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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仙恋红尘》作者:西风残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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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2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一章 异变

 

  沈信的这个想法,一开始只是逗自己开心,实际上他也觉得荒诞,不过细思下去,他却觉得这个想法很有诱惑性。智能电脑,这个科幻小说中常见的名词,本身就能引发无比丰富的想象空间。

  “就是,没试过,谁知道会不会有事发生?而且,即使没什么事发生,也没什么大不了嘛,就当做个试验好了。但是,如果真的有事发生,哈,那可就有趣了。”沈信说服着自己,其实也没用多长时间,他很快就跳起来,拿起游戏光盘,跟凤仙打个招呼,出门一闪身已来到唐子凡家门口。

  唐子凡还没起床,沈信也没想惊动他,只是通过蓝江进了电脑机室。沈信先问过电脑是不是有异常,蓝江的回答还是没有,沈信这才放心。对于上次电脑的突然黑屏,他还是不能释怀。和上次一样,蓝江看沈信再没有其他问题,自己就退出去了。

  沈信很有点做贼心虚的心理,看看四周,这才偷偷摸摸地拿出光盘,将CS游戏装到了唐子凡的智能电脑上。唉,堂堂亚洲第一,世界一流的智能电脑,刚被当电脑知识普及的顾问,现在更成了沈信的游戏机。唐子凡如果知道,大概会吐血吧。

  游戏很快安装完成,沈信这时也不多想其他了,很快进入游戏,与电脑对战起来。

  和沈信美好的愿望相反,一开始,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虽然是智能电脑,但游戏的感觉和沈信家中那台普通台式电脑没什么两样,电脑的机器人还是那么不堪一击。

  复制了几场完胜之后,沈信又觉得无聊起来:“唉,什么智能电脑,还不是唐子凡吹牛,这电脑有什么厉害的?”气急之下,他浑忘了前一天还夸这电脑就是不错呢。

  但是,就在沈信下决心要退出游戏之前,战况突然发生了变化。轻松地干掉六个对手,沈信面对着最后一个敌人,只想一枪结果了他,然后退出游戏,去找点更有点意思的事去做。

  不知道是不是沈信的态度太过漫不经心,沈信向来百发百中的枪法这次却失效了,一枪射去,对方居然什么事没有。

  沈信本来还不当回事,但就在他一楞神间,对手开枪了,接着沈信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地上。同时,右上角的图标显示,沈信是被爆头的。

  自从开始玩这个游戏,沈信还没有被击败过,被爆头更是第一次,沈信惊讶之余,反而来了精神。一反刚才想退出游戏走人的想法,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跟电脑又开始了一个回合。这一次,他算是发现电脑的厉害了,机器人的智能一下子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加上人多势众,相互配合下,沈信几乎没有赢的机会了。

  形势急转直下,沈信由先前的东方不败变成了现在的西方失败,不要说取胜了,连多干掉对方一个人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

  战局又进行了十几个回合,沈信最好的成绩也就是干掉了对方六个人,然后被对方最后一个狙击手给击毙。现在沈信算是充分体会到马天成和自己对战时的痛苦了。不过他却因此更觉得这个游戏的趣味,以更大的热诚投入到了游戏当中。

  在沈信的全心投入下,终于偶尔也能胜上一个回合,让沈信从这个游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经过努力得来的胜利,可是比轻松挑掉孱弱的对手有趣多了。

  一局终了,沈信对电脑的战绩是5:45,除了一开始连胜三个回合,后面四十多个回合沈信就赢了两次。

  “智能电脑果然不同凡响。”沈信态度大改,对智能电脑重又赞赏起来,心中暗想:“再来一局的话,我可不敢一挑七了,太恐怖了,单挑一番还差不多。”

  就在沈信兴致正高,期待着与电脑的单挑时,游戏却突然退出了。不是退出刚才的战局,而是退出了整个游戏,回到了桌面。

  “靠!”沈信郁闷起来,不由爆出一句粗口:“难道是盗版游戏?马天成也太没品味了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是让沈信更惊讶,没有任何操作,电脑屏幕上突然打出来一行字:“沈信信哥哥?”

  看到这行突如其来的字,沈信忽地站起身来,虽然他算是仙人了吧,此刻却也是一脸难掩的惊讶。

  沈信信哥哥?这几乎是万零对沈信的专用称呼,一台电脑,就算是智能电脑吧,又怎么会突然打出这个称呼?

  要说沈信的遭遇算是奇特了,身为一个修真者,他自然听多了妖魔鬼怪,而经过现代科学知识的陶冶,对电脑有了自己智能,进而进化成人的情节,他也算是知道不少。可以说,再怎么荒诞稀奇的事也不会让他奇怪了,但对于这行莫名其妙的字,他的惊讶不解可是达到了极点。

  深吸一口气,沈信沉身再次坐下,回了一行信息过去:“你是谁?”

  这么问有点奇怪,不过事情本身已经够奇怪了,也不能怪沈信口不择言。

  “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感觉我本来是一个人的,一个年龄不大的女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是一台电脑。对了,我记忆中还有一个叫‘沈信哥哥’的人,跟我关系很近的,是你吗?”

  只是干巴巴的文字吧,让人看了却好像能够感受到电脑的困惑和不解。

  本来已经很惊讶的沈信,现在的思绪更是乱得可以,这个描述用在万零身上是最合适的,但一台智能电脑,怎么会和万零有关系呢?还几乎十足十地当自己是万零?

  “你到底是不是沈信哥哥?”电脑又发问了。

  沈信苦笑不已,回信息过去:“我是沈信,你为什么叫我哥哥?”

