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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刚刚在江苏饭店门口发生一起车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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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09-03
照这样的撞法,就是摩托车、汽车也是一样的撞,而且撞的更严重。要我说自行车没有什么责任,要说有责任就怪他赶到点上了。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平平安安才是福。
[ 此贴被友人在2007-09-03 21:0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09-03
自行车道好多被商家占用,汽车随便停放,逆向行驶横冲直闯,在自行车道上也不安全!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09-03
又是电动车惹的祸,看来电动车是不能买了,已经成灾了,告诫那些骑电动车朋友们,千万不要太快了,引以为戒吧。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09-03
只是可怜那孩子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7-09-03
哎 ~~~           
不求富贵惊天,不求名声震地,但求茅屋不漏、布衣常穿,三两知己朝夕相谈。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7-09-03
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只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互谅互让,争分夺秒又何必呢?今天早上我过从此路过的,想想都后怕。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7-09-04
个行其道,很有必要。一出车祸,双方几乎异口同声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我靠”。
苦口良药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7-09-04
希望母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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