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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魔法通行证》作者:closeads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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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九章 考试风波

 

  尼古拉?幻到底是练过的,反应很快,一伸手就把伞柄握在手里,楚歌大声道:“举手!”尼古拉?幻毫不迟疑,立刻就把手举起来,那伞“呼”地一声,犹如鼓满了风的风帆,飞快地张开来。尼古拉?幻只觉得手上被猛地拉了一把,身体落下的速度骤然一缓,立刻开足马力,全力启动飞行魔法,无论是空气中的风元素还是体内的风元素一股脑儿全部释放出来,终于,在离地只有十来米的地方,把速度降到了安全范围。

  看着那小子在空中飘飘悠悠地落下,手里的笤帚被他两只手硬生生掰折了,现在夹在跨下,头顶上的伞也被风吹翻过去了,伞骨断了几根,伞面上也莫名其妙破了几个洞,看起来已经不可回收,楚歌无比心疼地叹了口气。

  完了,一把伞又报废了……楚歌悄悄地想,自己这个月居然买了两瓶杀虫剂,两只手电筒,还报销了一个笤帚和一把伞,大概只剩下十块钱的生活费了吧,而且日常用品已经全部报销了,夏天的蚊子多得要命,杀虫剂是无论如何也买不起了,那就忍着吧,另外,洗澡的香皂也用完了,洗衣粉好象也不多了,没关系,就坚持一个星期不洗澡,两个星期不洗衣服,我忍,还有呢,饭卡里的钱也快没了,赶明儿去把十块钱存进去,准备天天吃馒头喝白菜汤,会饿肚子吗?没关系,我再忍,至于宿舍扫地的事情……嘿嘿,我有笤帚都懒得扫,何况现在没笤帚了?奶奶的,君不闻百忍成金吗?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楚歌想,“唉,但愿班长大人不要再来请我吃饭了……”

  尼古拉?幻一落地,立刻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刚喘了几口,蓦地想到什么似的,跨下还夹着笤帚,直接飞到了二十米高的高空,去看已经在很远处的恶魔森林,楚歌看在眼里,也实在是佩服他的旺盛精力。

  恶魔森林已经不是以前那座死气沉沉的森林了,一道绵延上千公里的黑烟迅速从森林里升起,飞到离地上百米的高空,慢慢凝聚成实体,看起来跟刚才那个怪物的形象居然十分相似,只是通体乌黑罢了。

  那个金色怪物箭一般射到了森林里边,无数的枝条藤蔓被身体带动,地上的尘土更是漫空飞舞,一朵巨大的蘑菇状的红色云彩从森林下方袅袅升起,那蘑菇云的直径之大,覆盖了几乎整个森林,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楚,黑色的怪物也不着急,在空中静静地等待,蓦地一声苍然鸣叫,金色怪物从蘑菇云里飞快地窜了出来,与那黑色怪物纠缠在一起,两个怪物头尾互击,声音惊天动地,身体也越升越高,转眼间,就没入了万里云霄。

  楚歌在电脑中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心里只是奇怪:“不错,果然是龙,不过,这明明是个西方魔幻世界,为什么出现的,竟是东方的巨龙呢?”

  尼古拉?幻显然是不认识这种东方龙的,他呆了半晌,眼睛往下一看,忽然尖叫起来:“天哪,恶魔森林不见了!”

  是的,恶魔森林不见了,数千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只有一地的黑烟焦土,寸草不生,天上的太阳暖暖的照下来,洒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也同时照亮了南华与虎克两个帝国的不设防的边境线。

  “乱了……乱了……”尼古拉?幻喃喃道:“恶魔森林不见了,南华帝国和虎克帝国之间再也没有屏障了,恐怕大战马上就要打响了。”

  楚歌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心里也难受,他想了想,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于是道:“小幻,你也不用太消沉了,我记得主神大人跟我说过几句话。”

  尼古拉?幻道:“什么话?”

  楚歌想了想以前学过的古文,似乎还记得住,就一字字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尼古拉?幻愣了半晌,道:“老大,这什么意思?”

  楚歌道:“这番话的意思是说,上天如果要让人成就一番大事业,就肯定会先给他很多苦头吃,苦头吃多了,心志才会坚强,身体才会强壮,也才会学会很多以前不会的东西。”

  尼古拉?幻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蓦地似乎想起了什么,“啊”地大叫一声,一蹦蹦到书面前,脸几乎压到了屏幕上,大声道:“老大,你是说……你是说……主神大人要让我成就一番大事业?”

  楚歌摆出一个莫测高深的笑容:“神谕是不能轻泄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将来的成就,绝对超过你的想象。”

  尼古拉?幻本来蓬头垢面,看起来已经只比死人多一口气,现在,两只眼睛里忽然就射出熠熠的光芒,呼地一把举起拳头来,大声道:“老大,啊不,神使大人,既然您被禁锢在我的书中,那会不会根本就是主神大人的意思呢?如果是这样,您一定要协助我,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楚歌本来还担心他领会得太慢,谁知这家伙不但立刻就明白了他的隐语,还连消带打要把自己拉入伙,幸好他本来也有这个意思,当下道:“那是自然,我是你的老大,不帮你还能帮谁?”

  尼古拉?幻欢呼一声,凌空翻了一个筋斗,似乎又想起什么,问道:“老大,我该做一番什么事业啊?”

  “恩,这个,呵呵,我看哪……”楚歌皱着眉头在那里拼命思考,可是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点子,想起过去看过的无数本小说中,主角来到异世界似乎总是在争霸天下,偶尔有几个学医卖药的也总是学着学着就变成天下领袖了,他咳了一下,勉强道:“这个这个,为了人民幸福,你去争……争霸天下你看怎么样?”

  尼古拉?幻大喜:“老大,你跟我想到一块去了!”他眼里散发出梦幻般的光芒:“当今大陆群雄割据,烽烟并起,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即使是最富饶的南华帝国和虎克帝国的人民,也过得贫苦之极,贵族欺负百姓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我早就幻想过,要做一个升龙大陆的统一君王,让升龙大陆真正成为一个安居乐业的好地方。只不过我一开始就在为皇帝陛下服务,受到的待遇也还不错,也就一直只把这种想法埋在心里,还一直以为这种念头荒谬不堪,谁知道老大你居然也是这么想的,嘿嘿,说不定就是我这种悲天悯人的胸怀感动了主神大人呢!”

  楚歌看这小子这么上道,立刻点头道:“不错,你记好了,我们神界有句话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尼古拉?幻全身一震,道:“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天啦,老大,你这个说法真是前所未有啊,神界的人都是这么想的吗?”

  楚歌用十分肯定的语气道:“不错,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是主神大人经常说的话,你一定要记好了。”

  尼古拉?幻尊敬地低下头道:“是,老大,我记住了。”

  此刻楚歌大概做梦也想不到,在若干年后,尼古拉?幻真正统一了升龙大陆,有一次出去视察,看到一个马夫,居然说出了“你是一个马夫,我是一国之君,我们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千古名句。

  尼古拉?幻蓦地脸色一变,道:“老大,有军队过来了,我要躲一躲。”迅速收起他的祖传宝书,身子一跳一纵,已经藏到了旁边的树丛中。

  恶魔森林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早就惊动了两国边境的军队,以前因为恶魔森林的缘故,这一带基本上没怎么认真守过,现在来的士兵,素质也几乎是国内最差的,走起路来稀稀拉拉,步伐混乱,一边走,还一边东张西望带聊天打屁,楚歌被尼古拉?幻藏在怀里,听的不是很清楚,大概也就是诸如“西斯男爵家的小姐真漂亮”、“城里的**酒馆有个风骚女人”、“我们南华帝国是大陆第一”之类的废话,楚歌一边听一边冷笑,心想:“你们若是知道自己国家的五十万大军全军覆没,看你们还笑不笑得出来。”

  等军队去得远了,尼古拉?幻从林中窜了出来,叹道:“老大,我要离开祖国了。”

  楚歌倒是赞成得很:“不错,你去找个小国家,或者干脆找个小山寨,先收服一批手下,然后找个地方做根据地,慢慢发展吧。”

  尼古拉?幻道:“我正是这么想的,不过这样有点慢呢。”

  楚歌道:“你别着急,有我帮你,绝对慢不起来,到时候我教你打仗,保管你百战百胜,几仗打完就变成大陆强者”

  两人又说了几句,就互相再见了,尼古拉?幻自去忙他的亡命逃窜,楚歌也忙着继续他的游戏大业。

  楚歌本来一直觉得看了那么多YY小说,耽误了学习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不过现在看来,那些小说对他的想象力培养,倒真是大有好处,至少,刚刚一说起打仗,他就立刻想到了中国历史上的那些兵法瑰宝。

  三十六计,孙子兵法,那可是外国人也赞不绝口的响当当的东西,如果尼古拉?幻的世界还是最基本的魔法和剑对攻的作战方式的话,那么自己教导给他的东西,绝对会让他成为那个世界的第一名将。

  这几天是班上所有学生最难受的几天,因为快要放暑假了,放暑假之前,就一定有考试,而考试,对于大学生来说,通常是最可怕的东西,原因是他们几乎都不怎么学习。曾经有位名人说过:“大学是一群年轻人谈恋爱的地方,他们偶尔也看看书。”

  楚歌的成绩不好,可是考试情况一直都不错,这都是得益于他的好哥们唐诗。

  唐诗是化学系的学生,按理说考试的时候怎么也碰不到楚歌,可是世界上往往就有歪打正着的事情,学校的老师为了杜绝同学之间抄袭作弊,正好把物理系和化学系的学生混合了考试,楚歌和唐诗的学号都很靠前,无巧不巧就分到了一个教室,从入学到现在,连续的三四次考试,唐诗要么坐在他前面,要么坐在他后边,还有一次居然坐他旁边,也不能不说楚歌实在有点狗屎运。

  两个系的专业课不一样,基础课却是一样,所以楚歌乐得心安理得地抄自己哥们的基础课答案,逃过了无数次大限。至于专业课,呵呵,老师一般都是不抓补考的。

  今天已经是倒数第二门考试了,楚歌遇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唐诗离开了自己。

  唐诗也不是故意的,可是谁叫这小子这么才华出众呢,在网上写文章写到被出版社约稿,再到出书,现在居然摊上现场签售的事情了,这种事情绝对是学校的骄傲,尤其值得表扬的是,作为一个化学系学生,居然有这么高的文学造诣,学校当然要一路大开绿灯了,所以呢,今天唐诗没有参加考试,到市里签售去了。

  楚歌额头上开始有汗了,平生第一次后悔没有好好学习,后悔的原因是:他没钱交补考费。

  这一堂,考的是《量子力学》,说起来也算非常高深的东西,不过题目出得并不难,凭心而论,教课的老师还真挺厚道的,只可惜,这样的厚道仍然不能挽救楚歌,他微微侧过头四面打量,大家都在纸上拼命地写字,除了他一个人在那里发呆,不禁越发慌乱起来。

  怎么办呢?

  忽然前边的人轻轻敲了敲他的桌子,楚歌的身体微微一颤,飞快地把手伸到桌子边上去,就碰到了一个人的指尖,指尖滑腻,摸起来非常舒服,不过现在实在没工夫胡思乱想,他继续摸索,终于摸到了对方手心里一个小小的纸团。

  这一刻,楚歌恨不得立刻叩拜满天神佛,原因是最铁面无私的班长大人楚叶居然主动给他递小纸条!

  楚歌把纸条放到卷子下边,小心翼翼地展开,立刻看到了工整娟秀的字迹,字虽然写的小,却非常清晰,比唐诗往年传给他的纸条要好认多了,楚歌一边感慨着,一边就要把答案往卷子上抄。

  忽然听到脚步声匆匆传来,楚歌微一抬头,监考老师正飞快地向他走来,这一瞬间,他吓得魂飞魄散,忙不迭地把纸条往怀里藏,可是老师已经走到了楚叶面前,眼看再跨一步,一伸手,就可以把他桌上的小纸条抓到手里,楚歌心里一个声音叫道:“完了完了,我的补考费啊……我的警告处分啊……”

  蓦地只听“哗啦”一声,这个声音非常大,震得全教室的人都把目光射了过来,楚歌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立刻趁着机会把纸条收了起来,抬头再看,监考老师正站在楚叶面前,显然也被吓了一跳,忘记走过来抓楚歌了,楚叶桌子上的文具盒已经掉到地上,里边乱七八糟的东西散了一地,现在她正慌慌张张地把东西拾起来,一边拾一边道:“对不起,老师。”

  监考老师本来也是物理系的老师,楚叶这样的优秀生他也是很喜欢的,见到她这一番动作,哪还不知道是在维护楚歌,他再看看楚歌,其貌不扬的样子,一米七的个子,人家楚叶一个女生还比他高了两公分,监考老师想来想去也不明白他哪点值得楚叶喜欢,在楚叶的桌边站了半天,终于叹了口气,心里想着:“年轻人的感情啊……唉,不管他们了。”径直转身走回了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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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章 请美女吃饭

 

  这堂考试考下来,楚歌对楚叶的感激之情,简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楚叶的为人楚歌是很了解的,她做什么都要凭真本领,对这种弄虚作假的事情一向都痛恨得很,楚歌平时跟她接触得多,没少听她鄙视过考试作弊的人,谁知道到最关键的时刻,居然是她雪中送炭,违背了自己的原则来帮助楚歌,单单只是帮助还不说,居然还那么明显地替楚歌掩饰,为他争取时间把夹带藏起来,这样的事情,放在以前,简直想都不敢想。楚歌想来想去,这样的大恩大德,实在无以为报,遂求教于唐诗。

  唐诗翘着二郎腿躺在床头,用耐人寻味的眼神看着他:“我说小楚啊,人家楚叶对你可真好,为了你,连多年的原则都违背了,我看这份恩情,除了以身相许,再没别的办法报答喽。”

  楚歌瞪了他一眼:“你小子出去签售,爽了吧,也不说先给我提个醒,要不是人家楚叶临危救命,我就被你害死了。”

  唐诗委屈道:“哪有啊,他们也是临时通知,我开始都不知道,来找你又找不到人,我走之前跟楚叶说了的,要她告诉你,怎么她没说吗?”

  楚歌一怔,看看唐诗,也不象开玩笑,忽然心里就有了种奇怪的感觉,一时连话都忘说了。

  唐诗在一边哈哈大笑:“我就说楚叶对你有意思吧,你看,你看,这件事根本都不告诉你,人家早就拿定主意要帮你作弊呢!”

  楚歌再瞪他一眼:“小子,你别忘了,我可是打架高手,如果你不是皮痒的话,就快给我想个办法。”

  唐诗看了他一眼,心里也在奇怪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打架高手了,不过看着他张牙舞爪的样子,也怕把他惹毛了,于是道:“很简单,请她吃饭嘛。”

  楚歌失声道:“吃饭?”

  唐诗奇怪地看看他:“怎么了?人家对你的一片心意,你领不领情是一回事,人家帮了你一个大忙,你请人家吃顿饭都不愿意啊?”

  “不是,不是,”楚哥苦笑着点头:“那就请她吃饭好了。”

  他一边点着头,心里都快要滴血了,想一想那仅存的十块钱,终究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魔掌,忍不住一声长叹。

  这段时间,楚叶的心情特别好。

  “楚歌现在在干什么呢?是在玩他的电脑游戏,还是在房间里练功夫呢?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不爱学习了,唉……”楚叶一个人躺在宿舍的床上,百无聊赖地想着,一想起楚歌那副傻傻的样子,就觉得好笑。

  “没想到他还是个很厉害的人呢,以前默默无闻只是他不愿意表现吧,要不是那天我差点被别人……恩,如果不是我有危险,他还要一直隐藏下去,如果不是本小姐急中生智,把他认出来,可能一直到大学毕业,他都不会暴露他的秘密吧。”楚叶想起了那天楚歌慌慌张张跑出去的模样,转而又想起了他被手电光照到脸上后,那种无可奈何的苦笑,想着想着,忍不住好看的嘴角就悄悄地弯了上来,形成一弯美妙绝伦的弧线。

  “今天我帮他作弊,他会怎么想呢?我可是违背了多年的原则哦,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感激我。”楚叶拿着一本《政治经济学》的课本,眼睛似乎盯在书本上,但是眼神朦胧,早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

  她摸了摸脸,觉得有点发烧,忍不住摇了摇头,心里说:“楚叶,你这是怎么了?明天就要考最后一门了,你不复习功课,还在这里胡思乱想。”一边站起来,穿上鞋子,准备出去吃晚饭,眼睛从窗户那里一瞥,正好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忽然之间,就觉得心里砰砰直跳。

  那个身影正是楚歌,楚歌这几年来,从来没来过女生宿舍,也从来不知道规矩,见到楼道就径直往里面冲,然后理所当然地被看门的大妈给拦住了。

  “你这个同学,什么意思啊,你懂规矩不你?也不跟我们说一句,就直接往里面跑,这里是你能随便跑的吗?你你你给我过来,你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学生证带了没?”大妈一通训斥下来,楚歌简直手忙脚乱,满脸通红,女生宿舍不比男生宿舍的冷清,这里长年累月人来人往,热闹得象集市,现在来来去去的人都盯着楚歌看,学校里的人那么多,走过来走过去的时候都要用异样的眼光看看他,就好象看怪物一般,楚歌从来都是默默无闻的那种,一碰到人多的场合就难受,上次打游戏已经是表现很好了,今天却在大庭广众之下受训,一时间羞愧得连死了的心都有。

  大妈训斥了一阵,大概是看他一直低眉顺眼,态度还算端正,心肠也就软了下来,温和地说道:“好了,同学,今天大妈也不说你什么了(楚歌心道:你tmd都说了十分钟了!),你要找谁,我帮你传。”

  楚歌张了张嘴,道:“我找楚叶。”

  话刚说完,就听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道:“楚歌,你找我?”声音里带着一丝惊喜的味道。楚歌往那边一看,俏生生站在楼梯口上的,可不正是楚叶?

