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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体操守争议:十四岁女童拍性感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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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7-26
杂志封面刊登性感照屡见不鲜,但《壹本便利》,竟以年仅十四岁而未成年少女,穿一件半透明,并且湿透的睡衣照片作为封面,事件震动教育界。香港教育评议会批抨,该报道涉及儿童色情,做法有违反传媒操守。
  该少女是三人少女组合“Cream”的成员李某,她坐在水中面对镜头摆出各种姿势,胴体若隐若现。该报道称,李是在母亲的陪同下拍摄有关照片。报道又形容,她是校内出名的“风头趸”,并提到她被色魔跟踪的经历。

  借卖弄青少年胴体刺激销量,外国早有先例。著名美国时装品牌,一九九五年在该国一辑牛仔服广告中,找来几位未成年的青少年,在镜头前穿上短小背心短裙,只有十五岁的女孩,趟在沙发上搔首弄姿,有意无意间露出内衣裤。广告引起极大震荡,因由被指色情,结果被饬令禁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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