  “我也不知道,但我心里一直就是这么想的。”电脑仿佛更困惑了。

  沈信心念电转,想要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电脑,万零,万零,电脑,他脑子里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名字,思索着可能发生什么联系。忽然之间,他想起了前一天下午电脑黑屏的事,难道,事情就发生在那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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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3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二章 典娆

 

  细想自己所做过的事,沈信最后确定肯定是自己发给电脑的那缕神识出了问题。事实上问题就是出在沈信这个突发奇想的举动上,沈信发出的神识确实被电脑当信息给接收了,但是,由于沈信的动机只是探索,所以神识中并没有任何内容,电脑没法理解和处理,就当一段程序给存储起来了。

  本来结果就是这样了,沈信也没看到电脑有什么异样。但是,万零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完全改变了整个事件。那段被电脑存储起来的神识,由于是沈信发出,尽管已经在电脑里了,却和沈信的脑部活动有着共同的频率,能够感应到沈信的思想。

  沈信接完电话后,对万零有一段时间的追忆,这段记忆就完全被那缕神识接受。本来毫无内容的一段信息,突然有了内容,就被智能电脑当成了病毒,启动了杀毒程序。但神识却因为新得到的信息变得有了自己的意识,其状况跟用催眠将一段记忆输入给一个白痴一样。

  也是由于沈信是仙人,所以才会有此异变。而有了自己意识的神识,作为外来的一段程序,开始与原先电脑中的控制程序争夺起电脑的控制权来。其争夺开始的时候,正是沈信看到电脑黑屏的时候。

  电脑和神识的争夺并没有持续很久,在沈信跑去找蓝江的时间内已经完成,神识完全控制了整台电脑。神识控制电脑的方式很奇怪,就是与电脑原程序合而为一,由此产生了一个具有万零般意识的电脑。

  但是,由于沈信在想象中没有将万零的所有资料全输给那缕神识,所以电脑这个意识是很不完整的,以至形成一种类似失忆般的意识状态。

  过程很复杂,但在沈信想来,却只是一刹那的事情。也许事情并不是这么回事,但暂时沈信也只能这么理解了。

  只是,算是想通了之后,沈信更是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个可以说是由自己而来的“生命”。

  “你给我介绍一下我自己的情况好不好?”电脑发过来一个让沈信无法回答的问题。

  “这个呢,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呢。”沈信一边想着,一边先回了条消息。

  “怎么会?我既然叫你哥哥,自然和你有关系,你怎么会不知道?”看过这段话,沈信仿佛看到一个委屈的少女正站在自己面前,不由心中不忍起来。说起实话,他还真的是难脱责任,谁让他没事消遣智能电脑呢?

  索性心一横,沈信把电脑当成了另一个万零,开始安慰起来:“别急别急。我现在想起来了,你其实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美丽少女,和我很亲近,就象是亲兄妹一样。所以,虽然我们并没有亲属关系,但你一直是叫我哥哥的。”

  “哦,是这样啊。”电脑好像理解了,接着却又问道:“那我叫什么名字呢?”

  沈信顿时又头疼不已,总不能也叫万零吧,尽管电脑的意识的来源完全是她。

  想了一想,沈信回信息说:“以前的事并不重要,反正你也记不得了。这样好了,你自己想个名字,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吧。”这个回答也是沈信真正的想法,既然电脑有了意识,自然应该有个称呼,总不能电脑电脑地称呼吧。

  “哦。”电脑好像在沉思。

  很快,电脑又打了一行字出来:“典娆,我以后就叫典娆。沈信哥哥,你看这个名字好吗?”

  从字面上也可看出来,现在典娆的精神可是有点兴奋。

  “电脑,典娆,听着还真是有趣。”沈信这样想着,回信息道:“好啊,我以后就叫你小娆好了。”

  “好的,沈信哥哥。”典娆回答。

  “对了,刚才打游戏打得好好的,怎么突然退出了?”沈信怕典娆再有什么难回答的问题出来,忙转守为攻。

  “哦,你是说这个呀,那是我突然有一种感觉,觉得你很亲切,怀疑你是沈信哥哥,所以退出来问一下。果然没错哦,你真的是沈信哥哥。嘻。”典娆很快回复了。

  原来如此,沈信终于明白了,典娆现在本身就是电脑,要退出一个程序自然易如反掌。只是,听电脑谈感觉,这感觉总是觉得怪怪的。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沈信又头痛起来,这台智能电脑是唐子凡的,现在突然多了一个能控制电脑的典娆,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说好。实在想不出办法,沈信决定先是不要告诉唐子凡的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很难想象所有人对这么怪异的事情都能安之若素。

  既然这么决定,沈信不得不告诫一番典娆:“你知道吗?这件事情其实很怪。所以,最好不要让别的人知道你的存在,以后的事情,我们慢慢来,好不好?”沈信同时苦笑,这事真的要慢慢来,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典娆。

  典娆回复的信息是:“我知道,要不是觉得你是沈信哥哥,怕再看不到你,我是不会让人知道这件事的。我一直感觉沈信哥哥是最可靠的人,果然没错。嘻。”

  看到这段文字,沈信松了一口气,觉得暂时应该不会有问题了,但典娆象万零一样,对他信心十足的态度,却让他对典娆更多了一份责任,不能不考虑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沈信正沉思,典娆的信息又来了:“沈信哥哥,你能经常来陪我吗?我有好多话对你说。”典娆的语气跟万零象极了。

  “当然会。我一有时间就来。”沈信连忙承诺,说实话,他对典娆到底会怎么样,心里也是很感兴趣的。

  “我可以陪你打游戏。”典娆又说道。沈信自然更是高兴,终于能找到一个跟自己匹敌的CS高手,是他最满意的了。

  两个人的聊天正在继续,忽然从室外传来一阵喧闹声。沈信连忙和典娆告别,出门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典娆乖巧地和沈信说再见,并没有强留,只是语气很是有点恋恋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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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4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三章 归来

 

  出门一看,沈信才知道喧闹的原因是由于杨天的到来。年前听说杨天去大陆了,沈信还颇遗憾了一阵子,这时看到他,自然有一份惊喜。

  杨天并不是一个人,同行的还有一女四男,都是身材高大,依沈信的推测,应该是俄罗斯人。那女的身材高挑丰满,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美女,含笑挽着杨天的手臂,似乎和杨天关系亲密。其他四个俄罗斯壮汉,却在不断地大叫着,沈信听不懂,不过却明白过来,此前他在电脑机室听到的喧闹,完全是由这四个壮汉发出。

  在沈信之前,唐子凡一身睡衣,好像是刚起床,正和杨天说着什么。

  杨天看到沈信,同样高兴得不得了:“沈信也在,这可太好了。”接着,他忽然转头对四个俄罗斯猛男叫了几句俄语。那帮俄罗斯人听完之后又是一阵叫嚣,目光都落在沈信的身上,既有挑衅之意,更多是不屑。

  沈信听不懂俄语,自然大惑不解,杨天笑着解释道:“这帮俄罗斯爷们,喝起酒来谁也不服,我刚才跟他们说,你一个人就能让他们全趴下,他们想和你较量一番。”