  楚叶在窗户边看到楚歌,心里先是莫名的难过,只是在想:“他什么时候有女朋友了吗?”想来想去,终究觉得难以平复,干脆穿好衣服,想跟着去看看,谁知一下去,就看到楚歌正被管楼的大妈训话,按理说楚叶早该去解围的,可是她心里就是觉得生气,也就一直在那看楚歌的笑话,谁知看到最后,楚歌一开口,居然是“我找楚叶”,他心里的那点郁闷忽然之间就一扫而空,顿时快活起来,一时之间,也来不及思考他找自己有什么事,就迫不及待地现身了。

  此刻的楚叶,显得格外漂亮,眼波流动,玉面飞霞,整个儿容光焕发,齐耳的短发乌黑闪亮,整齐地梳在脑后,用一个蝴蝶状的夹子夹住,一身雪白的长裙,衬着雪白的肌肤,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动人的气质,楚歌只觉一阵清新之气扑面而来,忍不住深深地吸了口气,嘴巴微张着,居然愣了起来。

  旁边的人本来都在看楚歌的热闹,楚叶这一亮相,立刻震慑全场,众人再看楚歌一脸猪哥样,心里不约而同都在想:“这样一个人怎么配得上那样天仙般的美女,只怕又是一个情场牛皮糖吧。”

  牛皮糖向来都是很黏糊的,他们说的情场牛皮糖,就是指那些百折不回追求美女却始终追不到手的家伙,这些人看看楚歌,再看看楚叶,怎么看怎么不般配,别的不说,单看那男的居然比女孩还矮一点,这就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

  楚叶看到楚歌这副样子,倒是开心得很,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喂,你怎么了?”

  楚歌蓦地清醒过来,立刻涨红了脸,支吾着道:“我,我想请,请你吃,吃饭。”

  我的妈呀,这小伙不但长得对不起观众,居然还是个结巴,是个结巴还不说,说话还连弯都不会拐,你要请人家吃饭也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你倒是跑到一边跟人家女孩悄悄说嘛,真是朽木不可雕也!旁观众人更是摇头叹息,看着楚歌的眼神里,开始还是三分猜疑三分鄙视带着四分的幸灾乐祸,此刻倒全都变成同情了。

  众人都等着女孩子的死刑宣判了,却见此美女樱唇微启,丁香隐现,吹气如兰,声音如山间清泉汩汩而出,竟是:“好啊,去哪里?”

  楚歌目光扫过,发现所有人都用一种古怪的目光看着自己,心里更是紧张,说起话来也更不连贯了:“你,你说呢?”

  楚叶心里实在是开心得不得了,一把拉住楚歌的手,道:“好,我知道一个好地方,我带你去。”就这么扯着楚歌走了,留下一群看热闹的家伙,面面相觑,良久,终于有一帅哥长叹了一声:“唉,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楚叶拉着楚歌,三弯两拐,也不知道是要往哪儿去,楚歌平时根本就没去过这类地方,整个儿是一个茫然,楚叶往哪走他就往哪跟,除了觉得班长大人的手很温暖滑腻之外,别的他是一点都不明白,走了约莫有五六分钟,就听楚叶道:“到了。”

  楚歌抬头一看,一间两层楼的饭店耸立在面前,店门上边三个霓虹大字:晓香居。

  楚叶对他绽唇一笑:“这里的糖醋排骨和红烧鸭掌都很不错哦,我有段时间天天来吃的。”

  楚歌的手伸进裤兜里,死死地捏住几张钞票,那是五张十块的钱,自己经过很多心理斗争之后才决定找唐诗借的钱,说是过了暑假再还的,他去饭店的次数几乎为零,还是每年班上搞活动才能来蹭一顿免费的,所以,他对饭店的价格行情是一概不知,看到晓香居大大的灯箱招牌,心里虽然有点忐忑,却还不至于吓住,只是一个劲地乞求佛祖:“佛祖保佑,这五十块钱大概够了吧?”

  楚叶可不知道他这番复杂的心路变化,看他在那发愣,干脆拖着他的手一路往里走,说起来楚叶也是心思细腻的女孩,可是今天偏偏有种莫名的喜悦,导致也没想太多,就这么生拉硬拽地把楚歌拉到了晓香居的小包厢里。

  楚叶果然来过很多次,连菜谱都不用看,直接就开始点菜:“把你们拿手的糖醋排骨和红烧鸭掌各来一份,恩,然后是翡翠豆腐,还有,还要一个玉米莲子羹吧,哦,对了楚歌你要不要点?”

  她每说一道菜,楚歌的脸就白一分,等她四个菜点完,楚歌的脸已经呈现青白色了,勉强地对她笑一笑:“不用了不用了,今天是我请你吃饭,你点就好,你点就好。”

  楚叶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好吧,既然你不点,那就……再加一个虎皮辣椒好了。”

  楚歌在这一瞬间,心里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他的铁哥们唐诗,这个由唐诗友情赞助的感谢方式实在失败,楚歌现在只担心,等会吃了霸王餐会被别人狠狠地教训,到时候春风满脸进门,灰头土脸出去,可就真是没脸见人了。

  楚叶正低着头慢慢地咀嚼着一个鸭掌,忽然听到旁边吧唧吧唧的声音飞快地响起来,忍不住吃了一惊,抬头一看,“扑哧”笑出声来,原来楚歌正埋下头去,拼命地吃东西,他面前的小碗堆得满满的,什么排骨啊鸭掌啊豆腐啊辣椒啊以最夸张的方式挤得密密麻麻,楚歌就象一个跟它们有深仇大恨的劳苦大众,大嘴一张,筷子一送,一大团东西就塞到了嘴里,也没怎么咀嚼,就直接吞了下去,看他脸上那表情,也奇怪得很,居然大有“报仇雪恨”的意味。

  楚叶道:“你怎么了?”

  楚歌抬起头来,嘿嘿一笑,露出满是菜屑肉末的牙齿,看得楚叶一阵恶心,差点吐出来,就听楚歌含糊道:“没什么,饿坏了。”

  楚叶鼻子一酸,心里油然而生起一股柔情,想想这个男生以前穷困潦倒的样子,再看看他饿死鬼投胎的作风,终于走到门口,拍了拍手,示意服务员过来:“再上两个菜吧,恩,对,是的,尽管捡好吃的上,别怕花钱。”点完菜回来坐下,心里还荡漾着柔情:“唉,今天就让他好好吃一顿吧。”

  在这一刻,从来没缺过钱花的楚大小姐,完全忘记了今天请客的不是她自己。

  楚歌对着满桌子的菜苦大仇深,发誓要把它们全部干掉,坚决实行三光政策,把以后一个多月的菜全部吃够本,隐约听到楚叶在外边叫服务员加菜,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为什么还要加菜啊?她看来也不怎么饿啊,难道……难道是故意让我出血的?听唐诗说,很多女孩子都以让男生为她们花钱为荣的,楚叶不是这样的女生吧?”他悄悄把左手伸进裤兜里,摩挲着那五张钞票,悄悄地算帐。

  “看这些菜的颜色和滋味,恐怕每一盘十块钱是搞不定的吧,还有饭钱,包厢的钱,唉,四个菜可能就超过极限了,居然又加了两个菜,这可怎么办啊?”楚歌一边用更加凶狠的态度吃菜,一边忧心忡忡。

  加的两个菜很快上来了,楚叶笑眯眯地看着楚歌,发现他果然吃得更欢了,心里就觉得挺快活,至于她自己,只偶尔挑点东西吃,倒是斯文得很,过了一会,楚歌刷地站起来,快速道:“我去趟厕所”,就急急忙忙跑出去了。

  楚叶看着他消失在走廊尽头,便叫了老板过来:“多少钱,你算一下。”

  “一百二十块。”

  “恩,不贵,”楚叶笑道:“菜做得挺好的,我很喜欢。”她随手从提包里抽出两张一百面值的钞票递了过去,老板张大了嘴巴,显得有些意外:“叶子,你以前跟别人来这吃东西,可从来没自己付过帐呢。”

  楚叶笑了:“那又怎么了,偶尔付一回不行吗?”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老板笑着退了出去,心里却在纳闷:“这小子是什么人?往常别的男生对叶子可巴结得很,今天怎么叶子对他这么好?难道……是叶子的男朋友,可是从来没听说她有男朋友啊,而且,这个男生也太寒碜了点吧!”

  厕所里,楚歌正急得团团乱转。

  晓香居的厕所窗户是没有铁栅栏的,从原则上讲,完全可以破窗而逃,楚歌当然不会做这么丢脸的事,不过他已经不止一次想过从这离开,去找唐诗借钱,然后回来付帐,只是想来想去终究没有下定决心,害怕耽搁的时间太长,老板把楚叶给扣留了,又害怕跳窗的时候被当场抓获了,总之想来想去,这条路虽然理论可行,其实却根本不可行。

  他在转第十八圈的时候,忽然想到了手上的戒指。

  看到戒指他就立刻想起前两天从尼古拉?幻手里剥削的魔法水晶。

  尼古拉?幻正在逃难中,已经不太可能给他到处找卷轴了,不过作为一个魔导师,他身上倒是有不少魔法水晶,楚歌早就嫌魔法卷轴的魔力太低微,前两天刚刚找尼古拉?幻要了三颗魔法水晶,原本是拿来给自己提供魔力的,此刻急中生智,忽然妙想天开:“魔法水晶毕竟是水晶啊,水晶应该也是挺值钱的东西吧?”

  楚歌自信满满地走出去,回到包厢里又是一顿大吃大喝,终于把肚子胀得圆滚滚了,吃力地站起来,打了个饱嗝,拉开包厢门,粗声粗气地叫道:“老板,结帐!”

  他的声音听起来底气十足,心里却实在七上八下,只等着老板报出一个五十以下的数字,自己好从容结帐,潇洒出门。

  老板坐在外边忙着核对帐目,看都懒得看他,顺口道:“哦,已经结过了。”

  “啊!”楚歌的嘴巴张得老大,放在裤兜里捏得死紧的手指一下松开来,转头去看楚叶。

  楚叶对着他抿唇一笑:“傻瓜,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的情况,你有这份心我就很高兴了。”

  楚歌眨巴了一下眼睛,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女孩,只是在想:“她怎么忽然变得这么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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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一章 送花

 

  “哈哈哈哈,居然有这样的事情!”唐诗看着满脸郁闷的楚歌,笑得前仰后合,笑了半天,忽然严肃起来,神神秘秘地道:“哎,楚歌,班长对你真不错呢,你说,她是不是爱上你了?”

  “我靠!你狗嘴吐不出象牙,你,你你你胡说八道!”楚歌的脸胀得通红,扑过去掐唐诗的脖子,唐诗的体质可比楚歌好多了,轻轻松松就架住了他的两只爪子,嘴里还不停地叹息:“唉,这是你的真实力量吗?不是传说你一招就把牛得华打趴下了吗?”

  楚歌张牙舞爪地努力了半天,终于选择了放弃,一屁股坐在床头,为难道:“你说,我是不是该再找个机会报答一下她呀?”

  “很有必要,”唐诗煞有介事地点点头:“这样吧,既然吃饭太贵,你给她送花吧。”

  “送花?”楚歌道:“送花干什么?我又不想追她。”

  “这你就不明白了,”唐诗站直身体,挺拔的身体和俊朗的容颜立刻流露出一股大帅哥的高贵气质来,“作为一个情场上理所当然的成功者,我非常了解女孩子的心思,女生天生是一种对鲜花有着天然喜爱的动物,你知道为什么人家求爱的时候都送花吗?因为每一个女孩,在见到鲜花的一刹那,都会特别开心,这个开心是没有理由的,但是你鲜花攻势之后,再做任何事情,都更容易得到她们的认可。”

  楚歌道:“那又怎么了,我又不想对她做什么,干吗送花啊!”

  唐诗嘻嘻一笑:“好,我问你,你是不是很感激她?”

  “是啊。”

  “那你想不想报答她?”

  “当然想。”

  “报答她,是不是就应该让她开心?”

  “恩……这么说也可以。”

  “这就对了”大帅哥反问楚歌:“送花可不可以让她开心?”

  楚歌有点懂了:“可以啊。”

  唐诗往床上一躺,双手抱头,悠然道:“那你为什么不送花?”

  “送,我立刻就送!”楚歌恍然大悟:“你真是我的好哥们,哦,送什么花好?”

  “当然是玫瑰,红玫瑰,”唐诗斩钉截铁地道,脸上的笑容充满了真诚的味道。

  “不会让她误会什么吧?”楚歌看来还不笨。

  “不会,当然不会!”唐诗的手用力在空中一劈,“这件事情,听我的绝对没错。”

  楚歌咬了咬牙,手又伸到了裤兜里,捏住了那五张皱巴巴的十元大钞。

  “楚叶,有人找。”女生宿舍墙上的扬声器里传出了声音。

  “哎,马上下来。”楚叶答了一声,急急忙忙套上凉鞋就跑了下去。

  女生楼的楼下,气氛很有点怪异,往常都是人来人往的,今天却一大堆人围在那里看着什么东西,楚叶一下来,就看到大伙指指点点地把矛头对准了站在楼道口上的一个男生,她再定睛一看,不由暗自嘀咕,这个男生竟然是楚歌。

  楚叶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转头问传达室里的大妈:“谁找我啊?”

  大妈眼睛里带着笑意,把嘴巴朝楚歌那边一努:“喏,那小子找你。”

  楚叶再一打量楚歌,不由又吓了一跳,原来楚歌怀里抱着一大捧红玫瑰。

  “楚叶,恩,这个,这个玫瑰,我送给你的。”楚歌的脸红得象猴子屁股,站在那里,身体竖得笔直,两只手僵硬地搭在一起,抱着那捧玫瑰,看起来又拘束,又窘迫。

  旁边的人从楚歌一出现,就开始议论纷纷了,大学生们就是这样,其实身边也不乏这样浪漫的事情发生,可是每次一看到,还是象看到珍稀动物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并且衍生出各种莫名其妙异想天开的猜测和感叹,比如现在:

  “好浪漫哦,我男朋友就从来没当着这么多人面前给我送花呢,他总说有那钱买花还不如拿来买东西吃。”某女生这样说。

  “哈哈,小子,这一招已经过时啦,现在流行在女孩子楼下点蜡烛,然后用蜡烛摆出女孩子的名字,我就是这样泡上我老婆的哦。”某情场高手这样说。

  “咦,这家伙又矮又丑,衣服上还打着补丁,居然也学别人来送花了,我看他是没戏。”某刻薄男子如此说。

  “你别这么说嘛,这样才需要更多的勇气啊,虽然他又矮又丑又穷,而且看起来笨笨的,眼角的眼屎也没擦干净,不过我还是很欣赏他呢。”这位善良mm的话给予楚歌最致命的打击。

  楚叶只愣了一秒钟,脸就刷地红了,红得象天边的火烧云,这红云一路烧过去,最后,连耳朵根子和脖子都一片通红,眼看着一大捧鲜艳如火的红玫瑰递到了面前,顿时手足无措,心里砰砰直跳,犹如鹿撞,往日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都在刹那间消失,只是在想:“他给我送红玫瑰是什么意思?他到底想干什么啊?”

  旁观诸人看在眼里,却是另一番景象,楚叶本来就长的人比花娇,现在一张粉红的俏脸映衬着鲜艳的玫瑰,带着三分惊讶七分娇羞地往那一站,顿时很多自命不凡的猪哥都吞了口口水,暗想:“这样的女孩子也只有我才配得上吧,这个人哪里有资格去追啊!”

