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4376阅读
  • 129回复

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魔法通行证》作者:closeads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三章 买房风波

 

  布尔?丁克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敌人是尼古拉?幻,可是他对尼古拉?幻的评价又高了很多,因为他发现这个人居然毫不顾惜人民的死亡,居然任凭城里还剩余的那么多百姓和自己的士兵一起完蛋。

  这种心狠手辣的人,才是最适合做将军的人,如果他不但有毒辣的心肠,还有灵活的战术,那就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将领了。

  无论损失多惨重,战争还是要打下去的,布尔?丁克后边的动作一步一步更加小心谨慎了,他先后派出了五批探子到处打探情况,避免被敌人偷袭,同时,对在大爆炸中受伤的士兵即刻抢救,然后由牧师队伍进行治疗,受伤太重的可以先行回国,整个过程有条不紊一丝不苟,这位老将军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还是值得肯定的。

  可是偏偏又出了问题。

  这一次,问题出在水源上。

  这一片正是大陆上水量贫乏的地带,一直以来,所有人的饮水都是由一条贯穿全城的大河供应的,这条河里的水源本是没有问题的,布尔?丁克在部队驻扎之后还专门要人测量过水质,证明可以食用,等到大爆炸之后,更是派人从河流上头很远很远的地方开始监督,只要有人污染水质立刻就会报告下来,就连天上的飞鸟都被负责监视的士兵射了一大堆下来。可以说,他的所有方法措施都是绝对到位的,可是大爆炸的第二天清晨,他无比郁闷的发现,整个军队上上下下,几乎全部都中毒了。

  这种毒并不厉害,因为太厉害的毒不容易取得,而且下到水里之后发作太快,容易被迅速发现。

  可是这种毒又十分有效,因为他可以让整支军队在整整一天之内浑身无力,精神萎靡,有的人还一直往厕所跑。

  布尔?丁克等将领和一些斗气深厚的士兵,可以凭借体内的斗气将毒素排出体外,可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普通士兵,却只能无奈的躺在了帐里。

  布尔?丁克就是打破脑袋,也想不通这水里的毒,到底是怎么下进去的,事实上呢,尼古拉?幻早在打仗之前,就已经把大量无色无味的毒粉修到了很多墙壁的夹层里,只等大爆炸一起,这些粉末四散纷飞,有很多融进了水里,还有很多直接被众人吸入了鼻中,可以说,这些中毒的人,也未必就是水源中毒,可能早在空气中就已经把毒粉吸进了体内。

  这几招计谋,一招接着一招,可谓是招招连环,防不胜防,打仗打到这份上,也难怪布尔?丁克会无比郁闷的长叹了一句:“我还以为我是大陆第一战术大师,今日才知,天下竟有如此高手!论起‘不择手段’,我不如他太多了!”

  叹完这一句之后,他的大部队就遭到了尼古拉?幻的进攻。

  可叹他的二十五万大军,一天之内,死得只剩下了十五万,如今,能够出手抵抗的竟然只有区区两千多人而已,面对来自神谕佣兵团的区区几千人的进攻,这两千人倒还抵挡得住,因为毕竟有很多国内著名的斗气高手在队伍中,可是要想防止敌人浑水摸鱼,那难度就太大了,被神谕佣兵团趁乱又杀了不少士兵,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敌人扬长而去。

  战斗结束时,布尔?丁克死死的盯着尼古拉?幻瘦小的背影远去,“哇”的吐了一口血,说了一句“有此人在,虎克帝国绝没有胜利的机会”,就断然下令撤军了。

  也算他当机立断,在他撤军之后只过了半天,南华帝国重新组织起来的军队就追到了这一带,想要痛打落水狗。

  此战从头到尾,神谕佣兵团的损失只有区区几百人,而那座边陲小城和城市里的全部军民,却死伤殆尽,虎克帝国更是尽折十多万精锐大军,此一战后,尼古拉?幻心狠手辣、用兵如神之名传遍天下,被无数大将誉为“大陆第一名将”。南华帝国的陛下更是连传了三道旨意,想重新召尼古拉?幻回国效力,不但赦免一切罪过,更给予了很多人做梦都想象不到的奢华奖励。

  只可惜,这时候的尼古拉?幻,早已经在楚歌的引导下竖立了“争霸天下”的远大目标,再不愿寄身于任何人之下了。

  这时候他们也都没有想到,这一仗之后,整个大陆的战争思想,被彻底扭转过来,无数的将领都放弃了自身斗气魔法的修炼,转而研究起“不择手段”这种战术思想来。

  九天之后,尼古拉?幻带领神谕佣兵团全体进入龙穴,开始完成双S任务,开始的一天风平浪静,始终没在龙穴里发现生物的踪迹,直到第二天的中午,才发现了敌情,发现敌情的时候,尼古拉?幻就无比震惊的发现那居然是地龙,他怀着绝望的心情抵抗了一阵后,楚歌就出现了。

  后边的一切,便是楚歌亲眼所见了。

  尼古拉?幻一口气把这一切说完,楚歌听得荡气回肠,再想想这些军事方法都是自己传授出去的,深觉与有荣焉,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哈哈,还能有什么打算呀,” 尼古拉?幻道:“准备征战天下,建立国家呀!”

  “恩,不错,”楚歌点点头,想了想,觉得也没什么好指点的,尼古拉?幻本来就是一个天才,自己传授给他的孙子兵法,他绝对比自己用得好,楚歌这么一想,忽然觉得有点自卑,脑袋里灵光一闪,忽然有了话说:“你如何打仗我就不说了,不过有一点一定要注意,那就是兼容并蓄,绝对不能排外,能不杀人,尽量不杀人。”

  “啊?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兼容并蓄?”尼古拉?幻瞪大了眼睛,声音却充满兴奋,他对自己这个老大确实充满期待,因为老大传授给自己的无论是知识还是宝贝,都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比如说,精灵族啊,矮人族啊,半兽人啊,这些种族,你如果要统一大陆,千万不要强求把他们全部消灭,最好是能够跟他们和平共处,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如果各个种族和睦相处,互相学习的话,是可以让整个大陆在各方面都有很大进步的。要记住,千万不要把一个敌人逼上绝路,否则,他的最后反扑你未必能对付得了。”

  “老大,你的想法真有创意!” 尼古拉?幻兴奋的点了点头:“我记住了!”

  楚歌点点头,瞄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十二点过了,这才想起自己的事情来:“好啦,说完了你的事情,该说说我的事情了。”

  “老大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尼古拉?幻绝对不皱一下眉头!” 尼古拉?幻胸脯拍得震天响,他旁边一个人也没有,神谕佣兵团的成员们都十分自觉的离得远远的,在那边各自忙碌,这一次从龙穴出来,杀死的地龙居然有一百多头,现在他们忙着小心翼翼的剥龙皮,拔龙骨,割龙角,抽龙筋,都忙得热火朝天。地龙全身都是宝,他们还真没空来关注自己的团长。

  “很简单啦,”楚歌说:“跟我讲一讲光系魔法和暗系魔法吧。”

  “呵呵,这个容易,不过老大你也真奇怪啊,都已经可以施展神术了,怎么还对我们的低等魔法这么感兴趣呢?” 尼古拉?幻道:“还有哦,老大你上次研究的火球术和风刃术研究得怎么样了?”。

  “唉,毫无收获啊……”楚歌继续撒谎:“所以我才想再试试光暗两系魔法呀,按照我的理解,光暗两系,应该和地、水、火、风有些不同吧。”

  “那是当然,根本完全不同嘛,” 尼古拉?幻道:“老大,你听着,我现在就给你讲解。”

  楚歌点点头,洗耳恭听。

  一直到晚上两点,楚歌才关电脑睡觉,他满脑子里都塞满了光、暗两系的魔法,身上又多了两颗魔法水晶,一颗光系水晶,一颗暗系水晶,明天,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他去做呢!

  第二天一大早,楚歌一个人溜到学校外边去找房子,经历过昨天的电脑危机之后,他已经想清楚了,一定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可以避免别人碰自己的电脑,另外,跟尼古拉?幻接触起来也方便些,宿舍里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可是那几个大四的师兄已经毕业了,今年肯定会有其他人住进来,人多眼杂,万一看到了自己的秘密就不好了。

  应该说楚歌还是私心很重的,他觉得这个魔法通道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东西,而且,他一个人懂魔法也是挺爽的一件事,所以,这个通道坚决不能告诉任何人,连楚叶和唐诗都不行。

  现在,他就象一只没头苍蝇一样来到了学校后边的“夜明珠花园公寓”,这一片都是非常高档的公寓,本来学生是绝对住不起的,不过楚歌想到要以安全和安静为第一要求,就自然而然想到了这里,反正他现在有钱,这种公寓要买也只不过是小意思而已。

  楚歌对于这类高档消费根本是一片茫然,在公寓群落下边转悠了好久,始终没找到买房子的地方,这么来来回回七八趟,终于把一个保安给惊动了,拿着电棍走了过来:“喂,在这儿转悠什么哪?找人吗?”

  “我……我买房,”楚歌莫名其妙的觉得紧张,那是以前养成的习惯,一进入这种消费层次高于自身财力的地方,就会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一方面眼花缭乱,一方面低声下气,这种反应都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楚歌这三个字说出来,怎么看都是一副心虚气短的样子,保安立刻就提高了警惕,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喂,小子,你到底来干啥的?说清楚!”

  “我真的是来买房的。”楚歌道:“你先放手啊。”

  “哼哼,买房,好啊,我带你去售楼部。”保安满脸的狐疑,就是不放手,抓着他就走,楚歌本来还要挣扎,听了这话,立刻安静下来。

  嘿,这才叫歪打正着了。

  售楼部其实离楚歌所在的位置并不远,可是那个牌子挂得很低,看起来并不很起眼,楚歌一开始就先入为主的以为这个售楼部肯定是豪华气派醒目张扬的,所以从门口来来回回过了几趟都没发现,这次被保安带进去才恍然大悟。

  以下对话极其简单。

  “先生您要买房?”

  “对。”

  “您贵姓。”

  “姓楚,我叫楚歌。”

  “哦,楚先生,您要什么价位的房子,有什么要求吗?”

  “恩……没什么要求,安静一点,安全一点,房子要宽敞,要够大,电路要齐全,就可以了。”

  “呵呵,先生您真幽默,我们夜明珠花园公寓的任何一套公寓都满足您所说的要求,您还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吗?”

  “啊?哦,没有了,既然是这样,你就随便给我选一套吧。”

  于是服务员小姐很有些怪异的看了楚歌几眼,视线在他掉了一条带子的凉鞋上停留了三秒钟,最后落定在他破了一个洞的裤子上。她漫不经心的随手指了指面前的一张图片:“这套公寓怎么样?”

  这一次,她连“先生”两个字都不愿意叫了。

  楚歌也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当即就点头道:“可以,多少钱。”

  服务员小姐再度用怪异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报出了一个数字:“两百万。”

  这个数字其实是她胡乱报的,因为她已经断定楚歌根本买不起房子,完全是到这里来胡闹的,她甚至已经决定,只要楚歌开始推托,就毫不留情的讽刺他一顿,可是楚歌大反应却大大出乎她意料之外了:“好的,不贵,现在交钱吗?”

  楚歌根本就不清楚买房有些什么程序,事实上他就是个彻底的门外汉,在他看来,买东西就是这么买的,先看货再给钱,然后把东西拿走,简单得不得了,所以他这么一反应,倒不是在装酷,当然也不是在装阔,他的态度是严肃而认真的。还好他总算知道房子是个贵重品,所以掏出来的不是现金,而是一张招商银行的“一卡通”,并且非常体贴的问了一句:“可以刷卡吗?”

  “你……你真的买了?”小姐呆了一呆,声音忽然结巴起来。

  “当然!”楚歌莫名其妙的看着她:“我本来就是来买房的嘛。”

  “可是……可是……”小姐支吾了两声,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可是你就不先去看看房子,或者再谈谈价钱吗?”

  “好吧,我问一句,你刚才对房子的介绍是真实的吗?”

  “当然是真实的。”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楚歌道:“这套公寓本来就很符合我的要求嘛。”

  “我……”小姐一大堆话硬是被他一句话顶了回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楚歌也不多说,把卡递了过去:“来吧,有些什么文件,快拿来我签字,快把钱交了我好去看房子。”

  小姐终于崩溃了:“楚先生,我……我……对不起,我错了……”

  “啊?你错了?”楚歌愕然:“你做什么了?”

  “我……我刚才瞎说的,这套公寓不是两百万,是一百二十八万。”小姐的脸涨得通红:“我以为你是闹着玩的,就故意报了个高价。”

  “哦,哈哈,没事没事,”楚歌本来是很不喜欢这里边的气氛的,柜台前的高脚凳子,还有滑溜溜容易摔交的地板,都让他有种条件反射般的自惭形秽,可是这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头仰起来了,大有趾高气扬的味道。

  嘿,这有什么,老子身上随便一颗水晶都能卖到一百亿,老子才是真正的有钱人!

  到这时候,楚歌才开始体会到什么有钱的好处了,怪不得人们说有钱的男人才有气势了,因为他对绝大多数的东西都可以抱着一种俯视的态度。

  因为这种良好的自我感觉,楚歌干脆的大手一挥,又装了一把酷:“这样吧,两百万就两百万,也不用改啦,你帮我把房间里边布置好就可以了。”

  “好……好的,楚先生,”小姐的声音忽然就温柔起来,楚歌听得一怔,再定睛一看,才发现这位服务员小姐其实也颇有几分姿色,此刻俏脸微红,正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笔挺的身材曲线曼妙,此刻眼睛里光彩照人,居然凭空多了几分动人心扉的韵味。

  “楚先生,您在这里签字。”小姐递过来一份文件,楚歌也懒得去看,直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掏出卡把钱划了过去,大概花了十多分钟,总算把手续都办齐了,小姐打电话叫的专业人员也到了,楚歌跟着那个人正要去看房,就听小姐对那人说:“你在这里看着点吧,我陪楚先生去看房。”

  那人怔了一下,马上点点头:“好的。”

  小姐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对楚歌嫣然一笑,立刻又低下头去,低声道:“楚先生,走吧。”

  “好的。”楚歌跟在她后边出了门。

  “楚先生,我姓胡。”小姐道。

  “哦,胡小姐。”楚歌漫不经心的叫道。

  “楚先生,您在哪儿高就?”胡小姐道。

  “我还是学生呢。”楚歌笑道:“就在公寓前边的**大学。”

  “还是学生?”胡小姐笑了起来:“那你父母一定很有钱吧。”

  “没有啊,”楚歌道:“他们都是农民。”

  胡小姐的眼珠子又转了两转:“那您的钱是……”

  “我自己的呀,”楚歌理所当然的道:“你放心,我买房的钱绝对来路正当哦。”

  胡小姐似乎觉得这句话很好笑,忽然就“咯咯”的笑了起来,她的声音很娇媚,笑起来就好象一只柔柔的爪子在心尖上轻轻的挠着,身体也微微的抖动起来,用一个准确的词语来形容,那就是“花枝乱颤”,胸前高耸的双峰正好在楚歌面前一上一下的晃动,楚歌本来还不觉得,看了几眼,忽然就口干舌燥起来:“你……你笑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胡小姐似乎是笑得有点站不稳了,把一只雪白粉嫩的小手轻轻扶在楚歌肩上,小手一放上去,似乎感觉到楚歌微微震动了一下,她笑道:“那就不是楚先生,而是楚同学哦。”

  “呵呵,”楚歌笑道:“我也不习惯别人叫我先生,我叫楚歌,你叫我名字就可以了。”

  “楚歌?”胡小姐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瞟了他一眼,这一眼和几天前王律师看他的眼神居然有八分相似,那种女性风情的韵味,竟看得楚歌的心微微跳动起来,只见胡小姐用手轻轻掠了掠飘逸的长发,一股淡淡却非常奇异的香气就散发出来,飘到了楚歌鼻子里:“我叫胡芸,你也叫我的名字吧。”

  成熟女性自有成熟女性的风情,若论吸引男人,尤其是吸引象楚歌这样的小毛头,他们绝对比那些青涩纯洁含苞未放的女学生要强太多了,就只这几个简单的动作,几句简单的话语,已经弄得楚歌有点魂不守舍了。

  “她为什么要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她为什么要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莫非……莫非……”楚歌心里砰砰直跳,那种紧张的神态马上就在脸上流露出来,他胡思乱想着,微微的有些发呆。

  “你想什么呢?”胡芸用一根青葱般的玉指在他额头上一点,嗔道:“不愿意叫我的名字吗?”

  “啊?啊!不是不是,胡小姐……不,胡芸,我们去看房子吧。”楚歌手忙脚乱的道。胡芸带着点幽怨的看了他一眼,走到他前边带路,这一眼看在楚歌眼里,忍不住又是半天的胡思乱想。

  楚歌走在胡芸的背后,眼光自然而然就放在了她身上,胡芸的身材非常好,整个曲线浑然天成,此刻走起路来,纤纤细腰款款摆动,正如风中杨柳,带着一种奇异的韵律,说不出的好看,楚歌的眼睛紧紧盯着她丰满的臀部和盈盈一握的腰肢,悄悄吞了口唾沫,只觉得心火开始烧了起来。

  忽然听到“哎哟”一声,胡芸已经跌倒在地,楚歌吃了一惊,连忙跑上几步:“胡小姐……胡芸,你怎么了?”

