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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把刀都市武侠新作:《杀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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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2)
太子丹门下养了许多食客,扣除嘴巴功夫胡乱献策的书生,都是杀气腾腾的剑手,不管这位未来国储到哪一家酒楼,都是百花争抢的巴结对象。

而素仙儿……

“混帐,老子连素仙儿长什么样都忘得一乾二净。”太子丹咬牙切齿,站了起来。

这倒是真的。太子殿女从来不缺漂亮的女人。

但此刻在太子丹的心中,樊于期已列为不可饶恕的对象。如果,樊于期在一盏茶的时间内不来磕头谢罪、献金献女的话。

“死罪可免。”角倚着柱子,懒洋洋地说。

太子丹冷笑。

3.

萧瑟的易水边,风带着对面山谷的干草味道。

草芦旁,一个穿著朴素的男人轻击木筑,颇为风雅地唱着诗经里的篇章。

击筑的男人,名叫高渐离。一个毫不起眼,将来也不会大鸣大放的人物。

高渐离唱的忘神,身旁坐了两个饮酒谈笑、半身赤裸的男子。

“据说,你惹了不该惹的人物,这下可麻烦了。”荆轲嘻嘻笑道,炎枫剑乱七八糟用绳子悬在树上。

“哈哈,我能有什么办法?女人嘛,喜欢了说什么也要抱回家!”樊于期搔搔头,举起青铜酒杯就往荆轲手中的酒杯撞去。

两人大笑,一饮而尽。

“太子丹门下剑客死士无数,将军出入自要小心。”荆轲似笑非笑。

其实,只要有他的剑立在一旁,要取樊于期的顶上人头,恐怕只有当今剑圣盖聂才能勉强办得到吧。

“说起胆子,的确,太子丹想动我颈上脑袋,胆子自是有的。但除掉了我,他可就要掉了大把银子,他可没这种烂算盘。”樊于期哈哈笑,不置可否。

“也是。也是。”荆轲莞尔,又是一饮而尽。

“说起那太子丹,混帐,表面上举合纵的大旗,骨子底却是大把大把金银的收。如果我是那天杀的赢政,一定最后一个才干掉燕国。有太子丹在,六国合纵的骨子底就是腐烂的根,说什么同舟共济,全都是鬼扯个蛋。”樊于期仰天长叹。

