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3578阅读
  • 29回复

骑电车的革命同志们,你可长点心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6-06
回 5楼(老百姓001) 的帖子
你猜对了,骑电车的小伙子在医院包扎后到交警队去处理事故,他家里的人来了后大叫大嚷,说小伙子你怎么在这,快去住院,要做全身CT,朋友当时也没说什么,让我拉着他们去第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腿部擦伤吗,所以在医生建议下做膝关节一下透视,可以预见的结果,毫无异常,可这一项做完后,小伙在家人的授意下告诉我,我现在觉得头又晕了,要做头部CT,我当时觉得这太可笑了。这是交警队的消息说,这是一起最简单不过的事故,电车越过黄线逆行发生碰撞,简单清楚,事又不大,建议自己协商解决。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6-06
像这种事坚决不赔他钱!让他告去吧!这不就是找死的吗!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06-06
这种人最可恶自己犯了错误还得别人来买单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06-06
也有可能是碰瓷的。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2-06-06
现在有时间了继续说一下这个事,还真不是碰瓷的,我觉得这可能反映出了一个社会现象,出了事不是说心平气和的解决,而是不嚷嚷几下,不跳上一跳,就觉得自己没理,不趁机讹上一把,就对不起这次是事故。最后协商时,对方要朋友负担医药费,并赔偿两千元,我一听这有点过分了,忍不住说了几句:这事很简单,主要看是谁的责任,而这交警队就可以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我朋友不想太麻烦吗,也懒得争执,认为毕竟年轻人是受了点伤,担了点痛,以负担医药费并给付300元,受损的轿车自己修理了结。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2-06-07
谁敢和汽车撞呀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2-06-07
现在的风气下,出了事儿不想讹人的,尤其是机动车和电车,自行车发生事故的,一般受伤严重的非机动车主,100个人中不见得有一两个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2-06-07
不过事后回想起医院的那个急诊医生挺有意思,小伙还没说怎么着呢,他就暗示住院吗,在得到否定回答后不无遗憾的说那你们自己商量吧。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