  “我的脚扭了……”胡芸微微蹙起秀气的眉毛,低声道:“好疼,看来是走不了路了。”此刻两人近在咫尺,那吐气如兰的气息,全都扑在楚歌脸上,楚歌用力吸了一口,只觉得心火又旺盛了几分。

  “我看看,”楚歌自告奋勇的蹲下去,用手轻轻握住她的脚,这一看,不由心头大跳。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四章 色诱

 

  胡芸穿着售楼部专门的制服套裙,黑色丝袜,细高跟系带子的凉鞋,有种说不出来的性感味道。此刻一只鞋子已经脱掉,露出一只脚来,胡芸的脚形十分秀美,楚歌的手握上去柔若无骨,只觉得心里一荡一荡,居然舍不得放手。

  “楚歌,帮我把袜子脱了吧。”胡芸微微红了脸,低声道:“看看有没有……受伤。”

  楚歌点点头,两根指头捏着丝袜的顶端,居然觉得自己悄悄的亢奋起来,本来只是单纯的帮胡芸看看脚伤的,可是这情景,这气氛,却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刺激。

  “我到底是怎么了?”楚歌咬了咬舌尖,不疼,心里的欲火仍然在燃烧,再用力一咬,这次用力可不轻,顿时疼得眼泪汪汪,也立刻清醒了许多,迅速把胡芸的丝袜扒拉了下来。

  丝袜一脱,楚歌只觉得眼前一亮,又呆住了。

  她的脚肤如凝脂,滑若丝缎,五个脚趾排列正齐,连小脚趾也如春葱般圆润雅致,大脚趾和第二个脚趾纤巧修美,女人的脚最能体现人体的完美,胡芸的脚保养得很好,个个无瑕,脚后跟有着性感的弧度,充满了挑逗,楚歌在那一刹那,竟然涌起了一阵凑上去温柔的吻上一口的冲动。两只手捧着这只美丽的小脚,一动不动。

  “你……你干什么?”胡芸看起来十分紧张:“有没有受伤?脚指头好疼。”

  “没有啊,”楚歌本来正在仔细抚摩着她的脚指,听她一问,连忙慌乱的丢开手,道:“一点痕迹都没有。”

  胡芸松了口气,道:“好啦,帮我把袜子和鞋子穿上,你拉我起来吧。”

  她本来刚刚还疼得厉害,这会一起来,立刻就好了八成,也不用楚歌搀扶了,仍然走在前边带路,楚歌跟在她后边,心里直嘀咕:“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

  嘀咕归嘀咕,只要想一想刚刚被胡芸搭着肩膀的情景,再想一想那只秀美无伦的小脚,他的心就一阵阵的跳动,忍不住又想到了几天前在北京见过的王律师。

  “上次王律师都那样对我了,结果我却不争气的跑掉了,这一次……这一次……这一次这位胡小姐好象又对我有意思哦……应该是为了我的钱吧。”楚歌并不傻,他当然也看得出胡芸的态度暧昧,显然带着几分勾引,不过他正好年轻气盛,很多时候身体的冲动并不是理智能够控制得了的,那股欲火一起来,其他一切都得靠边站了,正所谓郎情妾意,干柴烈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就那么直勾勾、色迷迷的盯着胡芸既窈窕又不失丰满的背影,一路上心猿意马,就等着对方摊牌的那一刻,至于自己的女朋友楚叶,在这天下第一大诱惑面前,早就被抛到爪哇国去了。

  走在前边的胡芸,当然更是笑靥如花,那款款的腰肢,也摆得更勤了。

  她家境贫寒,可是一直坚强努力,十分能干,又自诩才貌双全,谁知在社会上混了这许多年,始终也只是差强人意,无法飞上高枝变凤凰,心里其实一直都不服气,这次碰到的楚歌,虽然只是一个学生,而且看起来傻呼呼呆头呆脑的,连买个房子都不会买,可是人家确实有钱,一掷两百万眉头都不皱一下,不但有钱,而且怎么看怎么是个色鬼,就冲他刚才看自己的脚看得走神的样子就知道,他显然非常好控制,这一刻,胡芸甚至在想,如果自己能够成功的攀上这位小财主,只要小小的用点手段,可能楚歌就会完全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当然了,这一刻她几乎已经下了断言,眼前这位大学生,肯定是买彩票中了大奖,因为只有这种得到了意外之财的暴发户才会这么没有气质,没有见识。

  按照胡芸的猜测,既然是彩票中奖的暴发户,那么楚歌的总资产应该也就五百万,因为彩票的最高奖金数也只有五百万。

  她万万想不到,面前这个怎么看怎么寒酸的家伙,居然有上亿的资产。

  走在去公寓的路上,两个人都心怀鬼胎,各自打着各自的如意算盘,这一段路,很快就走完了。

  其实楚歌所买的公寓离售楼部并不远,楚歌跟着胡芸一走进去,就觉得满眼都是小星星,因为太满意了!

  他从小住的就是家里的祖传瓦房,又阴暗又潮湿,上大学了住的又是四个人一间的宿舍,四个人往里边一站,房子就满了,根本谈不上什么独立空间,可以说,他从来就没有真正享受过一个人一间房子的滋味,可是这一次,居然直接跳过“一个人一间房子”的初级阶段,直接就上升到“一个人一套公寓”的高级阶段了。进门只看了一眼,那雪白的墙壁,宽敞的客厅,楼顶上巨大的吊灯,还有房子角上螺旋型通往二楼的阶梯,这些都让楚歌有种如同做梦般的感觉。

  面对着“五亿”这样一个冷冰冰的数字他还可以麻木,可是面对这两百万买来的美伦美奂的公寓,他就真有些幸福的感觉了。

  “哇,这么大的彩电!”楚歌爱不释手的摸着客厅里那一面墙一样巨大的背投彩电。

  “哇,好柔软的沙发呀!”楚歌一屁股坐了下去,立刻陷了进去,吓了他一跳,一屁股弹了起来。

  “哎,这个地板很舒服哦……”楚歌干脆把凉鞋脱了,光着脚丫子往地板上一踩,立刻就是一连串的黑脚丫子印,他看了看,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咦,这什么东西?”楚歌忽然看到一个东西。

  “这是空调啊,”胡芸一边说话,一边十分自然的把外边的套裙脱了下来:“中央空调,没看到过吗,楚歌?”

  “嘿嘿,还真没看到过。”楚歌讪讪的笑着,抓了抓头皮,眼睛往胡芸身上一看,顿时再也挪不开了。

  原来在套裙下边,居然是一套十分性感的内衣,黑色的半透明抹胸,粉红的蕾丝小内裤,足以让人流鼻血,按理说,就这样穿着面对一个外人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不过胡芸早就看穿了楚歌那点小心思,也就懒得搞那么复杂了,她看看楚歌直勾勾的眼睛,娇媚的一笑,轻盈的走过去,“砰”的一声关上了门。随着她的动作,胸前高耸的双峰立刻微微的颤抖起来,这一次可不比刚才,由于胡芸的套裙已经脱掉了,随着这微微的颤抖,甚至连里边的两点都依稀可见,楚歌虽然没真正看过女人的身体,却也在电脑上看过不少A片,一眼看去,脑海里就浮出一个念头:“好大的胸啊!”

  门一关,这偌大的房子里,立刻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了,楚歌的心“砰砰”直跳,心里边那种蠢蠢欲动的念头立刻千百倍的活跃起来,不断的告诉自己:“这已经是人家很明显的暗示了,你如果还不敢上的话,你就不是男人!”

  只要想一想上次在北京是如何放弃了到嘴的肥肉,楚歌就凭添了无数的勇气,大着胆子往前跨了一步:“我……我……你……你……”他的喉结上下蠕动,想要说些什么,偏偏事到临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胡芸却比他从容得多,横了他风情万种的一眼,微微挺了挺胸,让那茁壮的双峰更是呼之欲出,几乎凑到了楚歌面前:“你什么呀,这里又没有别人,你想做什么,直接做就是了,我一个弱女子,根本没有办法反抗嘛。”

  这样欲拒还迎的句子,当然比直接的挑逗更加让人难以抗拒,楚歌只觉得头脑里嗡的一声,那剩下的一点点意志顿时完全被欲望击溃,一步冲上去,一双手已经向胡芸的身上摸去,一把就抓住了胡芸的胸部,胸部坚挺而滑腻,他一只手抓去,竟然无法掌握,只觉触手如棉,偏又比棉花多了几份弹性,顿时如入云端,一刹那,连眼睛都红了。

  胡芸“咯咯”娇笑着,似乎很怕痒,一边微微的躲避着,一边轻轻的喘息着,低叫着:“哎呀……不要嘛……人家怕痒嘛……啊……小坏蛋,你在干什么呀?”

  她的声音又娇又嗲,甜腻之极,就好象是一大块浓得化不开的巧克力,楚歌听在耳朵里,简直连骨头都酥了,三魂七魄至少走了两魂六魄,一颗心飘飘忽忽,混混沌沌,再也分不情哪是现实,哪是梦幻,此刻只剩下了眼前这个风骚入骨,让人恨不得把她一口吞下去的妙人儿。

  他手用力一搂,把胡芸搂在怀里紧紧的贴住,只觉得胸前被她绵软的两团紧紧的顶着,说不出的舒服,楚歌的一张嘴已经向胡芸那张正微微喘息呻吟的小嘴吻去。可是胡芸灵巧的一闪,就躲过了楚歌的强吻,那吐气如兰的小嘴正凑在楚歌耳边,气息微微,一片温热,她忽的在楚歌耳朵里轻轻吹了一口气,那灵活的香舌也飞快的伸了出来,正舔在楚歌的耳朵根上,这一舔,直舔得楚歌猛打了一个哆嗦,直觉得那种刺激,几乎已经达到了极限,裤裆里居然已经分泌出一点粘稠的液体出来,他一时忍耐不住,“啊”的一声,叫出声来。

  “天哪!原来两性之间,竟是如此美妙吗?”楚歌这时候,就好象一个初解风情的小男生,正在接受一位成熟美女的性启蒙,这种“第一次”造成的强烈印象,往往可以伴随人的一生都永不磨灭。那鲜艳的红唇就好象两颗熟透的红樱桃,大大的刺激着楚歌的感官神经,在楚歌意乱情迷的这一刻,胡芸也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一着棋走对了,眼前这个小男生,果然是个纯粹的菜鸟啊。

  想到这里,胡芸的表现,也越发卖力投入了。

  楚歌听到胡芸在他的耳朵边开始不断的呻吟起来,本来楚歌也看过不少日本AV片,对于日本女优们一向推崇的卖力叫床已经有了点审美疲劳,也一直觉得那种完全表演性质的叫声实在是太假、太没有真感情了,可是胡芸才一出声,他就觉得心脏猛的一跳,顿时全身的骨头都软了,差点就忍不住摔倒了下去,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大叫:“天下竟有如此销魂的声音!”

  胡芸的音色极好,声音中本来就天然带着娇腻的韵味,这一刻意发挥,更是在娇腻中多了三分妩媚、三分性感、三分柔弱,还有着一分的荡气回肠,单从声音来说,这女人可谓是人间极品,楚歌神魂颠倒的听着她的呻吟,只觉得那声音简直娇嗲到了极致,似乎全部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还带着浓浓的鼻音,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正在紧要关头,忽听胡芸呢喃道:“小坏蛋,姐姐今天给了你,你可要对我负责哦……”

  楚歌意乱情迷,随口道:“姐姐,我当然负责。”

  “姐姐”两个字叫出来,两个人的关系,立刻显得更近了一步。

  胡芸暗笑,又道:“小坏蛋,你愿意娶我吗?你养得起我吗?”

  在这种关键时刻,当然不能示弱,楚歌想都不想,脱口就道:“当然养得起,哼哼,我随随便便就可以弄一百亿来花花呢!”

  这句话一说出口,胡芸立刻微不可察的震动了一下。

  一百亿!

  这是个什么概念?

  原本只以为是五百万,谁知道……谁知道……谁知道居然是五百万的两千倍,天哪!

  胡芸忽然觉得有些微微的眩晕,瞬间就被无与伦比的强大喜悦击倒,她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

  其实呢,她现在最应该做的,是把这个渴望埋在心里,然后全心全意对待面前这个男生,直到得到他的心。

  可是她毕竟也是人,听到一百亿这个堪称恐怖的数字,她再也忍耐不住满心的渴望,问道:“这钱是哪儿来的,可以告诉我吗?”

  这一句话一问出口,楚歌就有了奇怪的反应。

  楚歌不是个意志力坚强的人,也算不上是个多么正直多么无私的人,他只不过是个心地还算善良的普通的小人物而已,否则,也不会见到美女就眼巴巴的想占便宜了,也不会有了点钱就满心想着要寻花问柳了,可是,他心里却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的等级非常的高,高到即使是在最关键最消魂的时刻,他都下意识的告诉自己:“这个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这个秘密,当然就是关于那条魔法通道,关于他所学的魔法。

  胡芸算准了楚歌是个好对付的男生,却没想到,他心里边,毕竟还有一个秘密,是足以让他抗拒诱惑的,更重要的是,楚歌昨天晚上刚刚学会光暗两系的魔法,并且拿到了两颗魔法水晶。

  一听到胡芸的问话,楚歌的第一反应是:“千万不能忘形,否则一定会暴露秘密的。”,紧接着第二反应就是:“现在这种状态很危险,我一定要快点清醒过来。”

  做出这两个反应之后,他立刻就趁着那一点点残存的理智,给自己施放了两个初级魔法:光系的“神圣吟唱”和暗系的“黑暗障壁”。

  这两个魔法的强度都不大,在升龙大陆上,一般大战打响之前,牧师们都要给战士们施加“神圣吟唱”,目的是让他们信念集中,不要被外界的一切声响影响了上阵杀敌的状态,简单的说,它和武侠小说中所说的“佛门禅唱”有些相似,都是通过自己的不断吟唱来破除别人给予自己的心灵迷惑。

  至于“黑暗障壁”,它和“神圣吟唱”的作用其实差不多,往往是在军队缺少牧师的时候就会有些精通暗系魔法的法师给军队施加“黑暗障壁”,这种魔法顾名思义是一层障壁,不过这层障壁不是用来抵抗物理伤害,而是用来抵抗精神干扰的,它可以把来自外界的负面情绪排除在外,与“神圣吟唱”相比,它的优势在于它不但可以排除外界干扰,还可以驱除来自内心的情绪干扰,它的缺点则在于强度太小,同样的魔法力施展出的两种魔法,“黑暗障壁”的强度就要弱了整整一筹。

  无论如何,楚歌这两个魔法一放,他的心头立刻就开始清明起来,胡芸的勾引对他的作用大大减弱,而体内那一股如火如荼的欲念,也慢慢的消融了。

  他的眼睛慢慢的清澈了,手也悄悄的停止了动作,虽然胡芸的身躯依然水蛇般缠在他身上,可是他已经找不到什么感觉了,他慢慢的放了手,忽的后退了一步,轻轻一推,把胡芸推开来:“胡小姐,房子已经看好了,我很满意,我们……我们……我们还是再见吧。”

  胡芸大吃一惊,这才仔细去看楚歌的反应,失望的道:“你……你不想要我吗?”

  楚歌红着脸道:“胡小姐,你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你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男生的,至于我,不过是有几个臭钱而已,你就不用委屈你自己了。”

  他嘴里说着“有几个臭钱”,心里却忍不住感叹:“钱确实是个好东西啊,这种投怀送报的事情,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呢。”

  胡芸的脸微微一红,低声道:“楚歌,你刚才是故意在试探我吗?”

  楚歌硬着头皮点了点头:“当然,你以为我真要做什么吗?”

  其实他确实是想做点什么的,不过现在既然清醒了,当然不能承认了。

  胡芸怔怔的看了他一会,忽然叹了口气:“楚歌,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很不要脸的女人?”

  楚歌摇摇头,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这个女人真是千变万化,刚刚还狐媚如蛇的,这一会却又严肃起来了,一严肃,反而带上几分楚楚可怜的味道。

  “我有什么办法呢?不变得狡猾一点,不要脸一点,怎么可能在这个充满了冷漠的社会上生存?”胡芸的语气忽然就激烈起来:“楚歌,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有这么多钱的,可是看你的样子,也该是吃过苦的,你也该知道,生活在城市里,手里没有钱是什么感觉,那简直寸步难行!”

