Z*r  
身为老大。你多做些是应该的。因为没分家,老大就是顶梁柱 )T+h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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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走了,留下赔偿的钱财三份。父亲一份,媳妇孩子各一份 NV;tsuA|  
MdfkC6P  
没分家,原有的财产就有人家一份 O&0R ~<n  
3G&1. 8  
走到哪也有法律管着。你不能说你做的多就能剥夺你弟媳的合法继承权。更不能断了孩子的口粮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2-06-21
引用第16楼辛集老王于2012-06-21 14:54发表的  : b,W '0gl  
无论大人对错都不要断孩子的口粮,孩子无罪
说破大天老师的行为不理智,有事冲着大人去,别冲着孩子
身为老大。你多做些是应该的。因为没分家,老大就是顶梁柱 Sm,$~~iq}  
....... D. e*IP1R  
ZjK~s)RC  
完全正确。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06-21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老人在负担生活开支,给孩子们做饭,看孩子。当子女的是不是该感恩父母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当老大的这样照顾家庭,不仅照顾父亲,还照顾弟弟一家,难道这样的还算有损老师名称?世上还有公道可言吗?
快乐每一天。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06-21
凭楼主以上说的,感到大儿子对家里贡献大,对弟弟两口子也不错。但是如果因为这些,就剥夺了弟媳妇、侄女的应有的权利,于法不通。根据民法和继承法,死者的父亲、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据此,死者妻子、女儿应该得到应有的继承。反过来说,死者妻子、女儿受到了来自家庭,特别是哥嫂生活等多方面的照顾,也应该知道感恩,对父亲(公公)、哥嫂有个说法和表示,在得到应有继承后,做出一些实质性的举动。做为哥嫂,本是家里的老大,理应对家里贡献多一些,也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大度一些,不为了别的,为了老人晚年的幸福吧,整天吵来吵去,对老人有什么好处?说得不一定对哦,但是心里话,希望化解矛盾,家庭和美,老人安康,孩子们幸福成长。大局为重啊。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06-21
如果真如深爱每一天所说,我觉得这个老大做得很多了。弟弟不能认为老大做什么都是应当应分的,哥哥毕竟不是爹娘,再说,哥哥还有哥哥的家,一个老师一月两千来块钱,有时候也有心无力。 CdO-xL6F  
声明啊,网友们说的另外一个帖子还没看。
[ 此帖被伊莲在2012-06-21 15:1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06-21
即便他生前是不孝之子,死后遗产也应该由其父母、妻子、儿女继承,跟大伯等都没半点关系,这是法律规定的,懂不,扯别的没用。
66666666666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06-21
引用第19楼anqi7799于2012-06-21 15:08发表的  : To{G#QEgG  
凭楼主以上说的,感到大儿子对家里贡献大,对弟弟两口子也不错。但是如果因为这些,就剥夺了弟媳妇、侄女的应有的权利,于法不通。根据民法和继承法,死者的父亲、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据此,死者妻子、女儿应该得到应有的继承。反过来说,死者妻子、女儿受到了来自家庭,特别是哥嫂生活等多方面的照顾,也应该知道感恩,对父亲(公公)、哥嫂有个说法和表示,在得到应有继承后,做出一些实质性的举动。做为哥嫂,本是家里的老大,理应对家里贡献多一些,也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大度一些,不为了别的,为了老人晚年的幸福吧,整天吵来吵去,对老人有什么好处?说得不一定对哦,但是心里话,希望化解矛盾,家庭和美,老人安康,孩子们幸福成长。大局为重啊。 .P :f  
2n;;Tso "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06-21
故事还没讲完,我听到最后了,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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