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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琼瑶全集》之《潮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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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6-29
九、网



  一开始,她就知道,她不该和他见面的。

  虽然,他的名字对她已那么熟悉,熟悉得就好像这名字已成为她的一部分,可是,她从没有想过要和他见面。是不敢想?是避免想?还是认为见面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她自己也分析不出来。只是,这名字在她心灵深处一个隐密的角落里已生活得太久了,几乎每当她一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他——属于那名字的一个模糊的影子——就会悄悄的出现,她会和他共度一个神秘而宁静的晚上。这是她的秘密,永不为人知的一个秘密。许久以来,他已成为她的幻想和她的一个幽邃的梦。她会很洒脱的批评任何一个她欣赏的作家:

  “你看过野地的作品吗?好极了!”

  “你知道鹿鹿吗?他对人物的刻划真入骨!”

  但是,她从不敢说:“你晓得轫夫吗?他写感情能够抓住最纤细的地方,使你不得不跟着主角的感情去走。他能撼动你,使你从内心发出共鸣和颤栗。”她从不会提的,这感觉是她的秘密。轫夫两个字从没有从她嘴里吐出来过。一次,在一个文艺界的小集会里,一个朋友对她说:“假若你听说过轫夫……”

  “哦,轫夫?”她的心脏收缩,紧张使她喘不过气来。她是那么迫切的想知道轫夫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她逃避得比她内心的欲望更快:“轫夫?我好像没看过他的作品。”她仓皇的走开,懊恼得想哭,因为,她竟然如此轻易的放过知道轫夫的机会。在她的内心里,她一向把他塑造成两种完全不同的形状:一种是年约三十余岁,面貌清癯,眼睛深沉,衣着随便,落拓不羁。另一种却是年约五十余岁,矮胖,淡眉细眼,形容猥琐,驼背凸肚,举止油滑。每当她被前一种形象所困扰的时候,她就会对自己嗤之以鼻:

  “呸!谁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于是,后一种形象就浮了起来,代替了前者,而她,也随之产生一种解脱感。她沉溺于这种“游戏”,乐此不疲。有时,她的思想陷得那么深,以致她那个嗅觉灵敏的猫似的丈夫会突然问:“你在想什么?一篇小说?”

  “是的——一篇小说。”她轻轻说,迅速把心中那个影子驱逐到那隐密的角落里去,并且武装起面部的表情来。她了解子欣——她的丈夫——虽然子欣是个政客,但他对感情的观察力却异乎常人的敏锐。

  子欣走过来,似笑非笑的望着她说:

  “你知道,你沉思的时候很美,好像在恋爱似的。”

  她立即手脚发冷,内心颤栗。

  她知道不该和他见面,可是,这次见面却在毫无准备中来临了。来得那么仓促和突然,使她在惊慌之中,几乎来不及遁形。那天,她和子欣去参加一个官场的应酬,在座的都是子欣的朋友,子欣带她去,多少带一点炫耀的意味,他会对人介绍她说:“来,见见我的作家太太,她就是杜蘅,你不会没看过杜蘅的作品吧?”每当这种时候,难堪和窘迫总会让她面红耳赤,于是,她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孤独而无助的小女孩,急于找地方逃避,却无处可以容身。如果再碰到一两个附庸风雅的客人,对她的小说作一番外行的恭维,她就更会张惶失措而无言以答了。

  这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场合——主人吴太太忽然带了一个男人到他们面前来。“我来介绍一下,”吴太太微笑的说:“这是林子欣先生和林太太,林太太你一定知道,就是女作家杜蘅。这位是李轫夫先生,李先生也是位大作家!”

  轫夫!这名字一触到她的耳朵,她就浑身僵硬了。本能的,她打量着这个男人:他决不是她想像中的第二种,却也不同于第一种。瘦长条的个子,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整洁的衬衫敞着领子,露着那大粒的喉结。眼镜片后面的一对眼睛是若有所思的,却炙热的燃烧着一小簇火焰,火焰的后面,还隐藏着一种深切的落寞。她紧张得近乎窒息,模糊中听到子欣在说:“久仰久仰,我看过您的小说,好极了!”

  她知道子欣从没有看过他的小说,这使她为子欣的话而脸红。他答了一句话,她竟没有听清楚是什么。然后,他的目光接触到她的,就这一接触之间,她知道他们彼此间发生了什么,她恐惧,却又觉得理所必然。她的心像是沉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而还在继续的飘坠着,飘坠着……永不到底的飘坠着。一阵酸楚的感觉爬进了她的鼻子,她头脑昏沉,而眼眶润湿了。他没有对她说什么,只热烈的望着她,微微的点了一个头,他不必说,她已经了解了,她猜想,他也了解了。这一刹那间所发生的使她惶然,或者他也如此。她听到他在和子欣说一些虚渺的应酬话,而子欣却反常的热烈,固执的说:

  “星期六请到我们家晚餐,一定要来,你可以和我太太谈谈小说和文坛趣事!请一定来!”

  “哦!很抱歉……”他犹豫着。

  “别拒绝!一定来!”子欣坚持的说。

  他看了她一眼,她始终无法说话,甚至无法挤出一个微笑,她看到他颤栗了一下,立刻掉开头,仓促的说:

  “林先生,我一定准时来!”

  他走开了,去和别的客人谈话。她也卷入了太太集团,装着热心的去听那些关于孩子,关于打牌,关于衣料和化妆的谈话。她心中是一片渺渺茫茫的境地,容纳的东西太多又太少,她不敢抬头,怕自己的眼睛泄露了秘密,更怕另一对眼睛似无意又似有意的搜索。

  星期六,他准时来了,而子欣却迟迟未归。她在过度的紧张和昏乱中迎接他。他们坐在客厅中,彼此默默注视,时间在两人的凝视中冻结。虽然谁也没有开口,他们却已交谈了过多的言语。好一会儿之后,他轻轻的说:

  “你的小说一如你的人。”

  “是吗?”她慌乱的说。

  “是的。”他注视着她:“只微微有一点不同。你的小说中总有三分无奈和七分哀愁,而你的人却有三分哀愁和七分无奈。”她悚然而惊,他的话刺进她的内心深处,一针见血的把她分析得纤毫毕露,似乎比她自己分析得更清楚。没有人能了解她那镇定的外表后面,藏着一颗多么怯弱畏羞的心,也没人能体会到她比一般人都细腻而容易受伤的感情。她始终像一只把头藏在翅膀里的小鸟,深深的躲藏着,害怕别人会伤害了自己,却妄以为自己那脆弱的小翅膀就能抵御住所有外界的力量。她生活在子欣的旁边,那夫妇之情早已像一口干涸的井,但她无力于逃出这环境,只一任岁月从她的手中流过,无可奈何的、被动的,让生命的浪潮推动着。

  她给了他黯然的一瞥,他沉默了。看不到的情愫在他们身边流动,她知道,她再也逃不出去了,她一直害怕被捕获,而现在,她还是被捕获了。她望着他,他的眼睛在清清楚楚的对她说:“别害怕,别逃避。”她的眼睛立即答覆了:

  “我想要,但我不敢。”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去,他手上握着一个茶杯,杯里那橙色的液体迎着落日的光而闪耀。她瘫软在椅子里,注视着杯上的反光,那绚丽多变的彩色,一如这繁杂虚幻的人生。好一会,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

  “你结过婚?”“是的。”“她?”“在美国。”“为什么?”“她喜欢那种热闹而奢华的生活,那儿有她同类的朋友,她离不开跳舞和享受。”“你们结婚多久了?”“十五年。——你呢?”

  “十年。”“都够长了,是不是?”他的眼睛闪着异样的光。

  “足以让我们从一个孩子变成大人,足以让我们从幼稚变成成熟,可是,成熟往往来得太晚。”她说,一瞬间,有些儿泫然欲涕。她知道他明白她的意思,她不需要多说什么了,他了解得和她一样清楚。他们之间是永不可能的,该相遇的时候,他们没有相遇,而现在,“相遇”似乎已经多余了,变成生命上的“外一章”。子欣及时归来,打破了室内那种令人眩晕的沉寂,也打破了两心默默交融的私语。他大踏步跨进室内,故意大声而爽朗的笑着说:“抱歉抱歉,一个会议耽误了时间,让客人久待了!不过,李先生和内人一定很谈得来的!”

  她不由自主的望望子欣,子欣的态度似乎有些不对,那份爽朗太近乎造作。随着她的眼光,子欣给了她狡狯的一瞥,好像在说:“你别瞒我,我什么都知道。”

  她顿时绯红了脸,好像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被抓住了把柄。她甚至不敢再去看轫夫,整个晚上,她手足无措,神魂不定。吃饭的时候,她弄翻了酱油碟子,染污了衣服,当她仓促间预备避到内室去换衣服的时候,她接触了轫夫的眼光,那眼光里跳动的小火焰烧灼着她,使她心痛。她逃进房内,更换了衣服,又重新匀了脂粉,她延误了一大段时间,以平定自己沸腾的情绪,当她再走出来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已经很稳定了,但是,当轫夫的眼光和她轻轻一触,一切又是全盘的崩溃。客人终于走了,这段时间,真像比永恒还漫长,却又像比一刹那还短暂,当她和子欣站在门口送客。轫夫伸出手来,和子欣握了握手,说:“谢谢你,我永远不会忘记今天的宴会!”

  子欣笑着,笑得神秘而令人不安。然后,轫夫把手伸给她,她迟疑的伸出手去。他给了她紧紧的一握,她下意识的觉得,她将永远被他这样握着的了。

  “也谢谢你,你的盛情招待和其他的一切!”

  他走了。她茫然若失,神魂如醉。

  子欣拉了她一把,诡谲的笑着说:

  “走都走远了,你也该进来了吧!”

  她一惊,于是,她明白,子欣已经知道一切了,他原有猫般的嗅觉和感应。所有的事情不会逃过他的眼睛的。她不想解释,一来不知如何解释,二来不屑于解释。回进了卧房,她对镜卸装,慢慢的取下耳环,镜子里反映出子欣的脸,他仍然带着那诡谲的笑,好像他有什么得意的事似的。忽然间,她发现子欣是那样猥琐庸俗,而又卑劣!她诧异自己在十年前怎会看上了他?是的,觉悟是来得太晚了,撞进了网罟的鱼说:“早知道我不走这一条路!”

  但是,它已经走进去了。

  子欣站在她的身后,正从镜子里凝视她的眼睛。他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出于本能的退缩了一下,他狞笑了,握紧着她的肩膀说:“你别躲我,你躲不掉!”

  这是真的,她知道。她永远只是一个脆弱得像个玻璃人似的小女孩,稍稍加重一点力量,她就会立即破碎。她从没有力量去反抗挣扎。两滴屈辱而又怅惘的泪水升进了她的眼眶,子欣嘿然冷笑了。“你心里能容纳多少秘密?”子欣说:“你见他第一眼的时候,你就向全世界宣布你的感情了,那晚和今晚,你表现得都像傻子!可是,你却美丽得出奇!原来,你眼睛里的光是从不为我而放的!”他扭转她的头,冷酷的吻她,一面欣赏从她眼中滚出的泪水。她阖上眼睛,木然若无所知。却一任泪泉迸放,畅流的泪洗不去屈辱,也带不来安慰。

  一个鸡尾酒会上,她再度碰到了他。

  人那么多,那么喧嚣杂乱。可是,当她和他的眼光一接触,所有的人都不存在了,这世界上只剩下了她和他。

  她端着一杯酒,悄悄的避到阳台上,阳台上飘着几点细雨。斜风细雨,雾色苍茫,她凝视着台北市的点点灯光,神思恍惚。一个脚步声来到了她的身后,凭那全身忽然而起的紧张,她知道是谁来了。她没有回头,那人靠在栏杆上,也握着一个酒杯。“碰一下杯,好吗?”他问。

  她回过头来,两人有一段长时间的痴痴凝视。然后她举起杯子,两人轻轻的碰了一下杯子。他说:

  “祝福你!”“也祝福你!”她说。干了杯里的酒,他们并立在栏杆边上,望着雨夜里的城市。他说:“快走了。”“到那里?”她问,淡淡的,好像毫不关心。

  “美国。”“去看你的太太?”“还有孩子。”她沉默了。又过了好一会儿,他说:

  “我再去帮你倒一杯酒。”

  他拿了酒过来,他们饮干了酒,这斟得满满的一杯,还不止是酒,还有许多其他东西:包括哀愁、怅惘、迷茫、和无奈。然后,他说:“我要先走一步了。”他真的转身走了。她继续凝视着黑夜,她知道他不会再走回来了,永远!他们只见过三次面,三个刹那加起来,变成一个永恒。人生,有的是算不通的算术。

  她想起前人的词:

  “满斟绿醑留君住,莫匆匆归去!

  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花开花谢,都来几许,且高歌休诉。

  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

  “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她明白,她永不会和他再相逢了!永远不会!她只能再把他的影子,藏在心灵隐密的角落,然后像只牛似的,一再反刍着存积的哀愁,咀嚼那咀嚼不尽的余味。泪慢慢的滑下了面颊,和雨搅在一起。她苦笑了,终日,她写一些空中楼阁的小说,而她自己,却用生命在谱一首无题诗。夜深风寒,点点灯光在冷雨里闪烁,好像在嘲弄着什么。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落魄



  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照着大地。那些青草,迎着风摇头晃脑,伸懒腰,一点儿冬的气息都没有感觉出来,仍然自顾自欣然的茁长着。李梦真醒了,枕着头的手臂有些酸麻,他睁开眼睛,凝视着眼前一片开旷的绿,绿的草,绿的田野,和绿的树。一瞬间,他有点诧异,不知道自己正置身何处。但,马上他就想起来了,深呼吸了一下,他坐了起来,身子底下的草都压得瘪瘪的。“唔,郊外,真好。”他喃喃的自语,环顾着四周,又抬头看看身旁那棵高大的树,树叶稀稀疏疏的散布着,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钻进来。“冬天,原野还是绿色的,这是亚热带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树上,手环抱在胸前。注视着田里种的卷心菜,卷心菜一棵棵铺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莲,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旧西装被太阳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张被火烘焦了的纸,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乡的春天。”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西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的唱:

  “哇爱哇的妹妹呀,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么轻轻的一下,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却碰到这么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着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来,歪歪倒倒的迈着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

  “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么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着发愣,还没想清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着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着那个警员的鼻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毒、拒捕”。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刑警总队为李梦真立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霉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下拳头,竟会不可思议的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即有这么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顺着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声的念: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念完,才觉得这首诗与他的情况完全不符,落魄是够落魄了,却连“载酒行”都没有力量,更谈不上纤细的楚腰和青楼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十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贫困而有大志的艺术家,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落魄者,现在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倒楣蛋。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飘落不少。他抬头看看,前面菜园后面,有一道红砖墙,从砖墙上看过去,可以隐隐约约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齐的红瓦屋顶,显然是栋精致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门要口水喝,不知主人会不会慷慨施舍?”他想,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实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长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门的意思。“他们会把我当成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重新坐下去,靠在树干上,他闭上了眼睛,一片落叶打在他的鼻梁上,他没有动。树荫、落叶、田野,这景致模糊的带来了一个回忆,太久以前了。和这回忆一起存在的,还有个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声:

  “美丽的风铃草,

  碧蓝花朵美人娇,

  可爱的风铃草,

  临风艳舞清香袅,

  好像在向我调笑,

  有个人儿真正好!

  海水深,磐石牢,

  我们的爱情永不凋。”

  嗯,歌声,少女,他还记得那少女曾在他耳边诉说她的梦,曾经把眼泪染在他的衬衫上,曾经以崇拜而骄傲的眼光望着他,曾经称他作天才,称他作大艺术家。“还好,她现在不在我面前!”他想着,对自己苦涩的微笑。

  一阵狗吠声打断了他的思想,睁开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来跑去的狂吠,长毛的小尾巴拚命摆动,黑眼珠轻蔑而愤怒的望着他。脖子底下系着个小铃铛,和吠声同时响着清脆的叮当声。

  “哈□!”他对那小狗招呼着,试着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协的神态望着他,继续叫个不停。

  “莉莉!回来,莉莉!”一阵清脆的童音传了过来,李梦真抬起头,看到红砖墙门口,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唤着,一面从田埂上跑了过来。

  “莉莉!你又乱跑了!莉莉,回来!”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现了狗的天性,猛回头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跃的向小主人那边跑了两三步,然后马上又回过身子来攻击前面的生人,攻击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着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着两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的问,好奇的望着他那满是胡子的脸。“你是谁?”李梦真微笑的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的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的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么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着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的注视着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继续打量着他问。

  “我?生气?”李梦真茫然的问。

  “喏,你看,莉莉不认得你才会对你叫,它从不咬认得的人,下次你来了,它就不会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哦。”李梦真说。“李叔叔,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李梦真挑挑眉,“我在睡觉!”

  “噢,睡觉!”小珍珍的眼睛张大了,有着欣羡的神情。“我也想在这里睡觉,可是妈妈不许,她说会受凉。”她非常懊丧的叹了口气,突然问:“你不怕受凉吗?”

  “我?”李梦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凉的。”

  小珍珍了解的点点头,又提出个新的问题:

  “李叔叔,你住在那里?”

  “我?”李梦真失措的说,“我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很远?”小珍珍更加欣羡了,“妈妈不许我到远的地方去,她说会迷路。李叔叔,以后你带我到你家去玩好么?你家有没有小狗?”“有,有三只。”李梦真信口开河的说。

  “哦,三只!”小珍珍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是崇拜了。“你家也有小孩么?”“有,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女孩。”李梦真继续胡说八道。“哦!多好,她也会唱歌吗?”

  “是的,会唱许许多多的歌!”

  “我也会唱!”小珍珍说。迫切而热烈的望着李梦真。

  “是吗?”李梦真心不在焉的问,深思的望着这个小女孩,这对眼睛在那儿见过,这张喜欢多问的小嘴,那颊上的小酒窝,这构成一张熟悉的脸庞。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现在她可能已经成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女孩,当然,他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任何一个男人,有那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就不会弄成这样。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热烈的问。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况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陆没有出来,现在大概不知被哪个人所霸占着,美丽可以给女人带来快乐,也会带来烦恼。不是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那么多,他们不会闹别扭,如果不闹别扭,她不会负气往乡下跑,那么,他们很可能设法同时跑出来,但她走了,他只好一个人潜离上海。人生,就是这么偶然,许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却支配着人类整个的命运。

  “我唱一个‘拉大锯’好不好?”小珍珍问。

  “哦,好的。”那时候,自己是多么年轻气盛,全天下只有一个李梦真!女人里也只有一个沈可恬!沈可恬,这名字一经在他脑海里出现,就变成一股狂澜,把他整个淹没了!奇怪,在这堕落的许多年里,他有过好几个女人,也玩过舞女,嫖过妓女,但,沈可恬却依然座守在他整个心中。人,就是这样难以解释的动物。小珍珍望着默默出神的李梦真,张开小嘴,热心的唱了起来,这是支滑稽的儿歌: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门口唱大戏,

  接闺女,请女婿,小珍珍也要去,

  不让去,躺在床上生大气!

  李梦真像遭遇了电击一般,目瞪口呆的望着小珍珍,这首儿歌太熟悉了!与这首儿歌一齐在他脑里响着的,就是那支“美丽的风铃草”的小歌。他等小珍珍唱完,就急切的抓住了她的手臂,紧紧的望着她那美丽的小脸,问:

  “谁教你唱这支歌的?”“我妈妈。”小珍珍诧异的看着李梦真,不了解这个大男人何以如此激动。“你妈妈姓——”他停住了,不!这太不可能!他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巧合的事!于是,他改问:“你有哥哥姐姐吗?”

  小珍珍摇摇头。“弟弟妹妹?”“有一个弟弟,只有这么大。”小珍珍用手比了一下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叫——”小珍珍扭了一下身子,“叫陆……”她说了个名字,但极不清楚。然后,她不耐烦了,希望受到赞美的望着他,说:“李叔叔,我唱得好不好?”

  “好,好极了!”李梦真说,终于压不住心中的疑问:“小珍珍,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红围墙的门开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珍珍,小珍珍,快回来!”