  “啊?”楚歌根本不明白她想说什么:“你……你……”

  “我父亲在我高中毕业那年就出了车祸,双腿瘫痪,一直躺在床上,到现在已经八年了,这八年,我母亲一直守在床前照顾他,根本没有办法上班,而三年前,我母亲却又得了肺癌,把整个肺切除了将近三分之二,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这些看病的钱,都是我一个人出的,你想想,我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女孩子,要文凭没文凭,要能力没能力,我有什么办法赚钱呢?”胡芸的眼泪流了出来:“这些年来,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我根本已经记不清了,到后来我才发现,要想在这个社会上过得好,就一定要心黑、要不择手段、要不讲良心、不顾道义、不要脸,否则,根本没得混,你知道我为什么可以坐在清凉洁净的售楼大厅里轻轻松松的上班吗?告诉你,那只因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极其好色的老头子!”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五章 美女新生

 

  她的话虽没说明,但是意思却再明白不过了。

  楚歌听得目瞪口呆,他本来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大学生,自从有了魔法之后,见识稍微广了一些,但是接触到的也都是电视电影上常演的什么黑社会啊,武林高手啊,高官子弟啊,上层美女呀,总之,都是一些很风光很气派的人物,至于这种社会阴暗面,这还是第一次遇到。

  “你……你说的都是真的?”楚歌总觉得自己听到的就象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

  胡芸不答,只幽怨的看着他,这时候的眼神,再没有那种微微的挑逗,只有一股化不开的忧愁味道,似乎还带着点淡淡的失望。

  楚歌觉得有些窘迫,想了想,又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可以帮助你。”

  听到这句话,胡芸的眼睛才亮了起来:“当然是真的。”她看着楚歌狐疑的眼神,又叹了口气:“其实我也知道,平白无故不应该接受别人的帮助,可是我早已经不在乎这些了,在我看来,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我的父母和我自己,无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付出的。”她抬头看了看楚歌,脸又稍微红了一下:“包括我自己。”

  她虽然这么说,可是这时候的楚歌,已经一点心情都没有了,他叹了口气道:“好,那就这样吧,你给我留一个帐号,需要多少钱,我给你打进去就是了。”

  “你不怕我骗你吗?”

  “骗就骗了吧,”楚歌笑了:“反正我钱多得花不完嘛。”

  “谢谢,”胡芸的眸子变得有些亮晶晶的,低头慢慢的走到门边,打开了门,忽的转过头来,又是嫣然一笑:“楚歌,谢谢你。”

  这一笑,再没有任何肉欲的色彩,可是那种真诚的意味,却让楚歌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一朵还滴着盈盈露珠的百合花,清丽脱俗。

  “哎,等一下,”楚歌忽然道:“那个……那个……如果可以的话,把这份工作辞了吧,你那个上司……他不是好人。”

  “我知道,”胡芸有些意外:“让我考虑一下好吗?”

  胡芸走了,这一次,走得十分轻快,楚歌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站了半晌,忽然恨恨的骂了起来:“妈的,就会勾引我,每次都不来真的,老子也是个正常的男人嘛……好想**呀!”

  公寓买好,后边的事情就很好办了,大学里的风气比较开放,大学生在外边租房子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楚歌到宿管科登记了一下,手续就算完成了,办完这些,楚歌打电话叫来楚叶,两个人去找了辆出租车,把宿舍里为数不多的那点东西都搬到了公寓里,然后把宿舍钥匙还给了宿管科,至此,楚歌就算是搬出宿舍了。

  楚叶一看到公寓,两只眼睛就和楚歌一样亮起了小星星:“楚歌,这是你的房子吗?”

  “不对,”楚歌摆出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看看楚叶:“这是我们俩的房子。”

  “不许胡说!”楚叶笑眯眯的捶了楚歌一拳:“快想办法过我爸爸那关吧,他对你意见可大了。”

  “胡说!”楚歌立刻反驳:“自从上次江大师来过之后,你爸爸对我就没有意见了。”

  “哼哼,那是他故意装的,我是他女儿,我不比你清楚呀!”楚叶挥舞着小拳头:“不许反驳!否则我对你不客气!别人怕你的武功,我可不怕哦!”

  楚歌果然不敢反驳,因为他确实怕被楚叶打,说起来,这又是一件郁闷的事情,自从楚叶知道楚歌是高手之后,就三天两头的对他动武,说是“反正你内功深厚又不怕疼”,楚歌听到她这话,简直哑口无言,明明每次都被打得眦牙裂嘴,偏还不敢叫疼,因为他是目前最厉害的武林高手嘛,楚叶说了:“别人用木棍打江大师,结果棍子断了,江大师都没事,你比他还厉害那么多,难道我这么稍微捶两下,你就受不了了?”

  楚歌在最初还曾试着使出“冰霜之铠”,可是冰霜之铠毕竟是硬的,楚叶一拳头下去,立刻哇哇叫痛,然后便是强制楚歌撤除“硬气功”(她当然以为这是硬气功了),用少林龙爪手捏得楚歌满手臂的青紫色。

  所以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这句话真是说得一点不错。

  “楚歌,快点把风兽叫出来跟我玩!”这是楚叶每次折磨完楚歌之后必说的一句话,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楚歌现在对风兽实在是感激得很,若不是有它来分散这位“野蛮女友”的注意力,他的日子恐怕会更难过。

  同时他也发现,风兽好象确实是没有任何魔法能力,它体内虽然可以生成风系魔法元素,却完全没有办法使用,它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只非常可爱的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小东西而已,在二十一世界的地球上,这样的动物最有前途的一个职业是:宠物。

  事实上,它现在就已经沦落为班长大人的专用宠物了,在班长大人用纤纤玉手抚摩它的时候,它会发出非常温顺的小猫一样的“喵呜”声。

  接下来的日子风平浪静,有了私人空间的楚歌除了练习魔法和与楚叶约会之外,就是成天的泡在网上,他每天都要抽出一两个小时和尼古拉?幻聊天,神谕佣兵团现在已经是升龙大陆的第一佣兵团了,据说,当团员们把那么多的龙皮龙骨都摆出来的时候,整个大陆都轰动了,那段时间,有无数的来自各个国家的达官贵人会聚到尼龙公国,想要分一杯羹,尼古拉?幻倒也爽快,干脆开了个大型拍卖会,拍卖的都是龙身上的东西。

  地龙全身都是宝,龙骨是十分坚硬的材料,可以制作上等兵器,由于龙的体质天生就带有某些属性的魔法特征,并且天然可以克制很多魔法攻击,所以用龙骨制作而成的魔法兵器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极品,至于龙皮,具有非常好的韧性和延展性,同时对几乎每一系的魔法攻击都有减幅的效果,所以是制作轻型甲的好材料,龙筋的韧性和弹性非常好,用来当作弓箭的弓弦,可以比普通弓的射程提高整整十倍,而且由于龙筋相对来说十分稀少,所以更是贵重,至于龙角,这种东西根本就是升龙大陆最硬的东西,更是贵重得无法想象,尼古拉?幻还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他把龙皮、龙骨都卖了出去,至于龙筋和龙角,则全都自己留了下来,他的想法很简单,等自己以后争霸天下的时候,还指望靠这些极品材料来制作极品武器呢。

  龙这种东西,一般来说,在同一时间能够出现在大陆上的往往只有一条而已,所以它身上的每一部分,按理来说都是无价之宝,这一次神谕佣兵团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龙来,在大陆上造成了很多让人们开始根本就没想到的后果,对于这一点,楚歌倒是一开始就想到了,可是尼古拉?幻没学过政治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理论,对此压根就没想到。

  后果之一,是那寥寥的几个拥有龙骨武器的高手们,忽然就找不到那种优越感了,因为忽然之间,大陆上就有一大批拿着龙骨武器的人出现了,这些人清一色的都是皇宫贵胄富家子弟,往往实力并不怎么样,层次上良莠不齐,这让大陆上一向流传的“龙骨战士都是尊贵崇高的战士”说法宣告破灭。

  后果之二,是很多大陆上的武器收藏家和军火盗卖商不知不觉吃了个哑巴亏,他们收藏和倒卖的东西,本来都是独一无二的宝贝,可是忽然间大陆上就出现了几十上百个同样的东西,很多刚刚天价买进收藏品的富豪们心痛欲死,大骂尼古拉?幻这人不厚道,可是说起找他算帐,恐怕全大陆也找不出一个人来,毕竟,一个带领手下们杀掉了上百条龙的家伙,绝对不是好惹的,更何况他还刚刚凭着几千人打败了虎克帝国的二十五万大军呢!

  开完拍卖会后,尼古拉?幻就开始招兵买马了,神谕佣兵团此刻的人气就和坐火箭一样飞速彪升,大陆上风云动荡,由于虎克帝国和南华帝国的兵力平衡已经被打破,有识之士都看得出来,大陆的战国时代即将来临,所以很多高人隐士和强力战士都纷纷寻求可以投靠的势力,尼古拉?幻虽然现阶段的势力还非常薄弱,不但没有自己的地盘,也只有几千人的队伍,可是名声在外,前来投靠的人络绎不绝,其中还不乏高手,居然让他在短短的十多天内把人马招到了四万多人,这个数字,已经是大陆人数最多的佣兵团的四倍左右了,当然,到这个时候,谁都知道他绝对不会只满足于一个佣兵团了,毕竟,尼古拉?幻既是“大陆最强大的圣魔导师”,又是“大陆第一名将”,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拿来开疆扩土,那才真是浪费了。

  尼龙公国的国王非常明智的选择了支持尼古拉?幻,尼龙公国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国家里边有无数的佣兵团,却没有属于国家自己的军队,所以,这位老国王即使是想反对尼古拉?幻的举动也根本无从反对,别的佣兵团并不想争霸天下,与神谕佣兵团也没有利益冲突,自然也不会跟尼古拉?幻过不去,所以,老国王干脆来了一把豪赌,把整个公国的命运,都交到了神谕佣兵团的手里,尼古拉?幻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想到自己当时落难时国王并未把他驱逐出去,就很干脆的立下誓言:“只要神谕佣兵团不倒,尼龙公国就绝不会灭国。”

  就这一句话,就把这一个兵团和一个国家,绑在了同一驾战车上。

  事实证明,老国王的眼光非常精准,此后长期的争霸岁月中,这一国一团始终联手对敌,并最终取得了整个大陆,即使是在整个大陆都统一之后,尼古拉?幻依然遵守诺言,让尼龙公国成为唯一的国中之国,拥有完全独立自主的权力。

  先不把话扯远了,且说楚歌这十几天的日子,过的清闲愉快,楚叶隔三岔五的来陪着他,公寓里边的东西本来已经很齐全了,可是楚叶硬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彻底的重新布置了一遍,对于这些事情,楚歌没有任何想法,反正一切随便楚叶怎么干,只要有地方住他就挺满意了,这些日子,楚歌除了天天上网、约会和练习魔法之外,还偶尔到学校操场上去观看牛得华和许明打篮球,这两人的篮球水平倒是真的突飞猛进,自从上次被楚歌用魔法悄悄帮助了一把之后,可能是两个人有了信心,水平的进步明显比以前快多了,楚歌悄悄坐在角落里默数着,这两人现在定点投篮基本上已经能十发九中了,所以两人早就在练习跑动中投篮了。

  想着即将来临的夏季运动会,想一想过去三年里的郁闷和憋屈,楚歌忽然觉得雄心振奋,充满了期待。

  这个夏天,就让我们物理系一班来改写校园运动会的历史吧!

  九月一日,终于开学了,楚歌也终于迈入了大学四年级。

  每年的夏天,开学的时候,都会有一批新同学进入学校,所以每到这时候,也是高年级的男生们最忙碌的时候。

  他们忙碌,是因为要忙着接待新生,忙着搞宣传,忙着社团招新,这些大学里年复一年不断循环轮回的事情,是永远都没有完结的,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会员们一批批来了又去了,社团却永远矗立在学校里,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还有些高年级的学生,就趁着新生们刚刚入学,手里一清二白的时候,到外边去批发一些生活必须品回来,一间间宿舍上门兜售,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可是,要注意,以上所说的,虽然年年上演,可是那都只是冰山之一角,也绝对不是这段时间的主流活动,对于大多数既不想要求上进,又不想无所事事的同学们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则是另一个话题:今年来的新生中,有没有mm?有几个mm?有多少漂亮mm?mm们有没有男朋友?我有没有机会?

  二十多岁的少年们春心萌动热情无限,往往是新生们才报道一天,就连人家的生辰八字七大姑八大姨都调查得清清楚楚,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可以说,夏季运动会之所以火热,也是因为有大量漂亮的新面孔会出现在运动场上。

  工科学校里的男女比例一般来说严重失调,女孩子的质量也通常都高不到哪儿去,可是正因为这样,男生们的热情反而更加高涨,都在期待着哪天让自己碰上一个绝对美妙的意外,在这种情况下,语言文学分院的新生们受到的待遇,也可想而知。

  据说有一年,有一个语言文学分院的漂亮女孩来报道,结果第一天晚上,一直就有老乡过来跟她交流谈心,给她介绍学校里的各种情况,一个晚上,她从五点到十二点,一共接待了十七八个老乡,这些老乡们一个个口若悬河热情得不得了,再接待到第十八个时,女孩子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反过来给那位高年级老乡介绍起学校的情况来,结果把那个老乡唬得一愣一愣的,末了傻傻的问一句:“难道你不是今年的新生?怎么比我还知道得多啊?”女孩子不怒反笑,道:“那是他们刚告诉我的!”

  这件事,一直被语言文学分院的女生们传为笑谈。

  开学第一天,楚歌走进教室的时候,正听到一个人在那里大声嚷嚷:“特大喜讯!特大喜讯!语言文学分院来了一位超级大美女!”

  这个嚷嚷的人,正是物理系一班公认的“包打听”,他的名字叫万晓,江湖人称“万事通”,号称对全校每一个排得上号的女生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美女信息,发布美女新闻,并且免费制作“校园美女排行榜”,在整个物理系中,也算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人物。

  “谁?叫什么名字?哪个地方分来的?是我的老乡吗?”立刻就有人热情的询问。

  “什么类型的?性感的?清纯的?妖媚的?还是楚楚可怜的?”还有人这样问。

  “有没有男朋友啊?我可不喜欢玩三角恋爱,别到时候一场空欢喜哦。”这是一位很有忧患意识的同学。

  “哦?美女?难道会比我的梦中情人楚叶还漂亮吗?那绝对不可能!”说这话的只可能是牛得华。

  “唉,如果真的是美女,那我就准备出手了,想我***一身傲骨,才华绝世,一向眼高于顶,实在高处不胜寒,莫非天下真有值得我出手的女生吗?”这位显然在装叉。

  ……

  万晓兴高采烈,兴致勃勃道:“说起这位美女,那可真是秀外慧中,才貌双绝,倾国倾城,让人一见倾心,绝对的天王巨星级偶像人物啊!”

  他一跳跳到桌子上,目光四面扫射,顿时口若悬河:“且说此女刚出生时,屋顶上彩光环绕,一夜不绝,她一岁能言,三岁能文,五岁能诗,待到七八岁时,便有文学作品在多国发售,顿时名满天下,世人皆以神童名之,高中毕业时,已经是著作等身的大名人,还没到高考,全国就有六所大学抢着要她,可谓是空前绝后的荣耀啊,本来这位女生已经决定要到北京大学去读书的,可是半个月前,忽然莫名其妙改了主意,坚持要到我们学校来。”

  万晓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大有豪情万丈的气势:“啊!我赞美上帝,赞美真主,赞美安拉!昨夜我夜观天象,发现自己红鸾星动,揽镜自照,发现自己面带桃花,莫非此女正是我命中注定的天命真女吗?”

  “切!”于是全班同学一起竖起了中指,做鄙视状。

  “哦,这么厉害啊,她叫什么名字?万晓同学。”门口有人问。

  “嘿嘿,这可是独门独家大秘密呢,兄弟,今天我就算积德行善,告诉你啦,”万晓一字一顿,大有金牌说书人的风范:“她?叫?江?芙!”

  忽然觉得觉得不对劲,猛的往门口一看,原来正是教物理的刘老师站在门口,刘老师今年四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平日不苟言笑,对待学生极其严格苛刻,刚才那一句问话,正是刘老师发出来的。

  万晓这一惊非同小可,顿时一下从桌子上跳了下来,不料双腿一软,扑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顿时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刘老师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走上了讲台,开始讲课。

  楚歌却在下边走起神来:“江芙?这不是江水绿那老头的孙女吗?她到这来干什么?恩,那天看她也就普普通通的,没想到这么厉害啊,看来常开天这小子还是挺有眼光的,当时就对她有意思。”

  刚想到这里,眼睛无意中向后一瞥,立刻呆了一呆。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刚刚想到常开天,就看到常开天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六章 轰动效应

 

  常开天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正在那里挤眉弄眼,看到楚歌看过来,立刻微微举起一只手来打招呼。

  大学上课不比高中,老师一般都管得很宽松,对于物理系的学生来说,物理本来就是必修科目,所以一般上课都是两三个班一起上大课,学生又多,班级又杂,老师根本搞不清楚谁是谁,除了象万晓这种爱搞怪的和楚叶这种典型的优秀生外,老师能够认识的学生可谓少之又少,常开天坐在后边,居然谁都不知道他不是这里的学生。

  楚歌干脆跑到后边去坐下,讲台上刘老师瞪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自顾自的讲课,常开天看到楚歌过来,立刻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我输啦。”

  “你输了?”楚歌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你忘啦,我到韩国打比赛呀!”常开天一脸的沮丧:“本来大家都觉得我很有希望的,可是没有你帮忙,我就打不过那群韩国佬了,毕竟,‘星际争霸’这东西,还是韩国人起步最早,职业化也最早,没办法呀。”

  楚歌拍拍他的肩膀:“小子,满足吧,别忘了你是作弊的,你能到韩国去打总决赛,已经很有面子了,难道还真想拿世界冠军啊?”