  沈信不由苦笑起来,要说喝酒,他自然无所畏惧,只是他不喜欢与人争执,杨天这个任务可让他有些为难。

  而自从沈信一出现,杨天身边那俄罗斯美女就很有兴趣地看着他,这时忽然对杨天说道:“是你的朋友吗?他长得好漂亮啊。”说的居然是字正腔圆的京片子。

  话是好话,但沈信听到居然被用漂亮来形容,那份尴尬就别提了。

  杨天也同样感到好笑,替沈信解围般开口:“介绍一下,我的朋友沈信信,他可是大明星哦。”这番话是用汉语,那美女自然听得懂,微笑着打量了一下沈信,对众壮汉翻译了一下,顿时引起了一阵惊呼。

  接着杨天转向沈信,笑道:“这是卡娅,俄罗斯美女。其他人的名字就不说了,俄国人的名字又罗嗦又难记,喜欢叫他们什么就叫他们什么好了。”

  这时的杨天,跟沈信记忆中杨天可是大不相同了,一扫往日整天酒不离手的颓废模样,整个人都像散发一种迫人的气势。那帮看上去谁也不服的俄罗斯壮汉,对杨天却都是很敬服的模样,杨天真正的威风,可以想象。

  沈信看着这一切,不由想这才应该是杨天的真正面目,否则,怎么会有马天成创作的《东方之鹰》问世。

  唐子凡招呼一声,所有人呼啦一下全涌进了唐子凡家的客厅。众人坐好,唐子凡喊了一声,蓝江马上把整箱正宗的伏特加给搬进客厅,众俄罗斯壮汉顿时大喊“乌拉”。也幸亏是唐子凡,其他人纵使有伏特加,只怕也没有这么多,而对上善饮的俄罗斯人,不整箱上酒,怎么能够他们折腾?

  看俄罗斯人兴高采烈奔酒而去,唐子凡向沈信示意一下,拉着杨天上楼了,沈信连忙跟上。卡娅看看杨天,似在询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杨天否定地摆摆手,她只好留在客厅。

  来到二楼书房,唐子凡不等杨天和沈信坐下,先急着道:“老杨,多年关系了,你可不要害我啊。这帮俄罗斯人什么来头?”

  “他们是什么人你就不用管了。”杨天笑道:“肯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都是有正当身份的。”

  “那样最好。”唐子凡不知看出什么来了,还是不能释疑。

  “放心吧。”杨天拍拍唐子凡的肩头:“只是打扰一天,他们有事做的,明天就要各自忙碌去了。”

  唐子凡这才像完全放心了。

  杨天看着唐子凡,忽然开玩笑说道:“他们不仅不会给你带来麻烦,而且可以替你解决麻烦。你有没有什么棘手的事,他们可以帮忙的。就冲你那箱伏特加,他们也是义不容辞。”

  唐子凡连连摆手:“免了。只求他们不影响到我的名声就好了,你也知道,我马上要收购F1车队了,还是身世清白得好。”

  唐子凡说得严肃无比,杨天听了却只是笑,还调侃道:“资金有没有欠缺?我可以介绍几个俄罗斯大亨给你认识。”

  唐子凡更是大摇其头:“拜托,我是正当地经营车队,不是洗黑钱,你放过我好不好?”

  看到唐子凡好像很可怜的样子,杨天和沈信都哈哈大笑。

  不再理会唐子凡,杨天转向沈信:“最近忙什么?那个剧作家怎么样了?”

  沈信想起马天成,忍不住先笑起来,才回答道:“马天成的剧本写出来了,马上就要开拍。主角是以你为原型的,由我主演。”

  杨天大笑:“不简单啊,那小子真会写剧本?”接着又道:“演我你可就亏了,我哪有你帅?”

  听杨天说得有趣,沈信不由失笑。

  “对了,最近有一件事,你肯定有兴趣。”唐子凡忽然插言。

  “哦?”杨天扬了扬眉毛。

  沈信一听就知道是那件与地下赛车有关的事,很想知道杨天会有什么反应。

  唐子凡将与林晨有关的情况一一述明,杨天听得眉头大皱:“真是日本人?居然在香港这么嚣张?哼,真是不想混了。”

  唐子凡微笑:“怎么样?有没有兴趣玩玩?”

  杨天沉吟一下,摇头道:“最近有事,顾不上这种小角色,由他去吧。”

  唐子凡大笑:“你没兴趣是最好,就是有兴趣也轮不上你。有位兄弟已经提前预约了。”

  杨天也是聪明人,一点即透,马上问沈信:“小兄弟有兴趣?”

  沈信摩拳擦掌:“地下赛车可是听过很多了,却没有亲身尝试过,实在想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滋味。”

  杨天想了一下,问唐子凡:“准备什么时候进行?”

  唐子凡笑道:“当然是尽快了,林晨现在正忙着改装赛车,车一改装好,马上就下战书。大概就在这几天。”

  杨天也笑了:“这样是最好。既然沈信有兴趣,我即使不参与,也应该去捧捧场,助助威。”望向沈信,问道:“地下赛车,规矩可不同于寻常赛车,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有信心吗?”

  沈信耸耸肩,没说话,倒是唐子凡开口了:“废话,没有把握我们干嘛趟这淌浑水?尤其对手还是个讨厌的岛民。我相信沈信。”说着还鼓励般拍拍沈信。

  杨天不满起来:“我只是随便问问不行吗?你这么多话。难道我会不相信沈信吗?别忘了,他可是我钦定的具有车王水准的高手。”

  唐子凡笑着拍拍额头:“你不这么说,我还差点忘了,那个叫林晨的小伙子也不错,就是不知道潜力究竟如何,还需要你法眼鉴定一下。”

  杨天起身:“回头我看看。”

  说笑间,三人鱼贯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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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四章 虚拟美少女

 

  看到他们三人,那四个俄罗斯壮汉马上呼喝起来,沈信虽听不懂,但也看得出那意思是要跟他拼酒。

  杨天一笑:“不要丢脸啊。俄罗斯人最敬重的就是善饮之人,弄点颜色给他们瞧瞧。”

  有杨天这句话,沈信算是心里有底了。来到俄罗斯人面前,马上有人递给沈信一瓶刚开的伏特加,沈信也不废话,仰头对准瓶嘴,一口将整瓶酒喝了个底朝天。

  笑盈盈地将空酒瓶放在桌上,沈信面不改色,气不长出。

  众俄罗斯壮汉眼睛都看直了,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来,有一个比较搞笑的哥们,居然拿起那空酒瓶研究起来,看是不是真的空了。

