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暗夜森林——冒险初始的地方 第一章
打从本故事的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不会成为这个故事中的英雄。奶奶的,故事中的英雄哪个不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叱咤风云的伟人?我也想成为那样的人物,可是,可是当我为了一个银币和自己的生死之交大打出手的时候,当那个被我打成熊猫眼的死老头大骂我混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根本没有英雄所谓的大气。而当我见了那个人之后,我知道,这个故事的主角应该是他,而不是我。
我和那个人第一次见面,是在克罗比亚山下的莫桑斯小镇的蓝顿酒吧。
莫桑斯是坎比亚帝国版图中微不足道的小镇,我之所以出现在这个小镇,是因为一个月前,在距离莫桑斯小镇2300里开外的一个城市里,我被一个不知好歹的家伙偷了20个银币。
天哪,20个银币呐,那可是我当时身上所有的家当了!不是我不小心,当时我在路边买包子的时候,掏钱不小心,掉了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可以买两个包子了,所以我的两只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滴溜溜到处乱滚的铜板,却没发觉撞在我身上的那个混蛋。
尽管我的职业不是盗贼,可是我偷窃的本领比之盗贼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遭了贼手,这让我很郁闷。
当然,凭我的本事,很容易就找到了那混蛋的贼窝。我要求其实不高,我只想要回被偷走的那20个银币,但如果在贼窝还能翻出点什么值钱的,我也是很乐意替他们“保管”的。
那混蛋以为身边多了30多个同伴,就有嚣张的资本了。奶奶的,还不是一个个被我打趴在地上?虽然在那,我翻出了13个金币装进了自己的兜里,但那混蛋却见机得快,“湫”的一下,就逃得没了影踪。我当时以为还能在那里翻出第14个金币,也就没怎么在意他的溜走。可是看来这些蟊贼年景的确不好,脱光了他们的内裤都没再找到值钱的东西了。
为了我失去的20个银币,我锲而不舍地追踪来到这个莫桑斯小镇。在还没找到那混蛋要回我那可爱的20个银币之前,我只好来到镇上唯一的一间酒吧,也是这个小镇赏金猎人的办事处,碰碰运气。
赏金猎人和玄幻小说中的佣兵不同,我空闲的时候,也挺喜欢看看玄幻小说,记得有次在路边一摊位上我花了10个银币买了一本书名叫《佣兵天下》的玄幻小说,书摊老板还向我吹嘘说这书是远古时期神秘的东方大陆某位大师所写。不知道是真还是假,反正很不错,我花了整整8天8夜看完了这本书,害的我眼睛差点成斗鸡眼。
只是,唉,谁叫我贪便宜买的是盗版,居然没有结尾,奶奶的,我的心至今还常惦记着书中的结局呢。盗版害人哪~~~
呃,扯远了,所谓赏金猎人,发展到现在已经是一种职业了,就是专职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只要你有本事,你就可以靠这个赚钱,当然偶尔也有那些不是专职人员,有能力完成任务,也可以客串一下,哪怕你只是一个农夫。
不过既然别人办不好的事,需要出钱来找人解决,就没有容易的事。比如公众任务栏上,一个地方性的公众任务:帮镇上塔易家找失踪了的母牛,任务等级:B,赏金40个银币,就已经过了56天了,还没有撤消。大家会问,寻找一头母牛的任务等级怎么可能会是B,是不是我看错了?告诉你,没错,真的是B,其实大家都知道,那头母牛或许早已经成了人家的果腹的食物,是永远找不回来了。由于任务长时间没有被销掉,自动提升等级。而这种情况下的任务等级自动提升,最高也只能到B级。和真正的根据任务的危险性和悬赏的奖金来定的任务等级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习惯性地坐在酒吧的最角落,不是我见不得人,只是这样,我可以看到进出酒吧的每一个人。所以当我喝着花了一个金币才能喝到的“梦幻情人”的时候,便看见他进了酒吧。
我不知道酒吧里还有没有人注意他,反正我是一眼就被他吸引了。呃,别乱想,我不好那调调。我之所以被他吸引,是因为他有着一头神秘的东方人才有的黑色头发。尽管帝国当中有不少爱美人士会请魔法师将头发染黑,但可以看出,他的黑色是纯天然的。年纪看上去小我六七岁,大概也就23岁左右。
他一进门,就往办事处的桌子那边挤。可是,围在桌子边的人太多了,不是随便就能挤得进去的。黑发青年不发一言,伸出右手的食指,轻轻在前面那个极不顺眼的家伙屁股上按了下去:“让一让,小心开水,当心烫!”
前面那家伙,顿感屁股上一阵灼热,巨痛让他发出一声惨叫:“他妈的,谁拿开水烫我屁股?”。
四周的人听到惨叫,不约而同转过头来。黑发青年乘势往里面挤:“让一让,小心开水烫。”众人纷纷往两边挤,让出一条道。
来到办事处的桌子面前,黑发青年问埋着头的工作人员:“有没等级高的任务?”
这样的询问每天要听上不下几百次,工作人员依旧埋着头,机械的口吻回答:“帮朗姆斯家寻找和人私奔的女儿,80个银币。”
青年皱着眉道:“嗯,果然是好工作,很适合你做。”他拍着旁边一个大汉的肩膀。
那大汉狠狠地瞪他一眼,“哼”,不再理会。
青年继续问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我是说,有魔兽的那种。”
办事人员放下手头工作,抬头看着黑发青年,说:“有是有,那边公众任务栏第一排第一个,帮托马森老爷家的千金除去未知名魔兽,任务等级:B,赏金1000金币。但我们希望赏金猎人们量力而行,选择与自己实力相等的工作,不然丢了性命可不好。”
黑发青年捋起袖子:“这任务我接了!”这样的言语引发了周围人的一阵叹息,似乎在惋惜这黑发青年为何这么不自量力,为了1000个金币就甘愿踏上黄泉路。
办事人员看着眼前的人,认真地说:“有件事我想必须让你知道,这个任务等级本来只是D,只是近三个月来,没人能完成这个任务,接任务的总计13个队伍,38名赏金猎人,无一生还。所以一下子任务等级从D直接串升到B,赏金也由100金币提升到1000金币。希望你考虑清楚再决定接或者不接此任务。”
角落里,我竖着耳朵,仔细偷听着前面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