  楚歌这个人,天生就甘于平凡,讨厌成为众人的焦点,可是从他拿着玫瑰花在这出现,就一直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那情形,正好和昨天请楚叶吃饭时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自己今天吸引的目光显然比昨天多了整整一倍,他并不笨,到了这时候哪还不知道是唐诗在捉弄他,直恨得牙扬扬的,暗暗发誓回去一定要唐诗好看。

  可是现在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既然地上没有缝可以钻,往后的几十年大好年华也要慢慢去熬,楚歌也就豁出去了,人这种动物,通常都是很有潜力的,一豁出去那就什么都不怕了,楚歌心里一发狠,就把花又往楚叶面前递进了一步。

  楚叶的两只小手就垂在衣下摆,白生生的小手衬着淡黄色的长裙,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旁边的猪哥们正专心一意地流口水,就看见圆圈中间那个小瘦子大大咧咧地腾出一只干瘦焦黄的手来,一把就抓住了那两只白嫩嫩的小手,然后把一大捧玫瑰花塞了进去。

  楚叶显然吃了一惊,脸上的红色再深了几分,迷迷糊糊的就把花接了过来,只听楚歌说了声:“送给你的,收下吧。”再看时,楚歌已经飞快地转过身,大步流星地跑了。

  旁观众人眼看这小子居然做出这么亵渎佳人的事情,都是目瞪口呆,忽然有个人喊了一句:“小子,站住,谁准许你碰她的手的!”众人顿时醒悟,“妈的,我都没碰过,你小子凭什么碰?”“靠,送玫瑰很了不起吗?老子今天晚上就把玫瑰店包下来!”这些人一路叫喊着追杀过去,顷刻间跑了个精光。

  楚叶站在那里,捧着那捧娇艳的玫瑰,脸上的表情一时喜,一时怒,一时茫然,一时平静,怔怔地站了半晌,忽然唇角微勾,眼睛微眯,露出一抹美丽到惊心动魄的笑容来。

  楚歌回来的时候,唐诗已经不知道躲哪儿去了,楚歌大是不服气,跑到唐诗他们化学系去要人,结果一众恐龙mm接待了他,唧唧喳喳地告诉他:

  “唐帅哥去练钢琴了。”

  “唐帅哥去学书法了。”

  “哦,我的偶像啊,他好象在创作长篇小说吧。”

  “咦,你就是那个楚歌吧,告诉你,以后少勾引我们唐帅哥,不然我跟你pk.”

  “你找他干啥?你以为人家唐哥哥是你这样的闲人啊,我告诉你,我唐哥哥的时间宝贵着呢,去去去,一边呆着去。”

  “哎呀,楚歌是你呀,唐诗要我转告你,他今天很忙,你就不要找他了,反正找也找不到的。”

  无论什么说法,什么理由,反正一句话:想找唐诗?对不起,没门。

  楚歌总算再次见识了自己这个铁哥们的女人缘,万般无奈之下,也就悻悻地回宿舍了。

  又有好多天没见过尼古拉?幻了,楚歌估计现在尼古拉?幻也该安定下来了,所以回到宿舍,他就打开了空间通道。

  通道一打开,就听到里边传来隐约的雷声、霹雳声、混合着人类的惨叫声,还有一些奇怪的咆哮声,楚歌低声叫道:“小幻,小幻,你没事吧?”

  尼古拉?幻的脸立刻出现在屏幕上,这小子满脸都是汗水和血水,看起来很有点吓人,精神状态倒是极好:“老大,你放心,一切正常,等这一仗打完,我就是神谕佣兵团的团长了。”

  说话间,他双手高举,也没见念什么咒语,手指尖上就闪耀出凛冽的电光,再下一刻,“劈啪”一声,巨大的闪电从天而降,顿时又响起一大片野兽的咆哮。

  楚歌见状也不敢打扰,匆匆说了声:“等会我找你吧,大概要多久?”

  尼古拉?幻大笑着伸出一个指头:“老大,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再见。”

  “ok,”楚歌说:“好好打,我对你有信心。”不再多说,关闭通道,打开《星际争霸》,开始玩游戏。

  前边已经说过,楚歌是个游戏高手,但是这个高毕竟是相对的,在浩方平台还勉强能做高手,如果去对付职业选手,那就是百战百败了,楚歌今天上浩方平台,直接就进了上海专区的一对一高手大厅,他前段时间利用风速卷轴打败了化学系的一干高手,心里受了很大的启发,所以今天就来看看,到底风速卷轴可以把他的水平提高到什么地步。

  一对一大厅里人满为患,楚歌一进去就看到了一个主机:1vs1 cai niao jin.

  起名叫“cai niao jin”的主机一般都是真正的菜鸟,本来楚歌是不屑于进这样的主机的,可是自从那天被一个叫“cai niao jin”的家伙轻松灭掉之后,他就不敢小看这种主机了,这一次,楚歌非常严肃地进入了“1vs1 cai niao jin”,打了一句“go”。

  对方也不多说,选定了种族,直接就开始了游戏,游戏一开始,还很客气地打出了一句祝福语:“gg/gl/hf”

  这几个动作一做,楚歌心里悄悄一动,心想:“这该不是上次打败我的那个人吧?”他记得很清楚,那个人每次游戏开始之前也是定选的这个种族,并且也会打一句“gg/gl/hf”的。

  一打起来,楚歌就更加肯定这是上次那个人了,因为在浩方平台这种地方,能够有这种水平的人本来就不多,而既有这种水平又是用的这个种族还有这个问候习惯的,则更加少之又少,不太可能是巧合。

  既然如此,楚歌就更想赢了,他心里默念着,就把风之敏捷放了出来,施加到自己手上,两只手的速度立刻快了一倍。

  众所周知,在《星际争霸》这种游戏里边,手的速度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简单的说,手动的越快,同样的时间内做的事情就越多,也就越有效率,当然,赢的机会就越大,楚歌的手一快起来,整个技术水准立刻就上升了接近两个档次。

  上次他输给这个“cai niao jin”,也主要就是输在操作上,那家伙总是跟他在两个地方同时开战,楚歌的手慢,怎么也操作不过来,被那家伙占了大便宜,可是这次就不一样了,那家伙果然还是不停地两线作战,可是楚歌偏偏就忙得过来,左挡右架,到处救急,一直打了二十多分钟,那家伙一点便宜都没占到,终于有点急了,打了句拼音过来:“gao shou a!(高手啊!)”

  楚歌嘿嘿一笑,心里充满了得意:“guo jiang guo jiang(过奖过奖)”

  两个人咬紧牙关,都不想认输,又拼了十几分钟,终于打了一场大决战,楚歌抖擞精神,指挥若定,眼看着胜利的天平已经在向自己的这边倾斜,忍不住的得意洋洋,几乎就要仰天长笑,忽然间觉得一阵虚弱,原来风之敏捷的魔法效果已经过了,两只手立刻就慢了下来。

  楚歌大惊,还没来得及给自己再加一个风之敏捷,就看到屏幕上自己的部队已经被敌人三把两把打得淅沥哗啦,眼看已经无力回天了。

  “妈的,我不服,再来!”楚歌急了。

  那家伙也是精神振奋:“小子,难得碰到你这种高手,come on.”

  两个人厉兵秣马,于是再战,这一次楚歌学了个乖,先给自己直接加了两个风之敏捷,才开始比赛,这一次打了又有三十多分钟,最终楚歌凭借始终坚挺的操作速度赢得了胜利。

  那家伙开始感慨了:“你小子果然厉害,打了这么久你不累吗?”

  楚歌首次战胜强敌,斗志勃发,道:“来,最后一局决胜负。”

  那家伙等了片刻,道:“好,再陪你玩一局。”

  两人开始第三战了,楚歌看了看异次元戒指,里边的风之敏捷已经只有两个了,微微有些心疼,想了想,终于经不住胜利的诱惑,把最后两个风之敏捷也加了上去。

  这一局因为是决胜局,谁也不想输,两个人一来二去打了接近四十分钟,还是没打出结果来,双方整顿兵马,正要来一场中原大战,楚歌的电脑屏幕忽然一动,那个连接异空间的通道居然自己跳了出来,楚歌忙碌之下,也没管这么多,立刻又把星际争霸的屏幕调出来,战场上,中原大战已经开始了,他如果不指挥,这盘就输定了。

  可是刚刚指挥了一下子,那个空间通道居然刷的一下又跳了出来,这一次,连游戏窗口都没有最小化,空间通道就直接出现在中原大战的战场位置,尼古拉?幻的声音飞快的响起:“老大,救命啊,我快死了!”

  尼古拉?幻求救的时候,正是楚歌操作战争的时候,楚歌用的是游戏中的神族,正指挥着一队狂战士向敌人的部队冲锋,本来是要命令这队兵攻击敌人阵地的,就差用鼠标往敌人阵地点一下,命令就完成了,可是这声音一响,他的心猛地一跳,手一抖,鼠标的光标,无巧不巧正好落到了空间通道的正方形窗口中间。

  “咔哒”,轻轻的鼠标点击声响起,那一队狂战士立刻象水汽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与此同时,在与电脑连接的异空间那边,忽然兵荒马乱,叫声震天,仿佛有一些非常非常高速的东西正在大地上奔跑,那种奔跑的气势,直震得大地都微微颤抖,楚歌虽然只是靠听觉,也能感受到那种可怕的威力。

  尼古拉?幻激动得声音都颤抖起来:“天……我的天哪,我的父亲啊,我的爷爷我的祖先啊,我尊敬的主神大人啊,莫非这就是天兵吗?”

  楚歌心里涌起一阵古怪到极点的感觉,隐隐地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切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快让我看看。”

  尼古拉?幻飞快地把魔法书从怀里掏出来,对着面前的战场,那一片杀伐震天的战场上,到处是潮水般汹涌而来的野兽,十二尊高大威猛、金光闪烁的战士,正以一种几乎无法想象的高速冲过去,转眼冲进了敌群中,一路冲击,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那些拦路的野兽就仿佛被万斤大石撞击一样,一个接一个飞了出去,飞在空中,一口口的鲜血从口中喷薄而出,布下了一道妖艳而恐怖的血色虹桥。

  楚歌这一刹那的感觉,实在不知道是好笑还是好哭,他可清楚得很,那十二尊金甲战士,既不是天兵,也不是神将,那分明就是他刚刚指挥的一队狂战士!

  一队电脑游戏中的狂战士,居然进入了异世界的战场,变成了几乎无敌的天兵?

  我靠,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吧!

  屏幕上,尼古拉?幻那张脸已经不能仅仅用崇拜和狂热来形容了:“老大!我……我……我他妈的太幸福了!”

  尼古拉?幻和楚歌说话的这段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等楚歌忽然想起来自己在决斗时,发现自己的兵力已经被敌人消灭得几乎灭绝了,现在,那家伙正试图去对付自己仅剩的那几个龙骑兵。

  楚歌慌忙打了几个拼音过去:“bie da wo le(别打我了)”,然后指挥自己的部队逃跑,那家伙倒也够意思,一看懂这几个拼音,立刻就把大部队拉了回去。

  楚歌小心翼翼地选中那几个龙骑,又往空间通道上点了一下,果然不出所料,那几个龙骑兵也立刻从游戏里消失了。

  与此同时,尼古拉?幻这小家伙又尖叫起来:“龙骑士,传说中的龙骑士啊!呀呀呀,这个龙看起来有点怪模怪样呢!”

  龙骑兵进入异世界,也变了个样子,本来在游戏里只是名字叫龙骑兵,其实根本没骑什么东西,可是现在楚歌看到的龙骑,跨下是一头怪模怪样的野兽,看起来有点西方龙的样子,却又不尽相同,楚歌看过去的时候,正有一个龙骑兵一拍龙头,那龙嘴巴一张,吐出一团人头大小的火球来,一路飞过兽群,竟然不象一般火球一样发生爆炸,而是一路飞了过去,一路上,凡是碰到的东西,无论是坚硬的甲壳,锋利的獠牙,还是高阶的守护结界,野生的参天大树,统统被烧穿了一个大洞,竟然一点抵挡都没有,那火球飞出去大概一两百米,居然就在兽群中直接打通了一条两百米长的直线通道。

  楚歌看得嘴巴都合不拢了,脑袋里尽是什么“天火”啊、“地狱之火”啊、“三昧真火”啊之类的名词。

  尼古拉?幻的赞叹就要专业多了:“妈的,居然是五阶火属性的本命龙息,一百年没在升龙大陆出现的东西啊,幸好老子见多识广,也习惯了,不然还不得吓死啊!”

  就这么短短的几分钟内,那群看起来密密麻麻的野兽已经走的一干二净,战场上一片狼籍,没死透的野兽在凄惨的嚎叫。

  楚歌先放过那边,再来关注这边的游戏战场,那家伙正打字过来:“ni de QQ(你的QQ)?”

  楚歌也觉得这个人值得一交,当下两人互通了QQ号码,把对方加为好友,那家伙的QQ呢称叫做“天工开物”,楚歌看了看个人资料,发现“天工开物”还只有十九岁,估计也就是大学一年级的样子。

  两人匆匆聊了几句,就先告别了,楚歌关闭QQ,开始询问尼古拉?幻这边的情况。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二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原来尼古拉?幻自从离开南华帝国的国境之后,经过反复思量,觉得要想拥有自己的势力,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组建佣兵团,就来到了升龙大陆上著名的佣兵之国尼龙公国,当然,来到这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尼龙公国在大陆的战争史上,一直都保持中立,由于国内拥有大量强大的佣兵组织,国土位置又并非战略要地,所以根本没有什么国家愿意侵犯这样的一个国家,相对的,因为佣兵并非正规士兵,尼龙公国也无法调集他们去侵犯别的国家,这样一来,尼龙公国顿时成了全大陆通缉犯的最佳避难所,对此,各大陆也无可奈何。

  说起来,也不得不赞叹这小子运气不错,在来公国的路上,正好神谕佣兵团遇到了一伙非常强大的强盗,这个小佣兵团眼看就要全军覆没,尼古拉?幻当即出手,凭借自己的高级魔法“灭绝圣光”直接把那伙强盗轰掉了一半,这样一来,强盗固然是跑了,诸位佣兵们更是对他惊为天人,再一问名字,居然是当世最年轻的天才魔导师尼古拉?幻,尼古拉?幻当场声泪俱下的讲述了自己的悲惨遭遇,这些佣兵们才懒得管什么国家通缉呢,更何况这位魔导师大人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当然全心全意地邀请他加入,尼古拉?幻在假惺惺地推脱一番后,就当仁不让地加入进来。

  要知道,在这片大陆上,魔法师本来就远少于战士,而能达到魔导师境界的,更是凤毛麟角,南华帝国号称大陆第一强国,一样把尼古拉?幻这个魔导师当作国师,也可见魔导师在大陆上是何等尊贵的身份了。神谕佣兵团本来啥都不是,尼古拉?幻一加入,神谕佣兵团立刻由一个低级佣兵团变成了一流佣兵团,接的任务,也立刻高级起来。

  这一次,神谕佣兵团正是接了一个消灭魔兽的任务,这个任务的等级并不高,本来难度也不大,可是一进入森林,才发现这些魔兽很不简单,居然跟恶魔森林里的异种魔兽很有些相似,佣兵团的现任团长,因为大意,在最开始就被夺走了生命,所以后边的进程,一直是尼古拉?幻在领导众人对付魔兽,以尼古拉?幻的能力,即使这些魔兽与恶魔森林有关,他也并不害怕,所以楚歌跟他联系的时候,他十分笃定地认为,今天的任务一完成,明天佣兵团的团长就非自己莫属了。

  可是这片森林,竟然比他想象的还危险得多,在尼古拉?幻使用杀虫剂赶走魔兽之后,本来神谕佣兵团都已经放松下来,不料才五分钟,不知道从哪儿又钻出了无数的野兽。

  这一次的野兽,就不是楚歌见过的那种虫人了,而是很普通的森林猛兽,只不过这些猛兽特别多,简直是铺天盖地,尼古拉?幻根本无法想象这么一小片森林怎么会藏得住那么多野兽,他在魔力快要耗境内的时候,野兽仍然无休无止,最后,这位天才魔导师做了一件很无耻的事情:丢下所有人,瞬移逃命。

  老天没给他无耻的机会,他的瞬移莫名其妙的失去了作用,因为森林四边,已经被谁无声无息地下了禁制。

  尼古拉?幻不知道是谁在害他们,可是他至少知道情况严重,本来还指望楚歌只过一个小时就跟他联系的,可是现在都一个半小时了,还没反应,他生怕神使大人是沉睡去了(要知道神总是一睡几万年的),万般无奈之下,再次使用祖传宝书,施展了召唤术禁咒,总算把神使大人招来了。

  后边的情况,楚歌都看到了,而现在,在金甲神将和龙骑兵出现后,森林周围的禁制也悄悄地消失了,看来那个悄悄想杀死尼古拉?幻的人,也被这种超豪华的组合给震住了,选择了放弃。

  无论如何,情况还算不错,尼古拉?幻踌躇满志地捏住拳头,对楚歌道:“老大,明天,我就是神谕佣兵团的团长了。”

  最后一堂考试,总算也有惊无险的过去了,楚歌走出考场时,唐诗正要逃跑,他飞快地跑过去,一把揪住唐诗:“嘿嘿,小子,被我逮住了吧。”

  唐诗苦着脸求饶:“小楚啊,哦,楚老大,你看,我今天不是全心全意帮你作弊吗,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

  楚歌想一想昨天的窘样,气得鼻子都歪了:“你小子帮我出的什么歪主意,害我出那么大丑,而且,而且她好象……”他忽然不说话了,盯着唐诗的后面,愣在那里。

  唐诗奇怪地看着面前那张脸,虽然不清楚他为什么忽然说不出话来,但还是敏锐地寻找到了自我辩护的最佳时机:“怎么了?我的主意不好吗?哼,那你说说看,楚叶昨天有没有笑?如果笑就表示她很开心,如果她开心就说明你成功了,如果你成功了,就说明我的建议绝对正确……”

  他正滔滔不绝,忽然背后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楚歌,你……下午有空吗?”

