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新闻周刊日前发表文章,题为《国民教育不能只用来培养顺民》,作者徐贲。文章如下:
Iuyq!R4:7 a(J@]X>' *{_N*p\{ 说起学生在学校里接受的“全面发展”教育,人们想起的便是“德、智、体”三好。然而,这三好加起来是否可以把学生培养成好公民,却是一个疑问。有了“三好”,却不能培养“好公民”,不能不说是三好缺一好,而且缺的是最重要的那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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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Q 中国学校里的“德育”,除了意识形态的部分,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的“国民教育”和“品格教育”差不多。国民教育往往着重在国民义务和责任(纳税、遵纪守法、爱国、服兵役等等),而不是公民权利(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选举权,公共信息权等等)。品格教育是一种将个人社会化的教育,日常生活秩序的国民教育一般会具体化为品格教育,涉及与平等、公平、尊重他人等等有关的待人接物的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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