曾经统领十万甲兵的樊于期亡命来燕后,父母儿子女儿等数十眷属,俱被秦王下令斩首曝市,还发布没有期限、不论死活的通缉令,赏金千斤,邑万户。

灰心丧志之余,樊于期终日浑浑噩噩,与不得志的流浪乐师高渐离饮酒厮混,像个活死人。

直到他遇见了不可思议的糟糕剑客,荆轲。

“唉,我说这酒啊,没有漂亮的嫂子在一旁倒,只闻到三个臭男人身上的虱子味,真没意思。没意思啊没意思。”荆轲打了个嗝,难闻的酒气。

“哈哈哈哈,要我新过门的老婆为咱们兄弟倒酒又有何难?下次带着她一块出门也就是了,哈哈,哈哈。”樊于期嘴里咬着鸡腿,身子摇来晃去。

再过一段时间,樊于期就没有什么好介怀的。

那了不起的计画……

“有漂亮的嫂子斟酒,我肯定唱得更好啊。”高渐离点点头,伸手拿了壶酒就灌,这才继续击筑。

这家伙只要一醉,就越唱越不知道在乱嚷些什么了。

这三个大男人,在大白天的好天气下席地而坐,一杯又一杯地狂饮,若看在旁人眼底,肯定是迷醉的大荒唐,跟一般的市井无赖无啥两样,甚至犹有过之。

远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莫名仓皇的气。

荆轲眉头一皱,刚刚的醉态瞬间一扫而空。

樊于期也感觉不对,却没有立刻站起来,因为他看清了乘马前来的人,正是从秦国跟随他来燕的家仆。

也只有家仆,才知道应该往这种鸟地方找樊于期。

马停,尘未平。

“将军!”家仆踉跄坠马,脸色煞白。

樊于期大惊,荆轲抢一步扶住不大对劲的家仆。

迅速检视家仆的身体,只见背脊下方有一抹平整的切口。切口深及内脏,血水早已晕黑了青衣。

“夫人她……”家仆意识模糊,却竭力撑住一口气。

樊于期脸色一沉,他心里已有了底。

“府里突然……闯进……”家仆眼睛半阖,嘴角冒出血泡。

樊于期欣慰点点头,拍拍家仆的肩膀,用他宽大厚实的手蒙上家仆的眼睛。

“知道了,你做得很好,不枉我俩生死一场。”樊于期微笑,让忠勇的家仆安心归去。

高渐离的筑声停止,空气中却弥漫着悲伤的风声。

荆轲看着樊于期。

樊于期的脸色从平和转为铁青,由铁青转为可怕的滚滚杀意,再用一种任谁都瞧得出来的压抑力量,强自回到平和的脸色。

剑客出身,加上沙场经验丰富的樊于期,仔细观察了家仆所受的伤。

这切口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一刺,深度,角度,都是无可挑剔的恶毒。

他清楚知道闯进家里的刺客是刻意让家仆苟延残喘一口气,好让家仆将噩耗带到,扰乱他的心神。

而刺客做了什么事不问可知。他的新娘子十之八九已不在人世。

如果现在匆忙赶回去,大概会被一群以逸待劳的杀手围歼吧。

“比起报仇,还有更重要的事,是吧。”荆轲看着胡乱悬挂在树干上的炎枫剑。

虽说是如此,但荆轲并不介意仗剑报仇。因为他有理由,也有胜算。如果樊于期开口的话。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3)
高渐离装醉,趴抚在筑上。

荆轲与樊于期相交不过数个月,却有数十年也及不上的情感。

男人之间的情感,并不需要时间去证明什么。

而是一起去做些什么。

“帮我葬了他。”樊于期扛起家仆。

4.

这已是樊于期这辈子第二次尝到被赶尽杀绝的滋味。

除了从秦国带来的少数家臣,燕王配给樊于期的宅邸守卫有二十多人,个个都是受过剑击训练的退伍士兵,并非寻常家仆,受到樊于期的武士精神感召,颇为忠心。

但仍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新婚妻子素仙儿的尸体被直直斩成两半,一半挂在前门,一半吊在后院,死状凄厉可怖。

没有任何线索显示,这件轰动蓟城的惨案是出自太子丹的授意。

要说唯一的证据,就只能说只有太子丹拥有这样的实力,跟狠毒的本色。

城门口,络绎不绝的商客进进出出。

马车上所运送的物资有九成与赵国僵持的战事有关。若说战争促动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络,并不算错。

只是代价过于残酷。

算命摊,一只大手摊放在桌上。

“居士的命格充满沧桑啊,您瞧,这掌纹凶险不断,危机起伏彼此,按照古代猎命仙人留下的掌谱,这叫不死凶命。”城门口的算命老人说,翻开厚重的竹简,仔细找了张刻图。

“不死凶命?”樊于期疑惑,一旁的荆轲也楞了一下。

“是啊,人有形,命有气。人一生下来就栖息着命。这命的凶霸之处,在于不断掠夺宿主至亲好友的性命,导致宿主一生孤苦悲绝,最后终至自行了断。”算命老人实话实说。

“你说的是。”樊于期点点头,将银两放在算命老人的手上。

久经沙场的人,什么样的怪事都见过。什么都愿意信。

樊于期站起,拍拍身上的尘埃,就要与荆轲走人。

“等等。”算命老人叫住。

“还有何事?”樊于期。

“一年内,不,或许三个月内,居士还有个大劫,这个大劫不只会让居士身边的朋友死绝,就连居士自己,恐怕也躲不过。”算命老人的语气很笃定。

樊于期与荆轲相识一笑。

一笑后,就是大笑。无可遏抑的大笑。

“居士难道是不信么?”算命老人皱眉。

“不……不是不信,而是先生说的完全正确!”荆轲笑得肚子痛了。

“是啊是啊,我们三个月内死不了,才真得是毫无道理啊!”樊于期疯狂拍手。

这两人,肯定是疯子。

算命老人诚恳的眼神,伸出手:”既然居士也这么认为,不如把身上的银两通通施舍给我这可怜的老人吧,银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老头子我还用得着哩。”

“先生敢开口,我又何尝不敢给!不过没办法给先生全部就是,将死之人嘛!要把银两通通拿去喝个痛快哩!”荆轲哈哈长笑,丢了一锭银子。

5.