  小哈巴狗跳了起来,狂叫着向那个女人跑去,小珍珍高兴的说:“我妈妈叫我了!”然后,她热情的抓住李梦真的手说:“你到我家去玩好吗?我要妈妈让我跟你到你家去玩!”

  李梦真一瞬也不瞬的望着那个女人的影子,不,这并不像沈可恬,沈可恬似乎比她苗条些,修长些。但,她站得太远了,他无法看得很清楚,那只是个女人的轮廓而已,十几年,女人的变化是大的,或者她竟是沈可恬,那么,十几年思念着寻找着的人就在眼前了!会吗?不,这太不可能了!

  “李叔叔,来嘛,来嘛!我爸爸也在家,我爸爸最喜欢客人了!”小珍珍拉着他,摇着他的手说。

  “小珍珍!”那个女人又在叫了,“你在干什么?快来!爸爸要带你到儿童乐园去呢!”

  “哦哈,”小珍珍高兴的大叫了,“李叔叔,你去不去?”

  “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来嘛,妈妈叫沈可恬,我会写,妈妈的名字最容易写。我的名字不好写,真真,妈妈说是纪念一个人的!”

  “沈可恬!”李梦真跳了起来,沈可恬!真是沈可恬!小珍珍下面在说些什么?“你的名字怎么写?”他问,心脏在猛跳着。“真真,真假的真嘛!”

  “小真真!你到底来不来?”那女人不耐烦的说,向着这边走了过来。“妈妈!你快来呀!我认识一个李叔叔!”

  李梦真望着那走过来的女人,紧张得手心出汗,沈可恬,他终于找到她了!沈可恬,沈可恬,沈可恬!猛然,他摆脱了小真真的手,局促的说:“再见,小真真,我要走了!”他再看了一眼沈可恬,她已快走到他面前了,圆圆的脸,似乎比以前胖了。他不敢细看,摔开小真真,他大踏步的,像逃难似的跑走了。“哦,李叔叔,不要走嘛!哦,妈妈,他走了!”

  “他是谁?”沈可恬望着那跄踉跑开的,褴褛的背影问。

  “是李叔叔,他和我玩了好久,妈妈,他为什么要走?”

  “我不知道,”沈可恬摇摇头,“或者他想起了什么事。快回去吧,爸爸要带你去玩呢!”

  李梦真摇摇摆摆的冲出了一大段路,才缓下步子来。沈可恬!他从不相信巧合,但这事却发生了,发生在他刚出狱的一天。她嫁人了,是的,女人总是要嫁人的。无论如何,她没有忘记自己,她给孩子取名叫小真真,小真真,这应该是他的孩子呀!望了望满身破烂的自己,他苦笑着摇摇头:

  “原该一出狱就去喝它几杯的!”他想。跄踉的在阳光曝晒的大路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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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一、起站与终站



  天下着雨。在售票亭买了一包新乐园,罗亚纬开始抽起烟来,时间还早,车站上等车的只有他一个人,宽宽的柏油路面在雨水中闪着光,天空是一片迷迷离离的白色。换了一只脚站着,他把身子倚在停车牌的杆子上,看了看手表,七点二十分!再有三分钟,她该来了,一定没错。雨不大不小的下着,露在雨衣外面的裤管已湿了一截,帽沿上有水滴下来,肩膀上的雨衣已被湿透了。但,烟蒂上的火光却自管自的燃着,那一缕上升的烟雾袅袅娜娜的升腾着,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味儿。

  不用回头看,他知道她正走了来,高跟鞋踩着雨水的声音,清晰而单调。然后,她停在他旁边了,地上多了一个修长的影子。他从帽沿下向她窥探,没错,那件墨绿色带白点的雨衣正裹着她,风把雨衣的下摆掀了起来,露出里面的黑旗袍和两条匀称的腿。小小的雨帽下是她小小的脸,黑、大、而寥落的眼睛,薄薄的、缺乏血色的嘴唇,和一张苍白的脸。宽前额,两颊略嫌瘦削,弯弯的眉毛。不!这不是一个美人的脸,这张脸一点都不美,也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要吗,就是那对眼睛,那么空旷,好像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小点都容不进去。那样静静的望着前方。不,事实上,她没有望任何地方,罗亚纬相信,她是什么都没看见的。就是这对眼睛使罗亚纬注意吗?似乎并不这么简单,这张脸上还有一些什么?使得他不能不注意,一种情绪,一种寥落肃穆的感觉,一种孤高的、目空一切的神情……反正有点什么说不出来的玩意吸引了他。尤其,当你长期和同一个人一起等车,你总会不由自主要去注意她的,何况她是个女人!

  她并不很年轻,大概在二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她身段略嫌瘦高,他熟悉那雨衣里的身子,很单薄,很瘦弱。夏天,那露在短袖外的胳膊会给人楚楚动人的感觉。

  车子来了,罗亚纬抛掉了手里的烟蒂,烟蒂在雨水中发出“嗤”的一声轻响,立即熄灭了。罗亚纬跨上了车,能感到她轻巧的身子也在他身后攀上了车厢。车厢很空,只疏疏落落的坐着几个人,罗亚纬坐定后,对车厢中自然而然的扫了一眼,她已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眼睛渺渺茫茫的注视着车窗外面,有两滴雨珠停在她宽而白皙的额上,晶莹而透明。

  车子一站一站的走过去,她继续注视着窗外,身子一点都不移动。这些,对罗亚纬都是极熟悉的。然后,到了,罗亚纬和她又是同一站下车。罗亚纬站起身来,习惯性的让她先下车,望着她从容不迫的跨下车子,竖起雨帽,他有种想向她打招呼的冲动,但,终于,他没有打。目送她修长的身子,在迷蒙的雨雾里,走进省政府的大楼,他觉得她正像雨一般的寥落,雾一般的迷离。她不像一般的职业妇女,或者,她只是个打字员。但,对他而言,她的存在是奇妙的。不止一百次,他幻想能和她结识,他曾经假设过各种认识她的方式,例如,她下车时,正好另一部车子冲来,他能一把拉住她。或者,她和车掌起了争执,他来排解。要不然,她忘了带雨衣,他可以把自己的雨衣让给她……但,这些机会都没有来到,尽管他们一起等车已经一年多,她仍然是那个她,全世界都与她无关。罗亚纬甚至于猜想,她恐怕始终没发现有一个男人每天和她一起等车,而且注意了她一年之久。

  带着几分说不出来的失望,罗亚纬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有两滴雨点滑进他的脖子里,凉冰冰的。他又感到那份落寞的情绪,最近,每当她的影子一消失,这情绪就像毒蛇似的侵进他的心中来,使他无法自处,也无法自解。他懊恼自己没有找一个机会和她说话,但也庆幸自己没有盲动,如果他冒冒失失的找她说话,她会对他有什么估价呢?

  “总有一天,我会找到机会的!”

  罗亚纬在心中自语着,一面推开公司的活动门。他已经开始在期待明天早晨的那个神奇的、等车的时间了。

  那一天终于来了,一点也不像罗亚纬所预测的那么不凡,这次是极平常的。当她下车的时候,她的衣服勾在车门上了,出于本能,后下车的罗亚纬帮她解了下来。她站在那儿,大眼睛对他脸上似注意又似不注意的看了一眼,轻轻的说了一句:“谢谢你。”罗亚纬怔了一下,这才领悟这机会竟这样轻松的到临了,一刹那间,他竟无法开口说话,只愣愣的看着眼前这对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是,这眼睛立即被一排睫毛所掩蔽了。她转过身子,向省政大楼走去,罗亚纬才猛悟的轻声说了句:“哦,不谢。”他不知道她听见没有,因为她已经走上了省政大楼的台阶,他回身向公司走,心中有一个小声音在欢乐的唱着歌。

  第二天,当他看到她施施然而来,他不能抑制自己的心跳。她望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他也点点头,他们并立着等车。他迫切的想找出几句话来和她谈谈。但脑子里是一片混乱。他无法整理自己的思想,于是,车来了,他们上了车,她又习惯性的注视着车窗外面,眼神仍然是那么空空洞洞、迷迷茫茫的。一直到下车,他们才交换了一瞥和点一下头,她又隐进大楼里面去了。第三天,他终于说话了,他们仿佛谈了些关于天气、雨、和太阳的话。第四天,他看到了她的微笑,他们谈起彼此的工作,她笑的时候像一朵盛开的白梅花。

  第五天,他们似乎很熟了,但也很生疏,他谈起他的家庭、父母、和弟妹。她什么都没说,嘴角有个难解的、飘忽的微笑。第六天,她说了一些话,谈起她读大学的故事,他发现他们都学了相同的东西,西洋文学。

  第七天,他们讨论起“咆哮山庄”和“傲慢与偏见”两书,意见不同,但没有争执。他觉得她在避免深谈,他为她迷茫的眼睛和飘忽的微笑发狂。

  第八天,他知道她的名字叫江怡。

  他们越来越熟悉了,事实上,罗亚纬对江怡的一切都不明了,他所熟悉的只是她的外表和谈吐。他们的谈话范围由小而大。但,她多数时间是沉默的,她喜欢听更胜过说。罗亚纬开始嫌车子来得太早,又嫌车行的速度太快,他试着约她出游,但她拒绝了,她小小的脸看来严肃冷漠,使他不敢再作尝试。那天,他们谈起了家。罗亚纬试探的问:

  “你和父母住在一起吗?”

  “是的!”她说。“你……”他思虑着如何措辞,最后却单刀直入的问:“没有结婚?”那个飘忽的微笑又飞上了她的嘴角,大眼睛朦胧而深邃。“是的,还没有。”她说。他心中那个小声音又开始在唱歌,他必须十分困难的抑制住眉毛不飞舞起来。“我能去拜访你吗?”“最好你不要来。”她简单的说。

  “不欢迎?”他问,感到受了伤。

  “看,车来了!”她说。

  他们上了车,沉默的坐着,气压显得很低。江怡的眼睛又凝住到车窗外面了,渺渺茫茫的,若有所思的。罗亚纬感到一份令人窒息的狂热在他心中汹涌着,他注视着那张苍白而静穆的脸。“总有一天,我要攻进你心里去,看看里面到底藏着些什么!”他想,用牙齿咬住了嘴唇。

  下车了,江怡目送公共汽车走远,轻声说:

  “就是这样,我们的感情在搭车的起站开始,到了下了车就终止,希望不要再越过这个范围。”“你过分了!”罗亚纬盯着她的眼赌。“感情是没有终站的,也没有范围。”“有的,必须有!”她说,望着他,但他觉得她的眼光透过了他,根本就没有看到他。

  “你不合常理……”他说。

  “是的,常理对我从没有用的,”她说,转过了身子:“明天见!”他望着她走远,隐进那庞大的建筑物里。忽然莫名其妙的想起“珍妮的画像”里的那首歌:“我从何处来,没有人知道,我到何处去,没有人明了。”他站在那儿,怔怔的望着那个吞进了她的大门,低声问:“你是谁?你心里有着什么?”于是,他恍惚的觉得,她只是个虚无缥缈的物体,他永远得不到她的。夏天来了,正和天气一样,罗亚纬能感到胸中那份炙热的感情,他变得焦躁不安。在等车的时候,他说:

  “今天你下班的时候,我去接你!”

  “不!”她说。“我一定要去!”她望着他。“你为什么一定要去拿你拿不到的东西?”她问:“我说过,我不愿意你越过范围。”“你不要我越过范围,是指我的人还是指我的感情?事实上,感情是早已越过你的界线了!”

  她不语。下车后,她叹了口气。

  “我住在信义路×巷×号,今晚,到我家里来吧!”“哦。”他望着她,但她迅速的转身走开了。

  晚上,他去了。并不太费力,他找到了那栋房子。那是一栋标准的日式房子,外面围着矮矮的围墙。按了铃,一个下女出来开门,他被延进一间小客厅中。客厅里挂着的书画证明主人的知识水准很高,小房间布置得雅洁可喜。坐了一会儿,并没有看到江怡,但他能听到纸门后面有隐隐争执的声音。然后,一个书卷气很重的老人出来了,穿着长衫,戴着副近视眼镜。罗亚纬站起身来,老人说:

  “请坐,罗先生,我是江怡的父亲。”

  “哦,江伯伯!”罗亚纬说。

  “真抱歉,小女临时有点事,不能接待您。”老先生说,语气显得十分不自然。“哦。”罗亚纬反感的看看江老先生,因为他刚刚才听到江怡的声音。“我常听到小女谈起您,”江老先生客气的说,正要再说话,纸门突然拉开了,江怡脸色苍白的站在门口,眼睛迷迷蒙蒙的,像一尊圣洁的石膏像。她直望着罗亚纬说:

  “亚纬,我要给你介绍一位朋友,请到里面来!”

  她让开身子,示意罗亚纬进去,罗亚纬愕然的站起身来,江老先生也站起说:“小怡!”“爸爸,”江怡说:“你别管我吧!”说完,她让罗亚纬走了进去。罗亚纬发现他走进了一间光线很好的书房,有两面大玻璃窗。现在,窗前的一张椅子里,正坐着一个乱发蓬蓬的青年,他狐疑的倾听着走进来的声音,茫然的用眼睛搜索着四周。于是,罗亚纬发现他是个瞎子,不仅如此,接着,他又发现这个青年已经失去了一条腿。

  “亚纬,你看,这是我的表哥,也是我的未婚夫,我们订婚已经十年了!”江怡说,走到那青年身边,凝视着他,在那一刹那,罗亚纬发现她的眼睛焕发而明亮,那份空空洞洞渺渺茫茫的神情已一扫而空。他立即明白了,她的世界在这儿,这椅子上坐着的,才是她在世界上唯一看得到的东西!

  “小怡,你在做什么?”那青年问,语气显得十分严厉。

  “表哥,我给你带来一个朋友,罗亚纬先生!”江怡说,把她的手放在那青年的乱发上。

  “走开!小怡!”那青年愤愤的叫:“什么时候你才能不来烦我!”“亚纬,”江怡仍然站在那儿,慢吞吞的说:“你看到了没有?为了他我不能接受你,我不能接受任何人。五年前的一次车祸,使他失去了眼睛和腿,也失去了我的心。我不在乎他失去的眼睛和腿,但我必须找回那一颗心,我必须!”她跪倒在榻榻米上,把她的头放在那青年的膝上,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那青年想推开她,但她抓住了他的手,继续说:“表哥,你一直想把我推给别人,现在罗亚纬在这儿,告诉他吧,告诉他你不要我,我就马上跟他走!”

  那青年浑身颤抖,用手抚摩着江怡的头发,沙哑的说:

  “小怡,你……一定要这样?”他的手揉乱了江怡的头发,接着就死命的搂住了她。罗亚纬茫然的站着,开始明白自己扮演了怎样一个角色,他默默的望着面前这一对情人,然后,一声不响的退进了客厅。老人也跟了出来,歉然的望着罗亚纬说:

  “罗先生,真抱歉,请您原谅。千万不要以为这一幕是预先安排的,小怡本来准备和您出去玩的,但临时又变了,他们这一对真让人难过,她表哥抵死不接受她,她却认定了他,小怡这孩子真……唉!”老人叹了口气,眼角上是湿润的。

  “不用说了,”罗亚纬说:“我了解。”

  走出了江家,罗亚纬觉得心里一阵茫然,仿佛失去了什么,又仿佛获得了什么。走了几步,就是他们每天一起等车的街口,罗亚纬站住了,看着那块停车牌子,恍恍惚惚的感到江怡那对大而空洞的眼睛,正浮在车牌上面。他走过去,把身子靠在车牌上,燃起一支新乐园,迷迷糊糊的注视着烟蒂上的那一点火光,空虚的对自己微笑。

  “她已经找到了她的世界,”他想:“这之后,该轮到我迷失了!”远远的,一辆公共汽车驶了过来,罗亚纬怔怔的注视着那两道强而有力的车灯。车停了,他机械化的跨进了车厢。“早知道一定有终站,就不应该有起站。”他模模糊糊的想,茫然的望着车窗外面,事实上,他什么东西都没有看到。寻觅

  沿着热闹的衡阳街,沐浴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的光线下,思薇向前面无目的的走着。街上,行人像一条条挤在鱼缸里的热带鱼,那样匆匆忙忙的穿梭不停。汽车喇叭震耳欲聋的长鸣不已,车轮子辗碎了夜,柏油路面上交织着数不清的车轮印迹和行人的足痕。思薇低垂着头,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慢条斯理的,漠然的,不慌不忙的走着。瘦瘦长长的影子不留痕迹的滑过了灯光灿烂的街头。在万万千千匆忙的人群里,她是个毫不引人注意的小角色。

  风很大,秋末冬初的天气,一到了晚上,就显得特别的寒意深深。思薇披着那件米色的、学生样式的旧风衣,似乎抵御不了多少寒气。可是,对于那扑进衣襟里的风,就像对于周遭的人群,以及时时在她身边狂按喇叭招揽生意的计程车一样,她都同样的满不在乎和漠不关心。穿过了衡阳街,转入了成都路,霓虹灯好像更亮了。慢慢的踱着步子,她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霈的声音:“算算看,思薇,整个台北市有多少街道上,有我们共同走过的足迹?”真的,有多少街道?在去年的秋天,以及再前一年的秋天,他们都并肩走过,每一条街,每一条小巷。她的手插在他的风衣口袋里,让他的大手握着。迎着恻恻轻寒的风,有时,还有些儿迷迷蒙蒙的细雨。他们走过那些街道,从人多的地方,走到人少的地方,从大街转入小巷。缓缓的、慢慢的走着,什么目的都没有,只为了享受那份共有的时间,和那份共有的夜色。“思薇,冷吗?”他常常侧过头来,轻轻的问一句。不!不会冷,走在他的身边,她从没有觉得过冷。虽然每次和他分手后,回到家中紧密的小屋里,她反倒会觉得一屋子盛着的都是冷。但,在他旁边,她从不知道冷。街头漫游的习惯,是因他而养成的,和他认识之后,几乎每隔一两天,就要共同在街头漫步一次。风是那样的柔,夜是那么的美,她领略了过多的东西,常暗暗希望时间停驻,她能这样和他并肩走一辈子。但是,时间没有停驻,她也没有和他走一辈子,他单独的走了,那是去年的冬天——他远渡重洋,去完成他的学业,把一切未来团聚的美梦,抛给了她。

  他刚走的那一段时间,她根本不知道做些什么好,整天只能懒洋洋的守着信箱,神经兮兮的哭湿一条条的小手帕。然后,他来信了,说:

  “傻吗?思薇,我何尝离开了你?你身边不是处处都有我的影子?你的小书房,我流连过,你的小花园,我徘徊过,你的诗集里,有我批阅的小字,你的日记中,有我增添的心迹。在青龙咖啡馆,我们曾经互相依偎,在许多电影院,我们曾经一块儿欣赏……还有那些街道,处处有我们共同走过的足迹!傻吗?思薇,别以为你的眼泪我看不到,你不知道你哭得我多心疼……别傻了,思薇,你生活中每一个片段里都有我,洒脱些,我不是和你在一块儿吗?……”

  看了信,她哭得更加伤心,哭得像个十足的小傻瓜。然后,她试着在各处去找寻他,小书房、小花园、青龙咖啡馆、电影院以及那一条条的街道!但是,她寻到的只是萧索和冷清。一个人走在街上,什么都不对劲,走不完的孤独,走不完的寂寞,回忆中甜蜜的一点一滴全化为苦涩。他不在身边!虚幻的影子填不了实在的空虚。有那么长一段时间,她整晚整晚的踯躅在街头,让步行使自己疲倦。可是,她很快的就放弃了这徒然的找寻,把自己关回到小屋之中,认命的守着寂寞,开始单调而专一的等待,等待他的信,也等待他的人。

  等待了多久?从去年的冬天到现在!而今,她又开始踯躅街头了,她必须找寻,往日共有的时光和共有的夜,还有没有一丝一毫他遗留的痕迹?在她的风衣口袋里,他三天前寄来的那封信仍然在握,她已可以背出那上面的每一个字,但她依旧不时的要抽出来再看一遍,那是他的字,是他爱用的绿色原子笔,也是他惯用的湖色信笺!但,信中的字字句句,对她却那样生疏:

  “请原谅我,思薇,你是个好女孩,你会找到比我更好的丈夫。思薇,骂我吧,责备我吧,看不起我吧,我无话可说,也无以为自己找寻原谅的理由……思薇,错误的发生是因为这异国的地域,孤独和寂寞使人要发疯,而你又远在海的彼岸……思薇,我只是一个凡人,平凡而又平凡的人,我抵制不了诱惑……那是个土生土长的华侨女儿,我们在上星期天已经结婚……思薇,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宁愿是你对我伤害而不要是我对你伤害……”

  这就是她等待到的!“孤独和寂寞使人要发疯”,她了解这种滋味,他忍受不了,而她忍受了,什么是真正的孤独和寂寞?她现在明白了!填不满的空间和时间都无所谓,最可怕的是填不满的心灵的空虚!