  唐诗一个激灵,飞快地转过头去,就看到了满脸通红的楚叶。

  楚叶的两只手死死地绞着自己的衣服角,眼睛不安地往两边斜视,看起来窘迫得很,而这边的楚歌,同样是满脸通红,左顾右盼,一颗头低得差点垂到胸口去。

  唐诗立刻有恃无恐,哈哈大笑,拍了拍楚歌的肩膀,自顾自的走了,楚歌在心里拼命问候唐诗的亲戚朋友们,脸上却还要强挤出一个笑脸,对楚叶说:“有空啊,怎么了?”

  “那就……”楚叶偏了偏头,忽然露出一个顽皮的笑容,阳光照下,说不出的娇美可爱:“陪我去逛街吧。”

  “逛街?”楚歌愣愣地问她:“为什么要找我呀?我又不买东西。”

  楚叶白了他一眼,心里大概在想:“这家伙真是明知故问”,嘴里却道:“我就想要你陪,怎么了,不愿意吗?”

  “愿意愿意,当然愿意,”楚歌的头又开始隐隐做痛了,刚才楚美女那一记白眼简直风情万种,他又不是傻子,如果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就真不用混了:“班长大人邀请,我们做下属的当然要舍命相陪嘛。”

  唉,终于还是让她误会了,这件事情,又该如何是好呢?

  走在街上,楚歌郁闷得不得了,身边的美女有很高的回头率,这些人回头也就罢了,还偏要对陪伴美女的幸运儿也仔细打量一番,楚歌在女生宿舍楼下已经两次碰到这种情况了,简直是畏之如蛇蝎,心里非常紧张,连手脚都不会摆了,走了小半天街,还是楚叶偶尔转头来看看,才“呀”地惊叫了一声:“楚歌,你走路什么时候走成顺拐了?”

  楚歌恍然不觉,左手跟着左腿一起向前迈,嘴里傻呼呼地道:“什么顺拐?不明白。”说着话,正好又是右手跟着右腿一起迈出去,旁边已经有人在指指点点了:“你看那小子,走路象螃蟹,横行呢。”

  楚叶抿着嘴微微笑,当然知道他这是紧张,可是楚歌越是紧张,她越觉得好玩,和楚歌接触也有很久了,她一直都保持着很轻松的心态,除了昨天送花的时候她紧张过一阵,不过那一阵紧张也在她下定决心后烟消云散,现在的班长大人,看着面前的男孩一脸的茫然,忽然觉得柔情满怀,轻轻拉住他的一只胳膊,满面娇羞地用双臂拢了起来,这正是情侣们逛街最常用的姿势。

  楚歌吓了一跳,一个趔趄,道:“你,你干什么?”

  楚叶俏脸微红,低声道:“你昨天的胆子跑到哪去了?”

  楚歌讷讷道:“我……我……”他“我”了半天,终究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只觉一只手被旁边的玉人抱在怀里,触手温暖而柔软,一阵淡淡的芳香悄悄地扑过来,他心里砰砰乱跳,又是害怕,又是惊奇,居然还带着一点点的期待,再也做不出任何反应,就这么被楚叶拉着,一步步向前走去。

  这条街叫做“步行街”,顾名思义,是大家步行逛街的地方,也算是市里比较繁华的地段了,街道两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店铺,街道的上边还整个用透明的天棚遮起来,两边偶尔能够看到供休息用的公共长椅,两人漫无目的地拐过一道弯,楚叶开心地叫起来:“哇,好漂亮!”

  这一边有几间很大的珠宝店,铺子里打着很高亮度的灯光,映衬着柜台里晶光璀璨的宝石玉器水晶石,立刻吸引了女孩的目光,拉着楚歌走了进去。

  眼看楚叶在那里挑挑拣拣,一会儿说这个长度不够,一会儿说那个亮度太低,一会儿又要求戴上试试看,楚歌就觉得奇怪,真不明白营业员怎么有这么大耐性对付这种纠缠的,他呆了一会,实在无聊,抽空趁着营业员不注意看了看柜台里边的小标签,悄悄抽了口凉气,那上面的价格,最少也是三位数,往下是没有,往上是多多益善,有一块摆在中央大概半人高的水晶雕像,上边密密麻麻写了一长串的九,楚歌仔细数了一下,居然是七位数,吓得汗都出来了。

  楚叶在那挑了半天,终于将一条水晶项链戴在了脖子上,转头道:“楚歌,好不好看?”

  楚歌抬头一看,立刻张大了嘴巴。这条项链看起来也挺细小的,如果就摆在那儿,楚歌估计怎么也好看不起来,可是往楚叶雪白的脖子上一挂,立刻就显出不一样的光彩来。

  一颗颗细小的水晶颗粒闪烁着点点碧绿色的光芒,点缀在银白色的链条上,看起来如梦如幻,衬托着楚叶雪白的皮肤,漆黑的头发,就好象漆黑的夜里忽然点亮了一盏明灯。

  楚歌点点头:“好看,真好看。”

  营业员也在旁边赞叹道:“真漂亮,这条项链,跟你正好搭配,你看,你男朋友都看呆了。”

  听到这句话,楚叶十分开心地笑了,她看看楚歌的样子,低头一笑,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钞票递了过去,道:“好吧,这条项链我买了。”

  楚歌迷迷糊糊地进来,又迷迷糊糊地出来,只是在想着:“这条项链多少钱?一百?两百?还是一千?两千?我怎么觉得她刚才掏出来的都是百元大钞呢?这条小小的东西,真的值这么多钱?”

  “恩,那个,楚叶,我想问一下,水晶这东西,很值钱么?”楚歌吞吞吐吐的问。

  “当然了,”难得今天一下午都失魂落魄的楚歌问她问题,楚叶一本正经地说:“水晶制品都很值钱的,不过它和一般的金银又不太一样,因为它的价格差距很大,看起来差不多的两块水晶,可能价格天差地别,你知道吗?据说前几年扬州市还买过一尊价值一亿多的水晶玉佛呢。”

  “哦”楚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么……什么水晶才是好水晶呢?”

  “这个嘛,”楚叶道:“我也不太清楚,你问这个干什么?”

  楚歌连连摇头:“没什么没什么,有感而发,问一问罢了”,他嘴巴朝珠宝店里一努,笑道:“喏,那里随便一块什么东西,我一辈子都买不起。”

  楚叶的神色忽然一黯,心想:“完了完了,都是我的错,他本来家庭条件就不好,大概是我今天买项链刺激他了吧,我早该想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

  想到这里,她更觉得旁边的男孩又坚强,又脆弱,女人的母性乃是天性,此时楚叶因为愧疚,下意识的,把楚歌抱得更紧了。

  她当然不知道,楚歌早已经把主意打到手里那块魔法水晶上去了。

  为了解决目前的窘迫处境,楚歌一走出珠宝店,就决定去卖水晶,在做出这个决定后,他还安慰自己说:“我是为了赚点钱买杀虫剂帮助尼古拉?幻啊,所以卖几颗他的水晶也是情有可原的啦。”

  “楚歌,明天就放暑假了,你回不回家?”楚歌把楚叶送到女生宿舍楼下,正要离开的时候,楚叶道。

  “啊?哦!我不回家,有什么事?”楚歌道。

  “恩,下周三,我过生日,你来吧。”楚叶用期望的眼神看着他。

  “好的好的,我一定到。”楚歌连连点头。

  “一定要到哦,我们会等你到了再切蛋糕的。”楚叶笑了起来,清纯的笑容如春风吹过清澈的小溪。

  楚歌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心情好得不得了,又可以痛痛快快的玩一个暑假了,最重要的是,没想到水晶这么值钱,水晶一卖,自己就有钱了!

  要卖水晶,就要先把水晶里边的魔力消耗掉,否则,被别人得到了,还说不定会有什么后果,楚歌总算还不笨,想到了异世界的水晶和现代社会可能有些差别,为了避免出问题,一个人悄悄地溜到街上去探听行情,可是他对这种高档货色根本一无所知,找了一天,也没找出什么名堂来。

  已经放暑假了,校园里的人忽然就稀少起来,楚歌的家在遥远的边远山区,暑假自然是没钱买票回去的,唐诗的家虽然就在城里,可是他是大忙人,放假了多的是各种各样的应酬,也很快就跑得不见踪影,楚歌一个人呆在宿舍里,倒觉得有点寂寞,他晚饭吃了两个馒头,手里已经只剩下几块钱了,坐在床头,打开电脑,开始仔细搜索关于水晶的各种介绍。

  如果在最近几天内不把水晶卖出去,估计自己就得饿死了,即使还活着,至少也没力气去参加楚叶的生日宴会了,即使还有力气去吧,可生日礼物送什么呢?楚歌很羡慕那些yy小说中的主人公们,他们大部分都富得流油,偶尔几个穷的,还清一色的心灵手巧兼运气特好,要不就自己做点精致的手工品,要不就凑巧得到什么盖世奇珍,反正在攀比的时候从来就没吃过亏,楚歌的手一点都不巧,心思也一点都不灵巧,他想来想去,除了卖水晶,确实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想到就做,楚歌在网上仔仔细细地查了半天,十分沮丧地发现,介绍水晶的网页倒不少,至于介绍水晶交易地点的,则一个都没有。

  楚歌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在失望了一二十次之后,他也就理所当然地放弃了,一边长吁短叹,一边打开了QQ,准备开始玩了。

  QQ一开,楚歌就看到一个头像在里边跳动,原来是“天工开物”:“嗨,穷光蛋,有没有兴趣参加游戏比赛?”

  穷光蛋是楚歌的QQ昵称,这个名字倒是很符合实际情况,楚歌看了看天工开物的留言时间,正好在五分钟前,于是立刻回了一句:“什么比赛?”

  天工开物果然还在,大概过了半分钟,头像就又跳动起来:“什么比赛都有,看你想参加什么了,怎么,有兴趣吗?”

  楚歌确实有点兴趣,对于游戏,他一向还是有自信的,虽然学校里有一个网吧举行的三次游戏比赛他都没有参加,可那是因为游戏的奖品清一色是上机时间,而不是钱,他这个人本来就不喜欢出风头,如果没有钱来刺激他,他当然不会去做那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你先告诉我,什么地方组织的比赛,有没有奖品,”楚歌赤裸裸地说:“没钱的比赛,我可没兴趣。”

  “那你要失望了,”天工开物哈哈大笑:“这次是选拔赛,钱不多,不过你只要打进总决赛,就肯定有钱了,只不过,唉,全国范围内的选拔,难啊……”

  楚歌立刻就选择了放弃:“全国选拔,那我不参加了,参加了也没机会(看来这小子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哎,对了,你说的该不是今年的WCG全国选拔赛吧?”

  WCG的全国选拔赛,代表了全国游戏高手们的最高水平,而每个赛区的几千几万名高手中,最后只有三个人,能够进入最后的北京总决赛,这样的高层次比赛,楚歌是绝对不敢参加的。

  天工开物道:“对呀对呀,就是WCG,我已经参加了两届了,可是从来没有被选上过,唉,说起来我还真背。”

  楚歌其实并不清楚全国选拔的水平达到什么程度,因为以前他从来没参加过,他没参加,也不是因为没信心,而是因为报名是要钱的,象他这种一分钱都要分开两半使的人,怎么可能去花那钱呢?

  他既然不懂,便信口说道:“那是你太菜了吧?”

  天工开物立刻激动起来:“胡说!我才不菜呢!前两年的比赛,我都是输给最后的赛区冠军了,那绝对是运气问题,我估计我的水平,在整个华中地区至少也能排上前二十吧,前二十名的选手,除了一两个特别拔尖的,其余几个,谁赢谁输都正常。”

  “这样啊,”楚歌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好,我陪你去比赛。”

  天工开物大喜:“你也要参加吗?你的水平跟我差不多,咱俩一起报名,总有一个能进入前三名的。”

  “不,我不参加,”楚歌说:“不过我要陪着你去比赛,有我给你保驾护航,保管你能超常发挥。”

  “切!你以为你是谁啊?”天工开物说,随着这句话,还送过来一个鬼脸符号,看来是一点都不相信:“不过你陪我去也不错,不指望你做什么,至少我们见个面吧,难得遇到你这样的高手呢。”

  楚歌有点脸红,他可清楚得很,他这个高手是假的,人家那位高手可是货真价实的。

  “那就这样吧,反正我们在一个城市,干脆明天上午在情缘咖啡厅见个面如何?”天工开物看来也挺干脆的,直接就定下了地点。

  楚歌摸了摸裤兜里的几张零碎钞,犹豫了一下,道:“谁请客?”

  天工开物大怒:“我靠,咱兄弟谈感情不谈钱,我请,我请还不行吗?”

  “那就行了,明天上午九点,准时见面。”楚歌笑眯眯地把话发过去,舒服地躺到了床上。

  真好,明天有免费饮料可以喝了,看来这小子也是个有钱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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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三章 传授兵法

 

  上午九点,楚歌准时来到情缘咖啡厅,往里边一看,十三号茶座上已经坐了一个人,看起来年纪轻轻,果然还只有十九岁的样子,很显然,这个就是天工开物了。楚歌仔细打量了一下,忍不住悄悄赞叹道:“果然是有钱人啊!”

  天工开物年纪不大,排场倒不小,一身都是名牌服饰,楚歌虽然不识货,总还看得出好坏,更让楚歌惊奇的是,这小子全身都是水晶饰品,简直怪异透顶,人家暴发户显排场的时候都是全身金黄的,他这个样子,倒真不知道是在显示什么。

  左手腕上,是一串水晶佛珠,一颗颗的檀黑色珠子,看起来晶莹剔透,温润如玉,显然不是凡品,右手手腕上,是一个紫色的水晶手镯,颜色非常纯正,当然也不是普通货色,他的脖子上,理所当然地怪着一串项链,绿色的颗粒,看起来倒和楚叶昨天买的那条类似,最夸张的是,他的脚腕上,居然还有两条更细小的水晶脚链。

  “靠,这小子不会是个人妖吧?”楚歌心里想着,揣揣不安的走了过去:“你是天工开物?”

  水晶少年眉开眼笑地看着楚歌:“穷光蛋大哥,你坐,你坐,幸会幸会。”也难得他这么客气,只不过穷光蛋大哥这五个字,怎么听怎么别扭,楚歌怏怏的坐下,心里不禁有点郁闷,他可不喜欢跟一个讲排场爱显摆的人交朋友,所以坐下来之后,居然一句话都没有。

  天工开物打量了他一番,看他一副臭脸,也有点好奇:“穷光蛋大哥,你怎么不说话?”

  楚歌瞪了他一眼,道:“第一,我不是穷光蛋大哥,请叫我楚歌,第二,我想请问一下,你戴这么多水晶在身上干什么?”