王宫,太子殿。

遣走了十多位来自越国的歌姬,整个太子殿只剩下两个人。

角静静地站在一角,手中还拿着刚刚收到的竹简,竹简里刻有一个奇怪故事的断简残篇。蝉堡。

身为一个刺客,每杀一次人,不分任务难易,角都会在隔日清晨收到一份不知所谓的蝉堡片段。久而久之,断断续续阅读这个奇怪故事,已成了角唯一的兴趣。

至于竹简是谁送来的、从哪里送来的,角本能地不予关心,只视作杀人的额外报酬。

“上次的事,你做得很漂亮。”太子丹亲自为角斟了一杯酒。

角接过,一饮而尽。

战国时期,太子丹之能够成为左右燕国政局的第一人,肯定有金银财宝之外、乃至权力本身的坚实理由。

拥有一百多位任凭差遣的杀神刺客,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

而角,则是太子丹门下刺客的翘楚,顶尖中的顶尖。

莫名其妙死在角的暗杀剑法下的王宫贵族不计其数,但光明正大惨死在与角的公开比斗中的剑豪,同样堆尸成山。

6.

四年前。

大燕国第一剑豪项十三,在宴会中严词拒绝了太子丹赠送的八名妖娆的歌姬。

于是,角大大方方走进项十三的庄园,将项十三独子的头颅放在石亭上。

“这……”项十三大骇,霍然而起。

“拔剑。”角走出石亭,肩上扛剑,神色睥睨。

角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扰乱了项十三的心志,展开了极不公平的比斗。

对角这样的杀手来说,为了求胜,手段的使用没有公不公平,只有正不正确。

正不正确,完全是结果论了。

“把命留下!”项十三果然大怒,一跃出亭。

“喔。”角闪电出手。

丧子之痛,让项十三狂风骤雨般的破军剑法威力更倍,但看在角的眼中,却是破绽百出。

一咬牙,角回旋冲近,连中项十三可怕的七剑,却让角逮到一个要命的缝隙。

利剑喷出,割开了项十三的咽喉。

项十三倒地,火红的鲜血洒在角的脸上。

一代剑豪。

“一个屁。”角做了批注,折断了项十三的剑。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4)
7.

从此,角取而代之,成了大燕国第一剑客,并连杀楚国与韩国来访的第一剑豪。

许多人传言,或许角在剑道上的进境不及当今剑圣盖聂。但在杀人的实质技术上,角的剑,比起盖聂天人合一的剑,还要凶险许多。

而角之所以在太子丹的门下,用他的剑替太子丹杀人,是因为太子丹有很多钱。

很多很多的钱。

多到,让角原本只能称做”快”的手,有足够的理由用血实战练剑。

练到今日无情无感的地步。

“但樊于期那家伙竟然无动于衷,不只没赶回家,事后连来太子殿兴师问罪都没有,实在是无趣至极,白白浪费了你的剑。”太子丹。

角摇摇头,并不以为然。

“喔?”太子丹。

“这正证明,樊于期并不是等闲之辈。”角。

“落魄闲人,能有什么作为?”太子丹嗤之以鼻。

角不再说话。

这几天,他曾远远观察家丧后的樊于期,发觉他经常与两个人厮混在一块。

一个是光会击筑哼唱的吟唱歌者,一个总是让剑蒙尘的落魄剑客。

那歌者也就罢了。但那落魄剑客,绝不简单。

好几次,角都怀疑,那个落魄剑客发现了他比猫还轻的跟踪,若有似无地回头。

“樊于期是剑客出身,在秦国也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剑豪。你瞧他的剑怎么样?”太子丹看着宫殿外的假山柳树。

“很强。”角。

“跟你比起来?”太子丹斜眼。

“不堪一击。”角。

“很好。”太子丹满意。

8.

仇家之所以变成仇家,往往都是为了很可笑的原因。

太子丹跟樊于期这两名天差地远的人物,本没道理结下这么大的梁子。

追究起来,不过是为了女人。

对太子丹来说,他杀的是区区一个在酒楼卖笑的风尘女子。

对樊于期来说,他失去的是一个愿意为他洗净铅华的妻子。

春暖花开。

无视为众国抵御秦祸的赵国正值兵凶战危之际,燕王在太子丹的建议下召集文武百官,选了个好天气,于易水旌舟而下,赏景观水。

王船在数十艘小船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穿梭在江河之上。

太子丹有个理论。

如果这个人成为你的敌人,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要赶尽杀绝。若否,太子丹就会价日沉惑在被害的妄想里。