  从成都路绕到国际电影院,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全是人群,越过了这群人,再绕回到中华商场,灯光亮得多么热闹,新生戏院门口同样拥挤着人潮,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多的人?沿着中华商场,她向中正路的方向走去,风又大了些,她翻起了风衣的领子。一个男人从她身边擦过,穿着件灰色的单夹克和一条深色的西服裤。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回过头来深深的盯了她一眼。她全身一震,麻木的神经突然间变得敏锐起来。怎样的一对眼睛!黑黝黝的像两颗寒星!她咬住嘴唇,在路边停了两秒钟,那是“他”的眼睛!不,她摇摇头,那仅是有些儿像“他”的眼睛。叹一口气,她继续向前走去。

  从中正路走到火车站,有多少次,他和她曾约定在火车站见面!有一次,他迟到了半小时,等他来的时候,她像个弹簧玩偶般转过身子,用背对着他,当他绕到她的前面,她又像个玩偶般倏然转开,再用背对着他。捉迷藏似的兜了半天圈子,听他说尽了好话,她才蓦然间面对着他,展开一个调皮的笑。过去,是由点点滴滴的小事拼凑起来的。现在,她握着一把过去的碎片,却什么都拼凑不起来。走过了火车站,再几步,青龙咖啡馆的霓虹灯在闪亮着。青龙,第一次走进去,就是和他在一起的。门口招牌下,有着三个不知所以的字“纯吃茶”,当初以为这儿是喝茶的地方,曾坚持要一杯上好香片,谁知里面没有茶,只有咖啡和果汁。至今,她对于这“纯吃茶”三个字仍然困惑不解。在青龙门口略事迟疑,她推开门走进去,靠水池边的位子大部分空着,随意拣了一个位子,她坐了下来。这儿,是她和他多次耳鬓厮磨的地方,而今,举目四顾,她惶惶然不知身之所在。一年,不过是一年而已,她却失落得够多!叫了一杯咖啡,放下两块方糖,她用小匙在杯里搅动,褐色的液体跟着小匙的转动而旋转,数不清有多少涟漪,多少洄漩。每一个涟漪和洄漩里都有他的微笑,和他的眼睛。最初打动她的也就是那对眼睛!深沉、含蓄、脉脉如诉……她凝视那转动的液体,上升的热气模糊了她的视线,有一片阴影遮在她的头顶上,她茫茫然而下意识的抬起头来。一刹那间,她的手震动,而咖啡杯几乎翻倒,那对眼睛!深沉、含蓄、脉脉如诉……正静静的望着她。

  “你不介意我坐在你旁边吗?”

  那个男人轻声的说,怕惊吓了她似的,带着一脸的歉意。灰色的夹克和深色的西服裤,是街头曾经相遇的那个人!她错愕不语,他已经坐了下来,侍者送来了一杯咖啡,她瞪视着他,看他倾进了牛奶又放下三块方糖,和“他”的习惯一样,“他”最怕咖啡太苦。

  “对不起,”他说:“希望不会打扰你,我只坐一会儿,这儿的生意太好,没有空位子了。”

  她继续瞪着他,这个男人有一对“他”的眼睛,岂不奇怪?“没有空位子了!”她知道这理由的牵强,街头一次相遇,这儿二度重逢,她不相信“偶然”,她明白他是在跟踪她。男人,似乎都对单独行动的女性感兴趣,她把“孤独”二字明显的背在背上,给予了他跟踪的兴趣。她讨厌这种在大街上追逐女性的男人。但,他有一对“他”的眼睛!

  唱机里在播放着德伏扎克的“新世界交响曲”,柔美的乐声像秋夜的风,清幽而带着凉意。思薇斜倚在她的角落里,像一只容易受惊的鸟,戒备的等待着身边那位男人的开口。她知道那一套,先是搭讪,继则邀请。但,他什么都没说,只微锁着眉头,不时的看她一眼。他的眼神使她颤栗,那样深深的、脉脉的、望进人的心灵深处去!“他”的眼睛!她深吸了口气,不安的端起咖啡杯,啜了一口,又神经紧张的颤抖着把杯子放回原处。杯子放进碟子的一刹那,他突如其来的开了口:“你喜欢他吗?德伏扎克?”

  她一惊,咖啡杯“叮”然一声落进碟子中,一滴咖啡溅出了杯子,跳落在她的风衣上。她再没想到他问的不是她的姓名,而是对音乐家的喜爱,又是那样突兀的冒出来。他转头望着她,一块男用的大手帕落在她的膝上,他为她拭去了咖啡的污渍,他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她,带着股恻然的温柔说:

  “对不起,没想到会惊吓了你。”

  她眨动着睫毛,牙齿紧咬着嘴唇,神经质的想哭一场。她的霈远渡重洋,从此而逝,这人却像霈的幽灵。闭上眼睛,她又深吸了口气,在心中默默的对自己说:“你累了,思薇,三天以来,你使自己太疲倦了,你应该回家去好好的睡一觉。”把咖啡杯推远了些,她试着要站起身来,轻声的说:

  “请你让一让,我要走了。”

  “允许我送你回去。”那男人不出她意料的说了。但他的神情显得恳切而坦白,似乎这请求是十分合理而自然的事。

  “不。”她很快的摇摇头。

  他望着她,眼睛中有一抹担忧。这使她又幻觉的感到这并非一个陌生的男人。整晚的遭遇弄得她精神恍惚,像要逃避什么似的,她匆促的站了起来。使她诧异的,是那个男人并不坚持,他微侧着身子,让她走出去,当她要去付帐时,他才说了一句:“你的帐我已经付过了。”

  她站住,鲁莽而微带愤怒的说:

  “为什么?谁要你付?”

  带着不知道从何而来的怒气,她打开手提包,抽出十块钱,抛在那男人的身上,立即毫不回顾的走了出去。迎着室外凉凉的风和冷冷的夜,她才感到彻骨彻心的寒意,一步又一步,她向前面机械化的移动着脚步,暗夜的天空,每一颗星星都像霈的眼睛……她用手背抹抹面颊,不知是什么时候起,她的面颊上早已遍是泪痕了。

  海滨,秋季的强风卷起了漫天的飞沙,几块岩石倨傲而冷漠的耸立在海岸上,浪花层层飞卷,又急急涌退,整个的海滩,空漠得找不到一个人影。思薇拉紧了风衣的大襟,拂了拂散乱的头发,吃力的在强风之中,沿着沙滩走去。沙是湿而软的,她的足迹清楚的印在沙上,高跟鞋的跟陷进了沙里。跳上一块岩石,她望着潮水涌上来,把那足迹一股脑儿的扫进大海。耳边,霈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思薇,你像海。”“怎么?”“有时和海一样温柔,有时又和海一样任性。”

  “噢,海并不温柔,海是坚强的,蛮横的。”

  “谁说海不温柔!你看那水纹,那么细致,那么轻柔,又那么美丽。”她握紧了衣服的前襟,一瞬也不瞬的凝视着眼前的海。言犹在耳,其人何处?潮来了,潮去了,成千成万的小泡沫,在刹那间就破灭了,像她的爱情!走下了岩石,她望着那绵亘的沙滩,他们曾经并肩走过。她也是穿的高跟鞋,他笑着说:

  “你看到岩石上那些小坑坑吗?都是因为爱漂亮的小姐,穿着高跟鞋走出来的!”那次,由于高跟鞋的跟一再陷进沙里,她赌气脱掉鞋子,赤足走在沙上,并且逼他脱下鞋袜相陪。两组足印绵延的印在沙上,美得像一幅画。她攀住他的手臂,喜悦的念出白朗蒂在《简爱》中的句子:

  “与我同死,与我同在,

  我爱人,也被人爱。”

  与我同死,与我同在!谁?海浪吗?潮水吗?海是亘古长在的,其他的呢?海边,有一幢古旧破败的别墅,门窗上,腐朽的木条残缺的挂着,蛛网封满了屋檐,青苔密布在台阶上,只有瓷砖的外表显示了辉煌的过去。他们站在门口,曾好奇的打量着这幢阴森森的空屋,以及那蔓草丛生的断壁颓垣。他揽紧了她,感慨的说:“谁知道这屋子里曾经住过怎样的人,而今何在?”

  她默然,古老的空屋给她过多的感触,正像她初次念到元曲中的句子:“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所有的那份怆恻一样,这青苔碧瓦堆,也一定有他灿烂的一日!在那一刹那,她只希望月圆人久。倚紧了霈,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她暗暗寻思,光辉灿烂的爱情,会不会也有一天变成这样的断壁颓垣?看到她默默寡欢,霈笑嘻嘻的说:

  “噢!思薇,这是小说里的房子呢!想想看,这篇小说应该怎样布局?有一对情侣,在一个冬日的黄昏,来到海滨度假,突然间,风雨来了,他们看到海边有一幢古旧的空屋……”“别!霈!”她阻止了他,爱情中不该有风雨,她不愿谈到风雨,也不愿再谈这空屋。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她又站到这空屋的前面,往日的预感居然灵验。光辉灿烂的高楼已成坏槛破瓦。用手蒙住了脸,她不忍再凭吊这幢屋子,更不忍凭吊那份爱情。低低的,她啜泣的喊:“霈!霈!这多么残忍!”

  一件衣服轻轻的落在她的肩膀上,有人帮她披上一件外套。她大吃一惊,迅速的把手从脸上放下来,泪眼迷蒙中,她接触到的是一对霈的眼睛!张大了嘴,她神思恍惚的、喃喃的说:“霈,你来了!”“小姐,风大了,回去吧!”

  那个男人深深的望着她,怜恤的说。她一震,立即明白了!这又是那个男人!前一个晚上跟踪着她的男人!她摇摇头,抹去了泪痕,愠怒的说:

  “你做什么?你是谁?干吗这样阴魂不散的跟着我?”

  那男人凝视着她,深黑的眸子有股了然一切的神情。好半天,才点点头说:“别那么敌视我,我承认我在跟踪你,已经好几天了。但是我并没有恶意,你相信吗?我只是不放心!你看来这样的……这样的凄苦无助,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帮助你?”

  “关你什么事?”她恼恨的喊:“我不要别人的帮助,不要任何人的帮助!”她踢了踢脚边的沙,迎着风,又走向了沙滩。那男人并没有离去,他默默的走在她的身边,他的衣服也还披在她的肩上。在一块岩石前面,她站住了,用背倚靠着岩石,她眺望着暮色苍茫的大海,那男人站在那儿,静静的说:

  “看到那海浪吗?”“海浪?”她有些错愕。

  “是的,海浪。”他望着海,深思的说:“当一个浪花消失,必定有另一个浪继之而起。人生许多事也是这样,别为消失的哭泣,应该为继起的歌颂。”

  她瞪着他,更加错愕,他的谈吐和神情对她有种催眠似的作用,她觉得眩惑而迷乱。这个男人是谁?他知道些什么?风更大了,海浪在喧嚣着。那人调回眼光来看了她一眼,对她温暖的笑笑,嘴边有两条弧线,看来亲切而安详,他那件灰色的夹克披在她的肩上,他就只穿着件白衬衫,敞开着衣领,显露出男性的喉结,风从他的领子里灌进去,鼓起了他的衬衫,但他似乎对于那凉意深深的寒风满不在乎。重新凝望着大海,他低低地念了几句话:

  “……但我为何念念于这既往的情景?

  任风在号,任涛在吟,

  去吧,去吧,悲之念,

  我宁幻想,不愿涕泣泫零!”

  她知道这几个句子摘于拉马丁的诗。茫然的,她继续凝视着他,他又对她温暖的笑了笑,轻声的说:

  “够了吧,思薇,你对过去的凭吊该结束了吧!”

  她惊跳起来,紧紧的盯着他。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这并不困难,是不是?”他仍然带着那温和的笑,笑得那样恬然,使人觉得在他的微笑下,天大的事也不值得震惊。“我说过,我跟踪你好几天了,那么,你的名字很可以从你的邻居口中打听出来,是不是?”

  “你为什么跟踪我?”他耸耸肩,又蹙蹙眉,最后却叹了口气: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颇为懊丧似的说,“像是一种直觉……一种反射作用……一种下意识……不,都不对,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反正一句话,我没有恶意,却情不自已。”

  她注视他的眼睛,霈的眼睛!和霈一样,他身上有某种使人无法抗拒的东西。她深呼吸了一下,也莫名所以的叹了口气。“你像他。”她喃喃的说,神思恍惚。

  “像谁?”“他,霈。”“是吗?”他温柔的问,仿佛他也认识霈一般。“来,”他鼓励的抓住她的手臂。“为什么不在沙滩上走走?看,这儿有一粒贝壳!”他俯身拾起了一颗小小的贝壳,水红色的底色,有细细的花纹,晶莹可爱。“多美!”他赞叹的说,把贝壳放进她的手掌中。“高兴一点,思薇,这世界很可爱,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绝望!”

  “你怎么知道我绝望?”

  “难道你不是那么想吗?”

  思薇眩惑的沉思了一会儿,抬起眼睛来,她怔怔的望着他,接着,她笑了,自从收到霈的信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笑。他点点头,赞许的说:

  “笑容比哭泣对你更合适,但愿你能远离悲哀和失意,从这一刻钟开始!”“你是谁?”她问:“对于我,你像突然从地底冒出来的人物似的……你使我诧异。老实说,我从没有和一个陌生人自动交谈过。”“人,总是从陌生变成不陌生!是不是?”他笑着说:“你马上会对于我熟悉了,信不信?”

  他的笑和表情带着那样自信的味儿,使别人有些不由自主的要去“信”。他们缓缓的沿着沙滩走去,暮色正从海面升起,而逐渐加浓,到处都是一片昏蒙的苍灰色。他说:

  “你看!那儿有一个老头!”

  真的,有个白发萧萧的老头正从海岸边走过来,他的衣服破旧而单薄,肩膀上破着大洞,露出里面灰白色的内衣,裤管也全是一块一块不同颜色的补丁。弯着腰,他一面走,一面在捡拾海浪冲上岸边的浮木和枯枝。思薇站定了,好奇的望着那老头说:“他在干什么?”“捡那些飘流物,靠它来生活,这也是生存方法的一种。”

  思薇摇摇头,这样的生存,岂不太苦!那破敝的衣衫,那瘦弱的身子,孤独的在潮水中捡拾更破烂的东西,靠这些飘流物他能换得怎样的一份生活!一刹那间,对这老头,她生出一种强烈的同情和怜悯之感。老头走近了,她能更清楚的看清他,那一身衣服实在破得可怜,而那被海风和日炙吹晒成褐色的皮肤,都早已龟裂,皱纹重重叠叠的堆在那张久历风霜的脸上。“可怜!”思薇叹息着。

  “你认为他可怜吗?”他笑笑。“不过,他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可怜,或者,他生活得很快乐和满足,你听,他还在哼着歌呢!”真的,那老头一边捡拾着东西,还在一边唱着歌。经过他们身边时,老头抬起头来,对他们展开了一个亲切而愉快的笑,露出了缺牙的齿龈。

  “你好!”他对老头打着招呼。

  老头嘻嘻一笑,可能根本没有听懂他的国语,只高兴的点着头,又走开去捡拾那些破破烂烂了。

  “能享受生活的人是有福了。”他说,凝视着她。“思薇,他并不贫穷,希望你能比他更富有一些。”

  她垂下头,一瞬间,她觉得有两股热浪冲进了自己的眼眶,而衷心凄楚。好久好久之后,她才能稳定激动的情绪,而重新扬起睫毛来,当她再望向他时,她知道,这个不期而遇的男人,对她已经不再陌生了。

  晚上,在台北的一家小餐厅里,他们像一对老朋友一样共进晚餐。他为她叫了一瓶葡萄酒。她向来是滴酒不沾的,这晚却忘形的喝了好几杯。经过酒的薰染,她觉得心头热烘烘的充满了说不出来的东西,双颊如火而醉眼盈盈。用手托着腮,她迷迷离离的望着对面那个男人,那男人像深泓般的眼睛如潮水般对她卷了过来,冲激了她,淹没了她。

  “你有一对和他一样的眼睛。”她醉态可掬的说。

  “是吗?”他抬抬眉毛。“是的,完全一样。”她点着头,注视他。“我和他见第一面的时候就爱上了他,我费了很大的努力来等待他追求我,我以为我起码等待了一个世纪,事实上,他在认识我的第二天就来找我了。”他静静的望着她,黑色的眼睛深幽幽的,闪烁着一抹奇异的光芒。“那是秋天,”她啜了一口酒,费力的咽了下去,眯起眼睛来注视着酒杯中深红的液体。“他带我到海边去,从此我就爱上了海。海边的岩石之中,有座小小的土地庙,只有半个人高,土地庙前面燃着香,青烟袅袅。他把我揽在怀里,仰起头来,我看到的是白云蓝天,俯下头去,我看到的是神龛大海。就在那土地庙的前面,他第一次吻了我,他说:‘思薇,如果能有你,我什么其他的东西都不要了!’我闭上眼睛,在心中默默祷告:‘云天做我的证人,神灵知道我的心迹,从今起,这个男人将拥有我,一直到永远,永远。’”

  她停了下来,有两颗泪珠从睫毛上跌进酒杯里,摇摇头,她皱拢了眉毛,无限凄苦的抬起眼睛来望着他,愣愣的说:

  “他什么其他的东西都不要了,但是,他还是要出国,还是要追求他的事业和前途。结果,他什么其他的东西都要了,就是没有要我!这不是很滑稽吗?”

  他不语。伸过手去,他把他的大手压在她神经质的颤抖的手背上,轻轻的,安慰的拍了拍她。她举起酒杯,把杯中残余的半杯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她吐出一口长气。

  “那年冬天,我到高雄姨妈家里去小住,住了三天,他出其不意的来了。他说:‘没有你,我不知道怎么活着,什么都不对劲!’我陪他到大贝湖玩,从第一景走到第八景。那天非常冷,而且下着雨,我又正在感冒。他挽着我,我们在冷雨中一景景的走下去,他说:‘有人说大贝湖太大了,不是凭两只脚可以走完的。’但,我们走完了,而且,我觉得大贝湖是太小了。当天晚上他赶车回台北,我在姨妈家卧病一星期,因为淋了雨而发高烧,他来信说:‘害你生病,我真于心不安。’我却非常高兴,为他而病,连‘病’都变得甜蜜了!”

  她拿起酒瓶,注满了自己的杯子,对他凄然一笑。

  “我很傻,是不是?他常说我傻。”

  他深深的凝视着她,摇摇头。

  “你是我遇到的最可爱的女孩子。”

  “是吗?”她豪迈的举起酒杯,高兴的说:“为你这一句话,我要干一杯!”他压住她的手。“你喝得已经太多了!”

  “别管我,”她笑意盈盈:“我喝得很开心,现在才知道酒的好处,它使我轻飘飘的——像腾云驾雾一样。怪不得古人有句子说:‘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呢!”

  “你不惯于喝酒,对吗?”他问:“当心点,真正喝醉之后并不好受。”“别管它!”思薇说,已经醉眼朦胧,又啜了一口酒,她问:“我刚刚在说什么?”“大贝湖。”他提醒她。

  “对了,大贝湖!”她愉快的接了下去:“大贝湖之游令人一生难忘,至今我还怀念那雨中的情景,湖山隐约,雨雾迷蒙。那夹道的扶桑花,那楼阁亭台,和那滴着水的尤加利树!”她长长的叹了口气:“生活得越充实,时间过得越快。我们的足迹遍布名胜地区,南部的大贝湖、凤山、和三地门。北部的碧潭、野柳、金山海滨。东部的礁溪和大里。还有那些古典乐的咖啡馆:青龙、波丽路、田园、月光!最后,我们只有一个地方没去过,中部的日月潭!”

