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步履艰难 退休金双轨制何时打破? Om%HrT sb1Zm*m6 )q.Z}_,)@ FEOr'H<3x 2012年06月13日11:02 来源:
人民网-时政频道 Lj]I7ICNh X?6E0/r&9 .&z/p3 1 N=2BrKb)o 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贾玥) 是否延长退休年龄正成为时下热议话题,有评论指出,应在打破退休金双轨制的基础上再来讨论。而自2008年底启动的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至今仍未取得实质突破。专家认为,相关政策未具体明确转制成本的资金来源,令诸多事业人对前景“忧心忡忡”。
}s*H|z rw CFt6;v 6月12日,在国家行政学院召开的一场报告会上,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响裙指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尚未完成导致养老保险制度很难“单兵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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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要求,《试点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从各地情况看,目前事业单位改革尚处在完成清理规范的初始阶段。
l'yX_`*Iq O$dcy! “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反问,分类改革都没有完成,养老保险制度怎么推行得了?”叶响裙表示,即便分类改革顺利完成,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也并非易事,因为《试点方案》本身还有很多关键性政策要点没有明确,特别是对于职业年金、过渡性养老金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规定。
'*4>&V.yX Mn)>G36( 《试点方案》中要求,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原)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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