  “那可不,”常开天的眼睛熠熠生辉:“楚大哥,这样吧,明年你陪我去韩国,我们争取拿个世界冠军回来,怎么样?”

  “恩,这样吗……”楚歌皱着眉头想了想:“倒也不是不行,到时候看我有没有时间吧,如果你真想拿冠军,光靠我是不行的,你自己还要加紧练习才行。”

  “得了,我知道,”常开天忽然又振奋起来:“废话少说,我今天来,是另有要事。”

  楚歌轻蔑的看他一眼:“切,不就是为了江芙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对,就是她!”常开天道:“我也是回来之后才知道她居然这么有名,更奇怪的是,她连北京大学都不去,坚持要到你们学校来读书,这下子,我可有机会了。”

  “你有什么机会?”楚歌嗤之以鼻:“你别忘了,你可不是我们学校的,语言文学分院虽然只有三个男生,但是听说今年又来了三个,他们六个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哦。”

  “嘿嘿,”常开天得意的笑了起来:“我给你做个自我介绍吧,常开天,男,二十岁刚满,跟你一个学校,化学系二年级一班学生,刚刚转到这所学校来,人地生疏,还请师兄多多关照!”

  楚歌听得目瞪口呆:“你是说……你转到我们学校了?我晕啊,大学里还可以转校的吗?”

  常开天摇头晃脑,看起来得意非凡:“大学里当然是不可以转校的,可是你别忘了,这只不过是一所二流学校,我老爸又多的是钱,这个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吗?”

  “可是……”楚歌的嘴巴足可以塞进去一个鸭蛋,失声叫道:“你老爸就支持你这么胡来吗?”

  “窈窕淑女君子好俅,这是人之常情嘛,”常开天道:“我老爸说了,只要我少玩电脑游戏, 其他的做什么他都支持我,何况,我找个美女做老婆还可以改良我们家的基因呢。”

  楚歌翻了翻白眼,终于无言了。

  忽然听到刘老师讲课的声音一下子放大了许多倍,大声喝道:“最后一排的两个同学,这里是课堂,你们要聊天就到外边去聊,别在这里影响别人上课!”

  常开天一把拉住楚歌,干脆从教室里溜了出去,他是化学系的学生,当然无所谓,楚歌却在心里暗暗叫苦,刘老师这个人一向气量狭小,尤其是做老师的威严不容侵犯,自己今天这一跑,估计刘老师是记住他了。

  他猜得不错,教室里,刘老师正气得够呛的问物理系一班的班长楚叶:“这个同学叫什么名字?他……他也太嚣张了,简直不把我刘某人放在眼里!”

  楚叶的眼珠子乱转,拼命的想办法,嗑嗑巴巴的道:“这个……这个……刘老师,这个同学他……他……他不是我们班的,我不认识他。”

  她已经想清楚了,只要把今天糊弄过去,凭楚歌貌不惊人的样子,估计过几天刘老师就不认识他了。

  “你们谁认识他?快告诉我!”刘老师大怒:“我就不信今天还问不出来了,二班的班长呢,站起来,告诉我,他是谁?”

  二班的班长是个挺清秀的男生,他也不傻,看到楚叶的表现哪还不知道这位美女的意思,于是也抓着头皮皱着眉头为难的道:“刘老师,他不是我们班的呀。”

  紧接着,三班的班长也站了起来:“老师,他也不是我们班的。”

  这两位班长还是挺狡猾的,他们也不说认不认识楚歌,只说楚歌不是他们班的,这样一来,既没有欺骗老师,也没有得罪楚叶,毕竟,即使他们对楚叶没有意思,也不想做得罪美女的事情嘛。

  刘老师要抓狂了,大声呵斥道:“我就不信这里这么多人,就没一个认识他的!你们谁知道他叫什么,站起来告诉我,今年的‘电动力学’(这是刘老师所教的科目的名字)不用考试,我直接让他过关!”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位帅哥刷的站了起来:“刘老师,我知道!”

  楚叶定睛一看,此人正是牛得华。

  刘老师大喜:“你说。”

  楚叶狠狠的瞪了牛得华一眼,牛得华看在眼里,却不着急,不慌不忙的道:“老师,这个人我认识,他不是我们学校的,他叫葛楚,天天到我们学校篮球场打球的,水平还凑合。”

  “啊?”刘老师傻眼了:“不是我们学校的?”顿时心里凉了半截,看来这怠慢之仇,是无论如何也报不了了。

  他却不知道,此刻台下无数男生在暗暗羡慕,羡慕楚歌有个这么好的红颜知己,居然为了他宁愿当面欺骗老师。

  牛得华嘿嘿笑着,得意的看了楚叶一眼,楚叶对着他一笑,心想:“他这一招倒是绝妙。”

  教室里,许明正在拼命的后悔,他一直把牛得华当作最强劲的竞争对手,此刻看到牛得华玩了这么漂亮的一手,便开始绞尽脑汁想要找个机会扳回一城。至于楚歌,他反而没当作竞争对手了,毕竟,他和牛得华才是最势均力敌的对手,楚歌已经远远跑到他们前面去了。

  且说楚歌和常开天溜出教室之后,常开天立刻提议:“我们去语言文学分院,寻找我的梦中情人。”楚歌拗不过他,再说反正也没什么事,便跟他一起去了。

  语言文学分院只有一个专业:现代汉语言文学,每个年级一个班,所以整个分院一共只有四个班。上一届的大四年级已经毕业,走了一个男生,所以现在三年级有一个男生,四年级有一个男生,二年纪一个也没有,至于这一次刚入校的一年级,却破天荒的有三个男生,不但有三个男生,还有一个被誉为“有史以来最天才学生”的江芙,可谓是藏龙卧虎,气象一新,常开天似乎对这一带十分熟悉,带着楚歌三拐两拐,就拐到了某间教室外面,低声道:“就是这里了。”

  楚歌定睛一看,立刻吓了一跳,原来教室外面密密麻麻,居然布满了人,这些人一个个把脖子伸得长长的,把自己的两只眼睛死死的贴在窗玻璃上,往里边猛瞧,有些没办法挤到窗边的,则把眼睛贴到教室前后的门缝里,往里边偷窥,毫无疑问,这些人都是清一色的大老爷们。

  我晕,这江芙的魅力也太离谱了吧!楚歌在想,按照那天所见,这小丫头虽然漂亮,但也还没到“非人”的地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看呢?再一细想,便了解过来,大概是因为她身上套着太多的光环吧。

  “中国最年轻的女作家”、“二十一世纪最天才的文学青年”、“五百年才出一个的大才女”、“文曲星转世”……这种种光环围绕之下,即使是一只母猩猩恐怕也会被层层围观了,何况这还是一个真正的大美女呢?

  “看到没有!”常开天的语气里充满了自豪:“老大,我的眼光不错吧,我看中的女孩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哦,有这么多人追逐呢!”

  “你先别得意,”楚歌给他打预防针:“追的人越多,你的成功率就越小。”

  “那倒是,”常开天果然立刻沮丧起来:“老实说,看到这些人,我差不多已经绝望了。”

  正说到这里,就听到清脆的下课铃声响了起来,教室里边某位女老师走了出来,她一出门,教室外边立刻“哗”的一声炸开了锅,大伙儿一窝蜂的从前后门里涌了进去。间或响起了大大小小的呼叫声,有的人撞到了门把手上,有的人一脚没走稳,跌倒在地,有的人干脆被别人挤得凌空悬挂起来,还有些人,明明都已经快进去了,可是被后边的人一推一拉,一挤一压,居然又落到了最外面,眼前所见,让楚歌非常直观的想到了挤公共汽车的情景。

  “江芙同学,你可是我的偶像啊!”

  “江芙同学,签个字好吗?”

  “江芙同学,你的小说我全看了,我是你的粉丝呀!”

  “江芙同学,你有男朋友了吗?如果没有就考虑一下我吧,别看我貌不惊人,我绝对是你的最佳选择,有一首歌怎么唱来着,《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江芙同学,我是《校园新闻》的记者,我想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要选择来到我们学校呢?我们学校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吗?还是你觉得,在我们学校比在北京大学更有发展前途呢?”

  “江芙同学,如果有什么要帮忙的,一定要找我呀,我是学生会的生活委员,专门关心大一新生的生活问题的。”

  “切,生活委员算个鸟,别看我是男的,其实我是语言文学分院的女生委员,江芙同学,有事您说话。”

  “江芙同学,我是学校夏季运动会的总策划,我诚恳的邀请你参加我们的夏季运动会。”

  “星光文学社期待你的加入!”

  ……

  整个教室里在瞬间被人潮填满,教室里的某张座位成为当之无愧的最中心,所有的人以这张座位为圆心,成放射状分成无数条人龙,一条条的拉开,一路排到了教室外面,那种闹哄哄的情景,绝对超过某些港台的超级明星。

  楚歌和常开天属于比较理智的那种,安静的站在教室外边,有些无奈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良久,楚歌才说:“走吧,没得看了。”

  正说着,“嗖”的一声,一个东西从人群中飞了出来,落到楚歌脚边,两人定睛一看,不知道是谁的假牙套,正要相视苦笑,又是“嗖”的一声,白光闪过,又一物飞了出来,正打在常开天的腿上,两人再一看,却是一颗缺了半截的牙齿,还带着丝丝的血迹,这两人终于长叹一声,再也说不出话来。

  人群中热闹依旧,不断有各种各样的东西从人群里飞了出来,衣服、鞋子、背包、课本、泡泡糖、巧克力,到后来,甚至有避孕套、黄色小说、隐形眼镜,两人越看越是目瞪口呆,终于再也承受不住刺激,放弃了欣赏美女的愿望,掉头鼠窜而去。

  他们却不知道,在风暴的最中心,那个打扮得清纯如水,却偏偏带着点难言的野性的小美女江芙正慢条斯理的推了推小巧鼻梁上的眼镜,微微皱起鼻子、弯起眉毛、翘起嘴角、绽出一个甜甜的迷死人的笑容,用她那清脆如银铃的声音,对着周遭无数的男生清晰的宣布:“我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人。”

  这一句话,在短短的半天之内席卷了整个校园,成为众所周知的秘密。

  江芙喜欢的人到底是谁?谁也不知道,可是校园里立刻就多出了很多很多猜测和谣传。校园里的几大风云人物和知名帅哥更是成为重大嫌疑热门。

  楚歌吃午饭的时候,在食堂里听说了这个爆炸性新闻,当天下午,在教室里听到了“万事通”万晓的详细解说:“当时,那个美丽的女孩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站在那里,就象一朵亭亭的白莲,安静而清纯,可是她说出来的话,却具有惊天动地的效果,她说:‘我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人。’这十六个字一出,整个校园顿时天翻地覆、风云动荡,各路豪杰纷纷打听,神秘人物究竟是谁。那个时候,却有一个人,他胸有成竹,点尘不惊,置万众之喧嚣于不顾,视绝世之美女如无物,悠然赋诗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个人,他当然便是一代天娇才女江芙江同学的真命天子,他,到?底?是?谁?”

  “他是谁?”同学们急不可耐,伸长了脖子,连呼吸都粗重起来,楚歌虽不说话,心里却也砰砰直跳,因为他老觉得江芙就是为他而来的。

  只听万晓声调缓慢悠长,成熟而沧桑,叹道:“这人曾夜观天象,发觉自己红鸾星动,又曾揽镜自照,发觉自己面带桃花,这人更曾阅尽工大无数美女,始终不能得一知己,此刻一见江芙,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生命中之灵魂伴侣,竟在这里!这个人,当然便是……万事通万晓!”

  “去死吧,”全班同学一人一脚把他从桌子上踹了下来:“你要能得到江芙,老母猪也能上树了!”

  万晓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擦擦脸上的脚印,正色道:“好了,闲话少说,言归正传,现在宣布校园五大重点怀疑对象。”

  “快点说,”牛得华作势道:“再不说我们一起扁你。”

  “凶什么凶啊,”万晓根本不怕:“告诉你,你等着被扁吧,因为你就是五大怀疑对象的第五位。”

  “啊!”牛得华愣住了,然后立刻叫起撞天屈来:“我冤枉啊!我对江芙一点兴趣都没有,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只喜欢班长大人嘛。”

  “你有没有兴趣是你的事情,你要注意,现在是江芙为了她喜欢的人来到学校,而不是为了喜欢她的人来到学校,”万晓挥挥手,不耐烦的道:“你靠边站,听我慢慢说。”

  牛得华蔫了,站在一边再也不说话了。

  “五大热门排行第一:唐诗。此人文采风流,风度翩翩,更兼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虽然单纯在文学上的成就略小于江芙,可是论涉猎之广,却远远超过江芙,对于一位热爱文学的女孩子来说,此人正是典型的志同道合者,所谓高山流水觅知音,江芙如果通过某些渠道得知了唐诗其人并一见倾心,那是半点也不值得奇怪的,因为象江芙这样的天才少女,想找到一个配得上的男生,本来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唐诗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专一。

  大部分的英俊男生和才华出众的男生都有一个特点:花心,唐诗却是一个绝对的意外,连江蓉这样的美女,又是同班同学,倒追他这么久,他都毫不动心,对于其他的女生,他虽然态度友善,可是从来没有稍微逾越界限的行为,面对很多女生的投怀送抱,更是保持着独善其身的高洁态度,这样的男生,若我万晓是个女生,也肯定会爱上他的。“

  万晓说到这里,忽的喘口气,神秘的道:“再给大家说一个秘密:江芙是江蓉的亲妹妹。”

  这句话一说,楚歌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如此!我说怎么名字这么相似了,不过……这么说的话,江蓉也应该是江家的子女吧,那她也该会武术才对啊,哦,对了,想起来了,她上次在北京碰到我的时候,看她的身法,明显是会武的,唉,真是没想到啊,这小小的学校里居然藏龙卧虎。武林世家的子弟还真是无处不在啊。”

  只听万晓又道:“还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你们知道江氏姐妹的父亲是谁吗?那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哦,中华武术协会的会长,号称中原武术泰斗的大名人江山江大师,你们应该听说过吧?”

  大家都惊呼起来。

  江蓉在学校读了三年了,可是她这人始终有种孤傲高洁的味道,虽然身为学生会主席,人缘十分的广,平日的行事却一直低调,所以始终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家世,这一次如果不是江芙闹出这么大的轰动,引起诸位狗仔队们的详细调查,估计大家还被蒙在鼓里呢。

  万晓一连抛出两颗炸弹,看到大家的惊讶,感到十分自豪,接着道:“五大热门排行第二,数学系三年级三班班长周崇文。此人虽是纯理科专业的高才生,可是同样写得一手好文章,虽然没办法著书立说,可是在各大文学刊物上也是作品不断,可谓是文理双全的一个典范,他最大的优点,是身体健康,篮球打得极好,是校篮球队主力,身材非常标准,一身的肌肉,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阳光型健康型的男生,在这一类型上,他有着全校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优势。可是,他目前已经有女朋友,所以,如果他是江芙喜欢的人,那么就有好戏看了。”

  “五大热门排行第三,语言文学分院大一新生赵千帅,这个男生没有别的特点,就一点:帅,名字也起得好,千帅,有一千种帅,本校自我进校三年来,每到新生入校时,都只有男生去关注女同学,可是赵千帅同学打破了这个记录,据说,在他第一天来报名的时候,就惊动了学生会组织接待工作的某女,这个女生回去跟大家一说,就带了一大帮人到宿舍去看望他,这一看之下,所有女生都惊为天人,被此人男色所迷,此后,便开始有女生给他送巧克力,写情书,他住进宿舍才三天,已经收到了二十多封情书,最可怕的是,这一次居然有很多女生聚了起来,提议要排一个‘校草排行榜’,然后,把赵同学当之无愧的放到了第一位,因为这件事,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新生中的几十个女生勃然大怒,她们公然宣称:‘赵千帅是我们语言文学分院的,其他分院的女生休想插足!’,此后,他们对赵同学实行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封杀战术,所以说,别看你们关注的都是江芙,可是在语言文学分院内部,绝大多数的人,都在疯狂的关注着赵千帅同学,江芙毕竟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即使她有再多的优点,忽然看到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帅哥,难免不颠倒迷醉,然后陷入情网不能自拔,所以,赵同学虽然被我排在第三位,可是个人认为,他反而极其具有杀伤力,堪称是一匹黑马。”

  这话说出来,诸位倒是没什么感觉,物理系一班本来就只有一个女生,就是班长楚叶,班长大人看起来对楚歌这坨牛粪已经死心塌地了,赵同学在这里是没什么市场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七章 争霸校运会

 

  “五大热门排名第五是我们班的牛得华同学,这个我刚才已经说过,牛同学能够入选也是因为帅,不过他帅得比较平均,既有俊朗的面容,又有满身的肌肉,标准的身材,偶尔还有那么一点点忧郁气质,算得上是一个对各种女生都可以通杀的全面型帅哥,不过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没有什么独特的优点,所以说,虽然大家把他排进了五大热门,可是我认为,他根本就没有竞争力。”

  这话说得有点打击人,不过牛得华倒是听得很开心,他看看楚叶,那表情分明是在说:“看,我就说我对江芙没兴趣吧。”

  楚叶叹口气,对于牛同学锲而不舍的追求实在是无可奈何。

  “五大热门排名第四,也是一位刚入校的新生,不过他不是一年级的,而是二年级的,大家别问我这是怎么回事,老实说我也搞不清楚,这位同学据说是转校过来的,我万晓号称通晓天下事,可是从来没听说过大学还可以转校,但是呢,事实偏偏就摆在眼前,这位刚刚转入化学系二年级一班就读的常开天同学,既没有出色的外表,也没有出色的才华,可是经过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他可以跻身五大热门排名第四,是因为两个特殊的原因。

  第一,他的转校本身就非常蹊跷,他以前所在的学校并不比我们学校差,他为什么要转校?为什么他来的时候正是江芙进校的时候?为什么他们两个正好同时来到这个原本不该他们来的地方?我怀疑,他们根本早就是一对,所以才想来到同一个学校,然后双宿双栖。

  第二,他是一个游戏高手,可能很多人都知道,今年中国的WCG电子竞技中,出现了一位‘星际争霸’的超级高手,据说他的手法和意识已经达到了职业选手的境界,而他的操作,更是被公认为达到了完美境界,这位选手ID叫做‘天工开物’,而他本人,正是这位常开天常同学,江芙曾经说过,她也酷爱电脑游戏,尤其喜欢玩‘星际争霸’,小女孩的感情实在是不可捉摸,或许她就是因为电脑游戏爱上常开天的呢?你们应该知道,在韩国,职业游戏比赛中,很多高手都拥有大量的游戏迷的,这些游戏迷们,通过对选手实力的崇拜,很容易转化为对选手本身的爱慕,所以,江芙喜欢毫不起眼的常开天,也很有可能。“

  楚歌心里实在是佩服,对于这位“万事通”的情报收集能力无限的佩服,虽然他对其他四人的推断都不准,可是对于常开天的推断,却几乎跟事实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常开天也同样是剃头担子一头热。

  那么,江芙喜欢的到底是谁呢?