  她侧着头,斜靠在墙上,陷进恍惚的沉思里。

  “有一天,不知道为了什么,我们吵了架,我很伤心,决定一个人躲到一个清静的地方去,好好的沉思几天。于是,我收拾了行囊,悄悄的到了台中,再转金马号的车子去日月潭,到了日月潭涵碧楼,我想订旧馆的贵宾室,因为据说那间房间最安静,也最美,能一览湖光山色。可是,旅馆的人告诉我,那间房间已被一个半夜赶来的客人捷足先得了。我只好订了隔壁的一间。而当我跟着侍者走进走廊,经过贵宾室的时候,那位捷足先得者正好跨出房门,我定睛一看,不是别人,竟然是他!原来他也悄悄的跑到日月潭,想在湖山之中,一抒郁悃!我们相对无言,然后抱头痛哭,诅咒发誓的说,以后再也不吵架了,再也不分开了!”

  她停住,看着他,突然的醒悟了过来。

  “怎么!”她说:“你干什么要听我说这些?”

  “说吧!”他鼓励的望着她:“等你说完了,你会觉得心里舒服得多!”她犹疑了几秒钟,终于笑了笑。

  “我已经说完了!没什么好说了,都是些傻事!他走了,我哭得像个小娃娃,他叫我等他,我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她喝干了杯里的酒,摊了摊手。“一直等!等到他告诉我,他已经结婚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故事,是不?”

  他悄悄的取走了酒瓶。

  “吃点饭吧,”他说:“你喝了太多的酒。”

  “我饱了!”她推开饭碗,注视着他。“你是个奇怪的人。”

  “是吗?”他微笑的回视她。

  “你使我说了太多的话!不过,奇怪!我现在倒不觉得那是件怎么了不得的事了!看开了,人生都没什么了不起,遇合、分开……就像碰到你,我到现在还糊里糊涂呢!”

  他笑了。“暂时,还是糊涂一点吧!”他含蓄的说,站起身来:“我们出去走走,好吗?”付了帐,他们走出饭馆,迎面的冷风使她踉跄了一下,带着醉意,她不稳的迈着步子,凉凉的风扑在热热的面颊上,说不出来的舒适和飘飘然。他搀扶住她,担心的问:

  “行吗?要不要叫一辆车?”

  “不!”她阻止了他。“就这样走走吧!我喜欢在夜色里走,以前,我和他常常在夜色中漫步好几小时。”

  他不说话,只轻轻的揽住了她的腰。她斜倚在他宽宽的肩膀上,下意识的把手插进他的夹克口袋里。他们就这样依偎着向前走去,走过了大街,也走过了小巷。长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谁也没有开口,一层静谧的、温馨的、朦胧如醉的气氛在他们之间散布开来。接着,细细的雨丝飘了起来,他说:“下雨了。”“唔。”她模糊的应了一声,更紧的倚偎着他,无意于结束这街头的漫步。“冷吗”他问。“不,不冷。”她说,心头微微掠过一阵震荡。冷吗?不,走在他身边,她从没有觉得过冷,从没有。

  灯光慢慢的减少了,夜色已深。她头中昏昏沉沉,酒意仍然没有消除。高跟鞋清脆的敲击着路面,打破了几分夜的岑寂。用手环住了他的腰,鼻端轻嗅着他衣服上的男性的气息。她迷离的,喃喃的念:

  “满斟绿醑留君住,莫匆匆归去!

  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花开花谢,都来几许,且高歌休诉。

  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

  念完了,她觉得面颊上痒痒的,爬满了泪。把头埋进了他的衣领里,不管是在大街上,她开始静静的哭泣。他揽住她,拍抚着她抽动的肩头,让她哭。她哭够了,抬起头来,诧异的仰视着他。“我像个傻瓜,是不是?”她说。

  “你不是。”他摇头,深深的叹息。“那个人是个傻瓜,你的那个他!”她的眼珠转动着,逡巡的望着他。他拭去了她脸上的泪痕,低低的说:“我不离开你,思薇。在我有生之年,我要照顾你,爱护你,使你远离悲哀和烦恼,给我机会吗?嗯?”

  “为什么?”她愕然的说:“你并不了解我,而且,几乎不认识我。”“是吗?”他问:“你不觉得我们像认识了几个世纪了吗?或者,你还不太认识我,但我已经认识你很深很深了。我知道你内心那感情的泉源多么丰沛,我知道你小脑袋里充满的诗情画意,我还知道你有个未被发掘的宝窟——你的思想。我将要发掘它!”她蹙紧了眉头,眼前这张男性的脸模模糊糊的晃动着,似曾相识!那眼睛,那神态……这是霈?还是另一个人?不!这不是霈,她知道。他比霈更多了一点什么,属于灵性一类的东西。低下头,她挽住他,重新向无人的街头走去。身边的男人默然不语,这也不像霈,霈常会絮絮叨叨的诉说一些未来的计划。走完了一条街,转进一条巷子,已到了她的家门口,他送她到门前,巷子里冷清清的没有一个行人,巷口的灯光幽幽暗暗的斜射着,昏茫的照射在他们的身上。

  “回去吧!”他说,把她的头发拂到脑后,仔细的望着她的脸:“回去好好的睡一觉,别再胡思乱想,明天早上我在火车站等你,我们去乌来玩,好吗?”

  她怔怔的望着他。“我还是十几年前去过乌来,一直就没有再去过,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她不语。他点点头。“反正我等你。”他紧握了一下她的手:“进去吧,风很大,当心受凉。”她依然怔怔的望着他。

  “想什么?”他问。“你。”她轻轻的说,用舌头润了润嘴唇。又停了好半天,才说:“谢谢你,谢谢你这个下午和晚上陪伴着我。”取出钥匙来,她把钥匙插进锁孔,再转头看看他,夜色里,他颀长的身子朦朦胧胧的,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像黑夜里的星星。她忘记了开门,心智恍惚迷离,这是谁?霈?她靠近他,用手攀住他的衣领,喃喃的问:“你从美国回来?”

  “美国?”他一愣。“不错。”

  “是的,是你。”她叹息,仰起头来,又重复了一句:“是你。”他俯下头,吻了她。她闭上眼睛,颤栗的、满足的叹息。然后,她张开眼帘,凝视他,神智慢慢恢复,她清醒了。

  “我醉了。”她说,抚摩着自己的面颊。“这一吻对你并不公平,我以为你是霈。”他抬抬眉毛,又蹙蹙眉毛。

  “有一天,我能完全代替他,倒也不错。”他说。

  她摇摇头。“再见!明天别等我,我不会去。”

  “是吗?”他盯着她。“算是一段偶然的遇合,好吗?”她说:“可以结束了。”开开大门,她跨了进去,深院内的花木迎接着她,雨止了,月亮又穿出了云层。关上大门,她把背靠在门上,静静的吸着花香。望望月色。模模糊糊的,想起了一阕词:

  “相见争如不见,

  有情还似无情,

  笙歌散后酒微醒,

  深院月明人静。”

  “过去了!”她想。“一段偶然的遇合。”和他是如此,和霈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夜酣眠,早上,耀目的阳光在迎接着她。

  起了床,慢慢的梳洗,今天有件什么事?乌来之游。不!荒谬!一个陌生的男人,自己竟和他逗留终日。但是,奇怪,昨夜竟然不再失眠。望着灿烂的阳光,血管中也流动着一些新的什么东西,有种古怪的动力,跃跃欲试的在体内翻腾。如此好的阳光,如此好的秋天,乌来,仍然有它的诱惑力。去吗?不去又做什么呢?蛰伏在家中凭吊过去?还是在街头瞎冲瞎撞?去看看也好,或者,那个男人根本不会到火车站去。

  火车站一贯性的涌着人潮,播音器里在播报着车次时间。她刚跨进车站的大门,有个人影在她面前一站,一只手伸到她面前,摊开的手掌中,两张去乌来的公路局汽车票正静静的躺着。她抬起头来,接触到他带笑的眼睛,和那温柔而鼓励的神情,温柔得像滴得出水来。

  “你已经买好了票?”她诧异的问。

  他点点头。“如果我不来呢?”“你不是来了吗?”他笑着说。

  “可是——”她有些发愣。

  “别‘可是’了!”他打断她:“走吧,等车去!”

  她不由自主的跟着他走向公路局车站,车子很快的来了。上了车,找了两个靠后面的位子坐下。他伸过手来,轻轻的握住了她的手,对她微笑。她眩然的望着他,也莫名其妙的微笑了。“昨晚睡好了没有?”他低低的问。

  “还——不错。”车子开了,她倚着车窗,凝视着窗外的景致,飞驰而逝的街道、房屋、树木、和田野。心底迷迷茫茫的,这是她吗?思薇?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她怎么会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接触得如此密切?微侧过头,她悄悄的从睫毛下打量他,他那对眼睛仍然带着笑,闪烁着智慧和深沉的光芒。这是个陌生人吗?她更加迷糊了,为什么她一点儿陌生的感觉都没有,反而朦朦胧胧的感到亲切和熟稔,仿佛这是个多年的知交似的。

  车子到达了目的地,他们下了车。他带着个纸包,她问:

  “那是什么?”“野餐。”沿着山间的小路,他们向瀑布走去,路边长了无数紫色的小草花,钟形的花瓣愉悦的迎着阳光。鸟声啁啾,而水声沛然。走过了一段山路,瀑布迎面而来,巨大的水声震耳的奔泻,飞湍激流,巨石嵯峨。他们手拉着手,仰视着那一泻如注的瀑布。“噢!人多么渺小!”她赞叹着。

  “所以,”他接了口:“还值得为一些小事而烦恼吗?”

  “你认为那是件小事?”她有些懊恼。

  “当然!”他毫不考虑的说:“如果他重视你的眼泪,他不会背叛你,如果他不重视你的眼泪,你又何必为他浪费眼泪呢!”她深思的望着他,浅浅的几句话,却有着重重的分量。

  “噢!你看!有一只水鸟呢!”

  他忽然惊呼,真的,有只蓝颜色的水鸟,站在一块水中的岩石上,正张着翅膀,用尖尖的嘴修饰着自己的羽毛。蓝滟滟的羽毛,迎着太阳光,闪烁得像蓝宝石一般。

  “哦!多么美!”她惊叹着,忘形的跨过一道激流,走到一块大岩石上,注视着那只水鸟。听到了人声,那只鸟也侧侧头,用一对好奇的眼睛望着她。她席地而坐,双手抱着膝,仰视蓝天如画,俯视激流洄荡,她突然觉得说不出来的欢快。他走过来,也坐在她的身边,用手捞起了她垂在肩上的长发,说:

  “你猜你的头发像什么?”

  “什么?”“瀑布!”她抬头看看瀑布,夸张的叹气:

  “哦!已经那么白了吗?”她说。

  他大笑。“噢!思薇,我无法想像你头发白了会是一副什么样子!你年轻得像颗小鹅卵石。”

  “瀑布!小鹅卵石!”她打量着自己:“你这是新潮派的形容词吧?你学什么的?”他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

  “到现在,你才算对‘我’感到了兴趣!”他说。“在国内,我是念考古人类学系的!”

  “考古人类学系?”她张大眼睛。“所以你考古出来了,头发像瀑布,年轻得像鹅卵石?”她笑了:“你在学校里一定分数坏透了!”“本来嘛,人类跟着时代,日新又新,只有感情的烦恼,亘古一样!”他忽然抓住她的手臂:“思薇,你真美!”

  “嗯?”她迷惑了。“是的,真美,美得像——”他望着溪水:“像一朵小水花。”她颦眉微笑。摇摇头,叹气。

  “你的形容词真奇怪,奇怪得可爱。”她低低的说。“他从没有这样形容过我,瀑布,鹅卵石,和水花!”她把面颊靠在他的肩上,轻声说:“告诉我你的名字,你的故事,你的家庭,以及你的一切!”他捧住她的脸,凝视她,然后,他吻了她。

  “这一吻公平了没有?”他问。

  “你使我变得可笑,”她愣愣的说:“我做梦也没想到会遇到你,又发生这些事情,你——好像是被什么神灵派来的,为了——”“解救一个受了魔法,被困在桎梏中挣扎的小公主。”他接口说。接着,就跳了起来,拉住她的手,嚷着说:“来吧,思薇,我们走走,别谈这些沉闷而令人烦恼的事情!你看,那只鸟飞了!”真的,鸟飞了!蓝艳艳的翅膀盛满了金色的阳光,扑落了数不尽的欢愉和秋的气息。一泻如注的瀑布在高歌着,唤起了整个山谷的应和。思薇情不自禁的也跳了起来,跟着他跨过一块又一块的岩石。秋日的阳光美好而温暖,她开始感到浑身的毛孔都舒畅翕张。欢乐不知不觉的来临了,回旋包围在他们的左右。笑声很轻易的溜出了她的嘴唇,不受拘束的荡漾在秋日的阳光里。他开始唱一支歌,歌词是这样的:

  “在秋日的微风下,

  我们相遇,

  像两片浮云,骤然的结成一体。

  梦里的时光容易消逝,

  我们在欢笑的岁月里,

  不知道什么叫别离!……”

  思薇忽然站定了,在全身的震动下,瞪大了眼睛望着他。这是一支什么歌?她从没有听人唱过。但,那歌词是她熟悉的,那是她随笔写在给霈信中的几句话。愕然的呆立在那儿,她有两秒钟连思想都停顿了。接着,她张大嘴,喑哑的问:

  “你,你是谁?”他走近她,把一只手按在她的肩膀上,和煦的眼睛温柔的望着她,低低的说:“我渴望是你的霈!”“但是,你到底是谁?”她追问。

  “说出来,就什么都不希奇了,”他说:“我刚刚从美国回来。你曾经听霈说过,他有一个在美国研究人类学的哥哥吗?”

  “什么?你——”“是的,那是我。霈来到纽约,和我住在一起,他拿出所有你的资料给我看,你的信,你的诗,你的照片,和你的一切!说实话,我几乎立刻就爱上了你,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和霈分享你的信的快乐,一直到霈搅上了那个华侨的女孩子……”“哦!”她瞪大了眼睛,一瞬也不瞬的盯着面前这个男人,喉咙里像梗了一个鸭蛋,一切的发展和现在急转直下的变化使她昏了头。喃喃的,她模糊不清的说:“原来你是他的哥哥,原来你什么都知道!”“是的,思薇,我什么都知道。”他说,深深的盯着她,他有一对霈的眼睛!“当霈搅上了那个女孩子,我愤怒得要发疯,为了你,我和霈大打了一架,霈很懊丧,但他终于娶了那个女孩子。结婚的前夕,他对我说:‘思薇太好,是我没有福气,或者,你能代替我!’就这一句话,使我放弃了还差一年就可以拿到的硕士学位,束装回国。”

  她的手指紧紧的抓住岩石凸出的一角,木立在那儿仿佛也变成了一块岩石。“很傻,是不是?”他笑笑。“我回国之后,立刻就到你家里去,我不敢直接拜访你,我知道霈一定会把他的事告诉你,于是,我在门外等着,希望有个较自然的机会能遇到你。我等了三天,第四天晚上,你出来了,穿着风衣,在大街小巷中闲荡,我跟踪在你的后面,我足足跟踪了三天,而不知道怎样去结识你,然后,在青龙……”

  “哦!”她吐了口气,什么都明白了,这下面的事,用不着他再叙述,青龙、海滨、小饭馆,这个似曾相识的男人!讷讷的,她说:“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明白?”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困惑的摇摇头。“大概是种潜意识让我不要说。”他停顿了一下,又说:“我和霈相差一岁,从小,我们长得像双胞胎的兄弟,感情也好得不得了。我们爱好相近,兴趣也同。亲戚朋友们常说霈是我的影子,我们是二位一体。所以,当他说我能代替他时,我毫不考虑的就回了国。”他凝视她。“思薇,你比我想像中更好一百倍!”

  “假如——假如——”她困难的说:“我对你一点也不假以辞色,你这个硕士学位岂不丢得太冤枉?”

  “冤枉?”他微笑。“不,有什么冤枉呢?人类学能研究出什么来?事实上,没有‘人’能了解‘人类’,这是种最最复杂,最最不可解的动物!霈为追求硕士学位而放弃你,我为追求你而放弃硕士学位,都是——不可解的事!”

  她注视着他,是的,都是不可解的事!这个男人的脸模模糊糊的像出现在雾里,有一对霈的眼睛,这是霈?还是别人?或者,这是个能为她放弃一切的霈!是她梦里所塑造的那个霈!真的,她经常在梦里塑造着霈,拿一把小雕刻刀,慢慢的把霈有的缺点挖掉,又慢慢的把霈没有的灵性嵌进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觉得那个男人的手臂圈住了自己,仰起头来,她看到的是一对深情款款的眼睛。她叹息了一声,阖上眼帘,不再费力研究他是霈?还是霈是他的影子?她只清清楚楚的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哭泣和悼念的昨天已经过去了,今天,是该属于恬静和欢欣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二、石榴花瓶



  他和她相遇那一年,她十九岁,他二十七。

  她并不很美,也不是那种在公共场合里很会交际应酬的女郎,她只是个小小的,不受人注意的女孩子。可是,在他遇到她之后,他把日记本上所有追求别的女孩子的纪录全抹去了,而写下了崭新的一页。他并不认为她是仙女下凡,但他认为她是这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一个,她牵动他,吸引他,在短短的时间内,使他陷进最深的迷惘眩惑之中,于是,他娶了她。新婚,她躺在他的臂弯里,细腻的脖子枕着他的手臂,用一种轻轻的,带着微颤的声音对他低声说:“哦,我爱你!”

  这是梦似的神奇的一瞬,她的声音深深的敲进他的内心里,使他像被一层温柔的浪潮所冲击。他如醉如痴,庆幸着和她偶然的相遇,发誓他们将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幸福的一对夫妻。争执,吵架,和任何的不愉快在他们梦境似的欢愉里是永不可能发生的事。他们依偎着,嘲笑邻居们夫妇间的争执,嘲笑那些不会享受生活的人们……。

  “哦,为什么他们要吵架?为什么他们不会享受他们共有的时光,像我们一样?”她问。懒洋洋的,醉醺醺的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们都是些傻瓜。”他说,吻着她小小的耳垂。

  “我们是最聪明的,是吗?”她说:“我们永不会吵架。”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她小小的身子在室内操作,动作优美得像个小蛱蝶,她爱穿白色轻纱的衣服,行动之间,如一团轻烟飞絮。他喜欢看她操作,那夸张的旋转和假意的匆忙,似乎要故意显示她是个勤快的小妇人。明明十分钟可以扫完的地,她扫了半小时,但是,那款摆着的小腰身,那时时停顿而对他抛来的微笑,那扫把在地下画出的弧度……使她的工作变得那么美,那么艺术化,使他不得不为之微笑,而沉浸在像浓酒似的甜蜜和温馨之中。“王尔德说,男女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离开。你觉得这话怎样?”她问,手拿着扫把,下巴放在扫把的竹竿顶端,嘴边带着个可爱的微笑。“这话吗?”他摸着她柔软的头发说:“王尔德是个自作聪明的大笨蛋!男女因了解而结合,因更了解而更相爱!”

  “像我们一样?”“是的,像我们一样。”他推开了她手边碍事的扫帚,把她拥进怀里,那刚扫作一堆的灰尘又被踢开了,但是——管它呢!夏天的夜晚,他们躺在走廊的躺椅上,数着天上的星星。

  “如果我是个作家,”她说:“我要把我们的生活记录下来,将来出一本书,像苏雪林女士的‘绿天’一样。我多羡慕她和那位‘康’。”“我们比她和康更幸福,”他说:“你知道,她后来和康分手了。”“是吗?”她问。接着是一声深长的叹息,夹带着无尽的惋惜。“为什么人生是这样的呢?”她低声说,有些忧愁。

  “别烦恼,”她安慰的拍拍她。“我们不会这样,让我们合写一本书,书名叫做……”

  “呢喃集。”她笑着说。

  “呢喃集?”他也笑了。他们的头俯在一起,就像一对多话的、恩爱的小燕子。可是,有一天,第一次的风暴发生了,就和夏日的暴风雨一样,发生得那么突然,后果又那么严重,而事先却毫无迹象可寻。那天早上,她和平日一样擦拭着家具,擦到窗台上的时候,她说:“这儿应该有一个小花瓶,一个绿色的小花瓶,可以和窗外的芭蕉叶子相呼应。”他望了她一眼,没说话。黄昏,他下班回来的时候,他递给她一个小花瓶。这是件十分可爱的东西,颜色是淡青色,瓶子的形状是模仿一个石榴,圆鼓鼓的肚子,瓶嘴像石榴蒂似的成花瓣形裂开。瓶子光滑细润,晶莹洁净。她惊喜交集的问:“那儿来的?”“买的!在一个古董店里找到的,漂亮吗?”