  最后,等俄罗斯大汉们醒过神来,马上又大声叫嚷起来,纷纷对沈信表示惊服。沈信酒量既好,态度更亲和,马上被俄罗斯人当成了自己人,竞向对他敬酒。沈信来着不拒,酒到必干,那惊人的爽快和酒量彻底地把几个俄罗斯大汉给震住了。气氛一时热烈无比。

  杨天和唐子凡在一边看着,都对沈信赞叹不已,喝酒只是小事,但沈信表现得那么潇洒自如,随和从容,却尽显大将风范。连卡娅也点头道:“这个小兄弟不简单。”

  见识了俄罗斯大汉围攻沈信的场面,唐子凡暗自摸了一把冷汗,幸好是沈信,换做是他,怕早就给灌趴下了。

  有沈信支撑场面,唐子凡不用管那些俄罗斯爷们,转而跟杨天和卡娅聊起天来。酒自然是少不了的,唐子凡出于礼节,先向卡娅敬了一杯,卡娅嫣然一笑,端起一大杯烈性伏特加,居然也是一口喝干。

  唐子凡大惊失色下,更是暗暗后悔,自己这不是没事找事吗?说不会喝酒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骑虎难下,唐子凡反被卡娅给灌醉了。不过也不能怪唐子凡,俄罗斯爷们善饮就不说了,谁知道俄罗斯女人,而且是美女,居然也如此厉害呢?

  等俄罗斯壮汉都被沈信放倒时,唐子凡也醉得不省人事了,场面成了沈信和杨天,以及卡娅三人的酒会。而等沈信离开时,夜色已深,所有人,包括杨天和卡娅,都已经进入醉乡了。

  沈信想起一众俄罗斯大汉被自己灌倒前,醉意上涌,却还争先与自己勾肩搭背,争相用俄语叫着“兄弟”,“好样的”的场面,不由觉得很是有趣。

  第二天沈信再到唐子凡家,杨天和几个俄罗斯人已经不在了,沈信也没有多问,虽然是古代来的人,但他在尊重阴私这方面,却比现代人强多了。和唐子凡打个招呼,沈信直奔电脑机室,唐子凡只以为他有什么资料需要查询,根本没想到他的智能电脑居然已经有了意识。

  接下来几天,沈信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唐子凡的电脑机室里度过,每天和典娆打打游戏,聊聊天,倒也其乐无穷。

  在这过程中,典娆展现出的渊博知识让沈信赞叹不已,不过想到她本身就是电脑,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不过,典娆说话的语气越来越有人情味,而且越来越象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却不能不让沈信百思不解。一个知识这么渊博的人,怎么在态度语气上只是一个妙龄少女呢?

  当沈信将这个疑问提出的时候,典娆的回答让他差点昏倒:“是你说我是一个少女的嘛,十六七岁的少女,不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吗?我可是按照你说的,查阅了很多资料,才能够模拟成这样的。”

  彻底无语,沈信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倒象是拍电影,典娆只是按剧本饰演自己的角色,又象是制造机器人,机器人的意识完全按输入的程序设置。只是,若说是演电影,典娆可是完全把饰演角色当成自己真正身份了,若说是机器人,她可是在完全自主的情况下,对沈信的指令毫无疑问地接受了。这笔糊涂帐究竟该如何算?饶沈信是仙人,也不免想得头昏脑涨,最后还只能抛开不想了。

  这一天,沈信习惯性地来到唐子凡家,一进电脑机室,就听到一阵悦耳的音乐,接着看到屏幕上显示出一幕美丽的风景。

  绿草如茵,天空湛蓝,而且不是静止的画面,是活生生的立体图像。沈信看得入迷,暗自思忖:“这是什么?屏保吗?画面真是美丽,音乐也很动听。”

  而就在沈信这样想的时候,画面上忽然多了一个少女。眉目如画,长裙曳地,少女正迎风轻舞,说不出的美丽动人。

  同时,从与电脑相连的音箱中也突然有声音传出:“沈信信哥哥,我漂亮吗?”声音和陌生,不过很是悦耳动听。

  沈信先是一楞,接着忽然想到是典娆在搞鬼。细细打量屏幕上的俏丽少女,完全是一个真正美女的模样,沈信由衷说道:“漂亮,小娆实在是太漂亮了。”说这话的时候,沈信完全是把那美女当成了典娆,只觉一种暖暖的亲情在心中流淌。那感觉,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妹妹,甚至是自己的女儿一样。

  “嘻。”音箱中又有声音传出:“沈信信哥哥喜欢就好了。我这两天从网络上下载了好多好东西,给你看看吧。”

  说话间屏幕上的少女俏皮地眨眨眼,接着一个转身,马上换了一套装束。沈信还来不及赞叹,少女的形象又变了。

  典娆一个转身就换一套衣服,看得沈信眼花缭乱,倒象是在欣赏一场服装表演。而且典娆的花样还不是一般得多,已经换过几百个形象,还是没有重复。

  最后,典娆终于停止变相,改为眼巴巴看着沈信:“沈信哥哥,怎么样?”神色中居然有点紧张。

  沈信微笑道:“当然是最漂亮了,人是,衣服也是。”画面上的典娆马上兴奋的小脸都发红了,一副欣喜雀跃的模样。

  “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沈信问道。

  “当然了,资料都是从网络上下载的,画面完全是我自己设计的。对了,除了大量的服装资料,我还下载了很多美女图片,我的形象就是综合她们的特点生成的。嘻,还不错吧?”典娆的声音充满了骄傲。

  沈信点点头,却不由失笑。典娆和电脑本来就是合而为一的,要下载点东西自然易如反掌,制作个动画也是轻而易举。只是,若让唐子凡和杨天知道自己的智能电脑中突然多了一批时装和美女图片,却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表情。想到有趣处,沈信差点要大声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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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6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五章 莲藕化人

 

  而这时,屏幕上的典娆,表情却突然变得幽怨无比:“可惜,只能在电脑里孤芳自赏,实在是太寂寞了。”

  孤芳自赏是没错,但听典娆自己说来,却不免给人滑稽的感觉。沈信很想笑,但典娆语气里面的感伤却让他笑不出来,甚至有想哭的感觉。

  认真想了想,沈信安慰道:“会有办法的,科幻小说里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情节吗?有了意识的电脑最后都会很厉害的。”