  “该不是我吧?”楚歌有些忐忑不安的想着,总觉得隐隐有不详的预感。

  不料这时候,万晓忽然把目光转到楚歌身上来,又抛出了一颗重磅炸弹:“下面公布最后一个新闻:楚歌认识常开天!”

  楚歌脑袋里“嗡”的一声,嘴巴张得有鹅蛋大,失声道:“你怎么知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万晓道:“你今天上午不是和常开天一起溜出教室了吗?害得刘老师生了一肚子的闷气。”

  “靠,楚歌!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快跟我们说说,常开天和江芙到底是什么关系?”说话的是许明。

  “其实也没什么关系,”楚歌连忙打马虎眼:“我们是打游戏认识的。”

  “切,你骗谁啊,虽然说你游戏水平还可以,但是跟全国冠军打,一点机会都没有,他才不会跟你打呢。”许明立刻表示怀疑。

  “哈哈,那你可错了,”楚歌道:“你们既然关注过去年的WCG预选赛,那么你们也应该知道,天工开物曾经跟记者们说过,他的水平之所以突飞猛进,全都是因为有一个好教练……”

  “天哪!我想起来了!”万晓忽然大叫起来:“那张照片还被放在各大游戏网站的主页上了,对不对!当时我就在奇怪,这个人怎么这么象我们班的楚歌呢,可是网站上没有写名字,我只以为是个巧合,没想到啊没想到,居然真的是你!”

  “不错,”楚歌也得意起来:“常开天的教练就是我。”

  在场的不乏游戏迷,大学生们普遍的爱玩游戏,这几乎已经是全国公认的事实,至少现在,牛得华已经一蹦三尺高:“楚歌!上次和化学系打比赛,还只知道你的‘魔兽争霸’和‘FIFA足球’很厉害,没想到你最厉害的居然是星际争霸,你……你……你他妈的居然是世界第一高手啊!”

  他说楚歌是“世界第一高手”也是有根据的,在此,特摘录两个月前常开天在北京体育馆的发言全文如下:“我的教练那可是真正的高手啊,在国际战网上,我亲眼看到,目前世界排名第一的***亲口承认不是他的对手,唉,不过他不愿意参加这种比赛,说是水平太低,没什么意思,所以才训练个徒弟玩玩,你们看,我已经参加了三年的WCG的,每年都没进分赛区的八强,可是这一次,教练训练了我三个月,我能够打到这里,进入三甲,这全部都是教练的功劳哇!”

  这件事情,其实在两个月前很是引起了游戏界的一阵轰动,本来还有很多游戏媒体想采访两人的,可是后来两人被黄强派人给抓走了,所以这些记者都扑了个空,否则的话,楚歌和常开天的知名度要远比现在大得多。

  无论如何,听到楚歌就是全国冠军口中那位神一样的教练,还是足够大家吃惊的,毕竟,原来一条卧龙就藏在自己身边啊!

  “那么……常开天难道是单纯为了跟你学打游戏才转校的?”连万晓也有些茫然了,嘴巴张得大大的:“莫非他和江芙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他这一张大嘴巴,楚歌才发现他的门牙缺了半颗,立刻想起了刚才在江芙的教室门口飞出来的那半截牙齿,忍不住感慨万千:“情报工作真是一项艰苦卓绝、充满牺牲精神的伟大工作啊!”

  “我不知道,”楚歌十分干脆的把问题推了回去:“除了跟他讨论游戏,别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下午最后一堂课下课之后,班长楚叶宣布:“大家先别急着离开,我们一起讨论一下夏季运动会的事情。”

  “夏季运动会?我们没有兴趣啊……”大伙无精打采的回答:“跟去年一样,弃权吧。”

  “不行!”楚叶虽然是个女生,可是有时候比男生还要坚强得多:“我们前两年的失败,不完全是实力问题,更多的是运气不好,我就不信我们会一直这么点背,今年,我们物理系一班一定要一雪前耻,扬眉吐气!”

  “算了吧班长,”有人道:“大二那一次也是这么说的,大伙还辛辛苦苦练了那么久,结果我们篮球队一上场就碰到全校第一强队,直接被淘汰了,夏季运动会根本就和我们班八字不合嘛。”

  “胡说八道!”楚叶柳眉倒竖,骂道:“一点上进心都没有,你们知道吗,这个暑假,牛得华和许明天天在学校的篮球场上苦练,就是为了今年运动会报仇雪恨的,我们班本来就有三大高手,以前失败是因为三大高手缺少其他人的支持,这一次,牛得华和许明一成长起来,我们班就有五大高手了,我就不信会比化学系一班差多少!”

  “切,”还有人不服:“一个暑假就可以练成高手吗?哪有这么容易啊……”

  “不服单挑!”牛得华火暴暴的蹦了出来:“赢了我再说话!”

  那人看看牛帅哥的愤怒样,缩缩脖子,闭上了嘴巴。

  “好吧,现在开始报名,”楚叶开始点将了:“楚歌,你先来。”

  “啊?我?”楚歌吓了一跳:“我从来不参加体育运动的……”

  “我不管,你今年必须报名!”楚叶本来是个特别讲道理的女孩子,可是在楚歌面前她偏偏就不讲道理:“这样吧,给你报个一百米短跑,怎么样?”

  她虽然问的是“怎么样”,可是那双眼睛刀子一般盯着楚歌,充满了强烈的警告意味,楚歌哪敢说个“不”字,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好,下一个,王大福,你就报个铅球吧,哦,再加个铁饼。”楚叶拿出独裁的气势,开始点将,王大福是个大胖子,力气确实不小,他看看楚叶一副“你不答应就要你好看”的样子,也无可奈何的点了点头。

  “张大明,你的三级跳和跳高,一定要加油哦!”

  “牛得华,老规矩,你的五千米跑,一定要拿冠军呀!”

  “万晓,你还是做你的老本行,负责情报工作,收集其他班级参赛选手的资料,另外,能者多劳,你还要负责写通讯稿,送到播音室去让播音员朗读,激励我们班的运动员们努力拼搏。”

  一番布置下来,几乎全班每个人都安排了点小任务,看着大多数同学们仍然无精打采的样子,楚叶微微一笑,宣布了一个新消息:“各位同学,今年的夏季运动会,增加了一个新的项目,这个项目绝对是我们班的最强项!”

  “什么项目?”全班同学大为好奇。

  楚叶漂亮的大眼睛瞄到了楚歌身上,一字字道:“电?子?竞?技!”

  “轰”,底下果然炸开了锅。

  “本次电子竞技项目只设了四个分项目,分别是‘星际争霸’、‘魔兽争霸’、‘fifa足球’、‘反恐精英’。”楚叶接着道。

  “有楚歌在,这个项目我们一定要包揽全部金牌!”同学们欢呼起来,到这一刻,他们才真正对这次夏季运动会充满了希望。

  一雪前耻的日子,看来真的来啦!

  第二天,运动就正式开幕了。

  “楚大哥,你说,电子竞技这一块,到底是让我赢还是让你赢啊?”问这话的人,当然是常开天,运动会一开始,他就悄悄跑到物理系四年级一班的队伍中,把楚歌拉了出来,两人坐在操场角落的树阴下,开始密谋。

  “当然是我赢,”楚歌苦着脸道:“这次我女朋友给我下了死命令,如果输了我会很惨的。”

  “可是我堂堂全国冠军,难道输给你了就不丢脸吗?”常开天振振有辞的反驳道:“更何况,昨天H市的游戏频道记者刚刚跟我联系过,比赛的时候要来采访呢。”

  “我不管,”楚歌道:“反正我一定要赢,你输给我也不算丢脸,毕竟你上次自己都承认我是你的教练了,告诉你,这四个冠军我一定要拿!”

  “哼,好,那就各凭本事喽,”常开天毫不示弱:“嘿嘿,楚大哥,你别忘了,即使你给自己加速了也不一定就打得过我哦。”

  楚歌嘿嘿冷笑,也不说话,心里却在想:“我再给你加个迟缓术,我看你小子还怎么得意!”

  正说着,许明跑了过来:“楚歌,快点过去,到你啦,一百米跑,加油啊!”

  “好的,”楚歌跟他击了一下掌,拉着常开天跑了过去,发现楚叶也在那边站着。

  “你就是常开天吧,追求江芙的五大热门人选之一呢,”楚叶对着常开天点点头:“你好啊,全国冠军。”

  “哪里哪里,”常开天的嘴巴也挺甜的:“嫂子好。”

  楚叶微微红了脸,却不反驳,对楚歌道:“还不快去。”

  赛道两边已经站满了观众,夏季运动会往往是在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举行,整个操场如同火炉一样,可是人就是这么奇怪,明明天气情况如此炎热,人们的情绪反而被火热的天气点燃了,一个个顶着大太阳在操场上到处游荡,一百米跑向来是大学田径中的重头戏,整个赛道两边已经完全被挤满。

  裁判举起了发令枪,楚歌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他蹲在那里,姿势说不出的别扭,他根本就连起跑的姿势都没学会,可是他有他的绝招:魔法。

  楚歌给自己加了个“风之敏捷”,还觉得不保险,又偷偷给周围的七个选手都加上了“迟缓术”,一边心里惭愧自己太无耻,一边又觉得自己真聪明。

  “砰”发令枪响了,楚歌第一个冲了出去,跟他一起起跑的另七名选手则各自停顿了半秒钟,才恍然大悟似的冲了出去。

  楚歌拼命的迈动步伐,低头猛冲,他本来跑在第一位,可是他的速度加上“风之敏捷”后还是没有其他人快,才跑了不到一半,就听到“刷”的一声,一道身影从他身边擦了过去。

  楚歌心里一急,一个初级地系魔法“流沙术”立刻在那位仁兄的脚下完成,那位兄弟正发力猛冲,猛的脚下一沉,“啪”的摔倒在地,楚歌嘿嘿笑着,对自己施展魔法的速度十分满意,心安理得的又从他身边跑了过去。

  可是立刻又有个选手超到了楚歌前面,楚歌正要放“流沙术”,忽然一想,哎,不对呀,按照百米赛跑的规则,是要挑选跑得最快的八名选手进入决赛的,我即使把现在身边这七位都放倒也没用啊,必须我自己的速度够快,才能在所有的选手中进入前八啊!

  这么一想,楚歌咬咬牙,也顾不得会惊世骇俗了,悄悄施展了一个“漂浮术”,漂浮术一展开,立刻觉得身轻如燕,他的两只脚虽然还在地上装模作样,其实身体已经轻飘飘的飞上去了,由于楚歌把高度控制得刚刚好,看上去倒还是象在跑,可是他一步迈出去,身体就滑出去两三米,就象在坐滑翔机,旁边的同学们才看了一眼,就“轰”的一声炸开了锅。

  “你们看那个人,好大的步子哦,可怕啊,真可怕。”

  “我晕,怎么看起来象轻功啊。”

  楚歌本来花了十四秒钟才跑了七八十米,可是最后这二十米的路程,他居然三步就跨到了,本来已经有三个选手超到他前面去了,可是他这三步一跨,立刻就直接跨到了终点,把那三个选手远远的抛到了身后。

  裁判一掐表,十五秒整。

  这个成绩,在大学生的比赛中,也算是很好的了。

  “妈的,凌波微步。”

  “不对,是缩地成寸。”

  “这位同学很显然在保存实力嘛……”

  同学们议论纷纷。

  楚歌走到楚叶身边,笑道:“这个成绩怎么样?”

  楚叶撇撇嘴:“差得远呢,你要拿冠军哦!”

  “恩,我知道了,”楚歌叹了口气,看来,下一场还得用“漂浮术”。

  楚歌是第一组比赛的选手,接下来还有十组选手,参加百米短跑的选手很多,八个人一组,分了整整十一个组,每个组比完还要统计成绩,重新准备,总之麻烦得很,等到八十八名选手全部比完,已经快到中午了,最后一统计,楚歌恰好是八十八名选手中排名第八,进入了最后决赛。

  蹲在起跑线上,楚歌毫无疑问是最惹人注意的一个,因为他的起跑姿势是不标准的,看起来也是最瘦小、最不象运动员的,可是那些一直在看比赛的同学却记得,正是这个小个子不久之前玩了非常漂亮的三个大跨步。

  按照惯例,楚歌给自己加上了“风之敏捷”,然后给所有运动员加上了“迟缓术”,裁判员正要发令,忽然一个选手站了起来,道:“等等。”

  裁判员把举起来的发令枪放下,只见这个选手扭扭胳膊,活动活动腿脚,嘀咕道:“咦,真奇怪了,怎么忽然觉得浑身不得劲啊……”

  楚歌悄悄吐了吐舌头,一言不发。

  裁判员瞪了这选手一眼:“好了,做好准备,要比赛了。”

  那位选手满是不情愿的蹲了下去,还在那皱着眉头,百思不得其解,只听“砰”的一声,发令枪响了,楚歌又是第一个窜了出去,另外七名选手仍然傻呼呼的蹲在那里,他们中了“迟缓术”,反应速度都比楚歌慢了半拍,虽然楚歌的起跑也很慢,可是跟他们相比,还是有明显的优势。

  “切!”围观的同学们都叫了起来,这种集体起跑失误的事情,实在是百年难得一见,难道现在大学生的体育素质都退化到这种地步了吗?

  一跑起来,楚歌马上就没有优势了,其他的七名选手虽然中了迟缓术,反应速度比平时慢了一拍,可是一旦跑顺了,完全是下意识的身体运动,也用不着去思考什么,所以奔跑的速度倒是不受影响,而且,由于这七个比刚才那七个厉害得多,所以还只跑了二十多米,就有人超过了楚歌。

  “妈的,这么快就超我,太不给面子了,”楚歌一边腹诽,一边故伎重施,给那家伙来了一个“流沙术”,那家伙立刻就一交摔倒在地,由于冲力太大,看来是受了伤,趴在那里不动了。

  紧接着,楚歌启动了“漂浮术”,身躯再次漂浮起来,他一步跨出去,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身躯就象破开水的鱼儿一般,轻盈的向前飞去,那种感觉十分轻巧如意,楚歌在这一瞬间,忽然想到了磁悬浮列车,自己这种前进方式,正好就和磁悬浮列车是一个道理。

  可是看在旁人眼里,就又是一番情景了,他们只看到这位小个子选手一步跨出去,身躯就象御风而行一样,这一次比上次还夸张,这一步居然迈出去足有十多米远,简直是惊世骇俗,怎么看怎么象武侠电影里的特技镜头。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八章 记录是怎样打破的

 

  楚歌这几步一跨出去,立刻就把所有人都抛到了脑后,他正在那里飘飘欲仙,自我感觉良好,忽然听到周围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掌声,原来已经冲过了终点。

  “六……六秒?”负责计时的副裁判举着秒表,连声音都颤抖起来了:“记……记录!校记录!国家记录!他……他……他打破了世界记录!”