  “漂亮极了——可是,多少钱?”

  “五百块!”“五百块!”她惊跳了起来。“你那儿弄来的钱?”

  “我在我们那个存摺里取的!”

  “啊呀!”她失声而叫:“那是我为了冬天买大衣而积蓄的!总共只有八百块,你倒用五百块来买花瓶!”

  “你知道,这是古董,还是清朝遗物……”

  “可是,我要清朝遗物做什么?又不能穿又不能吃!”她噘着嘴说。“咦,”他诧异的问:“早上不是你自己说要一个花瓶吗?”

  “我说花瓶,也没说一定要,而且还这么贵!为了这样一个花瓶,让我失去一件长大衣,实在不合算!我看,你还是把这个花瓶退回去算了!”

  “退回去?”他锁紧了眉头。“我跑遍了台北市,才选中了这个花瓶,你要我退回去?”

  “是的,退回去吧!这花瓶对我们而言,是太高贵了一些,我们用不起。”“我是为了要你高兴,才买回来的!你怎么如此世故,用金钱去衡量它的价值,什么叫用得起用不起?钱是身外之物,你该明白我为了买这个花瓶费了多少心思,这花瓶上有我多少的爱情!你怎么只管它用了多少钱,就不管我费了多少心呢?”“我知道你为它费了很多心,但是,我的大衣比花瓶更重要。”她板着脸说。“我积蓄了很久才积下这笔钱,不能把它用在一个花瓶上!”“是你自己说要花瓶的!”他生气了,不自禁的抬高了声音。“我没说要这么贵的花瓶!二十元也照样可以买一个花瓶!”“那些花瓶其丑无比!”

  “我宁可要一个丑花瓶,或者根本没有花瓶,我也不愿意因为这个花瓶而损失一件大衣!”她的声音也抬高了。

  “大衣!大衣!你只知道要大衣!就不知道这花瓶上有我多少的感情!”“你真爱我就不会把我买大衣的钱去买花瓶!”

  “我完全是为了你才买花瓶!”他大叫:“你这个充满了虚荣的女人!你不懂得珍惜爱情,你只懂得珍惜大衣!”

  “我虚荣!我爱虚荣就不嫁给你!”被刺伤的她陷进了狂怒之中:“你有多少的钱,来满足一个虚荣的女人!”

  “你嫌我穷是不是?嫌我穷为什么要嫁给我?”另一个也被刺伤了。由此急转直下,两人都越吵越大声,越说话越凶,说急了,都不由自主的去找一些最刺人的话来说,最后,他不假思索的冒出了一句:“我是鬼迷了心才选中你这个没头脑又俗不可耐的女人!你不懂得一点儿高雅的情操!”

  她嘴唇发白,愤怒得发抖,急切中,找不出适当的话来骂对方,于是,她在狂怒里,顺手拿了一样东西,对着他砸过去,他一偏头躲开了,那样东西落在地下,立即破碎了。他们同时对地上的东西看去——那个石榴花瓶!一瞬间,两人的脸色都变得惨白,他们看到的,不是价值五百元的石榴花瓶,而是被砸碎了的爱情!她抬起头来,痉挛的张着嘴,想解释她并非有意砸碎这花瓶。但,他望也不望她一眼,就愤怒的冲出了大门,砰然一声把门关上,留给她一个充满恐惧、懊丧,和悲切的夜。这件事不久就过去了,第二天凌晨,他回到了家里,发现她正蜷缩在床上痛哭。他们拥抱住,彼此自责,说了许多懊悔的话,流了许多泪,彼此发誓这将是他们之间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吵架……可是,那个碎了的花瓶一直横亘在他们中间,他们原有的亲密和信心已被破坏了。尽管他们都装做毫不在意了,但,彼此说过的恶言恶语都早已深铭在对方心中,是再也收不回来了,就像那碎了的瓶子再也拼不完整一样。“以后我们再也不许吵架,”她说。“假如我们一有争执发生,对方只要说出‘石榴花瓶’四个字,大家就必须闭嘴不许再吵了!好吗?”“一言为定!”他说。任何事情,有了第一次,就避免不了第二次。没多久,为了她收养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病猫,弄得满屋子都是跳蚤,他主张把小猫丢掉,她坚持不肯,而引起了第二次的吵架,她叫着说:“你没有同情心,你是个冷血动物。”

  “你没头脑!标准的妇人之仁!”他叫:“弄得满房子跳蚤,像什么话?”“你连容一只小猫的肚量都没有!”

  “这不是肚量问题,这是卫生问题!”

  “我可以想办法扑灭跳蚤,但决不赴走小猫!”“我告诉你,你如果坚持养这只小脏猫,我就离开这栋房子!你在小猫和丈夫中选一样!”

  “你毫无道理!”她愤怒的喊:“你走好了!我要定了小猫!我才不稀奇你,没有情感、没有同情心……”

  局势又严重起来,紧张中,他突然一惊,好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前途!和许多怨偶一样,由小争执变成大争执,由频发的不愉快而造成最后的破裂,他悚然而惊,顿时喊出:

  “石榴花瓶!石榴花瓶!石榴花瓶!”

  她猛然住了嘴,张口结舌的望望他。然后,她含着泪,扑进了他的怀里,颤栗的说:

  “我们真傻!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吵架了。”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她把那只小猫放进一只篮子里,含着泪,无限凄然的走向门口。他赶过去,一把接住了那只篮子说:“不,我们把它养下来!”

  她望着他,有些诧异,然后她高兴的揽住了他,叫着说:

  “哦,你真好!”这只小猫终于还是被收养了下来,没多久,跳蚤也被DDT粉所扑灭了。但,每次他看到这只小猫,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就会爬上他的心头。第三次的争执忘了是怎么发生的了,但它不但来临了,而且还闹得很厉害,他们有三天彼此不说话,直到她轻轻问了一句:“那家古董店能不能再卖给我们一次同样的石榴花瓶?”

  他赧然的握住了她的手,又一次和解。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一次次的争执接二连三来了,逐渐的,连“石溜花瓶”四字也不能获得效果了,因为,在倔强之中,他们谁也不肯轻易开口说出这四个字,好像只要谁先说这四个字,就代表谁先道歉似的。于是,当争吵越来越多的时候,“石榴花瓶”反而成了他们绝口不提的四个字。

  一年年的过去,他们成了一对最平常的夫妻,争吵、打架、呕气、不说话……她摔东西,和邻居们打麻将,整日家里炊烟不举。他寻芳于酒楼舞厅,彻夜不归。他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见了面,就彼此板着脸恶言相向,他们早已忘了初婚时的梦想,忘了那些甜蜜,更忘了“呢喃集”和数星星的夏夜。他再也找不到她款摆腰肢,用扫帚在地上画弧度的娇柔之态,她也看不到他欣赏和赞许的眼光。一切往日的事迹,早像被风吹散了的烟,一去无痕了。

  终于,在一次大争吵之后,他们同意了暂时分居。

  这天,她收拾她的东西,预备到南部去,他坐在沙发里抽烟,望着她毅然的整理行装。五年夫妇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心里不无感慨。她低着头,默默的把抽屉里的衣服放进小皮箱里去,空气沉闷而凝肃。

  忽然,“哐啷”一声轻响,他吃了一惊,看到她从抽屉里抱出的一包衣服里落下了一包东西,用一条翠绿的纱巾包扎着。这声响显然也使她吓了一跳,她俯身拾起这包东西,略一迟疑,就打开了纱巾,里面却赫然是那只石榴花瓶的碎片!他从不知道她保留着这些碎片!这使他在惊异之余,心伫立即掠过一阵酸楚和迷惘的感觉。往事依依,如在目前,他的眼睛模糊了。

  她也垂着头,对这堆碎片发怔,好半天,室内一点声音都没有,两人的目光都定定的停在那石榴花瓶的碎片上。好久之后,她颤巍巍的拿起一块碎片,注视着破口之处,大大的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泪光。

  他伸手碰碰她,她一惊,转过泪眼迷离的眼睛望着他。他说:“为什么留着这些碎片?”他的声音出奇的温柔。

  “那时候——”她轻轻的说:“我以为或者可以补起来。”

  他定定的望着她,忽然觉得像头一次见到她时那样紧张惶惑。他用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说:

  “我以为,现在还可以补好。”

  “是吗?”她怀疑的问。

  “一定的。”他说:“让我们来把它补好,一个好的修补匠可以完成这份工作。然后,我们应该写下‘呢喃集’的第一章,我们可以叫这第一章做‘石榴花瓶’。”

  她喊了一声,纵身投进了他的怀里。恍惚中,他们好像又回到新婚的时候了。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三、终身大事



  “哎,你知道,绮珍今年已经二十二啦,叫名就是二十三了,怎么能够不急呀!我从没有看过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一天到晚埋在书堆子里;你看隔壁家的沈小姐,来来往往的男朋友那么多!绮珍呢,大学都快毕业了,模样儿长得也不错,就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绮珍刚刚走进大门,就听到母亲尖锐的声音,知道母亲又在向父亲唠叨她终身大事的问题,不禁紧紧的皱了一下眉头。走上榻榻米,看见母亲正站在父亲的书桌前面,手里拿着一块抹布,一连串的诉说着。父亲戴着眼镜俯着头在看书,眼睛盯在书本上,显然对于母亲的话有点心不在焉。根据一向的经验,绮珍知道在这种情形下,最好赶快溜进自己的屋子里去,以免母亲转变说话方向。但,母亲已经看见她了,立即转过头来望着她说:“哦,回来啦!”“嗯。”绮珍应了一声,低着头,手里紧握着刚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一部《大卫·高柏菲尔》,急急的向自己房间里走去。可是,母亲却叫住了她:

  “你今天晚上没有事吗?”“今天晚上?”绮珍站住了脚,不解的望着母亲:“没有呀,怎么,你有事要我办吗?”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今天晚上不出去吗?你知道今天是周末,我听隔壁沈小姐说国际学舍有舞会,我以为你也可能要去的。”母亲说,眼睛紧紧的注视着她。

  “哦,你知道我是从来不参加舞会的。”绮珍垂着眼帘,不安的说,把书本抱在胸前。

  “你是怎么的呀,一天到晚只知道看书,你想当女博士吗?也到了年龄了,怎么对自己的事一点也不留意呢!我从没有看过像你这种年龄的女孩子,会连舞会都没有参加过!”母亲比画着说,眉毛挑得高高的。

  绮珍涨红了脸,轻轻的跺了一下脚说:“你不要嚷好不好?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给人家听到了还以为……”

  “人家听到了怎么样?你长得也不错,为什么……”

  “我说,”一直沉默着的父亲突然开口了:“你算了吧,管她呢,让她自己安排吧,她年龄也不大,你操什么心呢?还是随她……”“随她?”母亲又叫了起来:“二十三啦,你还说不大,要七老八十的才算大呀!哼!只有你这样的老书呆子才会养出这样的小书呆子女儿来!”

  母亲愤愤的挥着抹布去擦桌子,一面嘴里还不住的唠叨着,绮珍抱着书本退到自己的房间里,拉上了纸门,在床上坐了下来,禁不住长长的叹了口气。床对面墙上的一张镜子里,反映出她清秀的脸庞来。她抬起头,在镜子中打量着自己;修长的眉毛,黑白分明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和小小的嘴。正像母亲说的,她长得不错,只是略嫌清瘦了一些。她用手从面颊上抚摩到下巴,深思的注视着镜子。她不了解,为什么母亲总要急于给她找男朋友?其实,在学校里并不是没有人追求她,但她总觉得和他们很隔膜,好像永远不能谈在一起似的。而且,她也从没有考虑过婚姻问题,如今,她大学快毕业了,母亲却一天比一天噜苏了起来,她不懂,为什么天下的母亲都要为女儿操上这份心?

  一星期后的一天,她才从学校里回来,就看到母亲坐在客厅里,聚精会神的翻着一本衣服样本,看到了她,立即带着一种无法掩饰的兴奋喊了起来:

  “绮珍,你猜今天谁来过了?……赵伯母!你还记得赵伯母吗?就是你爸爸的朋友赵一平的太太。”

  “哦,她来有什么事吗?”绮珍不大发生兴趣的问。

  “没什么事,她来看看我。绮珍,你知道她有一个儿子在美国留学的吗?今年春天她这个儿子回来了,名字叫赵振南,你知道不知道?”绮珍摇摇头,竭力按捺住心里的不耐烦。

  “哦,今天赵伯母看到了你房里那张放大的照片,喜欢得什么似的,说你越来越好看了,又听说你大学快毕业了,更高兴得要命,说好说歹的一定要见见你,后来才约定下星期六晚上她请我们吃晚饭。你说,这不是很好吗?”

  绮珍不安的望着母亲那张堆满了笑容的脸孔,心里已经了解到是怎么回事,不禁大大的反感起来。她生平最怕应酬,何况这次赵伯母请客的内容似乎不大简单,如果他们想给她硬拖活拉的凑合上一个男朋友,这该是多么别扭的事!其实,她也不过二十二、三岁,何至于一定嫁不出去了,为什么要他们瞎操心呢?绮珍感到非常的不愉快,皱着眉不说话。母亲又自管自说了下去。“我刚才看了一下你的衣柜,里面全是一些白的蓝的衣服,就没有一件颜色鲜一点的,这些衣服怎么能够穿到人家家里去呢?我想你还是做件新的吧,我箱子里还有一件大红的尼龙纱,就给你吧!来,我们来选一件衣服样子!”

  “哦,妈,”绮珍不耐烦的说:“何必那么费事?我根本就不想去。”“不想去?不去怎么行?人家好意请你吃饭,你怎么能不去呢?哦,你看这件衣服样子怎么样?用大红的尼龙纱做出来一定很漂亮!”绮珍对那件衣服样子看了一眼,那是件大领口窄腰身的裙子,画报上的模特儿有一个曲线玲珑的身材,衣服裹在身上显得非常性感,绮珍恶心的回过头去说:

  “算了吧,我怎么能穿这样的衣服!”

  “我看就是这一件最好,这样吧,今天晚上我就陪你到裁缝店去做,就决定做这个样子好了。”母亲斩钉断铁的说,脸上流露出一股得意非凡的样子来。

  “哦,妈。”绮珍无可奈何的坐倒在沙发椅子里,她无法想像自己那纤瘦的身子穿上那件奇形怪状的衣服会是一副什么样子。但是,母亲似乎并不再需要绮珍的意见,她轻快的收起了衣服样本,就走到卧房里去翻寻那块大红的尼龙衣料去了。约会那一天很快的来临了,虽然赵家请的是晚饭,但,刚吃过中饭,绮珍的母亲就忙碌了起来,她亲自帮绮珍熨衣服,从衬裙到外面的红裙子,都熨得平平的,连一个褶都找不出来。绮珍在旁边看着母亲忙这忙那,抵不住的说:

  “妈,你这是何必呢!”

  于是,母亲长长的叹一口气说:

  “唉!你们这些做儿女的怎么能了解母亲的心哪!”

  下午四点不到,母亲就逼着绮珍换上了新衣服。那件尼龙纱是半透明的,颜色红得像一团火,上面还缀了许多银线,随便一动就是亮光闪闪的。绮珍愁眉苦脸的穿上了它;大大的领口,开得很低,露出绮珍瘦瘦的肩膀,腰和臀部裹得紧紧的,使绮珍本来不太丰满的身材更显得瘦削。绮珍觉得行动都不方便,手和脚都不知道该放在那里。她别扭的望望母亲说:“妈,你不认为这件衣服并不适合我穿吗?”

  “怎么不适合?年纪轻轻的不穿红颜色,难道要老了再来穿红的吗?”绮珍无奈的叹了口气,她简直不敢看镜子里的自己,母亲却又忙碌的在她脸上扑起粉和胭脂来,绮珍徊避的转过头去,嘴里不住的喊:“求求你,妈,我不要这些!”

  但是,母亲却不由分说的帮她打扮着,不但给她擦了粉和胭脂,而且还画了眉毛,涂了口红,又强迫的在她的指甲上涂了猩红的蔻丹,脖子上还系上一条亮晶晶的项炼。一面给她打扮,母亲一面不停的在她耳边说:

  “赵振南不但是留学生,长得也挺漂亮的,你别失去这个机会,假如他请你出去玩,你可别傻里傻气的拒绝他呀!再找这个机会可不容易了!”

  绮珍紧皱着眉头一句话也不讲,镜子里反映出她那张搽得红红白白的脸儿来,活像京戏中的丑旦。

  到了赵家门口,绮珍的母亲又再度的帮绮珍整理了一下脑后的发髻,然后对绮珍左看看右看看的打量了一番,才满意的按了门铃。一个十八、九岁的下女来开了门,对绮珍从头到脚的看了一遍,带着她们走进了客厅。绮珍看到许多男男女女的客人,坐满了一间屋子,在叽叽喳喳的谈笑着。绮珍母女一跨进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停止了谈话,七、八对眼光都像探照灯似的对绮珍射了过来。绮珍下意识的握紧手里的小提包,不安的看着室内陈设的东西。一个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四、五十岁的女人突然从人堆里跑了出来,一把拉住了绮珍的手,就笑着对绮珍上上下下的看了看,一面用做作的尖锐的声调笑着说:“哟,这就是绮珍吗?你看,大起来我都不认得了。记得以前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才十五、六岁呢,现在就出落得那么漂亮了,真是女大十八变。”

  绮珍慌忙叫了声赵伯母,就闭着嘴不再说话。赵伯母和母亲打过了招呼,就拉着绮珍到每个客人面前去介绍了一番,然后又拉着她在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亲亲热热的问她什么时候放假,毕业之后打算做些什么。然后又直着喉咙喊:

  “振南!振南!这孩子跑到那儿去了?”

  绮珍看到个高高个儿的青年慢吞吞的走了进来,同时,门背后闪出一两个下女的脸孔,对自己看了一眼,神秘地笑着缩回头去,叽叽咕咕的不知道在议论些什么。赵伯母又大声的嚷了起来:“振南,振南,快过来见宋小姐!”

  绮珍望着走过来的振南,他穿着一件米色的西装,熨得笔挺的,领子上打着一条红领带,看起来非常的刺目。他鼻子非常的挺直,好像里面有根小棍子撑在那儿似的,眼睛很亮,但却总带着对什么都不大在乎的神情。他不经心的打量着绮珍,一面略微弯了弯腰,用生硬而不自然的语调说了一句:“宋小姐,您好。”绮珍慌忙也弯了弯腰,有点失措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场面,赵伯母又在直着喉咙喊:

  “振南,还不去给宋小姐倒茶来!”

  其实下女早就倒过茶了,绮珍急忙说有茶,振南也站在那儿没有动,微微的昂着头,眼光漫无目的的望着窗外。绮珍觉得非常的不安,头上的发髻使她感到头重重的,虽然是刚到,已经觉得疲乏而厌倦了。忽然又听到赵伯母在对振南说:“振南,你来陪宋小姐谈谈,我要到厨房去看一下。”

  绮珍清楚的看到赵伯母在对振南递眼色,然后振南在自己的身边坐了下来,绮珍不由自主的坐正了身子,下意识的玩弄着洒着香水的小手绢。振南咳了一声,然后用过分客气的语调问:“宋小姐抽烟?”“不!我不抽。”绮珍说,于是空气中沉寂了一会儿。绮珍暗暗的看过去,只看到振南不住用手摸着裤脚管上的褶痕,眼睛在房间内东看看西看看,脸上充分的带着一股不耐烦的神情。半天之后,才又没话找话讲的问了一句:

  “宋小姐在那儿读书?”