是以樊于期也在邀请的名单里,踏上了燕王的王船。

易水风光好,王船上暖溢着歌妓的欢笑声。

正当众臣附庸风雅地弹琴作诗之余,一名受了太子丹指使的佞臣突然提议比剑,让船会有个英雄式的高潮。

“唉,提议虽好,但每次都是太子手底下的剑客获胜,想来也没啥意思。”燕王摸着刚刚吃饱的大肚腩。

太子丹却摇摇头,以无限赞叹的语气奏请:”王上有所不知,樊于期樊将军不仅谋懂兵法,在剑术上的造诣更是登峰造极,在秦国有第一剑豪的美名,败尽无数英雄。今天趁着我大燕大好易水风光,还请樊将军赐教。”

樊于期全身震动了一下。

好个奸险的伪君子。

燕王并非全无见识之人,哼道:”秦国第一剑豪?那不是王剪么?要不就是早先失踪了的项少龙,哪轮得到樊将军?”并不以为可。

不等樊于期逮机会谦让,另一名臣子又抢道:”樊于期将军屡次在众臣前夸口,不论在剑质、剑速、剑意上,秦国剑客皆远优于我大燕的剑客。还曾说,即使盖聂与之较剑,也无法撼动其半分,口气之大,实难教臣心服。”

燕王的眉头一揪。

樊于期心中一叹。

与其说秦亡六国,不若说六国亡于自己之口。

“哈哈哈,樊将军原来只是口说无凭之徒,罢了罢了。”又一个臣子摸着鼻子。

但樊于期的性命有更崇高的用途,他并不苟同将性命快逞在匹夫之间的血气之争。

于是樊于期诚惶诚恐跪下。

“大王误听信坊间流言。臣家门刚逢不幸,心无余力,况且臣只懂得行兵打仗、粗莽砍劈那一套,对于剑道一事,可说全无心得。”樊于期叩首,大大方方示弱。

与有备而来、一肚子坏水的太子丹硬碰硬,不可能讨得好去。

“原来秦兵靠着将军口中粗莽砍劈那一套,就杀得咱六国胆战心惊啦?大王,臣不服。”太子丹面色凝重,双膝重重跪下。

“大王,臣也不服。”又一名臣子跪下,满脸悲愤。

群臣早有默契,轰一声纷纷跪下,大喊:”大王,臣不服。”

燕王虽非如此鲁钝之辈,却也感受到被群臣挟持的压力。燕王只好看着远来是客的樊于期,颇有歉意地叹了口气。

樊于期心中有数。

今日以血比剑,已是势所难免。

樊于期感觉到一双灼灼目光正打量着自己,背脊一阵寒冽。

站在太子丹随从护卫中的,角。

少有的,只从眼睛就能发出慑人杀气的顶级剑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声长笑,然后是只拍抚跪在地上的樊于期肩膀的大手。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5)
毫无意外,是以护卫之名随同樊于期上船的荆轲。

“何人?”燕王不悦。

“薄名不足挂齿,微臣乃是樊于期将军的酒肉之交。”荆轲微微躬身,算是行礼。

角眯起眼睛,观察这位他默默认可的对手。

“上前何事?”燕王。

“其实天下之剑,系出越国名匠,天底下第一把铁剑就是越匠所造。若论剑客之众,莫过于秦,樊于期将军不过是沧海一粟。但说到剑术登峰造极,哈,终究还是个人修为。”荆轲一身脏污,手中拎着摇晃晃的剑。

荆轲神态轻松,并不下跪,与跪在地上的群臣呈现一种尴尬的对比。

大王没有答允前,谁都不能将膝盖抬起来。

“个人修为?”燕王失笑。

“是啊,天下第一剑,就是朋友给小弟起的外号,这可不是人人都担当得起的。”荆轲故作疯态,一番大话惹得众臣忍俊不已。

听到”天下第一剑”五字,角的目光不由自主一缩。

燕王给荆轲的胡吹打擂逗了开,生出一番兴致。

“此话当真?”燕王。

“不假。”荆轲。

“可曾与盖聂较剑?”燕王。

“曾。”荆轲。

“胜负?”燕王好奇。

“怕一出手就伤了他,所以我俩以口论剑,但终究难分难解。若细究起来,应该微臣略胜半筹,是以盖聂大怒,斥臣而退,想必是羞于承认。”荆轲大言不惭。

燕王却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有趣。”