  天工开物脾气倒好,一点都没生气,反而长叹一声:“楚大哥啊,你以为是我想戴吗?是我老爸逼着我戴的啊……”

  “哦,为什么?”这下楚歌倒有了兴趣。

  天工开物沮丧地拍了拍桌子:“还能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我喜欢玩游戏啊,老爸不让我玩,可是我非要玩,于是他就说,水晶可以防辐射,硬把这些东西给我戴上了。”

  “水晶还可以防辐射?”楚歌本来对这东西一点都不明白,现在倒越来越有兴趣了:“看来水晶还真是个好东西啊。”

  “好东西是好东西,可也不必这样吧,搞得我天天被同学们当怪物,还老被小流氓抢劫,”天工开物看起来真的很受伤,苦着脸把眼镜摘了下来:“楚大哥你看,我这副眼镜看起来很普通吧,告诉你,这镜片也是水晶打磨的。”

  我晕啊,这也太夸张了吧!

  无论如何,楚歌的心理阴影是不存在了,两个人从水晶生发开去,开始谈游戏,这一谈,简直相见恨晚,一直聊到中午十二点,然后,因为没吃早餐和过度说话而导致饿得头昏眼花的楚歌听到天工开物说了一句无比美妙动听的话:“楚大哥,中午别回去了,我请你吃饭吧。”

  楚歌求之不得,满口答应,这天下午,无疑是楚歌过得最舒服的一个下午。

  临走的时候,楚歌自然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天工开物的要求,明天上午陪他去参加WCG预选赛。

  回到宿舍,大楼里空荡荡静悄悄的,楚歌关上房门,拿出一颗青色的风属性水晶,开始吸取里边的魔法能量,这也是他刚刚想到的办法,既然把水晶里的魔法消耗掉有些浪费,那干脆把水晶里的能量吸到自己身体里,这样水晶就变成了普通的水晶,拿出去卖,也不担心出问题了,只不过这种事情,据说在异世界里也没人做过,自己这么做,不知道有没有作用。

  因为跟魔法卷轴接触了很多天,楚歌对于魔法元素还是不陌生的,他一边冥想,一边慢慢地感受那股元素能量从水晶体里不断地抽出来,进入自己的身体,然后散开在自己的四肢百骸,感觉上,身体的容量似乎很大,这颗水晶石里的元素能量全部都被抽了出来,身上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那么,自己现在能不能使用魔法呢?楚歌心里一动,想象着一股风出现,面前就蓦然出现了一道微型的龙卷风,虽然肉眼是看不到风的,可是楚歌却能感受到,那一小团风元素正慢慢旋转着向上升去。虽然细微,却让楚歌大为高兴,因为他终于找到了一种以自己为主体施展魔法的方式。

  谁说地球上没有魔法元素就不能施展魔法的?楚歌兴奋地想,我他妈偏偏就是地球上独一无二的魔法师。

  搞定了这一切,楚歌再看这块青色的风属性水晶,仍然是纯一色的藏青,看起来和刚才没什么变化,于是放心地把石头收进了异次元戒指,看看电脑上的时间,才刚刚九点整,既然时间还多,那就干脆把尼古拉?幻那边的事情做完吧。

  楚歌想到做到,立刻打开了空间通道,然后从电脑里调出了前几天下载下来的《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

  楚歌一直不知道这边的时间和异世界的时间是不是统一的,他第一次看到尼古拉?幻的时候是晚上,可是尼古拉?幻那边却是大中午,后来几次晚上打开通道,看到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有时候是下午,有时候是傍晚,至于现在,很显然是凌晨,因为楚歌听到了清晰均匀的鼾声。

  尼古拉?幻看来是个精明人物,通道一打开,他就醒了过来,低声道:“老大,老大,是你么?”

  楚歌神秘的笑着:“小幻,最近过得怎么样?”

  尼古拉?幻本来睡眼惺忪,立刻就兴奋起来:“最近过得很好啊,自从上次老大派天兵助阵之后,尼龙公国所有的佣兵团都在传说,我们神谕佣兵团是上天眷顾的组织,还有的人说,是我施展了传说中的超级召唤术,并且由此判断我已经达到了圣魔导师的境界,反正呢,无论如何,我们的名气是打响了,最近这两天,我们就接了四项中等难度的任务,嘿嘿,这四项任务我们在两天内就全部搞定了,所以呢,最近我在想,要不要去接个高难度任务,把我们佣兵团的等级直接提升上去。”

  楚歌道:“那还不简单,你去找个s级任务啊。”按照他看YY小说的经验,s级任务一般涨起等级来都是飞快的。记得最清楚的是《佣兵天下》里边的小佣兵团,只接了一个s级任务,就直接升成了A级佣兵团。

  “正有此意,”尼古拉?幻道:“正好最近佣兵工会发布了一个双S的任务,据说已经有前后五批人做任务失败了,我想明天去把任务接了。”

  “是什么任务你打听过吗?”楚歌道:“虽然要接这个任务,可是别把性命丢了,你要注意一点,你没有办法召唤我,除非我主动找你,而我又不可能总是看着你,所以一旦有事,主要还是靠你自己的。”

  尼古拉?幻点点头:“老大,这个我知道,不过很奇怪啊,前天在森林里遇到野兽,我明明就把你召唤出来了的,可是这几天,我怎么召唤都没反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楚歌笑笑,他总不能说“上次我开着电脑你才能召唤我,如果我关闭电脑你就召唤不了我了”这样的话吧。再说即使他说了,尼古拉?幻也不会懂的,所以他想了想,只说了句:“天兵的帮助是不可靠的,人一定要靠自己,这一点你要记好。”

  尼古拉?幻对他倒是言听计从,立刻道:“我知道了,老大放心。”又道:“老大,你晚上这么迟了叫醒我,有什么事吗?”

  楚歌这才想起正事来:“来,你好好听着,我要教你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

  “孙子兵法?这是什么东西?”尼古拉?幻睁大了眼睛,“传说中的古魔法书吗?”

  “不是,”楚歌道:“这是我们神界一个叫孙子的大神写出来的书,目的是教导凡人打仗。”

  “打仗有什么好教的,”尼古拉?幻不以为然道:“只要有魔法,有刀枪,谁还能不会打仗啊。”

  “哪有那么简单,”楚歌只听他这一句话,就断定异世界的作战方式肯定还落后得很:“打仗可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啊,你想想,南华帝国的军队是不是比虎克帝国差?”

  尼古拉?幻道:“当然不是。”

  楚歌道:“那为什么恶魔森林一役,你们全军覆没,他们完好无损呢?”

  尼古拉?幻急道:“那不是打仗的问题,那是因为他们有奸细,他们知道我们的行程,他们还有埋伏……”

  “够了,”楚歌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所谓兵不厌诈,既然是打仗,要拿那么多士兵的生命来做赌注,当然要以取得最大的利益为唯一目标,当然要无所不用其极,你说这不是打仗的问题,我却说这恰恰是打仗的问题,打仗,不仅仅是两军对垒那么简单,还包括无数的准备,计算,猜测,你说的刀枪和魔法,只是其中一个非常细微的环节而已。”

  这番话,放在现代社会,简直稀松平常,可是对于那个世界的天才魔导师尼古拉?幻阁下来说,完全可以用振聋发聩来形容,日后的尼古拉?幻被大陆的军事家们一致认为是“用兵如神”的典范,就是从今日的这一堂课开始的。

  可是至少在现在,尼古拉?幻还不能理解楚歌这番论调的意义,也无法彻底摈弃公平对决这样无聊的战场道德。

  尼古拉?幻呆呆地看着楚歌,既然老大说这个重要,那这个就肯定重要,所以,无论自己是不是能理解,至少先全盘记忆了再说吧。

  于是楚歌开始讲课了,他做了十多年的学生,向来最讨厌老师,没想到现在轮到自己讲课了,幸好自己的学生看来好学得很,态度非常端正。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孙子认为,用兵交战,是一国的大事,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所以,不能不做好情报工作”楚歌有些结巴的慢慢给尼古拉?幻分析解释,关于文言文,尼古拉?幻固然是一窍不通,他其实也只懂点皮毛,对于这篇并不算晦涩的孙子兵法,他自己一个人琢磨了好久,才大概弄懂了一点点,至于自己翻译得对不对,那就不是他考虑的问题了,反正异世界也没有孙子兵法这东西,他就是说得再错,也没人来找他打官司,更何况,他觉得自己翻译得即使不对,那些翻译出来的意思也是很有道理的。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打仗,本来就是比赛谁更狡猾,更善于欺骗对手,所以呢,你能做到的事情,要假装做不到,能用的东西,要假装不能用,如果跟敌人离得近,就要假装隔很远,如果双方隔得很远呢,就要假装近在咫尺,这样才能让敌人摸不清楚虚实,造成判断错误……”随着楚歌越解释越困难,尼古拉?幻的眼睛却悄悄亮了起来。

  尼古拉?幻本来就是升龙大陆上的少年天才,即使从小接触的就是正统教育,但是毕竟还是一个小孩,受到的制度和道德禁锢很淡泊,楚歌跟他说的这些东西,换了是个老将军,可能早认为是大逆不道妖言惑众了,可是他听在耳朵里,却越听越觉得有味,越听越觉得有道理,有意思,刹那间,天才的脑袋瓜子里涌现出无数的奇妙战术来。

  楚歌的讲课还在继续,计篇已经完成,现在开始讲谋攻篇了:“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一段话,在神界非常有名,意思是说,一个将领用兵的高下,是要看他在打仗中的损失程度,最高明的将领,打胜一仗,根本不用动摇国家的经济根本,也不会让自己的全军损伤元气,甚至能够让全旅都没什么大损伤,甚而至于让每一个兵,都能够尽量不死,所以说呢,未必百战百胜的才是最好的将领,能够不战而胜的,才是真正的名将,不战而屈人之兵,意思就是不用打仗就让敌人屈服,这是最最高明的战争手段。”楚歌擦了把汗,发觉这文章是越来越深奥了,再翻译下去,可能自己都要卡壳了,可是尼古拉?幻却正听到精彩处,满肚子的正统逻辑和楚歌的“兵不厌诈”互相攻讦,正斗得难舍难分,楚歌声音一落,他立刻就道:“接着呢?快讲啊老大。”

  楚歌苦笑了一下,硬着头皮讲下去:“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这句话说,一个会打仗的人,用正统方法打不赢仗的,一定要用奇招,所以说,会出奇招的将领,战术变化才能象天地江河一样变化多端,无有枯竭。”讲到这里,尼古拉?幻忽然道:“老大,这句话有点问题吧?以正合的意思,不应该是以正统方法打不赢仗吧?”

  楚歌讲到后来,本来就是信口胡诌的多,当下暗暗叫苦:“那你说是什么意思?”

  尼古拉?幻偏着头想了想:“老大,古神语过于简略,我听不大懂,不过大概地估计一下,孙子大神的意思,大概是说,用正规方法打仗,不容易创造奇迹,但是比较能够持久,不犯错误吧。”

  楚歌支支吾吾道:“恩,那个,可能或者也许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接下来呢,那个那个,对了,我要讲火攻篇了……”

  要知道一部孙子兵法,短短七千余字,区区十三篇,包含的却是上下五千年中国战争史最精华的战争思想,其博大精深之处,往往足够一个人研究上几年几十年,古代人能够看书的机会少,往往一个人抱着一本孙子兵法一看就是几年,把里边的每一句话,每一种思想,每一个论点,都剖析得清清楚楚,理解得明明白白,等到读懂读通之日,就是兵法大成之时,这本兵书的战争思想之宝贵,也就可想而知了。

  以楚歌的智商,显然无法理解这些,而尼古拉?幻的天才,其实也远不足以马上将这本书融会贯通,幸好楚歌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他自己搞不懂,就干脆吩咐尼古拉?幻拿来记忆水晶,把这篇文章详详细细的记录下来,然后大概地教导了一番,嘱咐尼古拉?幻自己有暇时认真看看。

  尼古拉?幻一生短短十二三年间尚是首次看到如此妙文,自然也如饥似渴,两眼放光,看他双手摩挲着那颗普通的记忆水晶的样子,竟然好象在抚摩一个绝世美女一般。

  接下来,楚歌又给他传授了著名的《三十六计》,这个就简单多了,而且,从大方向上看,三十六计只不过是把人类的所有兵法知识给予了一个很精确的总结,找出了其中最实用也最简洁的三十六条方法,尼古拉?幻既然已经从心理上接受了《孙子兵法》,再接受这东西,就容易多了。

  两人通过空间通道细细攀谈,互相讨论,转眼间,已经四个多小时过去了,本来楚歌在尼古拉?幻心目中,一直是高不可攀的神使大人,可是今天这一次长谈,却蓦然发现这个神使大人,其实也有很多不懂的东西,更甚至于,还有很多孩子气的地方,尼古拉?幻的心里,对于自己这个老大的看法,也就少了许多神圣,多了许多亲切,或许,日后两人能够建立那么深刻的真诚友谊,能够终于打破了所谓神使大人的骗局,开诚布公地讨论问题,一起改变各自的人生,也正是在这里,埋下了伏笔。

  终于,谈话告一段落,楚歌看看表,已经半夜一点多钟,想一想明天上午还要陪天工开物去比赛,就跟尼古拉?幻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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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四章 电脑游戏全国预选赛

 

  第二天,楚歌是顶着两个黑眼圈来到比赛现场的。

  WCG的选拔在某体育馆里举行,楚歌和天工开物在昨天的情缘咖啡厅集合,正好又趁机敲诈了水晶少年的一顿早餐,两人在早上九点的时候进入了比赛现场。

  天工开物早在几天前就报名了,这个报名是不限定人数的,唯一的要求是交三十块钱的报名费,天工开物抽到的比赛号码是五十三,按照规则,他要跟紧随其后的五十四号选手进行第一场淘汰赛。

  对于最开始的比赛,楚歌和他都没怎么放在心上,一般说来,越到后面,高手越多,而早期,除非寥寥几个高手正好不凑巧撞到一起,否则,大家都能轻松出线。

  楚歌在大厅里百无聊赖地四面走动,到处晃荡,别人都在看比赛,他却在到处看美女,打游戏的一般都是十几二十岁的男孩子,可是这些男孩子都喜欢带着女朋友来比赛,据楚歌分析,应该是想在自己女朋友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风采,可惜能赢的始终只是少数,最后的下场就是,女孩们没看到男友的风采,反而被某些猪哥看到了她们的美丽姿态,比如楚歌,就正好是这么个无耻之徒。

  大概到上午十二点的时候,天工开物在大厅里找到了楚歌,兴高采烈地告诉他,已经进入了十六强,然后又无比沮丧地告诉他,下一轮的对手,是上届冠军。

  “为什么我的命就这么苦哇!连续三年,楚大哥,整整三年啊,我都会碰到华中赛区的冠军。”天工开物看起来没啥酒量,酒品似乎也不咋样,喝了两杯啤酒,就开始拍桌子睬椅子了。楚歌用力把他拉着,转头看看,旁边的客人还好没注意这边,于是凑到天工开物耳边悄声道:“你放心,我包管你能赢他。”

  “你包管?”天工开物瞪大着微微有些红的眼睛:“你凭什么包管啊?人家可是华中赛区去年的冠军啊,去年,我被他打得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楚歌这两天尽在吃人家的免费大餐,现在自然要费心出力了:“好,我问你,如果你的操作再提高一个,不,提高两个档次,能不能打得过他?”

  天工开物终于认真起来,张大了嘴巴,舌头有些打结:“两个档次?不,不需要,我只需要提高一个档次,我……我就,我他妈一定打得他妈妈都不认识他。”

  “那就好说,”楚歌打了个响亮的响指:“你放心,下午的比赛,你赢定了!”

  然后他小心翼翼的指了指柜台:“好了,该你结帐了。”

  等到下午两点正式比赛时,天工开物又恢复了神采奕奕的样子,楚歌站在他旁边,也是一脸的神采飞扬。

  “楚大哥,你真是我的大救星大恩人,不过我还是奇怪啊,你到底是怎么把我的手变快的?”天工开物一脸的惊讶加崇拜。

  楚歌神秘兮兮的笑着:“这个是秘密,不能说,你现在手上的感觉怎么样?”

