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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雷锋广场是扰民?还是丰富人民夜晚生活? ”帖子后想说几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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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6-05
大家劳累了一天出来转转,唱唱歌,跳跳舞,娱乐一下也未尝不可,可是请注意点自身的素质,毕竟广场不是某一个人或是一个团体的,有人喜欢热闹,有人喜欢安静,这是个人的权利,广场建的早,小区建的晚,这都不是能扰民的理由,广场建的早你就能打扰人家后建的小区了?那广场南邻康乐小区的居民们和第三中学的学子们是不是可以请那些唱歌的,跳舞的,敲鼓的,玩辫子旋陀螺的人们以后不要到雷锋广场来了,因为人家小区和中学建的早,首都的天安门广场建的早,怎么不去那娱乐一下,所以不管是什么理由都不能扰民,不管是什么理由都不能超越道德底线。个人意见,对事不对人,欢迎大家发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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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2-06-12
楼主说的有道理!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2-06-12
支持 每天吵死了
无聊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2-06-12
不是不让娱乐,10点后就不要太吵了,我感觉大家还是能接受的吧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2-06-12
0000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06-12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06-09
前几年芳华和雷锋广场敲鼓的打架,众所周知。有人在广场地上留字:敲鼓者断子绝孙。居民也是忍无可忍。不过好像那帮敲鼓的已经离开了。为什么非要闹到那个地步?大概其中也不排除有羡慕嫉妒恨的想法:让你们买新房子,偏要敲鼓打锣,让你们不得安宁!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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