  “可是,我不想当厉害的电脑,我要当一个不厉害的人。”典娆的样子象赌气的小孩。

  “哦,当个机器人也不错,那样你就可以跟普通人一样出去了。”沈信想着科幻小说的情节,为典娆设计未来。

  典娆突然一跳,大声道:“我才不要当机器人呢。现在的科技水平,能制造出象真人一样的机器身体吗?不能。造个能移动的机器躯壳,就说是机器人,那只是丑陋的机器罢了。难道我能用那种不堪目睹的形象出去吗?”越说越急,屏幕上的典娆一副气呼呼的模样。

  爱美天性,典娆既被设定为一个十六七岁的美少女,自然没办法接受自己会变成一个机器人。如果那样,她宁愿躲在电脑里孤芳自赏。这一点沈信自然能够理解,可是既想出来,又不想变丑,怎么可能呢?典娆能够变成一个和她在电脑里一样美丽的少女,想想也觉骇人听闻了。

  “不过,有时候我觉得我好像可以离开电脑。”典娆发完脾气,也知道她的想法是荒诞的,先岔开了话题:“当我离开电脑后,我可以看到电脑,看到屋子里的一切,甚至想到屋子的哪一个角落,就到哪一个角落。但是,我就是看不到自己。”

  说到这里,典娆顿了一下,用疑问的目光向屏幕外望来,好像是在问沈信有没有听明白。

  而沈信,听到典娆的话却觉得脑袋里“嗡”地一声,似把握到了什么关键的东西,连忙追问:“你继续说,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典娆露出思索的神色:“那感觉,就象是我是尘埃一样,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但是却能看能听。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害怕,所以我很少出去,即使出去也只敢在屋子里,而且时间也不敢太长。”

  听着典娆的讲述,沈信越想越觉得惊讶,这好像是修真者元神出窍的情形,或者说得通俗点,就像是灵魂的存在状态。难道,典娆不仅仅是有了意识,而且达到了灵魂不灭的状态?沈信突然觉得心乱如麻。

  “怎么了?沈信哥哥。你看起来好像不舒服?”被沈信的表情吓了一跳,典娆顾不上想自己的问题了,忙关切地问道。

  “我没事。”沈信摆手示意无碍,继续思索着。典娆本来就不是电脑生成的程序,而是外来的入侵者,但她最终取得了电脑的控制权,可以说和电脑合为一体了。这是沈信原先的构想。但典娆现在说的话却让他有了新的想法,典娆并没有和电脑合为一体,而只是把电脑当成寄存体,就象有的人死后,灵魂会附着在某种物体之上一样。只是,典娆的本领可比一般人大得多了,她不仅仅只是依附在电脑里,而且能够完全控制电脑。

  想通了这一点,沈信更确信典娆的存在是类似灵魂的存在。要制造一个完美的机器人躯壳,沈信是没有办法了,但让一个没有肉体的灵魂复生,沈信却知道不少秘法。象传说中的哪咤,就是借着莲藕人体复生的,这种方法,沈信也懂得。

  想到典娆或许可以凭借这种异术获得生命,一时间沈信也觉得心情紧张,毕竟这事非同小可,而且典娆和灵魂到底能不能算是一会事,也在两可之间。

  沈信的脸色忽阴忽晴,倒让典娆紧张得不得了,禁不住又出言询问。

  沈信深吸一口气,下定决心要试一试,既然典娆是因他而来,他自然有责任为她谋划一个比较美好的前景,而目前,能够象一个正常人一样,是典娆最大的愿望,他没理由不想办法满足。

  “我真的没什么。”沈信先笑着安慰典娆,接着缓缓说道:“我只是想到一个办法,或许能让你成为普通人,而且也不会变丑,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行得通。”

  没等沈信说完,电脑里的典娆已经兴奋得不得了了,嘴里欢呼连连,竟一口气连翻几十个跟头,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她快乐的心情。

  沈信看得目瞪口呆,连忙又道:“只是一个想法,不一定有效的,你还是不要高兴得太早了。”

  典娆一个跟头翻到屏幕前,一点失望也没有,反而绽露了一个迷人的笑容:“有你在,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你是沈信哥哥啊。”

  沈信无语,更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事不宜迟,沈信决定马上着手这件事,就此跟典娆告别。典娆自然不舍,但关系到她能不能成为正常人模样,惜别中倒也充满了期待。

  恋恋不舍地挥手,典娆忽然从电脑屏幕上消失,接着连那美丽的风景也不见了,屏幕变成了通常的界面,电脑看上去只是一台普通的电脑。

  在离开之前,沈信已经有所决定,准备还是用哪咤复生为例,就用莲藕来作为典娆化身为人的中介。所以,沈信接下来就驱车赶往蔬菜市场。

  经过细心挑选,沈信终于选好一大堆合用的莲藕,兴冲冲地奔回家去,却一进门就碰见了凤。虽然凤对沈信的异行也算见怪不怪,但突然看到他抱着一堆莲藕回家,还是被惊得目瞪口呆。尤其看到沈信并不是将莲藕送到厨房,而是直奔卧室,那种惊愕更是达到了顶点。

  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沈信到底要干什么,凤开始怀疑沈信的精神状态是不是有问题了。

  而在沈信来说,这种事情实在是没有办法解释,解释也解释不明白,索性什么也不说,自顾自去忙碌了。

  回到房中,沈信选个合适的角落,先布了个阵法。这个阵法,简而言之,跟现代的温室原理差不多,只是既然是为了培植能让灵魂复生的人体,其复杂深奥之处,现代科学是没法解释的。甚至连沈信自己也说不清原理,但他懂得应该如何进行,这已经足够了。

  阵法布好,沈信拿过自己选购的莲藕,开始将其布成一个人偶的形状。这一步其实很关键,关系到最后人偶的形体是不是能够达到完美,联想到典娆对外在美的执着,沈信一点也不敢马虎。

  好不容易将莲藕摆好,沈信这才将仙力注入阵法,阵法运行之后,就会缓慢地改变莲藕的物理性质,最终达到与人体相似的结构。

  看到阵法运行完美,沈信才松了一口气。这种秘法他没有用过,而且成功与否关系重大,他自然紧张得不行。

  接下来就等莲藕转化了,等这种转化达到一定程度后,将典娆的“灵魂”用特殊功法输入到莲藕体内,经过“灵魂”和莲藕体的结合过程,最后才能达到复生的目的。莲藕的转化需要时间,沈信暂时也没有什么好做的了,只能等待。