  “台大,中文系。”绮珍轻轻的回答。

  “哦,我以前也是台大毕业的。”

  “是吗?”绮珍漫应了一句,才觉得这句话说得非常不妥当,什么叫“是吗”,难道还不相信人家是台大毕业的?这样一想,就再也没有话说了。振南也默默的坐在一边,一直在无意义的抚摩着裤脚管。绮珍觉得振南显然是被迫的在这儿应付自己,而且非常勉强,就更感到别扭而不安起来。于是两人坐在那儿,谁也没有话说,两人都把眼光朝向别的地方,直到下女来通知吃饭,才算给他们解了围。

  这一顿晚餐是绮珍有生以来吃得最不舒服的一餐,她的位子和振南的排在一起,振南只顾闷了头吃饭,而她也一直不开腔。客人们以母亲为首,谈话的中心都有意无意的集中在她和振南的身上。最使她难堪的,是赵伯母一直在对振南使眼色,而振南却一个劲的皱眉头。绮珍觉得自己虽然没有什么好处,但也不至于让他讨厌到这个地步,心里就暗暗的有了几分气。而且,振南那种好像别人该了他债似的样子,和那种目中无人的傲慢的神情,也实在让人看不顺眼,心想凭你这副样子,又有什么资格对自己皱眉头呢?

  一直到深夜,绮珍和母亲方才从赵家告辞出来,绮珍早已呵欠连天,头痛欲裂,但母亲的精神却一直很好。一到了家,就急急的向父亲报告这次的成绩,得意得好像她征服了全世界似的,一口咬定振南已经对绮珍“一见锺情”了!她尖锐的声音一直打破了深夜的寂静,绮珍相信五里以外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她一再重复的说:

  “我和绮珍一到呀,赵家的客人眼睛全直了,振南那孩子更死盯着绮珍看,后来还和绮珍坐在一张沙发上面,低低的谈了三个多小时;看样子呀,他是完全被绮珍给迷住了。我告诉你,我包他不出三天,就会来请绮珍去玩。哎,这可了了我一件大心事了!”然后又摇摇头叹口气说:“唉!儿女的终身大事也真让人伤脑筋……”

  “哦,妈,”绮珍紧锁着眉头说:“求求你,求求你别说了吧!”父亲点着头,不禁对绮珍投去一个同情的眼光。

  一个多月过去了,振南并没有像母亲预料的那样不到三天就过来,相反的,他却一直没有出现,这期间,绮珍倒觉得宁静了不少,但母亲却经常的问:

  “他到底为什么不来呢?”

  “告诉您,我们彼此都没有好感。”绮珍说。于是,母亲立刻瞅着她,好久好久,像在责备着她。

  这天,母亲出去了,绮珍在家里帮着父亲大扫除,她把裙子挽得高高的,用一块绸巾包着头,在客厅里扫着灰尘。房间里堆得乱七八糟,桌子上堆满了从墙上拆下来的镜框,书架上的书也搬了下来,放在沙发和椅子上,地下到处都放着水桶和抹布。绮珍扫完了墙壁,又把凳子架在椅子上,自己爬了上去扫天花板,正扫了一半,绮珍听到大门响了一声,她以为是母亲回来了,并没有留意。接着,却听到有个声音在问:“有人在家吗?”绮珍俯身看下去,看到一个人影犹疑的站在房门口,她仔细一看,出乎意料的竟是振南,他迟疑的站在那儿,仰着头望着站得高高的绮珍,满脸尴尬的神情,似乎不知道是该进来好还是出去好;发现绮珍在注视着他,他就讷讷的说:

  “大门没有锁,我敲了门,你们没听见,我就进来了!”

  “啊!”绮珍有点惊慌的“啊”了一声,匆忙的想跳下来,偏偏椅子高,她又拿着一把长扫帚,怎么都下不来,振南急忙跑上前去喊:“不要忙,让我来帮你!”

  他扶住了椅子,伸出一只手给绮珍,绮珍不假思索的按住他的手跳了下来,他再腾出了另外一只手去扶住了她。绮珍下了地,发现自己的手还按在振南的手上,不禁绯红了脸,马上缩回手,放下了挽得高高的裙子,一面抽掉了包住头发的绸巾,随便的拢了一下长长的头发,一面招呼着振南坐;这才发现全房间居然没有一个可以坐的地方,她红着脸微微的笑了一下说:“真糟,我们正在大扫除。”

  振南一瞬也不瞬的注视着她,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她似的,绮珍忙乱的从椅子上腾出一块地方来给他坐,又倒了一杯茶给他,有点腼腆的说:

  “喝茶吧!”振南接过了茶来,对她笑了笑,笑得很真挚,也很诚恳。绮珍看着他那挺直的鼻子和发亮的眼睛,心想他倒是真的很漂亮,为什么那天晚上自己并不觉得呢?振南握着茶杯,仍然望着绮珍的脸,半天没有开口,绮珍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也怔怔的望着振南;隔了好久,振南彷佛才发现自己的注视未免令人难堪,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

  “我母亲叫我来送个信,请你们明晚到我们家去玩。”

  “啊,好的,不过我恐怕不能去,后天要考试。”绮珍说,歉然的笑了笑。“哦,你不能去吗?”振南说着,语调里带着几分失望的味道。不知道为了什么,绮珍觉得他今天和那天晚上有点不同,脸上的表情始终很真挚,眼睛里也没有了那种不耐烦的神情,谈话也很谦虚自然,不禁对他生出几分好感来,于是又笑了笑,不自觉地温柔地对他说:

  “不过,我看情形吧,假如功课不太忙,我就来。”

  “假如你能来的话,我来接你。”振南立即说。

  “那倒不必,我不会迷路的。”绮珍笑了,举手拂开额上垂下来的几根短发,用发夹把头发都夹到耳后去,振南微笑的看着她弄,一面顺手在身边抽了一本书,正好是绮珍还没有还图书馆的《大卫·高柏菲尔》。

  “你在看这本书吗?”振南问。

  “嗯,好像翻译得不太好,许多地方不大对头。”

  “你可以看原文本。”“我的英文不行,你教我?”绮珍问,后来才觉得这句话问得天真,就又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我不见得能教你,但我们可以一起研究。”振南诚恳的说,一面深深的注视着绮珍。

  他们在客厅里谈了很久,直到母亲回来的时候,母亲一看见了振南,立即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手中买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往椅子上一丢,就跑了过来,好像恨不得给振南一个拥抱似的,嘴里乱七八糟的嚷着:

  “啊呀,原来是您啊,我早就知道您要来的,您怎么到现在才来呀?哎,绮珍,你看你怎么穿这样一件破衣服,头也没梳好,脸上也不抹点胭脂,这样子怎么见客人呀!”

  “哦,妈妈,你这是怎么……”绮珍难堪的说,但,一转头,她发现振南以一种了解而同情的眼光看着她,不禁住了口,无可奈何的苦笑了一下,振南也回报的对她笑了笑。忽然,她觉得振南变得非常的可爱了。

  第二天晚上,当绮珍再度出现在赵家的客厅里时,她觉得那房间显得十分舒适;振南微笑的迎接着她,赵伯母依然亲热的拉着她问寒问暖,而且不断的给振南使眼色,下女们照样的探头探脑……但,这一切都使她感到说不出来的亲切和愉快了。当然,最得意的还是绮珍和振南的母亲,当夜风轻拂,年轻的一对依窗细语时,两位母亲已在热烈的计划婚礼和婴儿服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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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四、深山里



  一

  我们在山上迷了路。所谓我们,是两男两女,男的是绍圣和宗淇,女的是浣云和我。说起这次迷路,无论如何,都应该浣云和绍圣负责。本来,我们一大群二十几个同学都走在一起的,海拔一千七百多公尺也没什么了不起,太阳很好,天气凉爽如秋,大家一路走走唱唱都很开心。路,早有前人走出来了,我们不过是踏着前人的足迹向前迈进。和上山前想像的要吊着绳子爬过岩石,拿着刀子砍树枝葛藤开路,在荒烟蔓草里摸索途径的情况大不相同。发起这次旅行的小朱,穿着特制的爬山鞋,一路上嘻嘻哈哈的拿我们这几个女同学取笑。事实上,山路一点儿也不难走,我们一共有六个女同学,没一个落在男同学的后面。浣云还时时刻刻冲得老远的站着,等那些男同学。或者,干脆在树底下一躺,把草帽拉下来盖在脸上,等别人走近了,她才推开草帽,故意打个哈欠,揉揉眼睛说:“怎么?你们才到呀?我已经睡了一大觉了。”

  就因为浣云太淘气,我们才会和大队走散,而迷失在深山的丛林里。事情是这样,早上,大家从林场出发后(这已经是我们在山上的第二天,本来,山上有林场登山的蹦蹦车和缆车,但,我们存心爬山,所以并不乘山上的交通工具,而徒步上山。晚上,就在林场的招呼站投宿。)我们走到中午,吃了野餐,继续前进。由于小朱问了一句:

  “小姐们吃得消吗?”浣云不大服气,昂着头,她大大的发起议论来,批评这条山路简直太好走了,又“不过瘾”,又“不够味儿”,那儿像爬山?和走柏油马路也差不了太远!她一个劲儿的穷发牢骚,信口开河的滥肆批评,图一时口舌之快,结果害我们吃了大苦头!当时,我们正走出一座小树林,眼前的路宽阔而整齐,是林场修的木柴运输道。在这条路的旁边,有一条窄窄的、陡陡的,坎坷不平的羊肠小径,深幽幽的通进一个树林里。也是小朱讨厌,不该指着那小径说:

  “这是条上山的捷径,不过难走极了,许多地方路是断的,又陡又危险。我爬过五次这座山,有一次就走了这条路。浣云,你有种哦,别嘴巴上叫得凶,你要是敢从这条路上去,就算你伟大!”小朱和绍圣都参加过什么登山协会的,对这座山都早爬熟了。浣云被小朱一激,顿时跺跺脚,毫不考虑的说:

  “谁不敢?不敢的人是孙子!我就走这条路上去,到林场招呼站等你们!”“别开玩笑!”小朱看出事态严重,他是领队,出了差错他得负责,立即换了口气,警告的说:“那条路不是你们小姐可以走的,摔死了没人收尸。”

  小朱是个最不会措辞的人,一句话说得浣云火冒十八丈,大跳大叫的说:“我就走这条路给你看!我今天走这条路走定了!包管不要你收尸!”说着,她转头看看我,命令似的说:“润秋,你和我一起去,让他们这群自命不凡的窝囊废看看我们的本领!”我望望那条路,可没这份勇气跟着浣云冒险。但,浣云的牛脾气一发就不可收拾,她愤愤的望着我说:

  “怎么,你不去?好!你不去我就一个人去!别以为我一个人就不敢走!”为了表示她的决心起见,她把大草帽的帽沿狠狠的向下拉了一下,把水壶的带子往肩膀上一甩,大踏步的就跨上那条小路。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了过去,绍圣就挺身而出了。他嘻嘻哈哈的往浣云身边一站,满不在乎似的说:

  “看情形,还是让我陪你走这一趟吧,我是识途老马,跟了我没错!”“谁要你陪?”浣云的下巴朝天挺了挺,轻轻的又加了一句:“阴魂不散!”宗淇绕到我身后来,碰了碰我,对我使了一个眼色,我知道他是不放心绍圣和浣云。他们之间的微妙和矛盾只有我和宗淇了解得最清楚,如果真让他们两个一路走的话,谁都无法预料会发生些什么事,两个人都是火爆脾气,又都孩子气十足,假如在路上动起武来,打破了头都不算稀奇。宗淇望着我,低低的问:“怎样?和他们一路走吧?”

  我虽然不愿和大队走散,但,为了浣云,也由于宗淇,他显然很希望我能走那条小路,或者,他也有什么话要和我谈。于是,我点点头,向绍圣说:

  “你真认得路?”“反正不会把你们带到印度去!”绍圣笑嘻嘻说:“走吧!条条大路通罗马!别那么多顾忌!这座山,我闭着眼睛都摸得到那儿是那儿!你担什么心呢?”

  真的,他们登山协会的人根本就不认为这座山有什么了不起,海拔两千二百多公尺,他们看来就像个小土坡一样。我是太信任绍圣的“经验”了。就这样,我们四个人离了群,走进了那原始的莽林和深山里。

  一开始,我们穿过一座小森林,从林木的种类上看,这儿还没有进入针叶林带,树木多属于阔叶树。小路陡而峻峭,全是石块和大树凸出的树根,走来非常艰苦。比起林场修的路,真有天壤之别。但,树林内暗沉沉的,古木参天,而蝉声起伏,除了风声蝉声,和偶尔响起的一两声鸟鸣外,林内就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自然的寂静,有股震慑人心的大力量,使人觉得自身出奇的渺小。浣云在一块大岩石上站住,双手叉腰,上下左右的看了看,高兴的叫着说:

  “对呀!这才叫爬山嘛!真过瘾!”

  林内的地上,积满了成年累月没有人清扫的落叶,在那儿自顾自的坠落和萎化。岩石上遍布青苔,证明了长久没有行人经过。宗淇在我耳边低声说:“这种滋味也很特别,好像和人的世界已经隔离了很远很远了。”真的,耳边听到的是风声树声,眼前看到的是绿叶青藤,我已经把城市忘得干干净净了。浣云拾了一根树枝,用来作拐杖,一面爬着山,还一面拿树枝击打着身边的树叶,或者往草丛里乱捅一阵。绍圣说:

  “你这是干嘛?”“赶蛇!”“去你的!”绍圣说:“这山上根本没蛇,到了一千五百公尺以上,蛇都不来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林场修小铁道啦,伐木啦,早就把蛇祖宗、蛇姑奶奶都赶下山去了!”

  “见你的鬼!”浣云不服气的喊:“你以为你懂得多是吧?山上没有蛇,什么地方有蛇?别在这儿混充内行,假如你给蛇咬了一口,我才开心呢!”

  “你开心?”绍圣夸张的耸耸肩:“如果我给蛇咬死了,你嫁给谁去?”浣云回过头来,迅速的用手中的木棍,横着扫向绍圣的腿,绍圣没有防备,被打了个正着,痛得大叫了一声。立即,他跳了过去,抓住浣云手里的木棍,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一般,往怀里一拉一带。浣云站不稳,差点扑倒在地下,幸好一株大树拦住她。她扶着树,站稳了,顿时大骂起来:

  “混蛋!死不要脸!阴魂不散!我告诉你,你少招惹我!你这个三寸丁,小侏儒!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是副什么德行!”浣云骂起人来,向来是一大串连一大串的,一点也不留余地,而且专拣别人最忌讳的来骂。刻薄起来比谁都刻薄,不过骂过了也就不再放在心上,脾气发一阵就过去了。但,这几句话却把绍圣说得脸色发白。其实,绍圣并不丑,宽宽的额角,浓眉大眼,也颇有男儿气概。只可惜个子矮小了一点,和细高条的浣云站在一块儿,还矮上一截。个子矮是他的心病,也是他最伤心的一点,别人骂他什么他都不在乎,只要说他是小矮子,他就马上翻脸。浣云的一句“三寸丁”,又一句“小侏儒”,把他所有的火气都勾起来了。他冲到浣云面前,眼睛一翻,气呼呼的说:“你别神气,李浣云!你以为我在追求你是不是?你才该拿镜子照照呢,你有什么了不起?你以为你个子高,呸!瘦竹竿一条!屎磕螂戴花,臭美!天下没女人了,我也不会追求你!李浣云,劝你少自作多情吧!”

  “混蛋!”浣云举起木棍来,就要打过去,绍圣也抡起手腕,准备招架。宗淇抢先一步,一把拉过绍圣来,嚷着说:

  “这算干什么?绍圣?又不是三岁孩子,还打架!别丢人了!”我也走上前去,挽住气愤不已的浣云,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你老毛病又发了,何苦!幸好不是和那些同学们在一起,否则又要让他们来开玩笑了!来!赶快走吧,顶好赶在小朱他们前面到达,免得给他们笑!”

  浣云跺跺脚,嘴里还在“混蛋、不要脸、阴魂不散……”的乱骂一通。一面跟着我往山上走。后面,宗淇也在劝着绍圣,绍圣像个漏了气的风箱,一个劲的从鼻子里大声的呼着气,就这样,我们穿出了森林,眼前陡然一亮,耀目的太阳光明朗的照射在岩石和青草上,疏落的树木一棵棵伸长了枝桠,点缀在苍绿的山崖上。

  “噢!”浣云高兴的喊:“真美!真美!”

  她把几分钟前的争执和不快已经完全抛到脑后去了。挥着木棍,她向前面连跑带跳的冲去,我也紧跟在后面。绕过一块大岩石,眼前是一片较平坦的山坡,长满了绿油油的草。我们从草丛中走过去,绍圣的气也逐渐平了。摘了一片树叶,他利用树叶来发声,嘬着嘴唇,做出各种不同的声音:鸟叫、鸡啼,甚至小喇叭的慕情主题曲都出来了,竟然惟妙惟肖。浣云好奇的望着他说:“你是怎么弄的?”“想学?”绍圣翻翻眼睛:“先缴学费,我教你作一个猫儿叫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浣云骂着,却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仍然走过去研究那片树叶。宗淇轻轻的拉了我一把,我放慢步子,和宗淇落在后面,让浣云和绍圣在前面两码远走着。宗淇望着我,笑笑,叹了口气。说:

  “看他们两个,使我想起中国一句俗话。”

  “什么话?”我问。“不是冤家不聚头!”他说,握住了我的手,深深的注视着我,轻声说:“润秋,我们也是!”

  我心中一阵激荡,把眼睛望向山谷,和那一片浓郁的绿,我一声不响的抽出了自己的手。他又叹了口气,说:

  “润秋,你还是没有谅解我。”“算了,”我说:“别谈那些,我们只管爬山吧,说起来好没意思。”“你总是这样,”他蹙蹙眉,“避而不谈,让误会永远存在那儿算什么道理?我告诉你几百遍了,那是我的表妹!……”“从香港到台湾来,香港保送她来进台大,她不愿住宿舍,要住在你们家里。”我打断他的话头,接着他说下去。

  “不错,她刚来,对什么都好奇,我陪她逛逛街,看看电影,这是……”“义不容辞的!”我代他说。

  “唔,润秋,”他哼了一声:“你想,我有什么办法?妈派给我的好差事,我又不能不去……”

  “好了!好了!”我不耐的说:“别谈了好不好?你是迫不得已,是不是?我不想谈这件事,一点都不想谈,你陪你表妹去玩,关我什么事呢?你根本犯不着向我解释,我对这件事毫无兴趣!我告诉你,真的毫无兴趣!”

  “你别这样说行不行?”他的眉头锁得更紧了:“你的脾气我还会不了解?你这样跟我生气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你想,那是我表妹,仅仅是个表妹……”

  “而且是从小有婚约的!”我冷冷的说。

  他像受了针刺般直跳了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他紧紧的盯着我说:“你听谁说的?”“那么紧张干什么?”我挣开他,淡淡的说:“你和你表妹的事现在还有谁不知道,她在香港的中学里就是校花,对不对?你倒真是艳福不浅!”

  “润秋!你存心呕我!”他涨红了脸:“别人不了解,你总该了解……”“算了算了!”我叫:“我不想谈,没意思!”摆脱了他,我向前面跑去,追上了绍圣和浣云。浣云正拿着一片叶子,放在嘴边猛吹,吹来吹去只像皮球泄气,而绍圣在一边笑弯了腰,浣云跺着脚,愤愤的喊:

  “你笑什么嘛?不教人家,只是笑!”

  “笑你呀!”绍圣说,仍然笑。“像你这样学,就学到下个世纪,也学不会!”耳边有着潺潺水声,一条小小的瀑布正从山崖上挂下来,我们走得又热又累,看到了瀑布,都忍不住欢呼。浣云头一个冲过去,用手掬了水,扑在脸上,我也效从。水,沁凉清爽,使人身心一振。绍圣和宗淇干脆伏在溪边,用嘴凑着水,咕嘟咕嘟的大喝特喝,我找出了毛巾,痛痛快快的洗了手脸,然后,坐在溪边的石头上休息,凉风拂面而来,山谷中云霭腾腾,树梢上缀满了云雾,一忽儿,天阴了,云移过来,把人全笼进了云里。再一忽儿,云又轻飘飘的移走了,太阳仍然灿烂的照着。我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偏西了,我下意识的问:“现在几点了?”“下午四点十分。”绍圣说。

  “唔,我们已经离开队伍三个多小时了,”我说:“小朱完全是耸人听闻,他说这条路多危险,又多难走的,我看也没有什么嘛!坡度也不陡,都是草地。”“老实说,”浣云说:“我觉得我们一直在荒草和树丛里走来走去,根本就没‘路’嘛!”