  楚歌回头站好,这才看到另外六名选手还没跑过一半,可是他们都没跑了,一个个站在那里,嘴巴张得大大的,全都惊呆了。楚歌左右看看,看到那一张张狂热的脸,立刻就意识到:完了,出事了。

  “好神奇的功夫哦……”楚叶满眼都是小星星,在下面悄悄的陶醉:“我男朋友真是一条卧龙啊!”

  两位裁判完全不讲仪态的跑过来,在楚歌胳膊上、腿上、脸上,不停的摸摸捏捏,嘴巴里还不断的惊呼:“天哪,我没有做梦吧,这真是你跑出来的吗?啧啧……这身板,一点肌肉都没有啊……你是怎么发力的呢?我是不是神经衰弱了……”

  “你们干什么?”楚歌被捏得全身发痒,用力推开两位老男人的手:“拜托,我是男的,你们这么摸,很恶心呢!”

  两位裁判丝毫不以为忤,只顾自言自语:“快……快去告诉校长,我们学校的学生打破了世界记录,快……还要去准备资料,往国家体委申报,这下我们发达啦!”最后五个字简直是喊出来的,可见这两位的心情之激动。

  楚歌才懒得理他,拉着楚叶飞快的跑了。

  在操场的另一头,正在举行掷铅球的比赛,楚歌拉着楚叶跑过去的时候,正看到王大福站了出来,手里托着铅球,在那里做预备动作。

  楚歌想都不想,跑过去在他肩膀上拍了一巴掌:“兄弟,加油啊!”王大福被他弄得莫名其妙,转头愕然看了他一眼:“啊?什么?哦,好的。”

  旁边的裁判立刻横眉怒目呵斥道:“同学,快让开,铅球比赛是很危险的!”

  楚歌非常配合的点点头,闪到了一边。

  常开天一直跟在他和楚叶后边,看到这情景,忍不住悄悄的好笑,他心里清楚得很,这位神通广大的楚大哥大概又在自己同学身上动手脚了。

  他猜得没错,楚歌那一拍,已经把一道“力量之环”放了出去。

  王大福参加比赛完全是被楚叶给逼的,他的力气虽然也算大,可是要跟校园里那些真正的高手比起来根本没有机会,他托着铅球,本来只想敷衍了事,可是忽然就觉得有点不一样了,手里的铅球好象忽然变轻了很多。

  “咦,是不是拿错球了?”他狐疑的向裁判看过去,裁判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大声道:“看什么看,该你投啦!”

  “哦,好吧,那我就投了,”王大福再看了看手里的铅球,确实没错啊,于是运力于臂,“嗨哟”叫了一声,把球远远的撇了出去。

  副裁判员站在王大福对面十多米远的地方,正跟别人说说笑笑,按照一般规律,选手们的球一向都投不到这么远,他的任务就是等球投过来之后过去做个标记,在他面前几米方圆的位置上已经做了二十多个标记了,最远的一个,离他也还有一米多的距离,可是王大福这一投,那铅球就好象忽然加上了马达一样,呼的一下就飞了过来,眼看着飞到裁判面前了,仍然没有停下来的趋势,把这位副裁判员吓了一跳,还好他眼明手快动作敏捷,飞快的往旁边一闪,就见眼前黑光一闪而过,然后就是“扑”的一声闷响,球落地了,却落到了副裁判员的身后。

  副裁判员张大了嘴巴,满脸的惊愕,眼睛从球上慢慢的移到了正站在那里满脸茫然的王大福脸上,老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你……你……你作弊?”

  王大福看着自己的成绩,呆了半天,擦擦眼睛,再擦擦眼睛,终于一下跳了起来:“哈哈!我是第一名!”

  “小伙子,你刚才只投了四米,这次怎么这么远?是不是作弊了?”主裁判皱着眉头走过来:“来,你再投一把我看看。”

  王大福是个厚道人,也不说啥,直接过去把铅球拣起来,也没做什么动作就撇了出去,“呼”的一下砸在地上,居然正砸在刚才砸过的那个坑里。

  主裁判的眼睛都红了:“这……这居然是真的!这……好苗子啊……真是一棵好苗子啊……中国田径队的未来之星啊!”

  “不是的裁判,”王大福这人确实厚道,居然给裁判员解释起来:“不是我力气大,是这个球忽然变轻了,我估计是拿错球了。”他说着,把球在手里轻松的抛了两抛,然后递给裁判检查。

  裁判这才恍然大悟,不以为然的伸手去接,球一入手,忽然觉得无比沉重,居然跟刚才王大福抛球时的感觉大不一样,立刻脱手落下,砸在脚边,“扑”一声砸了个小坑,这一下如果砸在脚上,估计这只脚就要废了。

  “你!”裁判大怒:“同学,我知道你在体育方面非常有发展前途,凭你的能力,可能已经不把我这个老师放在眼里了,可是请注意:做人要厚道,尤其是年轻人!唉,这一代的年轻人,是越来越没教养了……”

  王大福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批评归批评,裁判还是很公正的,铅球这一项目,虽然比赛还没完,可是这个距离显然已经没人能超越了,物理系四年级一班拿了个冠军,加上楚歌的百米跑冠军,现在已经是两个冠军在手了。

  楚叶虽然不知道楚歌具体怎么弄的,却也知道刚刚是楚歌在用他的“祖传武功”捣鬼,于是更加兴致盎然,拉着楚歌去别处观摩。

  操场的大喇叭里,正在播的是一篇报道百米短跑比赛的广播稿,正是万晓刚刚交上去的稿子,里边着重赞扬了物理系一班同学“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永不言败”的拼搏精神,并高度评价了这一次得到冠军的历史意义,看来,万晓同学的宣传工作还是搞得很到位的。

  到现在为止,一切都让人十分满意,物理系一班在这个夏天,终于打破了他们一贯倒霉的宿命。

  三级跳的赛场上,张大明同学正在起跳,第一步和第二步都是积蓄力量,等到两步跨完,身躯顿时凌空飞起,第三跳爆发了全身的力量,向前方不远处的沙坑飞过去。

  周围,几个前来助威的同学悄悄摇摇头,叹了口气,张大明的弹跳力只是比较好而已,前两步跨得太小,最后这一跳又没跳出高度,这已经是最后一跳了,可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次跳出了高水平,被淘汰只是迟早的事情。

  可是偏偏这时候出了意外。

  这意外就是因为“漂浮术”。

  楚歌的“力量之环”和“风之敏捷”都是必须贴身才能施展的,可是“漂浮术”却不一样,当日在树林里迷路之后就是楚歌用“漂浮术”把常开天带上了天,今天只用来让张大明多飞一两米,那实在是很轻松的事情。

  张大明飞得很低,身躯很快就开始往下落,眼看就要不行了,忽然觉得身体一轻,仿佛下边有一股风托着他的身体似的,竟然没往下落,耳边风声呼呼,水平滑翔了将近两米,这才“扑通”一声落到了沙地里。

  “咦,”裁判在旁边嘀咕着:“我怎么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此刻张大明所处的位置已经非常远了,屁股坐在沙坑里,一只腿都已经伸到外边来了,这个距离已经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了。

  张大明一骨碌爬起来,也是莫名其妙,回头望望,几个给他助威的朋友同样莫名其妙,你瞪着我我瞪着你,本来是很开心的事情,却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恩……这个……这个……”裁判愣了有两三秒钟,才转头去催促副裁判:“快,还愣着干什么,量距离啊!”

  “哦,知道了,”副裁判连忙开始工作,虽然都觉得不对劲,不过无形中对这个成绩倒是默认了。

  有什么办法呢?本来就是按规矩执行嘛,即使是有点怀疑,也只能说是张大明同学超常发挥吧!

  这是物理系一班的第三个冠军。

  “楚歌,王大福的铁饼比赛又开始了哦,要不要去看?”楚叶笑眯眯的问楚歌。

  “不用了吧,”楚歌满头大汗,今天的太阳格外的毒,真奇怪怎么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中暑:“冠军拿太多就不真实了,再说,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篮球赛和电子竞技上面嘛。”

  “恩,也对,”楚叶表现出了听话的一面:“我们去那边休息一下吧。”

  她说的“那边”是一片浓密的树阴,躲在树阴里,两人席地而坐,相视一笑,都觉得说不出的开心。

  “楚歌,告诉你件事,”楚叶忽然想起了什么:“中国考古学界现在都吵翻天了。”

  “这关我什么事?”楚歌莫名其妙。

  “当然关你的事了,”楚叶道:“就是你那块水晶引起的嘛,那块水晶的年代太久远了,远远超过了我们以前考证出的地球历史,所以,有几位在我爸爸的研究室里研究过的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一起提出了疑问,要求重新确定地球的形成年代和生命产生的时间。”

  楚歌翻翻白眼,心里实在是好笑,那块水晶根本就不是地球上的东西,他们居然拿来考古?

  楚叶继续道:“本来地球的历史已经很确定了,现有的无数资料和证据也都证明无误,可是这块水晶所显示的一切,却完全推翻了以前的所有观点,这两派人马现在是各执一词,吵得不亦乐乎,支持重新考证的一派骂对方是‘顽固派’,不支持重新考证的一派则骂对方是‘颠覆派’,其实颠覆派现在还有无数的现象无法解释,不过他们最大的依据就是水晶的形成年代,以及水晶里边那种从来没有被发现过的‘风兽’。”

  说到风兽,楚歌下意识的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异次元戒指,小家伙正在里边安稳的睡觉,看来过得还很滋润。

  楚歌道:“他们吵他们的吧,不关我们的事情。”

  “是啊,是不关,可是最近又有新情况了,”楚叶道:“美国那边也有一批科学家闹着要重新划定地球的起源年限,原因是他们也正在研究一颗奇怪的水晶。”

  楚叶说着,眼睛盯着楚歌,那意思分明是在询问。

  “恩,应该就是我卖出去的那颗吧,”楚歌道:“我上次跟你说过,我卖给刀疤哥了,他们这种做黑市珠宝生意的,把东西卖到外国去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美国人有钱嘛。”

  “可是……可是这种东西应该属于国宝级别呢,不该卖给外国人的吧?”楚叶皱着眉头道。

  “呵呵,没关系,”楚歌道:“我这里还有水晶呢,他们只有一颗,我们多的是。”心里却在想:“这根本就不是地球上的东西,他们要研究地球起源,让他们研究就是了,最好研究个几十上百年,多浪费点科研经费。”

  “唉,话是这么说……”楚叶仍然有些介怀:“毕竟还是不给他们的好……”

  “好啦好啦,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卖了,”楚歌拍拍她的小手:“你放心,我说话算数。”接着撇撇嘴:“还说呢,上次我送给你爸爸一颗水晶他都不要,居然又还给我了,真没面子。”

  “你放心,”楚叶温柔的把头靠到他肩膀上:“不管我爸爸怎么想,我始终都是要跟你在一起的。”

  楚歌心中温暖,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了,心里却想,一定要做出点成绩让楚正行看看,接着又想:“嘿,找个机会问问刀疤哥,看他到底把水晶卖了多少钱。”

  忽然想到一件事,问道:“叶子,你知道美国人有没有把水晶里边的动物克隆出来吗?”

  楚叶摇摇头:“没听说过,这都是几十亿年前的水晶了,上次能克隆出风兽,是因为水晶里边还存在有活性细胞,只能说是万万分之一的机会,可是这种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我想那些美国人应该没办法克隆吧,否则他们早嚷嚷出来了。”

  楚歌点点头,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上午的比赛结束,下午,篮球比赛开场了。

  楚歌他们班本来有三大高手,这三个人经常到处找高手对挑,尤其酷爱三对三的斗牛,久而久之,大家也懒得叫他们名字了,只要是在球场上,就统一称呼他们为“牛一,牛二,牛三”。这三人多次反对无效之后,也就无奈的接受了。

  这一次,班级篮球赛就是由三大高手带着许明和牛得华出战。

  楚歌他们学校,本来应该是个标准的工科学校,可是后来零星的加了些莫名其妙的专业,搞得十分不平衡,学校里最大的是他们所在的理学分院,除此之外,还从理学分院里划了一大块出去,单独成立了个“光电与机械分院”,另外,加上号称绝对鸡肋的“语言文学分院”,就这么组成了三大分院,其中,理学分院又有三大系,分别是物理系、化学系、数学系,而光电与机械分院和语言文学分院都是打着“分院”之名而行“专业”之实,小得要命,整个分院也就一两个专业,所以,参加比赛的队伍,有五十二支来自理学分院,却只有八只来自光电与机械分院,至于语言文学分院,他们永远是四支队伍,一个年级一支。这六十四支队伍,将决出今年的四强。

  比赛打的是淘汰赛,楚歌他们第一轮遇到的是一支十分平庸的队伍:数学系一班。

  比赛一开始,牛得华同学就十分出彩,率先带球突破,在两人包夹中勾手上篮得分,紧接着,许明同学接牛二妙传,投了个远距离三分球,五分一到手,场下众人兴高采烈,议论纷纷:“看来牛得华和许明真是下了苦工夫啊!”

  事实证明,工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场球,楚歌一直站在场边想找机会帮忙,可是根本用不着他帮忙,五大高手就把对方杀得丢盔弃甲,最终以九十比五十六的大比分取胜。

  第二轮遇到的是光电与机械分院的四年级一班,这一次比上一场稍微吃力一点,不过凭借牛得华与许明精准的投篮和牛氏三杰的默契配合,还是以八十四比六十八顺利拿下。

  两轮过后,进入十六强,接下来的比赛明天再打,楚歌他们注意到,明天的第一个对手,正是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一个拥有江芙、赵千帅两大名人的班级。

  晚上放学后,楚叶就直接回家了,楚正行最近对她管束非常严格,弄得她很少有单独的时间跟楚歌在一起了,楚叶是个孝顺的好女孩,虽然心里对父亲的行为不以为然,但也知道父亲是为自己好,所以一直以来都没反抗父亲的管束,当然,她也一直在想办法,希望能改变父亲对楚歌的看法。

  楚歌一个人回到家,坐在床上思考了将近半个小时,终于下定决心,今天晚上把光暗两系的魔法水晶吸收掉。

  尼古拉?幻教给他光、暗魔法时就跟他说过,这两系和以前学的地、水、火、风有些不一样,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前四者都是比较偏重于物质的,而这两者却是偏重于精神的,物质的东西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容易掌握,可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却非常复杂,很多时候更是完全弄不明白,按照尼古拉?幻的说法,在升龙大陆上,会这两系魔法的人虽然很多,可是真正能够精通的,却比其他四系少太多了,原因就是这两系魔法修炼到后面时很容易伤害自己,很多天资高绝的魔法师就是因为修炼光、暗魔法,把自己搞得疯疯癫癫,精神失常,甚至于有的直接就把自己给炼死了。

  即使是在升龙大陆上,人们对这两系魔法的掌握也很不透彻,也是处于半摸索半修炼状态,尼古拉?幻的召唤系禁咒倒是属于暗系魔法中的最高级魔法,不过他使用禁咒时是有道具的,就是他的祖传宝书,所以说,其实他的魔力也远不足以真正驾御强大的暗系魔法。人类的大脑是产生精神的根源,而大脑却是世界上最复杂最神奇的东西,在地球上,甚至把大脑称为“上帝禁区”,也可见这一部分的复杂和奇妙了。

  楚歌学到光、暗魔法已经有十多天了,平时也利用魔法水晶练习过一些简单的光暗魔法,可是那都属于“借力打力”,使用的都不是他自身的魔法元素,在使用过程中,也能很清晰的感受到这两种魔法元素和自己体内的四种常规魔法元素大不相同,显得更飘忽,更捉摸不定,他今天下决心要吸收,其实也属于头脑发热,如果是真正精通魔法理论的大师,肯定不敢象他这么乱来。

  他的气海丹田处,地、水、火、风四系魔法元素一直纠缠不休,互相消长,始终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这种现象无论是在升龙大陆还是在地球上都是从未出现过的,楚歌一直感觉自己的气海似乎非常非常庞大,可以容纳比现在多得多的元素,这也是他下定决心的原因之一,他想把光暗两系元素也加到这个平衡里边去,达到六系元素的平衡。

  他仍然没有意识到不同魔法元素的融合是多么危险的事情,这就跟核聚变和核裂变一样,不同元素的撞击,产生的能量足以将这个城市在瞬间夷为平地。

  幸好他还记得,尼古拉?幻曾经说过,光系魔法元素和暗系魔法元素天生有互相排斥的作用,如强行融合,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他先用地系元素在气海之内形成了一道厚厚的障壁,然后才一只手握着一颗水晶,开始以十分缓慢的速度,按照同样的流量大小,将两种魔法元素一起往体内吸收。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三十九章 超级投篮

 

  光、暗魔法元素十分不好控制,它们飘忽不定,似乎不喜欢受到束缚,拼命想要从楚歌安排好的通道里飞出去,还好楚歌把速度放到非常慢,这才能勉强把两系元素控制住,否则,天知道会出什么事情!