  当沈信将一切进行顺利的消息告诉典娆时,典娆的高兴自然可以想象,看她兴奋地四处乱跳的疯狂模样,沈信不由担心她会突然将电脑屏幕撞个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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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7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六章 就绪

 

  新年刚过,温馨就先推出了自己的新专辑。由于有前一年的演唱会做铺垫,可以说推出前已经是万众瞩目了,一经推出马上反响强烈,销量节节上升。尤其是那首两人对唱的《两情相悦》,已经在大街小巷广为传唱了。

  这个好消息,温馨自然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沈信,沈信听后也替她高兴。两个人现在的关系已经不需要再说什么客套话了,对于这个话题也只是泛泛地谈了谈,马上就转到更有趣的话题了。说起来,在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上,他们的默契实在是非同一般。

  对于沈信先前提到的演唱会,温馨自然很有兴趣,只是问起来,沈信只说快了,关于具体情况却一点也不肯透露。温馨自然又想起去年沈信在这个问题上的固执,没想到已经要举办了,沈信还是不肯说,笑骂沈信不够朋友后,也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在沈信的演唱会举行前,有关《东方之鹰》拍摄的计划也提上了日程。出于冲击国际市场的目的,刘德华请的导演是一个叫诺曼的美国人。而根据剧本,除了男主角之外,本来所有角色就都是外国人,演员自然也都是来自欧美。

  这个叫诺曼的导演,在美国也是小有名气,本身的实力也算很强,只是他没有出过什么大红大紫的猛片,所以虽然资格也比较老了,却一直半红不黑。

  刘德华选择诺曼是经过细心筛选的,看中的就是他熟悉好莱坞那套运作,且本人在导演方面也确实很有一套,准备将这部《东方之鹰》完全按好莱坞的风格来做,作为沈信冲击国际市场的探路石。而且,由于这个导演本身不红,酬劳方面也是很优惠的,算下来和请本土导演差不多,这一点也是刘德华考虑的因素之一。

  诺曼本身,其实并不想来,但他赋闲已久,刘德华的出价也让他满意,最后就当是来中国走穴演出,准备随便应付过这部片,赚点钱就算了。正如大多数美国人,总以为自己才是世界的中心,诺曼虽然在美国没什么名气,但来到中国,态度却傲慢的可以。

  刘德华并不在意这一点,有本事的导演一般都有点脾气的,倒是担心沈信会觉得受不了。不过刘德华却是多虑了,沈信自然不太喜欢诺曼盛气凌人的态度,但他为人和善,不涉及原则问题,他一般也是一笑置之,倒也没什么问题出现。而且沈信自踏入娱乐圈后,一直在学习英语,虽然不敢说象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一般纯熟,日常的交谈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也是他赢得诺曼好感的原因之一。

  影片中其他的演员,也或多或少有点这种自以为是的态度,但和沈信几天相处下来,却都被沈信的谦和所吸引,包括诺曼在内,所有人都对沈信赞不绝口。刘德华到此时才真的松了一口气,至少,在公关方面,将沈信推出去是毫无问题的。现在就看他的新片能拍到什么程度了。

  因为演唱会的举行是早就安排好的,剧组也还有待磨合,暂时这帮成员就先在香港住下了。

  关于沈信的演唱会,刘德华由于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着联系剧组成员,倒也顾不上过问。偶尔问起,沈信也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态度,刘德华也就懒得再多说。

  而且,在刘德华的心里,也很欣赏沈信的自信和坚持。首先,他一直认为,一个不自信的人,是永远也成功不了的。或许,自信的结果可能会带来失败,但一个自信的人,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成功。而坚持,正是他自己能达到目前这个成就的原因所在。看到沈信有自己的想法,而且能够一直坚持,他有一种看到儿女长大成人的欣慰感。

  除了刘德华之外,公司相关人等都对沈信一个人就想开演唱会觉得不解,不过,既然连刘德华也点头了,他们自然也没办法说什么。至于想从沈信嘴里套出点消息,结果可想而知。

  到了沈信演唱会举行的这一天早上,沈信观察到莲藕体似乎已经转化到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程度了,先自喜上眉梢。而接下来,他又接到了唐子凡的电话,通知他晚上赛车。

  “喂,你有没有搞错?”沈信哭笑不得地大叫起来:“老兄,今晚我可要去开演唱会的,你居然告诉我赛车就在今晚?”

  唐子凡若无其事说道:“两件事可以都进行嘛,演唱会后再来赛车,另有一番风味的。愿来不来,车已经改装好了,你要不要试试?”

  沈信权衡一下,也只能妥协了,暗骂唐子凡,他还是打个招呼,驱车赶往唐子凡家了。

  在去唐子凡家的路上,沈信想到自己将要进行的事情,也不由好笑,开完演唱会再去地下赛车,倒象是东方佐罗,过着双面生活。不过他的思想本就不受世俗观念的束缚,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很快来到唐子凡宅前,沈信看到的只有唐子凡和林晨。

  “杨天呢?”沈信随口问了一句,他记得杨天曾说过要为他助阵的。

  唐子凡一耸肩:“谁知道?他最近忙得不见人,我给他留言了,希望他晚上能回来吧。”

  沈信点点头,杨天的事不是他能管的,也就不再多想,把注意力转到门前的那辆吉普车上。看上去只是极普通的吉普车,但沈信却知道这车绝对不简单,看林晨谦虚中带点骄傲,看着车的眼神充满激情就知道了。

  事实上也确是如此。林晨既敢夸口自己的改车技术,自然是真的有两套,此前也确实改装过不少好车出来。但是,他原先的老大的实力并不是很强横,财力也有限,从不曾提供过可以满足他一切要求的条件,所以每次改车都难免有遗憾。而这次不同,唐子凡不仅用人不疑,而且什么要求也答应,这辆车就是在这么优越的支持下改装完成的,是林晨在改车方面的巅峰之作。

  所以,林晨才会显出那种骄傲和兴奋的表情。

  “我可以试试吗?”沈信迫不及待想知道这辆车到底有什么不凡之处,林晨的表情更进一步增强了他的渴望。

  “当然了,要不然叫你来干什么?”唐子凡笑着示意沈信可以上车了。

  “我陪你一起去。”林晨一直默默无语,这时忽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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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8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七章 一个人的精彩

 

