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p,
,=R->~ J
X#Ajt/XQ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失去土地的农民不能等靠要 ^1Y0JQ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16:27 光明网 `4gm'C
曾春光 LH3PgGi,
mdtq-v
据8月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失地农民将纳入社保。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了民革广东省委的提案,称该厅正在草拟《广东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待征求各方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施行,并将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e(,sFhR
j ]F
Zy
相当数量的失地农民变成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沦为贫农或城市贫民,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显示,近年农民因失地上访数量逐年增加,而且重复上访率高,劝返难度大。因而,广东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在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切实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方面,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x$ ?{)EY
土地被称为农民的“命根子”。失去土地后,生存保障、养老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就是失地农民心中长期的疙瘩,更是一个涉及他们现实利益的难题。 r[JgCj+$&
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导致农民失地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并积极想办法解决,今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一些地方还制定并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开办失地农民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公益性工作岗位,制定优惠鼓励政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等。 J$v0
@ $4(!80-
总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失地农民会越来越多。我国有9亿农民,失地农民问题不容忽视。政府必须想失地农民所想,急失地农民所急,办失地农民所需,把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当作一项稳定、富民的政治问题来抓,制定详细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以使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壮有业就、少有所学、病有所医”;社会各界应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帮助失地农民顺利完成角色转换和创业领域的开拓 O5LB&s
^t?
P32GJ
ie=tM'fb
Ik(TII_
WdnCRFO?l
l
pj$\WI=
%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