  “快啊,楚大哥,非常快,我的手指头好象要飞起来一样。”

  楚歌微笑着,显得神秘而高傲,心里却在说:“废话,能不快吗,我给你下的魔法能量可相当于三个风之敏捷的卷轴啊,还不是为了报答你请我吃的几顿大餐。”

  华中赛区去年的冠军,说起来也是全国有名的选手,今年也是夺得分赛区冠军呼声最高的选手,这家伙虽然厉害,却绝不骄傲,而且,他也还记得去年自己在三十二强比赛中亲手打败过的天工开物。

  “你今年又来啦。”冠军同志热情地给天工开物打招呼,那含义却不言而喻:“你既然‘又’来了,我就把你‘又’淘汰掉吧。”

  天工开物笑嘻嘻地道:“是啊,手下留情啦。”

  冠军同志高傲地笑了笑,开始比赛。

  楚歌站在下边,根本一点都不担心,上午随便瞄了几眼比赛,他发现这种层次的比赛,选手也并不是很厉害,大部分的选手连他都不如,看来天工开物说他是全华中地区前二十名,倒也不是夸夸其谈,而这个去年的冠军,按照一般规律,即使强,也只比天工开物强一点而已,现在天工开物的手上有三个风之敏捷的魔法波动,水平应该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位卫冕冠军。

  体育馆里有一个大屏幕,上边随机播放一些比赛的精彩画面,现在,一位排在全华中前二十的高手跟冠军对上了,大屏幕给予了全程播放的殊荣,所以楚歌看起比赛来,也不用跑到电脑后边掂起脚尖伸长脖子学鸭子了,他舒服的找了个沙发坐下来,开始看比赛,偶尔还看一看来来回回穿花蝴蝶一般的漂亮女孩。

  果然不出所料,在打了大概二十分钟后,冠军的额头上就见汗了,再过了十分钟,底下的议论声就潮水般蔓延开来,第三十五分钟的时候,冠军同志带着百般的无奈站了起来,道:“我输了。”

  天工开物非常镇定地推开键盘,走了出来,走到半路的时候,腿却忽的一软,差点就一头栽倒下去,楚歌在远处看着,差点就想暴笑一番,他心里清楚得很,天工开物虽然貌似镇定,其实不知道激动成啥样了,这腿一软,便是最好的证明。

  天工开物确实很激动,自己本来就很有实力,可是今年第三年了,才终于打进了八强,最重要的是,终于击败了本赛区最厉害的冠军人选,后边的比赛,就容易多了。所以现在,他不仅仅是激动,他简直想哭,不过看到坐在那里的楚歌,一脸贼兮兮的样子,他就坚决忍住了。

  紧接着,就有记者去采访去年的冠军,这位朋友忿忿不平的对记者说:“今天我输不是我自己的问题,是他太厉害了,我的实力绝对是华中地区前三的,可是他绝对是华中地区的第一名,你们看着吧,说不定今年的总冠军都是他的。”

  听到这番话,天工开物顿时成了大名人。

  接下来的比赛果然不出所料,八强比赛中,天工开物前半盘表现出梦幻般的操作,后半盘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不过还是以很大的优势击败了自己的对手,进入了四强。

  观众们都在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天工开物在保存实力,只有楚歌心里清楚,那明明是天工开物手上的风之敏捷已经过了魔力期限了。

  半决赛的时候,天工开物的操作又提高上来,不过也没有最开始对付冠军同志时那么快了,但是这样的操作,也足以让他进入决赛了。

  晚上五点的时候,天工开物取得了做梦也想不到的好成绩,以全赛区第一的成绩,晋级北京总决赛。

  在这样神圣的时刻,楚歌却在跟他讨论一些很肮脏很见不得人的事情:“北京总决赛,你想拿冠军不?”

  “想啊,当然想。”

  “想拿的话,就带我去北京。”

  “可以啊,反正是放暑假,也没课上,闲着也是闲着。”

  “问题是,你要负责我的吃穿住行。”

  “啊……为什么?”

  “因为我是穷光蛋,我没钱。”

  “那……好吧,反正也就几千块钱而已(楚歌心想:啧啧,有钱人啊,该宰!)”

  “还不够,这次的赛区冠军奖金也应该给我。”

  “我靠,你太过分了吧!”

  “我呸,没有我的伟大牺牲,你能拿到冠军吗?”

  “切,你牺牲什么了?你只是用了一点超能力吧。”

  “嘿嘿,你小子既然知道这是超能力,那就应该知道,超能力者使用超能力,是要大耗元气的,我今天消耗的元气,大概要两年的时间才练得回来。”

  “有这种说法吗?超能力者也要练功吗?又不是中华武术。”

  “当然要练了,你小子不懂就别胡说八道,对不起我一番苦心,我还是看在我们是好兄弟的份上才愿意帮你,谁知道……谁知道你居然……唉,遇人不淑,我楚歌夫复何言哪!”

  “楚大哥,你你你别伤心,我晕,你怎么哭了,我答应了,我答应还不成吗?喏,这是奖金,这个红包我都没打开过呢,给你了。”

  “……好兄弟!”

  楚歌笑眯眯地走回学校,满肚子的心花怒放,他虽然很讲原则,也坚决不接受别人的施舍,不过那是在“无功不受禄”的前提下,而现在,他确实是有天大的功劳,那么剥削起天工开物来,也就心安理得而且不遗余力了。

  把红包塞到枕头下面,睡了一个安稳觉,楚歌梦见自己买彩票中了五百万。

  “等咱有了钱,馒头要吃白面的,想蘸红糖蘸红糖,想蘸白糖蘸白糖,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嘿嘿!”楚歌嘴角流着涎,说起了梦话。

  第二天一整天,楚歌闷在宿舍里傻笑,他起初听天工开物说“这次是选拔赛,钱不多”,还以为钱真的不多,这才心安理得的敲诈那小子的,谁知红包一开封,居然是整整五千元,这下可把他乐坏了,仔细一琢磨,大概是双方的眼界大小不一样,五千块,对于楚叶和天工开物这种有钱人来说,还不够买块水晶的,而对楚歌,却是绝对够用一年的大财富。

  既然有钱了,那就不用急着卖水晶了,楚歌手里攥着那块已经被他吸干净魔力的风系水晶石,沉思了半晌,忽然眼睛一亮,有了个好主意。

  暑假里学校安安静静,今天的天气热得不行,地球这几年的温度越来越高,在这座火炉一样的南方城市里,每年夏天,四十度的高温完全是小case,楚歌顶着毒辣的太阳走出门,立刻被太阳烤得缩了缩脖子,然后,勇敢地走了出去,一路走到上次陪着楚叶逛过的步行街上。

  那几间金碧辉煌的珠宝店还在那里,里边开着冷气,楚歌一进去,就满头大汗的站到门框正下方,对着冷气吹了五分钟,店里的服务员们一个个鄙夷的望着他,大概在想,哪里来的穷小子,别是家里买不起电风扇,跑这里乘凉来了吧。

  楚歌一直吹到身上凉快了,才自我感觉良好的走到柜台边去,仔细打量里边的项链,他昨天跟天工开物跑了一整天,热得浑身臭汗,晚上敲诈了大笔奖金,又兴奋过头,连澡都没洗,现在往柜台边一站,顿时散发出一股恶臭来,他自己是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那些服务员却是成天接触大款美女的,闻惯了高级香水的味道,鼻子比狗还敏感,立刻一个个捂住了鼻子,看着楚歌的眼睛里,鄙夷更多了几分。

  天气炎热,店里几乎没什么人,楚歌浑然不觉自己已经成了焦点,还在那里精挑细选,看了老半天,终于看中了一条细白细白的链子,用手一指,对柜台里那位漂亮的服务员mm说:“小姐,这条项链拿给我看看。”

  小姐的目光更是鄙夷:“先生,那是脚链。”

  “哦,”楚歌偏了偏头,看看那脚链,跟项链也差不多,反正是长长的一条,绕成一个环,便道:“无所谓了,拿来看看吧,这个银链子挺漂亮的。”他说着,悄悄摸了摸裤兜里的钞票,眼神里顿时多了点杀气。这次可不比上次去晓香居,裤兜里是整整五千块,人一有钱气就粗,一向谨小慎微的楚歌也开始有了点做大款的味道了,看着服务员们一个个看着自己的奇怪眼神,他暗自嘀咕:“看她们那眼神,大概都知道我身上有钱吧,眼睛真毒!果然是大商店里的人啊……”

  服务员小姐脸也绷得累了,见楚歌一点感觉都没有,心里无奈,干脆放松下来,继续解释道:“先生,那不是银的,那是白金的。”

  “白金?”楚歌把脸贴到柜台的玻璃上,再次打量了一下那条细细的链子:“白金就白金吧,反正也差不多,我说你哪那么多废话,拿出来我看看嘛。”

  “我是怕……”小姐欲言又止,总算她的工作素质还不错,明白那句“怕你拿着脚链逃跑”是只能想不能说的,她用最谨慎的态度拿出脚链,递给楚歌,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双手微分,呈现“鹰爪功”的标准起手式,等待随时将面前的可疑人物一把抓住,同时,双眼仔细打量楚歌身上可以下手的地方。

  恩,那件衣服还有两块补丁,看起来不太结实,恐怕一抓就破了,难道要抓他的裤子?我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去抓男人的裤子呢,再说,万一裤子掉了怎么办?那就抓头发吧,可是他的头发这么短,绝对的板寸,很显然,他是早有预谋的,算来算去,唯一可以抓的也就是那条链子了,唉,那就这么决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逃掉!服务员mm一边用前所未有的高速思考对策,一边慢慢地把身体移近柜台的出口,随时准备上演美女追强盗的大戏。

  楚歌看了半晌,越看越满意,信口道:“多少钱?这条链子我买了。”

  小姐松了口气,道:“不贵不贵,这条脚链只有三克多,一千元整。”

  “什么!”楚歌吓了一跳:“一千块!”

  小姐看他那样子,立刻又紧张起来,道:“你到底买不买?”

  楚歌强忍着心疼,潇洒的打了个哈哈:“买,买,买,当然买,我刚才是在奇怪,这东西怎么这么……便宜啊,亏我还带了这么多钱来。”他说着,还“不小心”把裤兜里的一大沓百元大钞全部掏了出来,然后悄悄抬眼去看小姐的脸色。

  小姐的脸色果然好看了很多,甚至还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弄得楚歌反而奇怪起来:“我靠,跟她炫耀一下而已,她怎么这副表情?难道是看上我了?”

  接下来一切顺利,楚歌拿着脚链走出去的时候,裤兜里的重量明显少了很多,可是他自我感觉良好得要命,刚刚那位漂亮mm既羞涩(其实是紧张)又激动(其实是害怕)的眼神,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回到家,楚歌花了十分钟,把那块青色的风系水晶石穿到脚链上,自己端详了一下,似乎链子细了点,水晶又太大块了点,不过没关系,楚歌安慰自己道:“如果不是脚链,又怎么会这么细?如果不是这么细,又怎么显得出水晶的大呢?如果显不出水晶的大,又怎么显得出我的真心诚意呢?”

  这几天平安无事,只是周二晚上在QQ上碰到了天工开物,这小子告诉楚歌,去北京的事情已经全部安排妥当了,坐飞机去,食宿全包,周四下午出发,最后这小子加了一句:“楚大哥,我可是用自己的零花钱请你旅游的,如果你不帮我拿个冠军,你就太对不起我了!”

  楚歌倒也知恩图报,立刻承诺:“放心,你拿不到冠军的话,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

  再然后,就到周三了。

  晓香居的情侣包厢内,楚叶正专心致志地往生日蛋糕上插蜡烛,过了今天,她就满二十岁了,一般人过二十岁生日都是插两根蜡烛了事,可是她却拿了一大把蜡烛,在那里一根根地插,蛋糕并不大,却做得十分精致,雪白的奶油,红色的鲜花图案,衬托着最中间的“生日快乐”四个字,看起来非常完美,可是也正因为完美,可供插蜡烛的地方就非常少了。楚叶拿出插花的艺术手法,非常用心地动作着,深怕破坏了蛋糕整体的美感。

  老板在一边看着,忍不住问道:“叶子,你到底请了几个人?”

  楚叶微微抬头,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嫣然一笑:“一个人呀。”

  老板更是好奇:“叶子,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我记得你上个星期都还说你没有的。”

  楚叶的脸蛋稍稍有些发红,显得更是娇美无比,低声道:“就是上个星期有的啊。”

  老板瞪大了眼睛:“啊?不会就是上次跟你来吃饭的小子吧?”

  楚叶点点头,没有说话,却露出一个羞涩甜美的笑容。

  “我的天啦,叶子,你没烧糊涂吧?”老板用手拍了拍额头,他跟楚叶已经很熟了,所以说话也没太多顾虑:“那小子怎么配得上你呀!吃饭还要你结帐,一点风度都没有。”

  “您别这么说,他只是家庭条件不好,倒不是没有风度,您看他很普通吧,其实可厉害了,”楚叶的大眼睛闪出了动人的光彩:“而且,他又勇敢,又聪明,又谦虚,而且还很……很淳朴。”说到“淳朴”,楚叶立刻想起楚歌第一次给自己送花的情景,嘴角悄悄弯起了新月般的弧线,那种温柔含蓄的笑容看得老板一呆,心里感叹起来:“正是年少青春啊……”

  如果楚歌知道那天的一捧花,居然有那么重大的意义,估计会回去拉住唐诗再爆打两顿了。

  楚歌在中午十二点准时到达,进入包厢之前,看到老板混合着惊讶和不满的眼神,简直莫名其妙,一头撞了进去,把门关上,老板在外边为楚叶抱不平:“哪有女孩等男孩的,还说他有风度,我看根本就是个啥都不懂的傻小子!唉,真糟蹋我们叶子啊。”

  楚叶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向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为恋人开脱的,所以在她看来,楚歌来得如此准时,只能证明他是个有信用的人。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十五章 复合魔法初成

 

  楚歌一进去,发现包厢里只有楚叶一个人,立刻怔了一怔,也没多想,连忙把怀里揣着的礼物掏了出来:“楚叶,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这句话是他在家里反反复复练习了好多遍的,所以说起来又熟练又认真,显得十分真诚。

  那条脚链被楚歌弄了个木头盒子装了起来,外表看来很不起眼,楚叶笑吟吟的接过来,信手打开,一道青色混合着白色的光芒闪耀在眼前,立刻吓了她一跳。

  “楚歌,这是你买的吗?你哪来这么多钱?”楚叶问。

  “当然是我买的,”楚歌硬着头皮,关键时刻当然一定要撑住:“你放心啦,钱是我自己的?”

  “说不准哦,”楚叶嘴角又流露出那种顽皮可爱的笑意:“你打架这么厉害,谁知道从哪儿抢到的钱呢!”

  “冤枉啊!天大的冤枉!”楚歌一手指天,连忙发誓:“我发誓这钱是我自己的,如果骗你,我……”在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中,楚歌倒也发现了一个规律,无论什么荒谬的事情,只要有人愿意发誓,别人一般还是相信的,这导致楚歌一旦迫切想证明一件事情真实性的时候,第一时间必然会想到要发个誓。还好他跟韦小宝毕竟不一样,骗人的誓言他是不屑去发的。

  可是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楚叶忽然伸出纤纤小手,堵住了他的嘴巴,这只手纤细光滑,柔若无骨,还带着点护手霜的香味,软绵绵的往嘴巴上一堵,立刻就把楚歌满肚子的恶毒誓言和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打消得一干二净,做为一个二十年没有和女孩子有过肌肤之亲的处男,就这一下,足以让楚歌彻底进入泥塑状态。

  楚叶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把手慢慢的拿开,柔声道:“笨蛋,我当然相信你。”声音里的情意,便是傻瓜也听得出来。

  也难怪她感动,刚才粗略一看,也没估计到那条链子到底值多少钱,可是无论如何,也在一千以上,加上中间挂着的那颗不知道是不是水晶的东西,总价值绝对不低,按照她对楚歌的理解,做家教是肯定挣不到钱的,家里条件又差,又拒不接受唐诗的资助,那么买这条链子的钱,毫无疑问是楚歌攒出来的。

  楚歌减肥二十公斤,一年攒出一台电脑的光荣事迹已经广为人知,楚叶虽然不知道楚歌已经有了电脑为什么还要攒钱,可是看着眼前这件礼物,她也百分之百断定,楚歌一定是把这一年来攒的钱全部拿出来买礼物了。

  她一直觉得楚歌有点不解风情,不过看到这条链子,一切的猜疑就都不存在了。

  这小子哪儿不解风情了,他分明是最高明的那种情场杀手!

  如果要问我们的女主角之一楚叶到底是如何把心系在楚歌这个绝对癞蛤蟆身上的,那么毫无疑问,她就是在这一刻,心甘情愿地选择了沦陷。至于当时楚mm心里的激动和震荡,以作者一支秃笔要描述实在有些困难,大家可以参照《大话西游》中,当至尊宝说完“曾经有一段爱情摆在我面前……”之后,朱茵扮演的紫霞仙子那种绝对的花痴反应。

  而当时,楚歌看到楚叶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融金销骨,几乎要把他融化,立刻就不识时务的问了一句:“别的同学怎么还没来啊?”

  楚叶的目光温柔如水:“傻瓜,你没发现这里是情侣包厢吗?”

  “情侣……情侣包厢?”楚歌的脸立刻就白了,吃吃的问:“你……你只请了我一个人?”