“简直是狂徒行径。”太子丹冷笑,群臣不寒而栗。

“半点不过。”荆轲爽朗一笑。

“这位狂兄的意思,可是要代替樊于期将军下场比剑?”一位大臣插口,想在太子丹面前留下好印象。

“在下剑术天下无双,有何不可?”荆轲两手交互轻拋不加擦拭的炎枫剑,姿态挑衅至极。

要不是急着替樊于期从危机重重的剑斗中脱身,荆轲也不想以如此跳脱的形象,胡乱跃入不可知的危险。

所谓的胸怀大志,并非胆大妄为。而是倍加珍惜自己才对。

太子丹拍拍手。

角拓步而出,眉宇间浓厚的阴扈之气。

荆轲毫不意外。

从角的身形步伐,还有身上不加掩饰的杀意,他早猜出太子丹会派他出战。

“这位天下第一剑,朕要提醒你,太子派出的剑客名叫角,乃我大燕第一剑豪,败死在他手下的剑客不计其数,你可要……”燕王好意提醒。

毕竟一个有趣的人太快死去,实在太煞风景。

“遵命,微臣会记得手下留情的。”荆轲故意说反话,大笑。

角没有发怒,只是心底浮现出很复杂的情绪。

如果自己也能像他那样大笑,该是什么样的滋味?

9.

按照往例,为了避免在王船比剑伤及众臣及王,士兵寻找了一处视野极好的干草阔地,将王船靠岸。

在燕王与众臣的击掌吆喝下,荆轲与角一跃而下。

两剑客没有刻意多做准备,就这么在岸边踏将起来,渐渐的,两人拉开距离。

“荆兄,小心!”樊于期大叫。

荆轲率性拔剑,将剑鞘随手一丢,双手持剑平举,两腿撑开。非常老土的起手式。

角将剑扛着,并没有先拔出,另一手抓着腰上悬绳,看似随性地绕着荆轲踏步。

从剑的形态,与两人持剑的气度,就可以看出两名剑客的不同。

荆轲的剑宽大厚实,剑脊高高隆起,刀沿平直,利于砍劈。

角的剑短险脊薄,只约三尺,藏在剑鞘里的锋口夹角长而锐,锋快异常。

一个沉稳持重,一个漫不经心。

角微微讶异。

原本轻浮躁动的荆轲持剑后,神色变得严肃非常,姿势朴质无奇,但神气凝然,毫无一丝缝隙。

荆轲慢慢松缓身体,以细微的节奏呼应不断绕动的角。

不静,不动,就像天地之间的祥和存在。

这样的修为,定是经过道心焠炼的自我凝定才能达成。

与角不同。

尽管荆轲气宇不凡,剑势放敛自如,但荆轲触踏了角的禁地。

角一直想找归隐的剑圣盖聂一较生死,好让他的名字扬放四海,却期期未果。眼前这家伙自称略胜盖聂一筹,简直是……放屁!

“喔。”角嘴角微扬,猛地右手往前一甩,剑鞘迸飞而出,射向荆轲。

荆轲不闪不避,剑尖一挑,将角突击的剑鞘轻轻撞开。

而角危险的剑,杀人之剑,已在剑鞘飞出的瞬间欺近!

唰!

荆轲的胸口被角的猛袭划过,炎枫剑悍然撩起,角却已溜出长剑的攻击范围。

角用快胜闪电的速度,轻轻松松就破除了荆轲从容无暇的防御。

“你的剑好快。”荆轲看着蹲锯在地上的角,左胸渗血。

“显然还不够。”角说。

要是其它剑客,刚刚那一剑就断出生死了。

“但你的剑缺了一种东西。”荆轲一个大踏步。

炎枫剑湛然舞动,大开大阖的剑势,刮起脚下的如箭干草。

“没错。缺了你的血。”角毫不畏惧,锐身冲出。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6)
角的手腕轻颤,短剑爆出森然剑光,招招狂若毒龙。

