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和朋友来石办事,早上7:40行至和平路与东二环交叉口时被石公安公交分局和石运管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拦住,没有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强行打开主副驾驶车门,把我拉下车并告诉我不要妨碍执法,随后由执法人员把我的车开向路边,由“非执法人员”对我车上朋友进行询问。我的朋友向他说明不是营运车一块来石办事。《在我要求下公交分局民警才向我出示工作证件》说:你的车有人举报你的车从事非法营运,请配合调查。《后证实“非执法人”就是举报人》。完了把我车开到长安区违法车辆停车场扣留。未向我开具车辆暂扣清单,和其它相关单据。他们一直以取证为由不可放车直到现在。 4d._Hd='
他们在执法过程中与非执法人员一起执法,后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车辆扣留并不出示任何单据。这种情况他们该受到怎样处罚,我该向哪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