  林晨和唐子凡的想法不同,在唐子凡看来,这只是一个小游戏而已,输赢都无所谓,既然沈信想娱乐一下,那就玩玩不妨。但对林晨来说,这却是一场复仇之战,心中分外看重。现在车改好了,是他自己最佳的杰作,对于击败野狼,报上次的一箭之仇,他是信心满满。不过这信心却只是对车产生的,对车手,也就是沈信,他还有那么一点点疑虑。他虽然是先认识沈信,却只知道沈信是明星,并没有了解太多。所以,他怀疑沈信是不是能够战胜野狼,也是很正常的。

  林晨的心理可谓复杂,提出这个要求时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事情对他很重要,也必须先作到心中有数才好。

  沈信和唐子凡却没有那么多想法,沈信固然自信无比,唐子凡对他的信心说不定比他的自信更强,听到林晨的要求,也只是以为他想给沈信解释一下车改装过的性能,都欣然应允。

  沈信一发动汽车,马上就感觉出不同来了,这车的动力强劲得不象话,估计从静止到最高速,也就需要几秒的时间。

  飞速启动,沈信驾着车漂亮地转过唐子凡豪宅,直奔高速公路而去。

  林晨是曾被誉为“小天王”的地下赛车高手,眼力自然非凡,从沈信一系列熟练的动作中,已经相信沈信绝对是不次于自己的赛车行家,原先的疑虑一扫而空。心情大好,林晨开始给沈信讲解自己是如何改装这车的,不仅引擎是特制的,车外层更是加了抗击打力强的材质。

  当然,抗击打力的加强会牺牲一点速度上的优势,不过针对的是野狼,这样的车才是最合适的。

  沈信知识丰富,悟性又强,一点就通,对车和林晨都赞不绝口。

  等沈信试了一圈车回来,林晨已经对沈信完全信服了。虽然出于自尊,他不太愿意承认沈信比自己更强,但是至少与他不相上下,却是他不得不承认的。

  “野狼,你等着吧,今晚你就嚣张不起来了。”在沈信和唐子凡兴高采烈高谈阔论之际,林晨想到的却是给自己带来耻辱的野狼。

  沈信试车回来,并没有再多待,很快就返回公司了。关于演唱会,他还想再听听别人的意见,最后确定一下。对于这场演唱会,其实他是很重视的。

  晚上八点,沈信一个人的演唱会开始了。

  歌迷如海,灯火辉煌,不等沈信露面,现场已经是一片欢腾。

  沈信还是没有出现,现场灯光却突然一下全熄,只剩下歌迷手中的荧光棒是唯一的光源。出其不意下,歌迷都是阵阵尖叫。

  就在此时,舞台深处隐隐有金色光芒闪现。接着,光芒越来越亮,渐渐现出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模样。没错,就是宫殿,除了体积小得多外,与古代最豪华的宫殿实在没什么两样。而且,宫殿会动,由远及近,宫殿缓缓来到舞台正中,体积也越来越大,几乎要占满整个舞台。

  歌迷们被震惊到目瞪口呆:是灯光效果吗?也太逼真点了吧?沈信到底想干什么?

  也难怪歌迷会有这样的想法,宫殿的确是逼真过头,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轮廓,甚至连宫殿上的雕饰也惟妙惟肖,让人有着直接欣赏一座完美的古建筑的感觉。而且,这宫殿居然会发光,淡淡的一层金色光晕笼罩着宫殿,更是增加了一种神秘气氛。

  在歌迷一头雾水的情况下,殿门忽然大开,沈信带着神秘亲和的笑容出现在门口,优雅地对着歌迷们一躬。

  一身纯黑礼服,沈信的一举一动都有着说不出的潇洒从容,加上如此不寻常的亮相,现场气氛之热烈,可想而知。

  沈信接下来并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忽然回身一纵,已跃上殿顶。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沈信的装束忽然变成古代儒生打扮,仰头向天,朗声长吟。

  歌迷们算是彻底被惊呆了,且不说沈信一跃上殿顶的超凡轻功,光这个气势雄宏的场景就足以让他们说不出话来了。

  看着双手背带后面,站立于辉煌宫殿之上,飘飘若仙的沈信,歌迷们心醉神迷之间,不由自主地顺着沈信的目光方向望去。更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原本是屋顶的地方,赫然变成了深邃的星空,一轮皎洁的明月正当空照下。

  惊讶之下,所有歌迷突然都具备了高音歌唱家的实力,不遗余力地高声尖叫起来。

  而这时,沈信又回身一笑,缥缈的音乐忽然响起。随着音乐,沈信翩翩起舞,不是街舞,而是中国古典意味的慢舞。

  这一切都美好至难以置信,歌迷除了震撼还是震撼。

  音乐越来越响,沈信边舞边唱了起来。歌词正是他刚才吟诵的《水调歌头》,宋代大词人苏轼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曲却是沈信自己新作。

  沈信歌舞双绝的名声,在去年温馨的演唱会之后已经被广为传播,歌迷们自然都有耳闻,此刻看到沈信的载歌载舞,才知道什么叫盛名之下无虚士。沈信的舞不仅仅只是一种技巧的展示,更不只是单纯的视觉刺激,而是一种与音乐和意境浑然一体的艺术,充满了不可言传的韵味。歌迷们虽说不出个究竟,但都完全被眼前的一切迷住了。

  一个富有古典意境的场景,一首纯粹的古典风味歌曲,在沈信的歌舞演绎下,自形成了一个魅力无穷的幻境让,所有歌迷都沉醉,真幻难辨,一时浑不知身在何处。

  一曲终了,沈信跃下宫殿,再次来到台前,同时恢复了礼服打扮。

  歌迷们醒过神来,自然又是一阵欢呼喝彩。而接下来沈信的表演继续精彩,且不说为了达到最好的现场效果,沈信在歌曲搭配上曾下了一番苦功,就单凭每首歌都各有真实度几乎百分百的幻境配合,已经让现场的歌迷大呼过瘾了。

  歌迷们不只是在观看一场演唱会,更是在欣赏一幕幕的经典MTV集锦,甚至还是在观看一场场各具韵味的电影。而且,所有的画面都是立体的,还是互动的。如果歌迷还能理智思考的话,一定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幻觉了,但现场气氛是如此地感染人,没有人再有能力考虑眼前事物之外的东西,都全身心地投入到对沈信表演的欣赏中了。如果这是梦,没有人愿意再醒。

  沈信一个人的演唱会,成功非常。

  现场气氛持续热烈,到沈信演唱那首已经成为经典的《心伤》时,更是将歌迷的情绪调动起来。

  配合着忧伤的前奏音乐,这次出现的幻境是细雨街头的场景。飘雨的黄昏,陌生的街灯,这就是歌迷看到眼前场景时的感受。沈信缓步进入幻境,落寞地在街道上徘徊着,看上去那么凄凉,那么无助。不等沈信开口演唱,现场已经是唏嘘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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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9楼 发表于: 2007-10-06
第十八章 幸运歌迷

 

  终于等到沈信演唱了,他还没有唱完第一句,已经有多情的女歌迷带着哭腔大喊:“沈信,我爱你!”