两人刷刷刷一连交击六十几剑。

乍看下角的剑速凌驾荆轲,每一剑都在与风竞速,却被荆轲似拙实巧的剑法绵密地挡下,矛盾至极。

一招又一招过去,却浑然看不出胜败之机。

荆轲每一剑都带着正气凛然的意志,狂猛的锐风卷起地上干草,干扰高速攻击的角的平衡,以暴力性的防御代替攻击。

而炎枫剑带着古铜色泽的剑身,则让荆轲的剑气有种慑人的艳红。

迥异于荆轲,角每次出手,都夹带着舍身共亡的坚决。

仿佛不惧荆轲的炎枫剑将自己斩成两半,角刁钻地在艳红的锐风中一出一入,每一次都将手中的利剑更接近荆轲的咽喉。

好几次,荆轲都与死神擦鼻而过。

坐在王船上观战的燕王与众臣无不啧啧称奇,上千士兵则大呼过瘾。

太子丹表面极有风度地大家赞赏,实则心中骇然。就连樊于期也是目瞪口呆。他知道荆轲的剑法在自己之上,可从来不知这位朋友的剑已到了如斯境界。

“荆兄,你真是太可靠了。”樊于期紧握双拳,内心兴奋不已。

自己对秦宫的了若指掌,加上荆轲的剑法,或许真能成就大事……

“只有如此高超之剑士,才能成就如此精彩之局。”燕王赞叹不已,神色间充满了矛盾的可惜。

这剑斗到这番境地,不论是荆轲或角,败的一方肯定得将命留下。多么可惜。

但这么精彩的剑斗前所未有,恐怕也是绝响,若不能亲眼看见两人之间”谁最强”的答案,或许更加可惜。

“杀死他!”太子丹皮笑肉不笑,心底只有重复这个焦切的吶喊。

又是两百剑过去。

角的呼吸开始急促,背脊冒出的汗浆浸透了衣服。

他从未花过这么长的时间跟人较量。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

虽然角的进退速度并未减缓分毫,但剑的气势已经开始削弱。他只有用更强大的、对死亡的决心,去弥补气势的不足。

看在荆轲的眼底,角这样对死的觉悟、甚至可说是一种病态的着迷,只有将剑的力量带到了无生气的谷底。

飕。

角的剑再度逼近荆轲的咽喉,削过颊骨,血屑一线飞逸。

“喝!”荆轲奋然一声平地清雷的巨啸,震得连远在王船的人都错然一楞。

角非常人,动作只是迟疑了半晌。

但荆轲又岂是常人?

只见炎枫剑化作一道锐不可当的虹影,与暴然冲出的荆轲融合为一,扑向气势已滞的角。

炎枫剑悍然一劈!

角手中的利剑奋力一挡,胸口却被沉重的剑劲穿透,无法喘息。

荆轲并没有留给角任何调整内息的空隙,仗着膂力倍胜于角,腰斗沉,手腕一回,又是如千军万马的劈砍。

面对荆轲的迫人气势,如果闪躲的话就无法翻身。角咬牙又是一挡,震得手臂酸麻,剑劲透渗直达双脚,夺走角最自豪的速度。

“弃剑!”荆轲大喝,雄浑至极的力道完全呼应他的意志,又是一劈。

角无力闪躲,只得再度倾力格挡。

筐!

一声闷响,角的手臂狂震,眼前一黑,口吐鲜血。

却兀自不肯丢弃摇摇欲坠的手中剑。

“弃剑!”荆轲怒吼,力道又往上加了两成,再劈出。

空气中爆起难听的金属脆击声,角的虎口迸裂,剑终于被震脱手。

但角可是视生死无物的狂者!

“同归于尽吧。”

角惨然一笑,左手迅速接住脱手的利剑,身子忽沉,斜身掠出。

荆轲一叹,手腕蓄劲,炎枫剑寒芒暴涨,一个龙卷风似的大回斩。

纵使角想舍身一击,然而全身已被荆轲先前的剑劲摧毁掉最珍贵的协调性,一个踏步冲出,身子居然颠晃了一下。

两名绝世剑客的身影乍合又分。

燕王嘴巴撑得老大。

樊于期的拳头松开。

太子丹的笑容僵硬。

漫天纷飞干草屑,点点血花呼吸间。

地上一条可怕的断臂。一柄裂成两半的铁剑在空中呜呜咽咽。

“为什么……不杀了我?”