  “喂,绍圣,还有多久可以到林场伐木站?”宗淇问。

  绍圣跳起来,四面张望,我们的话提醒了他。皱着眉,他发了半天呆,然后慢吞吞的说:

  “我想,我们一定走错了路。”

  “什么?”宗淇叫:“走错了路?”

  “真的,我们走错了,”绍圣思索的说:“我们该上去的,但是我们打横里走了。对了,完全错了,从树林里出来就走错了!”“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走了两个多小时的错路?”我问。“你这个向导是怎么当的?”

  “都是浣云跟我吵架吵的!”绍圣说:“全怪浣云!”

  “你还怪我?”浣云把头伸过去,一副吵架的姿态:“我没怪你算好的!你这个混充内行的糊涂蛋!”

  “算了,别再吵了,”宗淇说:“现在赶快找一条对的路走吧,我们现在该怎么走呢?”

  “从这边这个斜坡上去。”绍圣指着说:“我们不过多绕了一段路。”“你有把握?”我怀疑的问。

  “跟了我没有错!”绍圣领先走了过去:“反正,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跟着绍圣七转八转,上坡下坡,走得浑身大汗,疲倦万分。一个半小时之后,暮色已经四合,树木苍茫,晚风萧瑟。绍圣正式宣布:“我们迷路了!我什么方向都不知道了!”

  “你不是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吗?”浣云气呼呼的问。

  “是的,条条大路通罗马,”绍圣有气无力的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慢吞吞的说:“可是,眼前别说大路,连小路都没有,当然通不到罗马啦!”

  “你说跟了你走没错,怎么走成这样的呢?”我也一肚子气,而且急。“唉!”绍圣叹口气,两手一摊。“我是‘瞎摸’,谁叫你们‘盲从’呢!”“混蛋!死不要脸!活见了你的大头鬼!”浣云破口大骂。但是,又何济于事呢?反正,我们已经迷了路。而暮色,正在那幢幢的树影中逐渐加浓。

  二

  天空还有一抹余霞,橙红中揉合了绛紫。大块大块的云朵,掺杂了几百种不同的颜色;苍灰、粉红、靛青、蓝紫、墨绿……使人诧异大自然的彩笔,能变幻出多少种神奇的彩色!只一会儿,各种颜色都暗淡了。浓浓的、灰黑的云层移了过来,把那些发亮的五颜六色一股脑儿掩盖住。暮色骤然来临了,连那点缀在山崖上的大树的枝桠上,都坠着沉沉的暮色。山凹里更盛满了暮霭,苍苍茫茫,混混沌沌,把山、树、岩石……都弄模糊了。我们拖着疲倦的脚步,一脚高一脚低的在山中走着。事实上,我们已经没有目标,只希望能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能够想办法找点东西吃,也找个地方睡。可是,山,黑黝黝暗沉沉的,深不可测。谁也没把握这山里能找到人家,除非能摸到林场的伐木站。而根据我们行走的坡度来看,我们已经越走越不对头了,看样子,我们并没有向山的高处走,反而深入了山的腹部。这样走下去,百分之八十,我们今晚将露宿在这荒郊野地的深山之中了。

  我已经疲倦到极点,疲倦得没有力气说话。浣云起先还一直对绍圣咒骂不停,现在也闷不开腔了,看情形也筋疲力竭。宗淇走在我身边,不时伸手来搀扶我一把,因为我已走得东倒西歪。这样撑持了一段路,我终于靠在一棵大树上,叹了口气说:“唉!我实在走不动了!”

  “休息一下吧!”宗淇说,在树底下的石头上坐了下来。

  “早知如此,”绍圣说:“我们该带帐篷,在这深山里露营一夜,也满有味道!”“还有味道呢!”浣云的火气又上来了:“都是碰到你这个糊涂向导,才倒了这么大的楣!”

  “别说我哦,”绍圣顶了回去:“假若不是你这个鬼丫头要走这条路,我们何至于弄得这么惨,我才碰到你倒了楣呢!”

  “你说你是识途老马,我看你简直是个糊涂老马!”浣云叽咕着。“你也未见得精明!”绍圣跟一句。

  “好了,”宗淇说:“你们两个也真有劲吵架,还不省点精神,不知道还要走多远才能碰到人家呢!”

  “碰到人家!”我叹息的说:“我看根本就不可能碰到人家,你想,谁会跑到这深山里来居住呢?何况,林场的人也说过,这山上是没有山胞的!”“那么,我们真要在这野地里过夜呀?”浣云叫:“又没毯子,又没帐篷,非冻死不可!”

  “天为我庐兮,地为我毯兮!清风明月兮,伴我度此夕……”绍圣仍然保持他嘻皮笑脸的态度,仰头望着天,顺口胡诌的念着打油诗。“你还很得意,是不是?”浣云没好气的问,瞪着眼睛。

  “怎么不得意!”绍圣说,慢条斯理的接下去念:“况有美人兮,在我之旁。貌如桃李兮,冷若冰霜……”

  “啪!”的一声,显然浣云手里的棍子又打中了绍圣的腿,绍圣夸张的大叫了一声,引起了山谷的徊响。宗淇站起身来,嚷着说:“我们还是继续走走看吧,再坐下去你们又要打起来了。看!天都黑了。”天是真的黑了,几点冷幽幽的星光已经穿出了云层,倨傲的挂在辽阔的云空。一弯下弦月,像一条小船,弯弯的泊在天边。深山中并不像想像中那么黑暗,林木、岩石,都清晰的暴露在月光里。只有远处的山峦,一幢幢的耸立着,是些庞大而狰狞的黑影,带给人一份压迫性的恐怖感。我们又继续向前进行,绍圣和浣云走在前面,我和宗淇走在后面。草丛里,飞来了无数的萤火虫,闪闪烁烁,忽高忽低的穿梭不停。宗淇握着我的手,我担忧着今夜如何度过,对于我,这真是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在这原始的山林里,迷途于月光之下!“别那么忧愁,”宗淇轻声的说:“真找不着人家,也没什么了不起,这种露宿的经验,花钱都买不着的。洒脱一些,润秋。你不觉得这月光下的山林美得出奇吗?”

  月光下的山林确实美得出奇,每一片树叶都染上了魔幻的色彩。光秃秃的岩石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姿态,嵯峨的迎向月光。深可没膝的草上缀着露珠,被萤火燃亮了,反射着莹洁的绿。整个的山谷伸展着,极目望去,深邃辽阔,暗影林然而立,看起来是无边无际的。

  “和整个的宇宙系统比起来,人是多么的渺小!”宗淇抬头向天,望着那点点繁星说。“看那些星星,几千千,几万万,在宇宙中,每一个星球只像一粒沙子,但这些星球可能都比地球还大,我们人类生存在这万万千千星球中的一个上,还彼此倾轧、战争、屠杀,想想看,这样渺小的生命,像一群争食的蚂蚁,而每一个生命,还有属于自己的苦恼和哀愁,这不是很滑稽吗?”真的,把宇宙系统和渺小的“人”相提并论,“人”真是微不足道的!我默默的仰视着云空,一时之间,想得很多很深很远。宇宙、星球、人类,我忘了我们正置身在空旷的深山里,忘了我们已迷失了方向,可能要露宿一夜。忘了一切的一切。直到一块石头绊了我一下,我才惊觉过来,宗淇扶住我,问:“想什么?”“人类。”我说:“人是最小的,但人也是最大的。”

  “怎么说?”“一切宇宙啦、星球啦、观念啦,都是人眼睛里看出去的,是吗?没有人,这些宇宙什么也不存在了!所有外界的事物,跟着人的生命而存在,等生命消失,这些也都跟着消失,不是吗?”“好一篇‘自我观念谈’!”宗淇笑着说,紧握了我的手一下。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和他的心灵接近了许许多多。大学三年,我们同窗。一年相恋,却从没有像这一刻这样接近过。我们在一块儿玩过,跳过舞,看过电影,花前月下,也曾拥抱接吻,但总像隔着一层什么。或者,我从没有去探索过他的思想和心灵。他也从没有走进过我的思想领域。

  “现在,还为那个表妹而生气吗?”他把头靠过来,低低的问。“别谈!”我警告的喊,和他的“距离”一下子又拉远了:“我不要谈这个!”“好吧!”他叹了口气,语调里突然增加了几分生疏和冷漠。“我不了解你是怎么回事!你们女孩子!芝麻绿豆的小事全看得比天还大,胸襟狭小得容纳不下一根针!”

  “别再说!”我皱拢眉头,一股突发的怒气在胸腔里膨胀。“我不想吵架。”“我也不想吵架!”他冷冷的说。

  我沉默了,他也沉默了。只这么一刹那,我们之间的距离又变得那么遥远了。刚才那电光石火般的心灵融会已成过去,这一刻,他对我像个陌生而不可亲近的人。月光下,他的身形机械化的移动着,是个我所看不透的“人体”。我咬住嘴唇,内心在隐隐作痛,我悼念那消失的心灵接近的一瞬,奇怪着我们之间是怎么回事?永远像两个相撞的星球,接触的一刹那,就必须分开。“嗨!我听到了水声!”走在前面的绍圣回过头来叫。

  “水声有什么用!”浣云没好气的接着说:“我还以为你听到了人声呢!”“你知道什么?通常有水的地方就有人!”绍圣说。

  “胡扯八道!那我们下午停留的瀑布旁边怎么没有人呢?”浣云说。“怎么没有?最起码有我们呀!”绍圣强词夺理。

  “呸!去你的!”浣云骂。

  水声,跟着我们颠踬的进行,水声是越来越明显了。一种潺潺的、轻柔的、低喘的声音,一定不是条大河,而是条山中泉水的小溪。月亮仍然明亮而美好,萤火也依旧在草丛里闪烁,但我们都再也没有赏月的情致,疲倦征服了我,双腿已经酸软无力。脚下的石块变得那么坚硬,踩上去使我的脚心疼痛,仿佛我没穿鞋子。浣云疲乏的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噢!我饿得可以吃下一只牛!”

  像是回答浣云的话,夜色中隐隐传来一声“咩”的动物鸣声,浣云高兴的嚷着说:

  “有人家了!我听到牛叫了!”

  “别自作聪明了!”绍圣说:“那大概是狼叫,或者是猫头鹰。你大概想吃牛想疯了,恐怕你没吃到牛,倒饱了狼呢!”

  “这山里有狼?”浣云不信任的说:“骗鬼!”

  “你以为没有狼?我告诉你一个这山里闹狼的传说——”

  绍圣的话说了一半,被宗淇打断了,宗淇望着前面,用手指着,嚷着说:“别吵了!你们看!”我们顺着宗淇的手指看过去,一条如带的小溪流正从山谷中轻泻下去,银白色的水光闪闪熠熠,许多巨大的岩石在水边和水中矗立着。还有条木头支架起来的木板小桥,巍巍然的架在水面。月光下,小桥、流水、岩石,和桥对面的树林,都带着种蒙蒙然的,蓝紫色的夜雾,虚虚幻幻的陈列在我们的眼底,美得使人喘不过气来。

  我们屏息了几秒钟,浣云首先跳了起来,欢呼了一声:

  “桥!”就领头向谷底跑去。是的,桥!有桥必有路,有路必有人家!看情形,我们或者不必露宿山野了。新的一线希望鼓起了我们剩余的勇气,疲倦似乎在无形中消除了大半。振起了精神,我们跟着浣云的身影往谷底走去,这是一段相当难走的下坡路,不过,我们毕竟走到了桥边。

  那是条破破烂烂的小木桥,没有栏杆,也没有桥墩,是用木板铺成的,木板与木板之间,还有着几寸宽的空隙。溪水在桥下面奔流着,声音琳琳朗朗,像一首歌,我们走上了桥,战战兢兢的跨过一块块的木板,桥身似乎承受不住我们四个人的重量,摇摇欲坠的发出吱吱呀呀的轻响,宗淇警告的说:“慢慢来,一个一个的走吧!”

  越过了那座危桥,眼前果然是一条小路,路边是疏疏落落的一座小树林。穿出了树林,我们在路边发现了一片红薯田,宗淇吐了口长气,欢然的说:“终于有一点‘人味’了。”

  不错,“人味”是越来越重了,除了红薯田,我们又陆续发现了卷心菜、白菜,和甘蓝菜的绿叶,在月光下美丽的滋生着。再向前走了一段,静静的夜色中传来了一阵“咩!”的呼叫,这次已清楚的听出是羊群的声音。浣云回过头来,对绍圣狠狠的盯了一眼,说:

  “听到没有?吃人的狼在叫了!”

  再向前走了没多久,浣云吸吸鼻子,大叫着说:

  “菜饭香!我打赌有人在炖鸡汤!”

  “你是饿疯了!”绍圣说。

  不过,真的,有一缕香味正绕鼻而来,引得我们每个人都不自禁的咽着口水。没有香味的时候倒也不觉得,现在一闻到肉味才感到真正的饥饿。同时,绍圣欢呼了起来:

  “房子!房子!好可爱的房子!”

  可爱吗?那只是一排三间泥和石头堆起来的房子,后面还有个茅草棚,旁边有着羊栏和鸡笼,典型的农村建筑,不过,真是可爱的房子,可爱极了!尤其中间那间屋子,窗口正射出昏黄的灯光,那么温暖,那么静谧,那么“可爱”!我从没有看过比这个更可爱的灯光,它象征着人的世界。整个晚上,在荒野中行走,我们似乎被人类所遗弃了,重新看到灯光,这才感到人是地地道道的群居动物!

  “希望我们不至于被拒绝!”我说。

  “没有人能够拒绝我们这群迷途的流浪者!”绍圣说。

  “而且,还是饥饿的一群!”宗淇说。

  浣云已经冲到前面,直趋那间有灯光的屋子,在门口敲起门来,同时大声嚷着:“喂!请开门!有客人来了!”

  “好一群不速之客!一定会把主人吓坏了!”宗淇转过头来,笑着对我说。我也微笑了,停在那间屋子门口,我们都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彼此望望,微笑的等待着屋主的迎接。

  三

  浣云的叫门没有得到预期的回音,我们在门外等待了几秒钟,浣云再度敲着门,加大了声音喊:

  “喂喂!请开门!有人在吗?”

  门内一片岑寂,只有灯光幽幽的亮着,光线微弱而暗淡。浣云对我们看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绍圣赶上前去,推开了浣云说:“让我来吧!”就“砰砰砰”的,重重的打着门,一面用他半吊子的台语喊:“乌郎没?乌郎没?”

  答覆着我们的,依旧是一片寂静。我们面面相觑,都有些儿感到意外和不解。浣云说:

  “大概没人在家。”“哼!”绍圣冷笑了一声:“住在这样的山里面,晚上不留在家里,难道还出去看电影了不成?一定是不欢迎我们!”

  “不欢迎我们,也总该开开门呀!”浣云说,又猛打了两下门,提高喉咙喊:“开门!开门!有人在家吗?”

  仍然没有声音。浣云把眼睛凑到门缝上,向里面张望,我问:“有人没有?”“有。”浣云说:“有个人坐在桌子旁边,桌上燃着蜡烛。”抬起头来,她蹙着眉说:“坐在那儿不理我们,这家的人未免太不近人情了!”耸耸鼻子,她又说:“肉味越来越浓了,我们破门而入怎么样?”“那怎么行?”我说,也凑到门缝去看了看,确实门里有一张桌子,桌上燃着一支蜡烛,桌子旁边,有个人坐在一张椅子里,看不清楚是怎样的一个人。室内的布置似乎很简陋,我向上看了看,墙上挂着一把猎枪,还有一条配带着子弹的皮带。我正看着,宗淇忽然摸索着门说:

  “看!好奇怪,这门是从外面扣起来的!”

  我站正了身子,这才发现门外面有个铁绊扣着,并没有上锁。浣云伸手过去一把就打开了铁绊。我叫了一声,把浣云往后面拉,有个念头像闪电似的在我脑中一闪,我喊着说:

  “小心!别进去!那个人可能是疯子!要不然不会被反扣在门里面!”我的喊声迟了一步,门扣已经被浣云松开了,门立即就大大的开开。同时,有个声音低吼了一声,一个黑影从门里直扑而出,浣云恐怖的尖叫,身子向后退。绍圣出于本能,冲上前去抵挡那个黑影,他抢过了浣云手里的木棍,预备和黑影迎战,还没来得及打下去,那影子一口就咬在绍圣的手腕上。我们惊惶之余,也看清那是一只凶悍的猎犬。浣云又冲过去,抢回那根木棍,没头没脸的对那只狗痛击,狗负痛松了口,宗淇也顺手拿起一块大石头,砸中了那只狗的腿,狗狂叫着放开了我们,连奔带窜的向山上的树林里跑去了。

  我们惊魂甫定,浣云抱着绍圣的手臂,紧张的喊:

  “你怎样?绍圣?你流血了!”

  “没关系,”绍圣咬咬牙说:“真是最热情的欢迎法!这家人准是野蛮民族!”浣云拿出手帕来,把绍圣的伤口马马虎虎的系住。我对那房子的门里看去,当然,我最关心的是门里那个人。真的,那人坐在一张靠椅里,静静的望着我们。那绝非一个“野蛮民族”——有一张苍白而秀气的脸,一头美好的头发,一对乌黑而略显呆滞的眼睛,那是个女人!十几年前,这一定是个美丽的女郎,现在,她已度过了她最好的时间,她大约有四十岁。但是,那张脸仍然沉静而姣好。

  “好神秘的小屋!”宗淇在我耳边低低说。

  “是的,有点怪里怪气!”我也低声说。

  浣云不顾一切,一脚就跨进了屋里,我们也跟着走了进去。屋内只有那个女人,就没有其他的人了!桌上的烛光在门口吹进去的风中摇曳。浣云把草帽摘下,对那女人歪着头看了看,愤愤的说:“好吧!太太,这就是你待客之道?”

  那女人闷声不响,仍然呆滞的望着我们。绍圣说:

  “她一定听不懂国语,你还是用台语试试吧,问问她,她的丈夫在那里?”也是,浣云改用台语,问她的“头家”在何处?她依旧没有回答,宗淇把他的第二外国语——日文也搬了出来,还是毫无结果。绍圣说:“八成是个山地人,谁会山地话?”

  “我看——”我沉吟的说:“她可能是个聋子,根本听不到我们的话。”“那——也不应该是这副姿态呀!”宗淇说:“最起码总该打打手势。”绍圣走过去,胡乱的对那女人比着手势,用的是他自己发明的手语。那女人还是无动于衷。浣云吸着鼻子,不住嗅着,阵阵肉香正充满了整间屋子,随着香味,她走向另一间屋子,推开门看了看,嚷着说:

  “这儿是厨房,正炖着肉呢!”

  我对炖的肉兴趣不大,只纳闷的望着眼前这个女人。绍圣的手语既不收效,就诅咒着放弃了再和她“谈话”,跑去和浣云一块儿“探险”了,我走近了那女人,弯腰望着她,她穿着件整洁的碎花的布袍子,套了件毛衣,这服装似乎并不“寒伧”,反正,不像生活在这山中,住在这石头房子里的人所该有的装束。她那一贯的沉默使我怀疑。拿起了桌上的蜡烛,我把烛光凑近了她的脸,在她眼睛前面移动,她还是木然的瞪视着前面,我放好了蜡烛,抬起头来,愕然的看了看站在一边的宗淇,低声说:

  “她是个瞎子,她根本看不见。”

  宗淇点了点头,说:“不止是个瞎子,也是个聋子。想想看,她既听不到我们,也看不到我们……”“可是——”我说:“她应该感觉得到我们!”

  “说不定,她连感觉都没有!”宗淇说着,就伸出手去,轻轻的按在那女人的肩膀上,试着去摇了摇她。谁知,不摇则已,一摇之下,这女人就跟着宗淇的摇撼而瘫软了下去,宗淇赶快住了手,喃喃的说:“她是个瘫子,一个失去一切能力和感觉的人,一具——活尸!”