  这两种魔法元素虽然很不听话,可是楚歌的气海仿佛是它们的克星,它们只要一进入气海里边,立刻就变得非常听话,乖乖的潜伏在那里,靠着那道地系的障壁一动不动,慢慢的,楚歌体内的光、暗魔法元素开始浓厚起来,渐渐开始威胁到水、火、风三系魔法元素的地位了,这三系魔法元素仿佛是有思维一样,几乎同时,就“刷”的一下,高速运转起来,想要把光、暗元素赶出去。

  这一运转,楚歌体内顿时翻江倒海,他那点薄弱的精神力再也控制不住那么多的魔法元素,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满眼发黑,那道控制的阀门已经被一冲而溃,只觉得体内那道厚厚的地系障壁在瞬间被水、火、风三系元素冲垮,光、暗两系的魔法元素立刻就撞击在一起!

  这一刻,楚歌的肉体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可是他的精神却非常清晰,发生的一切仿佛是在以放慢了无数倍的慢镜头在他眼前进行细节特写,他清楚的看到,白光闪烁的光元素和黑沉沉的暗元素互相融合、交杂,直到形成白中带黑、黑中带白的一大团均匀的物质,然后,他们在原地微微跳了一下,就义无返顾的对着水、火、风三系魔法形成的魔法兵团撞了过去。

  这一撞上去,漫天烟花飘落,整个天地间立刻充满了无穷无尽的色彩,有白有黑有青有蓝有红有黄,六种颜色彼此交融,再也分不清楚。

  几乎同时,楚歌的丹田处蓦然生出一个强大无比的旋涡,将这所有的色彩和元素都吸了进去,这六系元素拼命的挣扎,可是那吸力之强大,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的上限,转眼就将他们搅拌成均匀的一团,那是一团闪烁着彩色光芒的奇怪物质,看起来,既不是液体也不是固体,就这么在楚歌的丹田里缓缓的旋转。

  楚歌缓缓的睁开眼睛,只觉得全身从肉体到骨头无一不疼,仿佛是刚刚经历过魔鬼式的高强度训练一般,可是在这种疼痛中,却又有着一种难以言谕的舒服,那种感觉,恩,怎么说呢,就好象完成魔鬼训练后刚刚接受过按摩师的全身按摩,懒懒的,舒服得一动也不想动。

  紧接着,他才感觉到身上黏黏糊糊的,全身都被汗水弄得湿透了。

  楚歌看了看墙上的壁灯按纽,心里想着:“如果能控制好力道,用风刃应该可以把按纽打开吧。”刚想完,便凭空生出一道微小的风刃,轻轻的打在那按纽上,“啪”的一声,灯亮了。

  楚歌吃了一惊,忍不住又想:“如果没有灯,我用光系魔法也应该可以发光吧。”刚刚想完,只觉得眼前一亮,面前大概三四公分远的地方,凭空亮起了一团光芒,光芒柔和,并不强烈,可是面前并没有任何燃烧源,那一团光,就这么漂浮在空气中,静静的漂浮在楚歌眼前。

  这正是光系魔法中最基础的“照明术!”

  楚歌平时也会施展这一魔法,不过那都是通过水晶来达到的,象今天这样念头一动魔法就施展出来还是第一次,他心里一阵狂喜,知道自己的融合又成功了!

  这一次,丹田气海处再没有什么元素平衡了,干脆的就是整个的一块,那种彩色的物质楚歌根本就没听尼古拉?幻说过,不过就凭这种物质,楚歌就足可以施展出六系中任何一系的魔法。

  到了这个时候,楚歌的魔法强度虽然还很低很低,但是毕竟也算得上是一个罕见的全系魔法师了,而且,他体内蕴涵的魔法元素从性质上来说绝对是空前绝后的,他施展魔法的速度,也远远快于大部分正统魔法师。

  只是有一点,楚歌便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别的魔法师必须先接触到元素之心,才能施展魔法,我却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感受到任何元素之心呢?

  从元素在气海里的自发斗争来看,他们确实是有思想的,可是这个思想,楚歌偏偏无论如何也抓不住,接触不到。

  这种复杂的问题,楚歌想了一会想不明白,也就很自然的放弃了。

  他看看手机,发现现在已经是凌晨五点,从晚上九点到现在,一共花了八个小时他才完成了魔法融合,接着,他往自己身上看了看,立刻“呀”的一声,叫出声来。

  原来,他全身都黑糊糊的,那些湿透了他全身的汗水,居然全部都是黑灰色的,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恶臭。

  “爽啊,看来这就是武侠小说中常说的‘伐毛洗髓、脱胎换骨’了。”楚歌到底是大学生,立刻就想明白这个道理,身上流了这么多脏东西出来,那么身体内部一定已经被清洗得十分干净了,也许此后自己的身体素质就要上升一大截了。

  正想到这里,就开始觉得肚子疼,紧接着就是腹痛如刀割,肚子里还不断发出“唧咕唧咕”的声音,一听就是拉肚子的声音。

  楚歌三步两步冲到厕所,一蹲下去就淅沥哗啦的下来一大滩东西,逼人的恶臭顿时弥漫了整个厕所。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楚歌痛苦得死去活来,不断的拉肚子,不断的洗澡,不断的流汗,就这么一直折腾了许久,他终于躺在柔软舒服的大床上,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一动不动,疲倦欲死,看那样子,恐怕就算是有条蛇在身上爬,他也不会动一动了。

  就这么一会,他几乎把吃的东西全都拉了出来,把喝的水全都流了出来,他躺在床上,想苦笑,却已连苦笑都失去了力气,只是愤愤的想着:“谁说脱胎换骨很舒服的?哪本小说最先写这个的?金庸还是古龙?我靠,都他妈胡说八道!”

  偏在这个时候,手机响起了悦耳的铃声,那是他定的闹铃,现在已经是早上七点半了,该起床了。

  “起床?这他妈能起得来吗?”楚歌暗暗的叹了口气,连起床关掉铃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干脆的闭上眼睛,心想:“迟到就迟到吧,唉,可惜看不到我们班的篮球比赛了……”

  思维到此中断,他沉沉的打起了呼噜。

  楚歌正睡得迷糊,忽然觉得耳朵钻心的疼,仓皇的睁开眼睛,就看到了楚叶那张笑吟吟的俏脸,那只刚刚行过凶的小手正从楚歌的耳边撤退:“大懒猪,快起床,比赛就要开始了!”

  楚歌两只手在床上一撑,一骨碌坐起来,甩甩头,只觉得神清气爽,凌晨时候的疲惫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种感觉,就和真的脱胎换骨了一般。

  忽然,“叽咕”一声,清晰的在静谧的房间里响起。

  楚歌的脸一红:“叶子,我……我饿了……”

  楚叶嗔怪的看着他,看得楚歌手足无措,正觉得如坐针毡,却听楚叶“噗嗤”一笑,就象对待小孩子一样,伸手在他鼻子上轻轻捏了一捏,柔声道:“傻瓜,快起床啦,早餐我给你买回来了。”

  “老婆真好!”楚歌口花花的叫了声“老婆”,飞快的跳下床,躲过了楚叶的凤爪一击,接着把衬衣往身上一披,下边套了条短裤,大声道:“好了,我们走吧。”

  “谁是你老婆了,胡说八道!”楚叶的脸儿微红:“老实交代,你昨天到底干什么了,睡得这么沉,打电话你不接,还非得我亲自来叫你。”

  “这个……恩……我昨天练功了,”楚歌拼命转着眼珠子:“你也知道,我家的祖传武术要求是很严格的,尤其是练内功的时候,绝对不能中断的……”

  “胡说!我来的时候你明明就在睡觉!”

  “那你可冤枉我了,我们祖传内功就是要躺着练的。”

  “骗人,要真是不能中断为什么我一拧耳朵你就醒了?”

  “那是你运气好,正好我的耳朵就是罩门,一拧我就会醒。”

  “我拧的是左耳还是右耳?”

  “……右耳,因为你不是左撇子。”

  “我明明是拧的右耳!”

  “……一样,一样,两只耳朵都是罩门。”

  “你还嘴硬,我来的时候你明明在打鼾!”

  “打鼾是有助于更好的吸收天地元气。”

  “可是你还流口水?”

  “那是把体内的毒素排泄出来,有利于身体健康。”

  “听起来好象挺有道理哦。”

  “本来就是真的嘛……”

  好不容易应付完毕,楚歌跟楚叶急匆匆的赶往校园,现在,太阳高挂在天空,已经是上午九点多钟了。

  一看到楚歌两人过来,万晓就巴巴的冲了过来:“班长大人啊,您可算来了,再不来,他们都完全放弃了。”

  球场上,五大高手好象梦游一样,没头苍蝇似的乱跑,那球在他们身边飞来飞去,他们的手捞过来捞过去,就是一个球都捞不到,完全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了。

  楚歌一看比分牌,吓了一跳,现在的比分六十二比三十四,自己班居然落后了二十八分之多,再看看时间,已经是最后十分钟了。

  “怎么回事?语言文学分院什么时候这么强了?”楚歌问。

  万晓叹道:“我怎么知道,这几天收集情报的时候,想都没想到去收集他们的情报,可是,喏,你看,他们这水准,绝对是全校顶尖的。”

  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代表队的出场人物是三男两女,他们穿着统一的白色球衣,看来也是他们刻意统一了服装的,一眼看去雪白的一片,倒是不容易认出谁是谁来,三个男生已经是他们班的全部男生了,其中当然就有那位“校草排行榜”第一名的超级大帅哥赵千帅。

  即使楚歌是个男的,这么一眼看去,也忍不住倒抽了口冷气,暗暗叫了声:“真他妈帅!”

  他的身材基本上可以算完美,上下身的比例按照严格的黄金分割构成,头发不算短,却也没披到肩膀,容貌并不酷,却也绝对不是小白脸类型,他人在场中,一举手一投足,就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阳刚与阴柔并济的味道散发出来,这种气质和类型是绝对的男女通杀,老少咸宜,楚歌心里微微一动,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他如果打扮成女生,绝不比江芙逊色。”

  现在赵千帅正在运球,他的两只手纤细而白皙,并且有点小,这样的手本来是不适合打篮球的,可是他拍着球的动作轻松如意,带着点如臂使指的味道,牛得华冲过去断球,他只微一侧身,一步横跨,居然把球从胯下拍了过去,由于拍球的力道不小,球高高的弹起,正好跳到与他差不多高,许明手一伸,就要去截球,可是赵同学一只手伸出去,正好比许明早一点点碰到球,往里一拨拉,然后弯腰低头,那球居然从他的左手处沿着手臂一路滚过他的胳膊和后背,滚到了他的右手上,这居然是个潇洒无比的街头篮球动作!

  “哗啦啦”,场外顿时掌声如潮。

  赵同学看来不是个喜欢卖弄的人,他没有再玩下去,只是右手一扬,球已高高出手,居然是单手投篮,这一球飞出去的弧线非常陡,牛二一个盖帽盖了个空,眼看这球滴溜溜在空中转着,“噗”一声,空心入网。

  “哗啦啦哗啦啦”,场外又是一阵掌声,还伴随着大量女孩子的尖叫,楚歌注意到,今天观战的女生格外的多,按照校园的男女比例来计算的话,估计全校大概至少也有三分之一的女生在看这场比赛,而远远的那边,女生宿舍楼的窗户清一色的洞开,还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是拿着望远镜在窗子里观看呢。

  牛三一个虎跃,把球抢到手里紧紧抱住,场外立刻就响起了一大片“嘘”声。

  “动作好难看哦。”

  “跟赵帅哥没得比哦。”

  “快点脱手快点脱手!”

  “你们输定啦,还挣扎什么呀!”

  毫无疑问,物理系一班在今天这场比赛中完全没有观众支持率。

  楚歌看了眼自己班上的同学,这些家伙一个个站在场边闷声不响,眼睛里充满了无奈,忍不住扯起嗓子喊了一声:“牛得华加油!许明加油!”

  话音才落,就见“刷”的一下,所有在场的认识的不认识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男的女的都把眼睛对了过来,一个个恶狠狠的瞪着他,每一双眼睛里都充满了火花和赤裸裸的敌意,如果眼睛可以杀人的话,估计楚歌此刻连元神都被毁灭了。

  楚歌缩一缩脖子,躲到了楚叶身后。

  牛三抱着球,立刻被三个人围了起来,楚歌看着场上忽然觉得眼熟,问道:“咦,那个女生是谁?好眼熟呀。”

  万晓又长叹了一声:“当然眼熟了,你没看到周围这些人这么狂热吗?那正是本校第一风云人物江芙啊。”

  楚歌仔细一看,还真是江芙,楚歌只见过江芙一次,那还是在楚家坳,当时的江芙灰头土脸,还看不出有多漂亮,可是今天穿着洁白的球衣,把长发利索的扎成马尾,显得精神抖擞,容光焕发,此刻,正轻巧的一勾手,把牛三正拍着的球劈面夺了过来,别看她弱质纤纤,可是身体里却蕴涵着巨大的活力,动作快得象闪电,偏偏姿势飘逸如流云,几步就绕过了牛三,再几步又躲过了许明,最后一个飞身,居然直接扣篮了!

  一个个子也不算高的女孩子,居然在男人堆里堂而皇之的搞起个人英雄主义来,确实让人不能不惊叹。

  “啪!”球落地了,又是一个漂亮的两分,这一次,轮到场上的男同胞们山呼海啸了,他们用最热闹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美女兼才女的爱慕之心,同时,他们还憋着一口气,一定要比赵同学的女fans们更加狂热,更加火暴,否则,就是对不起心目中的女神。

  楚歌眨眨眼,有些明白为什么比分差这么多了。

  “明白了吧,”万晓这一分钟内已经是第三次叹气了:“一个赵千帅,一个江芙,强得简直一塌糊涂,另外三个人虽然不算很强,倒也中规中矩,他们这支队伍就好象是由乔丹和皮蓬两大超级明星带领的公牛队一样,我们队却一个超级明星也没有,你说怎么打?”

  “除了技术之外,还有士气和人气,你看,赵千帅和江芙已经俘虏了在场所有的观众,连我们自己的拉拉队都不敢开腔了,这一仗如果不输那才是奇怪了。”

  楚歌心里在刹那间转了千百个念头,他看看楚叶惋惜的神色,再看看万晓绝望的表情,再想一想一直困绕着自己班级的所谓“校运会宿命”,终于做出了决定。

  “暂停一下吧,”楚歌道:“说不定我有办法。”

  “你有办法?”万晓瞪大了眼睛:“别做梦了,输就输了吧,跟以前相比,今年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暂停一下吧,”楚叶也说话了:“相信楚歌一次吧。”

  “……好吧,”万晓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跑到那边嘀咕了一阵,叫了暂停。

  “楚歌,你要干什么?”牛得华一肚子的烦躁,双手按着膝盖,弯着腰扬着头大口喘气:“不会打球就别瞎指挥,还嫌我们输得不够惨啊?”

  “你先别急,我是不会打篮球,”楚歌笑眯眯的道:“还记得我们打架的事吗?”

  “记得,怎么了?”提到自己的窘事,牛同学的表情开始不自然了。

  “那么,你还记得我们和化学系的游戏对抗赛吗?”楚歌又道。

  “记得,你到底要说什么?”

  “没什么,”楚歌道:“我只是想要你们相信我,关键时刻,我是能够制造奇迹的。”

  “好,你说,要怎么做,我们听你的。”许明果然是个聪明人,反正现在是个烂摊子了,就按楚歌说的做,赢了是自己的功劳,输了是楚歌的不对,这是难得的便宜事,反正楚歌是自己的情敌,这种祸害楚歌的事情,当然是多多益善了。

  “很简单,你们拿到球就投,别管投篮地点合适不合适,有没有有人盖帽,总之,拿到球,对准篮框就投,就这么简单。”楚歌道。

  “你在开玩笑吧?”牛二重重的拍了楚歌一把:“你以为我们都是神投手吗?在NBA里倒是经常有超远距离投篮的,可是你别忘了,我们只是业余大学篮球赛。”

  “呵呵,”楚歌笑了:“刚刚不是还说相信我的吗?”

  牛二狐疑的看着楚歌,看了半天,终于确定他没有发烧,咬咬牙,点头道:“好,反正是没戏了,听你一把。”

  他一表态,其他四人也陆续表态,裁判哨声响起,众人重新回场。

  牛得华第一个拿到球,他目前的位置是自己的半场,距离对方篮框的距离实在是远得不象话,可是这小子倒也干脆,说到做到,眼睛看着遥远处的篮框,使出浑身力气“呼”的就把球扔了出去,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距离实在太远,他不认为自己投篮能投这么远,所以,这一扔乃是用的单手扔铁饼的方法,一个半身回旋,把球甩了出去。

  这球一扔,连盖帽的人都没有,赵同学和江才女领衔的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篮球队用一种看疯子的表情看着他,不约而同的想:“他已经输傻了吗?”