  看到楚叶肯定的点点头,楚歌蓦地“啊”的大叫一声,飞快地拉开门,一脚就踏了出去,包厢的门口有三层台阶,楚歌一脚睬空,脚下一个踉跄,向前一冲,顿时又扑倒了一张桌子,老板才来得及惊讶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已经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老板打开门,发现楚叶正坐在包厢的凳子上,一个人微笑,老板惊疑的问:“叶子,没事吧?”楚叶笑笑:“没事。”看到老板走了出去,她才低下头来,雪白的牙齿咬了咬鲜红的嘴唇,用细如蚊蚋的声音轻轻自语:“楚歌啊楚歌,无论你有多害羞,有多胆小,既然你真的喜欢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她重新打开木头盒子,仔细端详里边的生日礼物,那条链子不是项链,而是脚链,这当然是菜鸟才会犯的低级错误,不过在这种时候,正好进一步说明楚歌确实没接触过高档物品,那么这件礼物的分量和心意,也就更令人感动了。楚叶的脖子又细又长,脚链虽短倒也能够戴上,至于那颗水晶??

  这块水晶似乎有点奇怪哦……见多了高级货色的楚叶,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颗水晶,神色慢慢的疑惑起来。

  楚歌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水晶出了问题,他仓皇逃出晓香居,也没多想,就是一路狂奔,快奔到宿舍的时候,才忽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这一跑,对楚叶实在是太大太大的不敬了。

  幸好现在手头有钱了,楚歌立刻去买了张电话卡,回到宿舍给楚叶打电话。

  “喂,”电话一通,他小心翼翼地说了一个字,然后等待那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暴和雷霆。

  “是楚歌吗?谢谢你的生日礼物哦”楚叶的声音清脆悦耳一如往常,看来心情还不错。

  “你……你不生气吧?”楚歌再次确认。

  “当然不生气了,我为什么要生气啊?”楚叶的声音里饱含着笑意。

  “可是,我还没吃蛋糕就跑了啊,还打翻了一张桌子。”楚歌坚持不懈。

  “哎,没事啦,你能够来,我就已经很满意了。”楚叶再度给他宽心。

  “嘘??那就好,那就好。”楚歌吐出一口长气,忽然觉得没话说,想了想,又道:“哦,对了,我明天要去北京。”

  “去北京干什么?有车费吗?要不要我帮你?”楚叶问。

  楚歌道:“不用了,我有点事要去一下,具体情况回来再告诉你吧。”

  “恩,好吧,”楚叶停顿了一下,又问:“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楚歌道:“目前就你一个人知道,唐诗那家伙,这几天人影都没有,也没办法告诉他。”

  电话那头传过来一阵悦耳如银铃的笑声:“别告诉他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哦。”

  “呵呵,好吧。”楚歌无所谓地点点头,挂断了电话。

  这天晚上,楚歌啥都没干,掏出了红色的火系水晶和水系的蓝色水晶,开始专心致志的吸收魔力,前几天吸收的风系水晶让他的感觉非常好,因为水晶里边的魔法元素的数量远大于卷轴,大概吸收一块水晶就抵得上几十个初级卷轴,而且,吸收到自己身体里之后,完全可以控制使用魔法的量,要多少用多少,而不象用卷轴一样,一次就是一个卷轴,必须用完才行,楚歌这是第一次有机会坐飞机,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去京城,为了避免一切一切的意外因素,他决定把水火这两项魔法元素先吸收了再说。

  无论如何,水箭和火球也是一般魔法书里最基本的攻击性魔法嘛,楚歌想,只会辅助魔法还是不行的,那充其量是个牧师,自己必须要学会攻击敌人,才有战斗力,才是一个真正的魔法师。

  可是这次的吸收远没有上次那么顺畅,不同的魔法元素,在身体里居然会有细微的排斥,楚歌体内充满了很多风系元素,虽然使用过几次风之敏捷,可是体内的元素还只损耗了不到十分之一,这些元素虽然给他的感觉不是很拥挤,却分散在四肢百骸里,现在,他一吸收火系元素,四肢百骸里立刻就生出一股排斥力,想强行把进入的火系元素挤出去。

  吸收魔法元素这种事情,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而不象普通做体力活,所以楚歌再怎么有心把火系元素放进身体里,也没办法用出力来,只能拼命的冥想冥想再冥想,他的想法很单纯,既然冥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就直接冥想两种元素融合就可以了,这也是他看了那么多YY小说和所谓的气功书籍之后得到的一点点心得。

  人们常说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按道理说,这两种元素是很好融合的,可是楚歌费了一个小时的工夫,想得头脑发麻,还是屁用都没有,万般无奈之下,楚歌的懒惰天性又发挥了作用,把火水晶收起来,转而钻研水系水晶,这么一来,结果又和刚才一样,短短一个小时,眨眼就过去了,一点收获都没有。

  “天啦,怎么会这样呢?”楚歌哀叹道:“尼古拉那个臭小子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同时修炼几种魔法的吗?难道是他自己太天才,就误以为别人也是天才?所以把异常情况当作普通情况了?”

  如果每个人真的只能修炼一种魔法,那么,难道我的身体正好就是风属性的?楚歌凭着自己那点三脚猫的魔法理论水平,开始分析问题:我从小就不容易感冒,可是青春痘比大部分人都出得早,我的皮肤是油性的,三天两头牙齿疼,爸爸妈妈都说我容易上火,无论如何,我也该是火属性的身体吧,为什么会是风属性呢?看来,只有一个解释,我的身体是无属性的,可以接受任何属性的魔法元素,可是有个前提,就是只能接受一个属性的元素,否则,就会产生某些类似“魔法元素排斥”的现象。

  既然这样,问题就简单了,把风系魔法消耗干净,自然就可以注入火元素了,不过风元素是要用来帮助天工开物打比赛的,也是自己去北京唯一的凭借,无论如何都不能废掉,那怎么办呢?

  楚歌想来想去想不到一个好主意,最后一咬牙:管他三七二十一,干脆三种元素一起收,成不成也无所谓了,我就不信还能出啥事。

  也是他胆子大,运气好,这种馊主意,如果他告诉尼古拉?幻,估计尼古拉?幻立刻会以死相逼,不许他动手,因为这实在是魔法修炼的大忌,按照异世界的基础魔法理论,这么做的结果只有一个:元素爆炸。

  就这样,楚歌在懵然无知的情形下,开始了自己的魔法修炼,把火水晶和水水晶一起放在手上,一只手一个,握紧在手掌里,然后两手并拢,干脆把两颗水晶碰在一起,开始从两个方向缓缓抽取里边的魔法元素。

  这又是一个大忌,两种不同类型的魔法水晶一旦碰在一起了动用里边的魔法元素,往往会造成两颗水晶里的魔力互相渗透,渗透的结果百分之百又是大爆炸,而且,这些元素一旦混合,再碰触到空气中天然的双系魔法元素,产生的连锁反应,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这种理论,说起来和地球上的原子弹裂变有某些方面的类似。

  可是正好地球上根本没有魔法元素,而地球的重力值又比异世界要大得多(这也是异世界的战士总是一跳几米高的原因之一),所以不但外界没有连锁反应,连水晶内部的渗透都几乎没有,这两个在异世界几乎不可能存在的条件一达成,居然起了非常良好的效果,楚歌感觉到水火二元素开始十分听话地向自己体内聚集,这两种元素一合力,威力就远远大于风系元素,风系元素虽然是主人,也没力量驱逐外来力量了,这么一来,水火二元素固然是互不服从,风元素占据地利,也是绝不妥协,三方在体内拼命的斗争盘旋,风元素占据中原位置,可是由于消耗,能力只剩余十分之九,水系和火系却是生力军,正好战了个平手。

  楚歌本来吸得正开心,忽然觉得体内的三股元素开始疯狂的旋转,形成了三个巨大的旋涡,一在左臂,一在右臂,另外一道却在胸口,三道元素的旋风越转越快,水晶石里的魔法象流水一样被吸了进去,本来要一个小时才能吸干净的魔力,在短短五分钟内,就被吸得干干净净,随着“丁冬”两声,水晶掉在了地上,楚歌两只手紧紧地合在一起,身体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握,似乎立刻就要被分裂成三块来。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五马分尸?哦不,应该是三马分尸,看来我要死了,老子今年刚满二十,还没叉叉过呢,可惜了……楚歌在最痛苦的那一会儿,这么想着。

  想完这个念头,只觉得三股旋风猛地一顿,然后往下一沉,全部沉到了气海丹田的位置,再接着,他就昏了过去。

  异世界的人类,虽然看起来与地球上类似,其实在人体结构上,是不一样的。

  在那个世界,每个人的体质都适合冥想或者修炼武力,冥想的人锻炼的是精神力,他们的精神能量都是藏在脑袋里一个神秘的位置,那个位置大概类似于地球上的松果体,而修炼武力的人,锻炼的是自己的肉体和意志,他们练出来的东西,叫做斗气。

  斗气这东西,虽然听起来似乎跟地球上所谓的“真气”、“内功”差不多,其实却完全不同,因为那是和魔法操纵所需要的精神力同源的东西,战士的能量蕴藏在四肢百骸、头脑、血液当中,却偏偏缺少了地球人类一个最重要的位置,那就是“丹田”

  可以说,丹田是地球人类和异世界人类最大的不同点,也是楚歌跟异世界的人相比,最大的特殊点。

  丹田这东西,楚歌其实也不是很懂,他看的都是闲书,说起来满口的“气沉丹田”、“贯穿天地之桥”、“打通任督二脉”,可是真要他说个所以然来,他肯定屁都说不出来。

  虽然屁都说不出来,不过楚歌到底还是知道,传说中的丹田,就在小腹下三寸,而现在自己觉得鼓胀得难受的地方,正是小腹下三寸,也就是所谓的丹田。

  三种元素本来没有灵魂,只是单纯的搏斗,可是他们斗着斗着,就觉得有个地方传来巨大的吸引力,要把它们吸引过去,这三种元素根据本能,觉得要另外寻找地方生存,而不是在一个拥挤的地方斗得你死我活的,于是,几乎不约而同的顺流而下,进入了丹田气海。

  气海虽然就那么点地方,可是在元素这种无形物质的感觉中,却的的确确是一个“海”,三种元素一进去,连水花都没掀动,就遭受了灭顶之灾,而楚歌的身体本身,根据生物的本能,那些并非由身体可以控制的部分,却因为这三种从来没遇到过的东西,开始悄悄的变化了。

  当楚歌终于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看了看手里,空空如也,再去看地上,水晶赫然在目,看来还没出事,楚歌一挺腰坐了起来,发现精神振奋体力充沛,啥事都没发生。

  “我就说不会出什么事吧,哈哈”楚歌开心的想着,再去感受体内的魔法元素,这才发现,体内的风元素已经不见了,不但风元素不见了,连水火二元素也都不见了,可是丹田鼓胀鼓胀的,却多了些奇怪的元素。

  楚歌再次进入冥想,才发现三种元素已经混融无间的和平相处了。

  那么,这种混合元素施展出来有什么后果呢?最关键的是,风之敏捷到底还能不能用呢?

  楚歌走到窗口处,打开窗户,心里对空中默念着“火球”,立刻,一团碗口大小的火焰飞了出去,火焰虽然飞了出去,可是在楚歌的感觉里,似乎还可以操纵,他心里又想着:“拐弯”,那团火焰仿佛受到了大风吹拂,立刻就改变了方向,往另一头冲去,楚歌眼尖,一眼看到那边正是另外一栋宿舍的五楼,吓了一跳,心道:“快点灭火啊,要坏事了。”刚刚想完,“噗”的一团水雾凭空出现,顿时把火球浇灭了。半空中那声水火相遇时“嗤”的一声,连远在几米外的楚歌都听得清清楚楚。

  “哇!老大老三快来看,球状闪电哦!还是大晴天的球状闪电哦!”那边五楼传出某人的惊呼声,接着是一个很低沉的声音故做渊博道:“恩,根据声音和光的传播速度来判断,等会要打雷了。”

  “打你个大头鬼”楚歌心里想着,嘿嘿直笑,简直心花怒放,他是个聪明人,这次实验一完毕,他立刻就明白自己拥有了什么能力:综合使用三种魔法。

  “哈哈哈哈,在任何一本YY小说里,复合魔法都是绝对的超级魔法哦!”

  周四一大早,楚歌走出宿舍楼的时候,看到牛得华和许明两个人鬼鬼祟祟的捧着个大蛋糕从林荫道那边跑了过来。

  “咦,这是干什么?不是放假了吗,你们怎么还在学校?”楚歌奇怪是有理由的,牛许二人家都在本市,按道理,放假了绝对没理由留在这里的,可是一大清早居然在校园里出现,确实值得怀疑。

  牛得华看起来有些惊慌:“啊?哈哈,哈哈,没事,一个朋友生日,我们去给他庆祝呢。”许明立刻在后边补了一句:“是男朋友,啊不,是男性朋友。”

  楚歌莫名其妙地摇摇头,看着两人远去,也懒得理他们,买了两个馒头飞快的回宿舍去了。

  中午的时候,楚叶打了个电话过来:“嘻嘻,楚歌,告诉你一件事哦,今天牛得华和许明给我买了个生日蛋糕哦,真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生日的。大概是小芙告诉他们的吧。”

  小芙跟楚叶一个宿舍,也是物理系的女生,据说对牛得华有点意思,楚歌嘿嘿一笑,心想:这两个家伙,真是的。

  楚叶听他不说话,连忙解释道:“你放心,蛋糕我收下了,可是我也把我们俩的关系告诉他们了,我绝对不会给他们机会啦。”

  楚歌立刻慌了神:“哎,那个,我们什么关系啊?”

  楚叶羞答答地笑了:“坏蛋,还要我说啊,人家是你女朋友啦!”

  楚歌的脑袋里轰的一声,刚要反驳,对面的电话已经挂断了。

  “天啦!难道我真的要做班长的男朋友?”楚歌仰天长叹,心里却嘀咕起来:“没准跟她谈恋爱也还不错呢?可是……”他摇摇脑袋,忽然又想起了那天在山顶遇上江蓉的一幕。

  “好多天没碰到江蓉了,也不知道唐诗跟她好上了没有,我看应该没问题吧。”楚歌酸溜溜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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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纵横赛场所向披靡

 

  星期四下午,一辆加长林肯开进了校园,引起了没离校的学生们的团团围观。

  楚歌一头钻进轿车,满头是汗,立刻道:“快点关窗快点关窗。”天工开物就坐在他旁边,立刻就把挡风玻璃关得严严实实。

  坐在前面的司机扭头一笑:“小天,你这个朋友也怕热得很呢。”

  天工开物嘿嘿一笑,对楚歌说:“楚大哥,这是我爸爸。”

  楚歌哪里是怕热了,他根本就是紧张得流汗,因为家庭条件的缘故,他才会对珠宝首饰这些东西没什么见识,可是男孩子哪有不爱枪和车的,他刚刚接到电话之后,在宿舍楼上一眼看去,就发现这是一辆加长林肯,加长林肯是什么概念?楚歌根本连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能坐这种车,按他的构思,自己这一辈子也就是大学毕业,捞一份饿不死撑不死的工作,普普通通的过几十年,然后两腿一伸,一掊黄土了事。

  楚歌以为前边那个是司机呢,一听是天工开物的爸爸,吓了一跳,立刻抬头道:“叔叔好!”

  面前这个中年人看起来很不一般,虽然面带笑容,可是那种不怒而威的神态仍然让楚歌觉得很拘束,他原来也知道天工开物家比较有钱,可是有钱到开着林肯来代步,也未免超过了他的想象,面对大人物,楚歌向来都是敬而远之的,如今这位显然不是一般人,立刻就让楚歌头疼起来:“叔叔,你也陪我们去北京吗?”

  大人物显然很快就明白了楚歌那点小心思,好在人家也没生气,解释道:“我没时间去,只是送你们去机场而已。”

  天工开物解释道:“机场比较远,没有公共汽车,如果没人送,就要打计程车了。”

  楚歌“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大人物把车开得飞快,看来手法娴熟得很,又道:“听小天说你有超能力?”