角痛苦地看着他的敌人,大量的血水从左手断口处砸然而出。

“我不杀,已经死去的人。”

荆轲漠然,捡起丢在地上的剑鞘。

他的手因刚刚过度的纵力而颤抖不已,试了三次才勉强将炎枫剑合入剑鞘。

角一阵晕眩,跪下,斜斜软倒。

胜负已分。

但在生死之间,荆轲并未因他拥有的权力,做出取人性命的决断。

燕王尚无法从精彩的对决中回神,而一旁的群臣则面面相觑,生怕鼓掌喝采会触怒位高权重的太子丹,尴尬不已。

却见太子丹在护卫戒备中下船,张开双臂,欣然迎向胜利者。

他一向喜欢胜利者。

胜利者应该跟胜利者在一起。

“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实至名归!教本公子叹然拜服!”太子丹激动不已,一脸为荆轲的高超剑术深受感动。

荆轲看着越来越近的太子丹,眉头越来越紧。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7)
“自古英雄不打不相识,本公子眼界浅薄,该死!该死!不知壮士可否愿意由本公子作东,一同到酒楼酩酊大醉一番!”太子丹握紧荆轲血气翻腾的手,语气推崇备致。

太子丹这一番话倒是真心真意。

为了延揽这名比角还要厉害的剑客,他可以”宽宥”樊于期的夺女之恨,甚至设下酒席重新交个朋友,然后赔十个比素仙儿还要美艳的歌姬给樊于期。

荆轲慢慢解开太子丹热情洋溢的手。

太子丹的笑容僵结。

只见荆轲走向泪流满面、意识模糊的角,俯身,单膝跪下。

“因为替这样的人卖命,你的剑才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

荆轲抱起没有力气挣扎的角,慢慢走向一望无际的荒烟蔓草。

站在燕王旁的樊于期点点头,虽然他没有听见荆轲在念念有辞些什么。

太子丹脸色铁青,久久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

胜利的剑客,抱着惨败的无名者,消失在众人忘记喝采的注目中。

10.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 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

”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8)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啊。”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尽。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11.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12.

拒绝阵前易将的李牧将军,终于被赵王派去的使者擒杀。

赵国终于失去最后可依赖的千古名将,民心大乱,军部溃散。

秦王政十九年,王剪麾下兵如怒潮,一口气攻破赵都邯郸,俘虏赵王。

带着势如破竹的军气,秦兵涌临易水。

弩炮、骑兵、弓箭陆陆续续赶到前线,燕国险若累卵,战事一触即发。

早朝。

“怎么办!”燕王抱着头,两眼无神。

殿上群臣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望向太子丹。

太子丹心中已有了计较。

事实上,太子丹的密使早在三天前就已跨过易水,带着珍贵的礼物与女人,大摇大摆到秦军的军帐将棚里走过一遭。一切都像仪式一样。

太子丹跪下,叩首。

燕王从指缝中看着自己的王位继承人。

“禀大王,我大燕虽然兵多将广,民心归王,但为了避免大燕百姓受战争铁蹄、生灵涂炭之苦,是以如今之计,只有走向议和一途。”太子丹说得一口漂亮的话。

“议和?废话……当然是议和!难道打仗不成!”燕王口齿不清,神智有些错乱。

众臣大大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的王上只是昏庸,但还不是疯的。

与强秦作战,无疑自掘坟墓。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07-10-15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9)
“对于议和,不知…不知……太子殿下有何……有何想法?”一名不想送死的将军战战兢兢问道。

“若献予秦君督亢一地,换取大燕百姓安衣足食,相信祖先在天之灵,亦会欣然诺许。”太子丹恭恭敬敬答道。

不需要多使眼色,满朝文武立即跪地叩首,齐呼:”太子英明,实乃我大燕之福,百姓之福!王上之福!”

燕王窝囊却又满怀希望地退朝。

与秦媾和的政策,揭示了樊于期唯一的,悲剧性的下场。

13.

易水边已不再安全,驻扎在江河另一头的秦军,试发的羽箭不断坠落在江边。

樊于期,荆轲,高渐离三人不再笙歌大醉,来到樊于期的宅邸。

因为他们有个很了不起的计画。

筹划了一年多,这个了不起的计画即将付之实践。

腐败总比战争好。在这样的信念下,荆轲想行刺秦王。

认同荆轲杀秦止战的想法,加上妻小七十余口的血仇,樊于期也想行刺秦王。

于是两个男人有了终极的共同目标。

而高渐离,则是两人毫不隐瞒秘密的酒肉之交,高渐离将以他的击筑歌唱,传唱记录下两名壮士的惊天义举,流于后世。

是夜。

“旦夕之间,蓟就会被秦军兵临城下。”荆轲。

“大事不远。”樊于期揭开地毯。

地毯下,是一块厚实的木板,木板上刻有秦宫的布置图,以及禁卫军可能巡逻的所有路线。

秦王政性多疑,每隔二到三个月就会更换宫里的禁卫军首领,甚至随意编组额外的巡兵,调动禁卫军巡逻的路线。不只确保禁卫军的忠诚,更要迷惑潜在刺客自以为是的信息。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秦王终究在宫殿里,只要这一点确定,就有行刺的机会。