  两秒钟后,“哧”一声,篮球应声入网。

  “超远距离三分!”这是全场第一次不是因为江芙和赵千帅而沸腾。

  二十秒后,许明在对方的篮框下抢到了球,这一次,他的位置正好在篮框的正下方,头顶上已经堵住了三双手,密集得风雨不漏,那是怎么也没办法起跳投篮的局势。

  这小子也够蛮横的,反正是楚歌说拿到球就投的,他一头钻了出来,一个勾手,把球从侧面送上天去,这个球,已经完全没有准度可言了,严格的说,他根本就天旋地转,连篮框在哪都不知道。

  一只手伸过来,对着球一拍,可是那球滴溜溜一转,微微移了一下位,这一只手立刻就拍空了。

  另一只手伸过来,一个盖帽,可是这球似乎被风吹了一下,又是微微一飘,正好擦着这只手的边上窜了过去。

  再上面,已经没有手了。

  这球正碰在篮板上,“蓬”的一声反弹回来,又被篮框一挡,“哗啦啦”绕着篮框转了三大圈,终于,缓缓的,缓缓的,掉进了篮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07-07-20
第四十章 江芙告白

 

  “绝妙的勾手啊!”场外又一次沸腾起来,很多人在情不自禁的欢呼过之后,才发现自己正在给自己偶像的敌人助威,偶像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敌人,这些人立刻闭上了嘴巴。

  “好啊好啊,加油啊!努力啊!打倒语言文学分院!”关键时刻,万晓终于带领物理系一班的拉拉队员们出手了。

  现在的比分还是很凄惨:三十九比六十六,还差了整整二十七分!

  “投三分!全部投三分!”楚叶充当了临时场外指导。

  物理系一班的五大高手开始奇怪起来,他们做了一些以前的篮球运动员从来没做过的事情:

  牛得华一把抢过球,低头看看地面,正踩在三分线上,立刻后退两步,回身后仰投篮,三分!

  许明“啪”的断掉了对方的球,眼看前后都是人,干脆回头跑,背对着对方的篮框低头猛窜,终于一步跨过了三分线,看都不看,单手把球向后甩,一把甩上了天,落下时,无巧不巧吹来一阵微风,把球吹进了篮框。

  牛二打了个漂亮的快攻,带球来到对方门口,对方门口根本没人防守,绝佳的上篮得分时机!可是,他跳起来之后,眼见篮框就在面前,那颗球却硬是舍不得拍进去,反而回身一个狮子大甩头,把球传给了远在对面防守的牛一同学,牛一同学一把接过球,想都不想,原地跳投,这球飞跃了整个球场,“噗”的一声,再次入网。

  即使是江芙和赵千帅这样的高手,也似乎紧张起来,至少,他们的失误率上升到恐怖的程度,几乎是每个球拍上两三拍就被拍飞了出去,有时候,明明是不应该出问题的,可那球就好象长了腿似的,总不听使唤。

  最要命的是,语言文学分院的选手们,发现“传球”已经变成“失球”的代名词了,球一出手,要么是路线不对,要么是高度不对,还有一次,居然直接把球丢到了对方球员的手里,角度之准确,让人很是怀疑此人乃是物理系的卧底。

  “我晕,这是在拍动画片吗?篮球飞人?还是太空大灌篮?”场下,终于有人开始嘀咕起来。

  业余选手们的心理素质都不咋样,楚歌他们一顺手,语言文学分院就开始紧张了,让物理系一班一阵猛追,在九分钟内居然打出了个大高潮:二十七比零。

  比赛还剩三十秒,场上比分六十六比六十六,关键时刻终于到了!

  “哎呀”一声,牛三跳在空中抢篮板的时候被重重的撞了下来,脚下一个踉跄,坐倒在地,脸露痛苦表情的捧住了自己的脚踝。

  “怎么了?”牛二连忙走过去。

  “脚扭了,”牛三额头上立刻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可能打不了了。”

  怎么办?

  “楚歌,你上!”楚叶想都不想就把自己男朋友推了出去,她对楚歌已经有点盲目自信了,只要是楚歌出马,没有搞不定的事情。

  “上就上,”楚歌自从经过昨天的“脱胎换骨”之后,也自我感觉良好,毫不推脱就蹦了上去,他的篮球水平可能在整个校园里是属于最底层的,但是有魔法傍身,根本无所畏惧。

  球落在赵千帅手里,他拍来拍去,就是不进攻,面对物理系一班的变态投篮,他也开始害怕了,所以,他要等最后那一刻再出手,不给对方反击的机会。

  楚歌紧紧的贴了上去,他感觉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连跑路也快了很多,眼看赵千帅的动作快如电光火石,竟然也能跟得上对方的脚步,一步不让的挡在赵同学面前,不让他前进半步,两只手上下挥舞,尽量封锁每一个区域。

  场上,另外的四个人也各自盯住了自己的对手,实行人盯人的防守。

  赵千帅的球拍得非常低也非常快,他的腰弯得低低的,楚歌看了半晌,完全没有插手的机会,两人就这么耗着,楚歌也开始有些急噪起来,毕竟,打了这么久,如果最后他搞出个扣篮来,自己即使用风系魔法来捣鬼,总不成把球从他手里吹出来吧,现在楚歌人在场上,视角就有局限性了,没办法象刚才那样旁观者清,对于魔法使用来说,就不那么方便了。

  果然,赵千帅打的就是扣篮的主意,他耗了十多秒,就是赌楚歌会放松警惕出现疏忽,等到关键时刻,霍然出手,连续三步,从楚歌身边绕了过去,楚歌虽然反应速度和身体素质都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毕竟经验不足,一不小心,竟被他绕了过去,眼看对方只剩下个背影,也顾不得许多,大喝一声,也是一个箭步冲上去,速度之快,居然从后边又赶到了赵千帅前面,呼的一下,高高的跳了起来,在他眼前,赵千帅正以跟他相对的方向,跳了起来,那球,已经脱手飞出,关键时刻,楚歌的反应非常迅速,手一挥,已经狠狠的拍到了篮球,篮球被他一拍,沿着反方向远远的飞了出去。

  楚歌和赵千帅并未撞到一起,而是轻轻的擦了个身,各自轻巧的落到了地上。

  擦肩而过的刹那,楚歌鼻子里忽然闻到一股非常沁人心脾的幽香,如兰如麝,却又绝非兰麝气息,感觉奇异之极,却又好闻到极点,以至于楚歌在那一刹那,居然下意识的抽了抽鼻子,用力吸了一口。

  “好快!”楚叶捏紧了拳头,着急道:“这个怎么算?”

  “放心吧,”万晓笑了:“这是标准的盖帽,没有犯规!”

  话音刚落,就听四周响起了震天的掌声和欢呼声,两人急忙抬头,正看到在语言文学分院的篮框处,一颗球慢吞吞的从网里掉了下来,落在地上,“砰”的一响。

  原来楚歌盖帽时的那一拍,竟然直接把球拍进了对方的篮框,这种事情,以前没有过,以后也很难得会有,可是今日今时,在这么个二流大学的不入流的业余班级篮球赛上,居然活脱脱的呈现出来。

  这又是一个超远距离三分!

  “嚯”哨声响起,比赛结束,物理系四年级一班以六十九比六十六险胜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代表队。

  这一瞬间,赵千帅的眼睛里悄然闪过一抹诧异,又立刻隐去,大方的对楚歌伸出手来:“恭喜你呀,果然是高手!”

  声音清脆悠远,实在是非常好听,虽然缺少成熟男人的低沉和厚重,却大有阳光少年的清秀和活泼。

  他本来就长得非常帅气,这一笑,连身为男生的楚歌,也为之目眩神迷,居然在脑海中跳出了“百花盛放”这类的形容词来,周围的女生们更是“哇”声一片,尖叫连连,吓得很多男生捂住了耳朵,楚歌呆了一呆,才伸出手来:“呵呵,彼此彼此,过奖过奖。”触手之下,柔软如棉,纤细如玉,只觉得对面这个帅哥的手,一点不象是个男人,倒象是个绝世大美女,所谓的“肤如凝脂,手若柔荑”恐怕也不过如此。

  一股淡淡的幽香又扑了过来,楚歌忍不住大力吸吸鼻子,诧异道:“你用香水?”

  赵千帅不答,只道:“好闻么?”

  楚歌点点头,忽然觉得两人这样子有点暧昧,连忙放开手里,退回到楚叶身边,这才抬头有点心虚的再瞅瞅赵同学。

  赵千帅依然看着他,那眼神显得非常奇怪,带着点好奇,带着点兴奋,带着点不服,还带着点……挑逗?

  “天啦!”楚歌的脑门上悄悄的出了层冷汗,肚子里哀叹起来:“我完了我完了,到底是他有问题还是我有问题啊?莫非我真有断臂之像?”

  忽然一阵香风扑面,一个雪白的身影“呼”的一下子窜到他面前,楚歌还没从刚才的哀叹中清醒过来,就感觉到自己的一只手已经被人用双手抱了起来,触手如棉,舒服之极,紧接着,只听一个好听的声音充满了兴奋的道:“楚大哥,我终于看到你了!”

  楚歌目瞪口呆的抬头,只见这人腾出一只手来,把脑后的皮筋一撸,一头乌黑闪亮的长发立刻如倾泻的瀑布般流下来,披垂双肩,那种少女娇羞清丽的美态,当真是难描难画,顿时看呆了周围所有人的眼睛。

  这个人,正是江芙。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找我干什么?”楚歌的大脑严重短路,舌头立刻打结。

  “还说呢,”江芙眨巴着大眼睛,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人家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找你嘛,可是都来了两天了,也没看到你的样子,人家去宿舍找你,他们说你搬走了,早上打你的电话你又不接,你是不是讨厌我啊?”

  “我……我……你……我没有,”楚歌头上的汗本来只是一两颗的,现在变成一条小溪了:“你找我干什么?我们没什么关系吧?”

  “没什么关系?楚大哥,你开玩笑吧!”江芙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呀,你知道古代人是怎么报答救命之恩的吗?我爷爷说,他们……他们……”这小丫头本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居然也说不下去,反而一张漂亮的脸蛋红了起来。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小女子蒲柳之姿,如蒙公子不弃,愿以身相许。”楚叶不知何时一张脸青了下来,冷冰冰的接口道。

  “对,就是这句话,”江芙笑得春光灿烂:“楚大哥,你觉得怎么样?”

  “轰!”整个操场就因为这句话,终于彻底的沸腾起来。

  “我靠!你个死楚歌!”万晓一把抓住了楚歌的衣襟,难得的咬牙切齿:“老子发布五大热门的时候你在一边装纯洁,闹了半天,你才是那幕后黑手啊!”

  “打死他!”

  “揍扁他!”

  “这小子太可恶了!”

  “戳穿幕后黑手的肮脏面目,捍卫江美人运动现在开始!”

  “坚决抵抗独占主义,美女是给大家一起欣赏的!”

  “别拉我,这辈子的爱情已经没指望了,我要去跳河!”

  楚歌站在那里,千夫所指,百口莫辩,看着楚叶的冷面,再看看江芙的笑靥,简直手足无措,左右为难,终于长叹一声,一把抓了楚叶的手,夺路而逃。

  江芙站在那里,并没有半分失落,眼里还是嫣然含笑,充满了强烈的斗志,忽的扬声大叫道:“楚大哥,你是我的,跑也没用!”

  “懦夫!人家女孩子都表白了还不敢接受!”

  “没眼光,居然不挑江大美女!”

  “胆敢伤江芙芳心者,杀无赦!”

  “呜呼,”楚歌边跑边叹息:“以后平静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想完,还偷偷看看楚叶的脸色,自从他拉着楚叶逃跑开始,楚叶的笑容终于又回到了脸上,虽然还是拼命的掩饰,但是以楚歌的眼光,还是看得到她眉梢眼角的喜悦。

  “呼~~这就足够了。”楚歌满足的想着。

  下午,篮球队的八强比赛开始,楚歌却一个人悄悄躲在了公寓里,他不敢去操场了,怕被众人围观甚至攻击,上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已经有个家伙找他决斗了,江芙的魔力实在是大得不可思议,楚歌就是想不通,那么个小女孩子,连身体都没发育完全,既没有楚叶的文静典雅,也没有王律师的成熟大方,更没有胡小姐的妖媚性感,为什么偏有那么多人喜欢呢?莫非现在的大学生们看多了日本AV,反而都喜欢清纯小女生了?或者说,箩丽已经成了流行的审美倾向?

  这天下午,楚歌玩了一下午游戏,中途找尼古拉?幻聊了会天,尼古拉?幻现在已经很忙了,忙不完的军政大事,尼龙公国的老国王已经把尼古拉?幻的神谕佣兵团所在的城市赏赐给他了,而他也十分霸道的把自己属地里的佣兵团全部吃了进去,吃不进去的就驱逐,驱逐不走的就消灭,人的名树的影,他身兼“大陆第一名将”和“大陆第一圣魔导师”之名,根本没人跟他正面硬碰,很快就把自己的地盘巩固好了。

  自从他打出争霸天下的旗号来,就有很多邻近的小国家想把他的小根据地吃进去,可是前来挑衅的国家无一例外的被打得灰头土脸,尼古拉?幻本身就是个魔导师,而且最近和楚歌联系频繁,碰到稍微困难点的时候,就由楚歌出动“天兵”平乱,几场仗打下来,整个大陆都知道了尼古拉?幻的难缠,谁也不来招惹他了,那几个攻击过他的国家成天惶惶不可终日,坐等着尼古拉?幻去报仇,最近已经有三个国家派使者过来议和了,据说其中就有两个使者是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其中意味不言而喻。而且据尼古拉?幻的描述,那两个美女都不是一般的美,而是那种媚到骨子里的性感,看来那些小国王们也是被打怕了,下了血本。

  这一番描述,弄得楚歌是心痒痒的,忽然觉得升龙大陆比地球要好多了,至少男人可以娶很多个老婆嘛,不象现在,只娶两个就犯重婚罪了。

  “你小子年纪青青的,小心中了美人计哦。”楚歌酸溜溜的道。

  “如果是以前,那真有可能,”尼古拉?幻也是个爱吹牛的主:“自从学过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嘿嘿,我已经百毒不侵了,我可是大陆第一名将哦,谁能算计得到我呢?”

  “哎,小幻,什么时候把那两个使者给我瞧瞧啊……我是想看看你小子的眼光怎么样。”

  谁知尼古拉?幻还真是没大没小:“哈哈,老大,我知道你在书里边憋得慌,神界也是有女神的呢,您现在是不是挺郁闷的,别急,找个时候我弄几个美女过来脱衣服,让老大您过过干瘾怎么样?”

  楚歌本想一本正经严厉斥责,可是心里痒痒的,满是胡小姐和王律师雪白的肉体,既然现实社会难度重重,也就顾不得面子了,想在魔幻世界里找点慰藉:“好好好,小幻,你真是我的知心人啊……”

  “老大,事不宜迟,干脆,就明天怎么样?”尼古拉?幻为自己能够找到一个报答老大的机会而欣喜如狂,全心全意想着要让自己的老大好好的爽一把。

  “明天啊……好,就明天!”楚歌一咬牙:“明天晚上我叫你,你就准备好了等我吧。”

  “那么……老大你喜欢什么样的呢?”

  “还有很多花样吗?”楚歌奇怪道。

  “当然,”尼古拉?幻哈哈大笑起来:“老大,说句话您别生气哦,天上的神太严肃了,我们升龙大陆的很多花样可能你听都没听过哦……”

  “啊!还有如此好事,那就让我多多见识一下!”楚歌说着话,感觉现在就已经冲动起来了,对明天晚上充满了期待。

  两个家伙没大没小的对着各自的屏幕淫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楚歌战战兢兢的去教室上课,一露面,立刻成了众人围观的对象。

  “说吧,别磨蹭了,你看看,这周围的人可不是好惹的,”万晓充当了逼供人员:“你昨天到底是怎么帮篮球队取胜的?又是怎么跟江芙认识的?还有,她说的救命之恩是什么意思?”

  “不关他的事,你们回座位上课吧,”说话的竟是楚叶,这丫头看起来昨天的气已经全消了。

  “啊?班长大人,不是吧,楚歌他都那样了,你咋还能这样捏?”万晓惊讶的看着楚叶:“难道你不知道吃醋两个字怎么写吗?”

  “没啥好吃醋的,”楚叶淡淡的微笑,却充满自信:“他只喜欢我一个人,你们昨天又不是没看到。”

  的确,楚歌最后是拉着楚叶溜走了,可是这样的答案,当然不能让万事通满意了:“可是……你至少也该搞清楚他和江芙之间的故事吧?”

  “他早跟我说了,又没有隐瞒过我,”楚叶笑道:“昨天是我一时情急,才乱发脾气的,楚歌,对不起了。”这最后几个字,却是对着楚歌说的。

  楚歌只觉得心里升起一股暖流,刹那间只觉得楚叶实在是天下间最好的女孩子,自己却满脑子的王律师、胡小姐、美女使者,实在是对不起佳人,他摇摇头:“我才不生气呢。”走过去拉住楚叶的手,两个人相视一笑,温馨无限,旁人却早已掉过头去,哇哇乱吐了。

  无论如何,当事人都不追究,万晓也就哑了火,乖乖的回座位上课去了。

  这一节课,正好又是刘老师的“电动力学”,一上课,刘老师就很不爽的看着一个同学走了进来,施施然的坐在了教室最后一排,这个人,正是常开天。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