  “啊?”楚歌愣了一愣,支支吾吾道:“啊,呵呵,恩,算是,有一点吧。”说着,狠狠等了眼天工开物,天工开物回给他一个无可奈何的眼神,耸了耸肩膀,意思是说:这不能怪我。

  大人物通过反光镜清晰地捕捉到这一幕,笑道:“你别紧张,超能力者虽然很少见,倒也不是没有,至少对我来说,见过的也不算少了,我不会泄露你的秘密的。”

  楚歌“嘿嘿”的傻笑着,干脆不说话了。

  大人物又道:“老实说吧,超能力者被传说得神乎其神,那只是小说和电影夸张的结果,其实呢,世界上没有那种所谓的超人,这些年我看到过的一些人,大部分的能力都没什么太大的意义,有的可以用手把纸上的字认出来,有的可以用意念让小于两百克的东西飞起来,还有的甚至可以用鼻子吃饭,这些事情虽然怪异,但是也就是生活上的一点小调剂罢了,并没有传言的那么夸张,而且他们还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使用能力特别慢,所以说呢,是表演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你的超能力却有些特别,听小天说,你放的时候特别快,几乎是挥手之间就完成了,除了这一点,你这种能力还特别有用,如果用得好,甚至可以做出很多大事来,可以说,象你这种真正可以有实际意义的超能力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楚歌不敢说话,但是耳朵慢慢的竖了起来,他其实也想知道,凭自己这样一个普通人,会点魔法,到底可以怎样改变自己的生活。

  大人物还在说着:“从小了说,比如你现在决定帮助我儿子,让他的水平凭空高出了几个档次,把一个赛区都出不了线的选手捧到全国冠军的位置,这种改变,还算是小的,从大了说,如果在奥运会的田径场上,你能给中国运动员加上点速度,让他们拿几个田径冠军,那就是举国轰动的大事,你大概还记得,去年刘翔拿到跨栏跑冠军之后的轰动情形吧?”

  楚歌目瞪口呆,思维忽然就开阔起来。

  哇靠靠靠靠!这么说的话,跨栏跑,百米跑,长跑,游泳,跳远,甚至……称竿跳高,这些项目,似乎都用得上呢!记得刘翔去年是拿了超过八百万吧?那么,如果是全面开花的话,我这个幕后英雄,至少也能弄个几千万来花花吧,我这可是谁也查不出来的兴奋剂哦……

  而这,还只是一个最普通的风系初级魔法:风之敏捷。

  大人物看他那样子,也知道他在思考,便又道:“楚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打算,不妨来找我,我帮你跟上面说说,也算是为中国体育尽一番心力吧,我跟上面有点关系,这种双赢的事情,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上面?那是指哪儿?中国体委?还是中国人大?甚至是全国政协?楚歌晕呼了半天,才算醒过来:“算了吧叔叔,我只是个小人物,还是让我做个平凡人吧。”

  大人物显得很是遗憾,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唉,好吧,真奇怪,似乎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都想做平凡人,难道做大人物不好吗?”

  楚歌没有说话,思维不知飞到哪儿去了。

  下午两点,飞机准时起飞,第一次坐飞机的楚歌,感觉倒也不怎么样,似乎跟使用漂浮术的感觉差不多,看来世界上很多东西,被传说得神乎其神,只是因为很少有人接触到罢了,真正接触到了,才发现不过如此。

  楚歌和天工开物走出飞机场,两人都没带什么东西,天气炎热穿得也少,出门在外倒也方便,首先,去找了个旅馆住下,显然天工开物这小子确实是富家子,随便找的居然是四星级旅馆,楚歌反正啥也不管,跟着吃跟着住就行,趁开房的时候凑过去看了一眼,才算知道了天工开物的真实姓名:常开天,看来天工开物这个网名的来历就是根据他的真实姓名了。

  比赛在一天后举行,因为有了楚歌这个秘密武器,常开天也懒得去现场熟悉环境了,反正根据规定,鼠标和键盘都可以自带的,也不担心到时候打起来不顺手,为了万全,这小子连笔记本电脑都带了一台,据说是防备比赛用的机器质量不理想。

  这多出来的一天闲来无事,两人便在北京街头逛悠起来。

  楚歌是个路盲,他原以为跟着常开天就没问题了,没想到常开天也是个路盲,两人走来走去走了老半天,发现还是在火车站附近打转,想要走远,又不知道怎么走,总算常开天聪明,干脆叫了辆出租车,直接道:“拉我们去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去逛逛。”

  出租车司机倒也机灵:“你们是不是不识路?干脆我给你们当向导得了?”人家说扯京片子的人会吹牛侃大山,当真一点不错,这三人说了半天,最后以包车一天一千块搞定,三人一车到处乱跑,司机凭空宰了一千块,心情愉快,工作态度也十分积极,拉着两人到处跑景点,楚常二人十分满意,临到走了还在十分友好的气氛中记下了司机的手机号码,说是“等有空了再包车玩一天”。面对常开天这种挥金如土的主儿,楚歌是求之不得,跟着他花天酒地,大叹不虚此行。

  接着,就到了比赛日了。

  来自全国十六个赛区的四十八名选手一入场,整个体育馆就沸腾起来,游戏这东西,在二十一世纪即使没办法成为大人眼中的主流娱乐,但是对于三十岁以下的人而言,早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而游戏高手,也自然而然被这些人赋予了类似古代“武林高手”一样神秘的色彩,很多高手一路杀入总决赛,都有很多铁杆fans在长期呐喊助威,这些人不远千里来到京城,虽然主要是打着助威的旗号行旅游之实,但是真到了比赛日,还是十分尽职的,平均每名选手都带着十多人的拉拉队和助威团,这么一来,人数上就十分可观了,还好这样的比赛已经举办了很多届,主办方也算有经验,因此虽然拥挤,却并不混乱,楚歌跟着常开天一进场,就领到了比赛牌号。

  没想到的是,从华中赛区居然有很多人专程来看常开天比赛,这些人热热闹闹的走过来,派出代表跟常楚二人接触,满口的“偶像”“高手”弄得常开天嘴巴都要合不拢了,一个劲的感叹:“压力好大啊,输了对不起观众啊。”

  拉拉队队长姓赵,据说他爸爸姓赵妈妈姓孙,正好他就叫赵钱,弟弟叫孙李,这小子显然是个煽风点火的好手,几句马屁拍得常开天忘乎所以,然后不经意地问了句:“楚大哥是您什么人啊?”

  常开天乐呵呵地开口就道:“他是我教练。”顿时全队哗然,大家看着楚歌的目光立刻多了三分尊敬,赵钱那样子似乎恨不得立刻就叩头拜师,还好他记得这次的主要任务:“常大哥,您的操作是怎么练的啊?居然快到那种程度,据说我们华中赛区去年的冠军,赛后对您可服气着呢,人家说了,您这水平,别说国内冠军,就是世界冠军,也是小菜一碟。”

  楚歌在一边发笑,他可记得清清楚楚,那位冠军同志明明不是这么说的。

  常开天更是飘飘然:“不瞒你说,我的目标,就是WCG世界冠军!”他本来就是世家子弟,看过的高官大贾也不少了,学他们的派头,即使学不到神,总也是惟妙惟肖的,这几句话说出来,刻意放慢了速度,显得铿锵有力,做金石之声,立刻引起了新一轮的马屁大潮,无论如何,这些素不相识的人千里迢迢跑来助威,也是一件让人感动的事情。

  比赛采取淘汰赛制,这和分赛区的比赛制度一样,可是这次的四十八个人都是各地的著名高手,打起来就比分赛区好看多了,最为难的是场子里的大屏幕转播,一会儿转播这里,一会儿转播那里,总也没办法固定在一个频道,这也难怪,在场的十六个赛区每个赛区接近四五十人,外带场外的支持者数不胜数,只要怠慢了任何一家,网络上也难免有一番口诛笔伐,到时候板砖与利箭齐飞,国骂共街骂一色,可不是好消受的。

  大概喧闹了一个多小时,负责大屏幕转播的人总算松了口气,两轮战罢,在场的只有十二名选手了,华中赛区的常开天,也在其中。

  “小李啊,这次就不要到处乱转了,专心一致的转这场天工开物对杀手之王的比赛吧。”大屏幕转播的总指挥赵师傅说。

  “不行吧,这样我们会被骂死的,你看那些拉拉队,一个个恨不得我们对他们支持的选手全程跟踪才好。”小李已经在比赛的官方网站上找到几条骂自己的评论了,这种风头火势上,他可不敢再扇风点火了。

  “唉,我也不想啊,”赵师傅叹口气:“可是上面已经下指示了,说这个天工开物是中国今年最有天赋的选手,所以要好好的看看,我有什么办法?”

  小李愣住了:“不是吧?体委这几年都卡着我们不放,说电子竞技不是正统体育,怎么这次关注起来了?”

  “谁知道呢,快点转吧,别管那么多了。”赵师傅嘱咐了一声,又去忙自己的了。

  星际争霸这个游戏,现在通用的是全英文版本,比赛时候也只能用英文ID,不过中国人自有中国人的一套方法宏扬自己的语言文化,这几年来,每年比赛的选手都要给自己起一个威风赫赫的中文绰号,弄得宛如武林中高手过招,这样做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拉拉队叫起加油来,有一个朗朗上口的名字,不至于众口一词去喊那个英语ID,比如现在,天工开物实际的ID是比赛规定好的零二三,意思是二三号选手,而他的对手,杀手之王的ID则是零一二,意思是一二号选手。

  观众们等了五分钟,见转播台始终不换屏幕,也知道这次的大屏幕是铁了心要全程跟踪这一战了,顿时叫骂四起。

  小李在后台如坐针毡,额头见汗,嘴里只叫着“完了完了完了完了”,一边不停的刷新比赛论坛的主页面,眼看着上面的骂人评论一条接着一条,有的说华中赛区的选手和比赛组织人有特殊关系,有的说转播人员玩忽职守,肯定是现在拉大便去了,还有的说是转播台的机器太垃圾,现在卡住没办法调整了,这还是好的,那些纯粹代表自己所属地区的选手对小李和赵师傅实行人身攻击的言论,小李都自动过滤之,保持眼不见为净,他一边看,一边羡慕的看看赵师傅,这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十分厚道,对他也很好,最大的优点是除了游戏之外完全不懂网络,这一点使赵师傅完全不受网络评论的影响,可以按自己的思想做事情,小李有时候想想,自己还真是犯贱,明知道到处是骂声,偏还要一条条看,一条条的郁闷。

  观众们骂了十分钟,也就失去了兴致,渐渐停止下来,更何况这一战果然也值得一看,特别是那个玩人族的叫天工开物的小子,操作真叫一个好,随随便便一玩就是双线甚至三线操作,连大屏幕的全程跟踪都有点照顾不过来,那位杀手之王,被他一会空投一会强攻弄得简直死去活来,挣扎了二十分钟,终于觉得连最后一丝希望也断绝了,选择了认输。

  楚歌双臂抱在胸前,看得得意洋洋,就好象是自己在打比赛一样,今天是关键时刻,他给天工开物加上了三个风之敏捷,结果果然好得很,天工开物都快打疯了,两只手噼里啪啦地敲着,看得所有人眼花缭乱,楚歌隔得远,看不到他本人,只看看大屏幕,一样热血沸腾,那种梦幻表演,看来真有机会去争个世界冠军呢。

  三轮打过,进了六强,说起来这个比赛的规则也有点问题,一般的比赛都要凑个八强的,可是WCG偏偏整了个六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规定下来的,这么一来,下一轮就特别关键了,再一进,就是前三强,中国参加WCG的星际项目刚好三个名额,也就是说,下一轮胜了,就进入WCG世界总决赛了,输了,就到此为止了,这是一个分水岭。

  楚歌仍然站在远处观望,看起来悠闲得很,这次大屏幕上依然是全程转播天工开物的比赛,不过人群早就静悄悄的了,中国人就是这样,起初还是支持地方上的选手,可是忽然发现有这么一个人,居然大有可能帮中国拿到世界冠军,那么所有人的念头都改变过来,在国家荣誉的前提下,赛区的荣誉立刻就变成次要的了。

  小李坐在电脑面前,终于出了口气,因为他面前的屏幕上,总算不再是人身攻击了,开始有人详细讨论天工开物其人和其战术,更多人则是在对他的操作发表感慨,而下载区也有很多人留言,说是“迫不及待地等待下载关于天工开物的所有战报”。

  楚歌到厕所去了一趟,回来又慢吞吞地走着,眼睛在前后左右的美女们身上流连,忽然听到有人在说:“咦,他的操作好象不怎么样啊,是不是保存实力啊?”

  立刻有人接话:“还保存个屁的实力啊,都快被打死啦。”

  先前那人哼了一声:“你看着吧,我对他有信心,那可是我们华中赛区的秘密武器呢!”

  接话的人也不甘示弱:“秘密个屁,你看看,咱们华东赛区的才是高手,你们那个高手,十分钟内就要完蛋。”

  楚歌掂起脚尖去看常开天,发现常开天的手明显慢了起来,他想了想,立刻惊出了一身冷汗,自己刚才虽然给他施了一个三倍的敏捷,可是他打了三轮,加上中途休息,那点魔力也该用完了,这一盘一开打,可能他就恢复正常水平了,现在的大屏幕上,人族的情况简直岌岌可危,楚歌仔细数了数,常开天已经龟缩在两片矿上了,而华东地区那位虫族高手,现在开了六个矿,正在嚣张之极的拼命出兵。

  楚歌这一惊非同小可,立刻奋力往前挤去,他的魔法使用有个距离限制,至少对于风之敏捷来说,一定要在近距离接触的时候才能用上,所以他一定要尽快挤过去给常开天施法,时间多耽误一分,常开天就危险一分,楚歌的身体比较瘦弱,挤得汗流浃背,可是仍然没前进几步,眼看屏幕上危险程度逐步上升,他简直后悔死了。

  唉,煮熟的鸭子也会飞,还不就是因为自己警惕性太低,隔得太远吗?就这么一天时间,自己都没坚持住,真是对不起人家请自己的免费旅游啊!

  楚歌自怨自艾着,一边有些绝望地往前挤,忽然一个人飞一般冲过来,大声道:“教练!教练!常大哥不行了!”楚歌定睛一看,正是赵钱,看着这家伙魁梧的身材,他的眼睛立刻亮了:“快,带我挤过去,只要能靠近他,我就能让他赢!”

  关键时刻,赵钱也顾不上去分析他的话可不可信,道一声“好呐!”膀子一横,架住人群,就一路挤过去,一路上人仰马翻,叫骂不绝,楚歌跟在后边,恰如跟着一条乘风破浪的大帆船,心里大叫“贵人相助”,终于在两分钟后来到了赛场外围。

  一个工作人员走了进来:“先生,比赛场地禁止入内。”

  “啊!”楚歌彻底傻眼了。

  大屏幕上,已经是两矿对七矿,天工开物这小子还算聪明,飞了个岛矿,经济上目前还不成问题,不过怎么看也是个死,楚歌仔细打量了一番,虫族的矿虽然多,不过兵种倒并不高级,人族是个最需要操作的种族,如果天工开物的操作能够提上来,凭人族的强大战斗力,还是有可能取得胜利的。

  赵钱在旁边催促:“老大,你倒是快点啊,他不让进就不进嘛,声音他又挡不住,你叫两声,给他提醒一下,指导一下,就可以啦。”他一直以为楚歌是要进行临场指导,当然不知道,楚歌是想贴近了施法的。

  楚歌听到“声音他又挡不住”这句话,眼睛忽然一亮:“对啊,我人可以不进,可是有很多东西工作人员是挡不住的嘛,比如……火球?哦不行,还是水箭吧。”

  楚歌一直没想明白自己的复合魔法怎么运用,现在才发现,复合魔法果然还是有作用的。

  他咬咬牙,一把夺过赵钱手里的矿泉水瓶子:“这个给我,你一边躲着去。”

  赵钱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本着“赛区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还是默许了他的强取豪夺,躲到一边去了。

  楚歌倒了一捧水在手掌上,猛地一挥手,那捧水飞成一长溜,直向比赛中的天工开物飞去,刷地一下,全部浇到了他脸上。

  天工开物被冷水一泼,吓了一跳,脸上湿湿的,感觉很不舒服,正要开骂,忽然觉得一股轻盈的力量延伸到了双手上,那股熟悉的飞一般的感觉立刻重新回到手上,他转头一看,楚歌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正嬉皮笑脸地看着他。

  这是楚歌第一次使用复合魔法,水箭和风之敏捷同时使用,其实还有一小部分的漂浮术,如果不是漂浮术,那水也不会那么准确击中天工开物的脸了,这一招有点类似于武侠中的隔物传功,楚歌一招得手,心里的得意难以形容,站在那里,兴奋之极,只可惜他再兴奋也抵不住工作人员的愤怒,那位工作人员本来挺和蔼的,刚才阻止他进来时还彬彬有礼,可是这小子实在欺人太甚,进入未遂,居然用水泼比赛人员,看来明显就是故意捣乱,工作人员的原则很明确,对于观众,一定要态度礼貌,可是对于惹是生非者,格杀勿论!所以工作人员这次走过来,一把就把楚歌拎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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