对于秦宫熟悉的樊于期不仅拥有至少三个潜进秦宫的方法,甚至掌握了五个可以在秦宫暂时藏身的隐匿之处。如果一天看不到赢政,就在秦宫里多等一天,凝神等待。

樊于期最担心的,还是刻刻在秦王七步之内,保护安全的两名贴身侍卫。稽首,范雨。

这两位贴身侍卫都是秦国人,俱是有名的力士,稽首能徒手格杀战马,范雨能以掌底敲碎顽石。两力士对赢政效尽死忠。

如果樊于期与荆轲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刺杀成功,肯定会被稽首与范雨挡下,争取到其它禁卫军赶抵护王的时间。

但自从那天见识了荆轲深藏不露的高强剑法后,樊于期再无疑虑。赢政捐首,只是时间的问题。至于行刺成功之后的部份就一点也不重要了,这两个男子汉根本没有打算活着走出秦宫。

樊于期与荆轲蹲在大木板旁,手持树枝指指点点,专注讨论潜入秦宫的哪一条途径较容易避开最新的禁卫军路线,而高渐离则静静地在两人旁倾听,心向往之。

明日鸡啼,便是荆轲与樊于期踏上征途的时刻。

高渐离看着这两位挚友专注思量刺杀计画的神态,心中喟叹。此乃真凛凛壮士,与之杯酒相交,万分荣幸。

突然,荆轲霍然站起。

“何事?”樊于期皱眉。

“有杀气。”荆轲果断拔剑,他感觉到团团杀气从四面八方围将过来。

没有马啼声。取而代之的,是更危险的猫步。

杀手独特的索命节奏。

樊于期使劲拉开刻满秦宫布阵的大木板,里头有个秘密夹层,空间大约可以藏躲一人。

当然是高渐离躲了进去,木板被荆轲盖了起来,铺回地毯。

“几人?”樊于期低声,抽出长剑。

“三十多人以上,或许五十人也不一定。”荆轲苦笑。而且个个都是高手。

樊于期瞪大眼睛,这数字可不是开玩笑的。

能动员这个可怕的数字,非太子丹莫属。

“不能待在屋子里。”樊于期皱眉,看着地毯。如果敌人用火攻,高渐离这家伙肯定活活被烧死。

“那就冲出去吧。”荆轲踢开门。

两个男子汉从宅邸侧门冲出,直奔马厩。

毫不意外,在马厩前遭遇到已不需要掩饰动机的刺客。

刺客莫约十名,个个身着黑衣,只露出一双双过度亢奋的眼睛,亮剑。

“抢马!”荆轲大喝,主动抢步迎向刺客,剑走狂霸。

“小心!”樊于期冲向自己豢养多年的战马,期待用速度摆脱追杀。

十名刺客手射流星,淬毒的寒芒满天花雨扑向荆轲,荆轲剑身一卷,毒镖纷纷破散,不刻已与刺客交杀在一起。

荆轲精神集中力汇聚到顶峰。如果不能快些杀开一条路,其余方向的刺客赶到的话,就是九死无生的败局。

仗着膂力过人,荆轲每一招都是锐不可当,刷刷刷狂风扫落叶的气势。

四名刺客首当其冲,持剑的手俱是狂震迸裂,接着就是横七竖八倒卧在地。余下六名刺客迅速转换身形,避开荆轲狂猛的剑招,改用小剑拖住大剑的缠粘战法。

但荆轲何等人物,突然一个骤身破阵,手腕一沉一伸,从直劈改为平刺,立刻将炎枫剑送进一名刺客的心窝。剑拔出时,趁着血花撩乱,荆轲雄然大斩,犹如白额大虎朝四周猛袭。

刺客们惊骇不已、急切掷出毒镖护身,却又有两名刺客被剑劲斩破身子。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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