  忧伤的嗓音回荡在演出现场,沈信在雨中踱来踱去,任雨水落在自己身上,仿佛在讲述着一个凄凉的爱情故事,让所有的歌迷都感到有心碎的感觉。幻境太真实了,旋律太忧伤了,沈信的演唱也投入了,歌迷们都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放声大哭的不在少数。

  而沈信自己,也同样感到了心碎,有想哭的冲动。本来在《心伤》专辑发行后沈信已决定不再唱这首歌,不想再想起与这首歌相关的一切,但开始准备演唱会的时候,他忽然改变了主意。毕竟是他少有的情歌,而且倾注了太多的感情,永久尘封,似乎也太浪费了。而且,经过新加坡之行,他觉得心情好了许多,似乎可以坦然面对已成往事的一切,所以最终决定还是选用。

  然而,他错了。为了达到最好效果,他制作幻境时唯恐不够真实,但正是这么真实的幻境,才重又勾起他久已遗忘的痛。他以为他能坦然面对,其实他不能,此刻愁肠牵动,曾经的痛再次呈现,且比以往更痛。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歌声自然分外伤感,也分外地具有感染力,他自己是克制住了哭出声来,但多情的歌迷却纷纷潸然泪下。

  这个意外是沈信没有想到的,心情激动下,下面的演出几乎无法继续了。不过好在他还算理智,经过几首其他风格歌曲的缓和,总算把那种撕心裂肺的痛给压抑下去了。到演唱会接近尾声时,他终于完全恢复平静了。

  最后的高潮还是那首温馨演唱会的压轴曲目《两情相悦》,虽然温馨演唱会上已经用过了,但沈信有新的演绎,且另有一个目的,也就毫不犹豫地选用了。

  沈信这时已能够笑容满面了,来到台前,他轻松道:“接下来这首歌大家一定都喜欢,因为,这是一首男女对唱的歌曲,叫《两情相悦》。”

  歌迷们顿时发出海啸般的欢呼,这首歌曲实在太有名了,最近红得不像话。很多人其实不是温馨歌迷,但作为沈信的歌迷,为了听听偶像的这首歌,也专门买了一张温馨的专辑,沈信的魅力可见一斑,这首歌也完全配得上沈信的名气。

  沈信顿了一下,等歌迷稍稍平静了一点,才又继续说道:“不过,我可是单身前来的,没有人来和我对唱。”故作犹疑状,沈信又说道:“这个问题可有点难办。”

  歌迷一下子沸腾了,纷纷自告奋勇,能与偶像同台演唱,那是怎样美好的一件事啊,没有人想放过这个机会。比较搞笑的是,连众多的男歌迷也踊跃不已,场面惹人发噱。

  “对了,大家可是提醒我了。”沈信效果达到,笑道:“就从现场选择一位歌迷来和我一起演唱吧。可是选谁呢?”

  歌迷们自然人人争先,让沈信也不好意思再做作下去了,索性好像很随意地一指最前排的一个少女,说道:“就你吧,我看你好像是最热情的,就选你好了。”

  那少女兴奋得小脸通红,在一众歌迷的嫉妒眼光下快步来到台上。不过,这个少女也确是最热情的,即使在众多狂热的歌迷中也引人侧目,沈信选她,别的歌迷遗憾之外,倒也没有太多怨言。

  “来吧,美丽的歌迷小姐。我喜欢你。”沈信笑着迎上少女,轻轻抱了抱她。这一举动自然又引起一阵骚动,不少歌迷居然吹起了口哨。

  那少女羞涩地将脸埋在沈信的胸前,低声说道:“沈信哥哥,我的歌唱得不好。”

  沈信哥哥?没错。这个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沈信最忠诚的歌迷万零。凭着与沈信的交情,沈信平生第一次开演唱会,她怎么会不来捧场呢?至于邀请她上台,也不是沈信一时冲动,是早有预谋,要给万零一个惊喜的。万零一直有个愿望,想和沈信合唱一次《两情相悦》,沈信自然是知道的,正好借演唱会给她一个圆梦的机会。

  至于效果如何,就不用说了,看万零亦嗔亦喜的神色就知道了。

  对于万零提出的问题,沈信微笑安慰道:“我可是你的沈信哥哥啊,相信我,我绝对会让你比大明星更出风头。”

  这段对话是在很短的时间,很隐秘的情况下进行的,台下的歌迷都没有发觉。当沈信拉着万零的手来到台前接受歌迷欢呼的时候,万零心中仍是忐忑不安,只有想到沈信肯定会有办法时,才稍感安心。

  这时,沈信和万零身后的幻境再变,绿水青山,晴朗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美丽得宛若世外桃源。小鸟鸣唱,山涧流淌,大自然的声响一样不少,光意境已经让所有歌迷陶醉了。更何况,隐约之中,天上似有仙乐传下,更让歌迷恍惚觉得自己身处已是九天仙境。

  而这时,更让歌迷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只见沈信潇洒地信手一招,一朵飘荡在山顶处的白云竟然应手而落。

  白云降到沈信和万零面前,并没有落地,而是轻轻漂浮在他们脚边。

  歌迷们固然惊讶万分,身在其中的万零,其感受到的震撼却更深一层。第一反应,她喜悦地看着眼前美丽的白云,忍不住想要拍手叫好。接下来却是疑惑地无法形容,这白云,真的是白云,怎么可能?她根本不能理解眼前发生的事情。

  万零将疑问的眼神投向沈信,沈信却只是微微一笑,牵着她的手步入白云之中。在万零的惊喜呼声中,在万众歌迷瞠目结舌地瞩目下,白云缓缓向半空升去,同时也向着幻境深处飘荡。

  等最后白云停下,沈信和万零已经身在山顶之上,俯视着碧水青山,两人飘逸的姿态宛若仙人。

  沈信和万零回过头来,对着台下幻境外的歌迷微笑挥手,终于让一众惊讶地连嘴都合不上的歌迷回过神来,接着尖叫和欢呼自然是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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