  我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望着那女人木然的面孔,觉得寒气从心底往外冒。一具活尸!在这深山的小屋内!拉住了宗淇的手臂,我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两步,忽然间,我听到一声大叫,浣云从厨房里逃了进来,颤栗的喊:

  “你们猜炖的是什么东西?太可怕了!”

  “人头?”宗淇冲口而出。

  “是猫!”浣云喊:“想想看,他们把一只猫剥了皮煮了吃!这里一定住着个野人,或者是山魈鬼魅之流,我们还是赶快走吧!逃命要紧,等下把我们也煮了吃了!”

  “别乱叫!”绍圣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说:“就是你们女孩子欢喜大惊小怪!我看清楚了,不是猫,可能是山里的一种野兽。”“是猫!”浣云坚持的说,“明明是只猫!”一转头,她看到那个椅子里的女人,诧异的说:“怎么她矮了一截?”

  “宗淇一碰她,她就溜下去了。”我说。

  “我们走吧!”浣云拉住我的手,神经质的说:“这儿可怕兮兮的,我们赶快走吧!我宁可露宿在山里面。”

  门口有声音,我们同时转过身子,面向着房门口。于是,我们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拦门而立,那只一度向我们攻击的狗,跛行着跟在他的身后。那是个大约四十几岁的男人,有一对锐利的眼睛,皮肤黑褐,颞骨和额角都很高,看起来是个桀骜不驯的人物。他手中拿着一根钓鱼竿,另一只手里提着好几条银白色的大鱼。站在那儿,他用冷冰冰的眼光扫视着屋内的我们,看起来颇不友善。

  “先生,对不住——”绍圣用他的半吊子台语开了口,准备办办外交。“谁打伤了我的狗?”那男人冷冷的问,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竟是一口东北口音的国语。

  “是我,”绍圣立即说:“但是,你的狗先伤了我。”他举起手腕,指着那绑着小手帕的伤口给那男人看。

  “谁让你们闯进来的?威利从不无故的攻击别人。”那男人跨进门来,那只狗也跟了进来,用和他的主人同样不友善的眼光望着我们。那男人反手关上了房门,问:“你们从那儿来的?怎么会走到这儿来?”

  “我们在山里迷了路。”宗淇说:“我们都是×大学的学生,组织了一个登山旅行团,接受林场的招待。我们几个想走捷径,结果迷路了,看到这儿有灯光,就找了来,希望能容纳我们投宿一夜。”“投宿一夜?”他蹙紧眉头,四面打量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有没有地方收容我们,然后,他放开眉毛,问:“你们还没有吃过饭吧?”“是的,”浣云忘了对“野人”的恐惧,迫不及待的接了口:“我们饿得吃得下一条牛!”

  我们的主人挑起了眉梢,对浣云看了几秒钟,又轮流打量了我们一会儿,就把鱼竿靠在屋角,把手里的鱼顺手交给了站在一边的浣云,用一种像是欢迎,又像是满不在乎的语气说:“要吃?可以。别等着吃,把鱼剖了肚子,洗干净,厨房里有水有锅,小姐们应该会做。你们的运气还不坏,锅里还炖着肉,米不够,有红薯,用红薯和米一起煮,来吧!要吃就动手,别尽站在那儿发呆。”

  浣云伸长了脖子,研究着手里的鱼,对我翻翻眼睛,悄悄的说:“你会不会煎鱼?我可从来没做过,就这样放在水里去煮一锅鱼汤好了,免麻烦!”

  “连鱼鳞和鱼肚肠煮在一起?”我说:“还要去鳞,除鳃,破肚子!”“你会做,交给你吧!”浣云急忙把鱼往我手里一塞,如释重负的透了口气。我们的主人已经又燃起了一支蜡烛,领先向厨房里走去,我们都鱼贯的跟随在后。那个坐在椅子里的女人,依旧一动也不动的,静静的望着门口。

  走进了“厨房”,这实在是间很大的屋子,一边是泥糊的灶,有好几个灶孔,其中一个燃着熊熊的柴火,上面,一只铝质的锅正冒着气,扑鼻的肉香直冲出来,诱惑的在我们的鼻端缭绕着。房子的另一边,堆满了木柴,还有些红薯、米缸、洋山芋等,看样子,这些食物都足够吃一个月。

  “水在缸里,油盐酱醋在炉台上,砧板和刀在这儿,来!动手吧!”我们的主人领头动了手,找出锅子淘米,我们也只得七手八脚的跟着乱忙,绍圣泼了一地的水。宗淇削红薯皮削伤了手指。浣云拚命向灶孔里塞木柴,弄了一屋子的烟,火却变小了。我和那几条鱼“奋斗”,它们滑溜溜的毫不着手,不住从我手上溜到地下去。最后,我们的主人在炉子边站住说:

  “好了,你们在大学里都是高材生吧?”

  我红了脸,浣云嘟着嘴说:

  “大学里不教做饭这一行。”

  “教你们许多做人的大道理,许多艰深的科学,许多地理历史和哲学,却不教你们如何去填饱肚子!”我们的主人说,嘴边带着个嘲讽的微笑。炉火映红了他的脸,是张棱角很多,线条突出的脸,那个嘲讽的微笑没有使他的面部柔和,却更增加了一些个性,使人看不透他的智慧和深度。“好了,够了,让我一个人来吧,你们到外间去陪陪我的太太,如何?”

  “那是你的太太吗?”我小心翼翼的问:“她是不是在生病?”“生病?当然。她这副姿态已经两年了,两年前,医生说她活不过一年,而现在,她还是颇有生气……”他把话咽住了,那嘲讽的微笑已经消失,眼睛里浮起了一层朦胧的、柔和的色彩。低低的又说了句:“去吧!去陪陪她去,她曾经是最好客的,虽然她现在已一无所知。”

  我望着我们的主人,有一种怜悯和同情的感觉从我心底油然而生,比怜悯和同情更多的,是一种感动的情绪S。想想看,在这样的深山里,一个男人和他的病妻相依为命的生活着。“颇有生气”,他还认为他的妻子是“颇有生气”的呢!我站在那儿,怔怔的望着他,有些儿不愿意离开。他不再看我,开始忙碌而熟练的准备着食物,好半天,我忍不住的说:

  “你们没有孩子吗?先生?”

  他看了我一眼。“别叫我先生,林场的人都叫我老王,你们也这样叫吧。”顿了顿,他又说:“你问什么?孩子?不错,我们曾经有过,他和你们一样,念书,读大学,然后出国了。”

  他不像是有个读大学的儿子的那种人,我的好奇心更加重了。“为什么你们要住在山里?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你不把你太太送医院?”“医院?”那嘲讽的笑又回到他的嘴边。“医生说医药对她已经没有帮助。而她一生最渴望的事就是住在山里……”笑容顿然消失,他瞪瞪我,带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突发的怒气,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小姐!你问得太多了!出去吧!别站在这儿碍手碍脚!”

  我再看了他一眼,他的眉头锁着,眼睛深沉的注视着菜板,专心一致的刮去鱼鳞。这是那种我所不能了解的人物。悄悄的,我退出了那间厨房。浣云他们正坐在外间屋里,低声的讨论着这个家庭。我走过去,站在我们的女主人的面前,凝视着那张毫无表情,却秀气姣好的脸庞,和那对乌黑而无神的眸子。心中溢满了一种难言的、特殊的、迷惑的情绪。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06-29
  四

  晚餐端出来了,是丰盛的一桌,我们这些无用的大学生,只能帮着端端盘子,摆摆碗筷。主人显然没有准备有客光临,盘子饭碗一概不够分配,连茶杯锅盖都拿出来应用。但是,那桌菜确实漂亮,台北最豪华的统一饭店也未见得有这样美味的食品。那只被浣云称作“猫”的东西放在正中间,香味四溢,主人说:“吃吧!可惜没有牛招待你们,但这只‘狸’是你们在城市里不会吃到的。”“这是什么?”浣云没听清楚,追着问。

  “狸。一种山里的动物,台湾人说这是大补之物,我无意间打到的。”我们确实饿慌了,也顾不得客气,就都狼吞虎咽了起来。那只狸真鲜美无比,连洋山芋似乎都是别种味道,吃起来津津有味。我们的主人盛了一碗汤,把鱼肉弄碎了,细心的剔去了刺,拿到他妻子的身边。用一块毛巾,围在他妻子的胸前,开始慢慢的喂她吃东西。我好奇得忘记了吃,望着他那只粗大的手,颤巍巍的盛了一匙汤,送到她的唇边,一点点,一滴滴的把汤“灌”进去。那个女人显然已失去了“吃”的能力,大部份的汤都从嘴角流了出来,他立刻笨手笨脚的用毛巾去擦。我忍不住推开了饭碗,站起身来,走到他们身边,热心的说:“让我试试喂她,好吗?”

  他抬起眼睛来,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鲁莽而恼怒的说:

  “不!你去吃你的!”一腔好意,碰了一个钉子,我怏怏然的回到桌边。宗淇安慰的拍拍我的手,在我耳边低声的说:

  “别去打扰他们,润秋。他只有靠喂她吃东西,才能证明她还是活着的。”我看看宗淇,宗淇正深深的望着我。一刹那间,我明白了宗淇的意思,而调回眼光去看我们的男女主人,我心中充满了悲凉的情绪,怎样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凄凉!他爱她,那个一无反应、一无知觉的女人!怎样的一种绝望的爱!低下头,我扒着碗里的饭粒,忽然都变得像石子一样难以下咽了。

  晚饭结束之后,我们把一扫而空的碗碟送到厨房去洗干净了。夜色已深,窗外的月光不复可见,浓厚的云层移了过来,星星纷纷隐没。我们的主人倚着窗子,看了看天,就把窗子的木板上上,回头对我们说:

  “天变了,夜里会下雨。”

  我侧耳倾听,风声十分低柔和谐,溪水潺潺的轻泻,有猫头鹰在林梢低鸣,还有若断若续的几阵蛙鼓。如此静谧而安详的夜,听不出丝毫的雨意。但是,气温似乎陡然的降低了,阵阵的寒意袭了过来,我们都找出了行囊中的毛衣,穿上后仍然抵御不了那股寒意。我们的主人穿着件薄薄的夹克,敞开着胸前的拉炼,里面是件整洁的白衬衫,他彷佛对于这突然降低的气温并不在意,只走进一排三间的另一间屋子里,取出了一条毛毯,细心的为他的妻子盖上。又提住他妻子的手臂,把她溜下去的身子抬高了些,设法使她坐得舒服。然后,他抬头望着我们,低低的说:

  “她有个很美丽的名字,叫作雅泉,雅致的雅,泉水的泉。假如你们认得二十年前的她,你们会觉得她和她的名字一样美,是一条雅丽清幽的小泉。”

  “她现在也不辜负她的名字,”我由衷的说:“她看起来仍然优雅可爱。”“是吗?”他灼灼的望着我,带着点研判的味道,好像要研究出我的话中有没有虚伪的成分。“或者你说的也是真情,”他再望望那个“雅泉”:“但,无论如何,她曾有过比现在更好的时光,更美的时光……”他陷进一种沉思之中,深锁着眉头,似乎在回忆那段更好更美的时光。室内有片刻的沉寂,我们如同被催眠般都无法言语,连爱笑爱闹的浣云也成了没嘴的葫芦。半晌,我们的主人蓦的清醒了过来,他振作的扬了一下头,突然的说:“好了,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迷途的?在什么地点迷途的?”绍圣开始述说我们迷途的地点和经过,怎样从山中的捷径走,怎样穿过树林,到达瀑布,和黄昏时的一段摸索。他仔细的倾听着,然后,他从里间房子里取出了纸笔,画了一个地形简图,指示我们现在的地点,和那条小溪,说:

  “你们兜了一个大圈子,所谓的瀑布,就是这条小溪下游几里路的一个陡坡,如果你们沿着瀑布的岸边向上游走,大概不要一小时,就可以走到我这儿。我这里是一个山谷,小木桥是向外边的唯一通道,如果越过我这座小屋,再向山里深入,就要翻越整个山头才能穿出去,步行的话起码三、四天。林场的蹦蹦车路线是这样的——”他在图上画了出来,又把有招呼站的地方也画出来,下结论的说:“明天,你们只有走过小桥,沿下游折回瀑布,再穿出去。好吧,今晚早些睡,明天我送你们回去!”他站直身子,走到里间屋里,我们以为他在安排睡处,但他走出来时,却拿着纱布药棉和消毒药膏,对绍圣命令似的说:“过来,假如你不想让手臂上的伤口发炎溃烂的话,还是包扎起来吧!”“让我来好了!”浣云本能的说了句。我们的主人看了浣云一眼,没多说什么,就把纱布药棉递给了浣云。他自己却唤来了他那只闷声不响,而惯于突击的狗,仔细的审视着它脚上的伤,喃喃的说:“我们的客人真和善呀!来自城市里的大学生?还是野蛮民族?”我和宗淇交换了一瞥,想起刚刚进来之前,绍圣还说这是个野蛮民族的居处,现在竟被认为是野蛮民族,不禁暗中有种失笑的感觉。他给他的狗也涂上了药膏,拍拍它的头,它就乖乖的伏到桌子底下去了。他站起身,再燃上一支蜡烛,举着烛火说:“来吧,两位小姐睡在里间,我把我们的床让给你们睡,两位先生委屈点儿,用稻草铺在厨房地上将就一夜吧!”

  “噢,先生,”我说:“我们也可以睡在稻草上,不必占据你们的床,尤其你太太正病着。”

  “别多说,”他用决断的、不容人反驳的语气说:“我和雅泉可以睡在躺椅上,她是经常睡在躺椅上的。”说着,他把我和浣云引向了那间卧室,那是间简单而整洁的小房子,有一张小桌子和几把木椅,还有一张简陋的木床。把蜡烛放在桌上,他把窗子都关好了,从床上取走了两条毛毯,对我们深深的看了一眼说:“好了,再见,两位小姐,希望你们睡得舒服。”他走出房间,关上了房门。

  我对浣云看看,整晚上,她都反常的沉默。我在床沿上坐了下来,被单下垫的是稻草,簌簌作声。一层懒洋洋的倦意对我卷了过来,和衣躺在床上,我说:

  “来吧,浣云,早些睡吧,我累极了。”

  浣云走过来坐在床沿上,用手抱住膝,呆呆的不知道在沉思些什么。我问:“想什么,还不睡?”“想我们这个主人——”她愣愣的说:“和他的妻子。他怎能和这样一个已无任何感情思想和意识的人生活在一起?”

  “别想了,”我说:“他似乎生活得很满足,他保护并照顾她,就是他的快乐。”“我想——”浣云慢吞吞的说:“他是个伟大的人!而且,他不是个普通的人——他有学问、思想、和深度。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住在深山里。”

  “为了他的妻子,”我说:“山上的空气对她相宜。”

  吹灭了烛光,我们躺在床上。瞪视着黑暗的屋顶,听着夜色里的松涛和泉声,我有很久没有睡着,虽然倦意遍布四肢,睡意却了然无存。我听到外间屋里有一阵折腾,接着,烛光也灭了,显然,我们的男女主人和两位男伴都已入睡。过了许久,浣云幽幽的说:“润秋,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原来她也没有睡着!我沉思,摇了摇头,有些迷惑。

  “我不知道。”我说。“像你和宗淇吗?”她说:“你们在相爱,是不是?我羡慕你们!而我,说真的,我很喜欢绍圣,但我无法漠视他的缺点。”“人都是有缺点的,”我说,不安的翻了个身。“别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你看不到的苦恼,我和宗淇也有我们的矛盾。”叹了口气,我说:“别谈了,睡吧!明天还有的是山路要走呢!”

  我们不再出声。窗外起风了,小屋在风中震撼,窗棂格格有声。夜凉如水,裹紧了毛毯,我听到外间屋里,我们男主人的鼾声如雷。一会儿,鼾声停了,一阵椅子的响动,他在翻身。接着,是阵模糊不清的呓语,喃喃的夹杂着几声能辨识的低唤:“雅泉……雅泉……雅泉……。”

  呓语停止,鼾声又起了。我阖上眼睛,睡意慢慢爬上了我的眼角,我不再去管那风声、泉声、和呓语声,我睡着了。

  一夜雨声喧嚣,如万马奔腾,山谷在风雨中呼号震动,小屋如同飘摇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挣扎摇撼。我数度为风雨所惊醒,又数度昏昏沉沉的再入睡乡。外间屋中寂无所动,大概这种山中风雨对我们的主人而言,已司空见惯。小屋看来简陋不堪,在雨中却表现了坚韧的个性,没有漏雨,也没有破损,我迷迷糊糊的醒来,立即就放放心心的睡去。

  雨,是何时停止的?我不知道。只知道当我醒来时,已经满屋明亮,浣云的一只腿压在我的身上,怀中抱着个枕头睡得正香。我轻轻的移开了她的腿,翻身下床,走到窗子旁边,推开了那两扇木窗。立即,明亮的阳光闪了我的眼睛,一山苍翠,在阳光下炫耀出各式各样的绿。经过一夜雨的洗涤,山谷中绿得分外清亮,所有的树叶小草都反射着绿光。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下,吸进了满胸腔的阳光,满胸腔的绿。

  浣云在床上翻身、转动、打哈欠。接着,像弹簧般跳了起来。“怎么?润秋?天亮了?”

  “岂止亮了?”我说:“太阳都好高好高了!”

  她跑到窗口来,大大的喘了口气。

  “好美好美!”她叫。又转头望着我,问:“昨天夜里怎么了?一夜吵吵闹闹的全是声音。”

  “雨。”我说:“你睡得真死,那么大的雨都不知道。”

  “雨?”她挑挑眉,“山谷里找不出雨的痕迹嘛!”整整衣服,她说:“我们该出去了吧?别让主人笑话我们的迟起。今天还要赶去和小朱他们会合呢,他们一定以为我们失踪了。”

  拉开房门,我们走到外间屋里,一室静悄悄的阳光,窗子大开着。我们的女主人清清爽爽的坐在椅子里,头发梳过了,整齐的垂在脑后。肩上披着件毛衣,下半身盖着床毛毯,那只名叫威利的狗,像个守护神般躺在她的脚前,疑惑的望着我们。桌上,放着好几杯乳汁,还有一锅食物。杯子下压着一张纸条。整个屋子内,没有男主人的踪迹。

  我走到桌子前面,拿起那张纸条,上面写着几行龙飞凤舞的字:

  “你们今天走不成了,木桥已被激流冲毁,只有等水退后涉水过去。杯中是羊乳,锅里是红薯,山中早餐,只得草草如此。餐后请任意在山中走走,或陪伴我妻。我去打猎,中午即返。

  老王于清晨”

  我抬起头来,看着浣云。

  “什么事?”她问。“我们陷在这山谷里了,”我说,把纸条递给她。“桥被水冲毁了。”我走到厨房门口,奇怪着我们那两位男伴在何处?推开厨房的门,我看到屋子的一隅,堆满了稻草,而我们那两位英雄,正七零八落的深陷在稻草堆里,兀自酣睡未醒。

  “嗨!这两条懒虫!”浣云也跑到厨房门口来,用手叉着腰喊:“居然还在睡哩!叫醒他们,大家商量商量怎么办?”

  “还能有什么办法?”我说:“现在只有等待——这真是一次奇异的旅行!”

  五

  早餐之后,我们四个人到溪边去凭吊了一下冲毁的小木桥。一夜豪雨,使一条窄窄的小溪突然变成了浊流奔泻的大河,那条脆弱的小桥,支柱已经折断,木板只有小部分还挂在桥上,大部分已随波而去。看到这样的水势,绝不敢相信这就是昨夜那条浅浅的小清流。我们几个面面相觑,都知道今天想离开这儿,是绝不可能了。浣云瞪了绍圣一眼,说:

  “好吧,都是你带路,带成了这种局面!”

  “别怪我!”绍圣说:“假若不是你逞能要走捷径,又何至于如此?”“总算还好,”我笑着说:“昨夜没有露宿野外,否则,不被淋成落汤鸡才怪呢!”“如果露宿哦,”宗淇说:“恐怕我们的命运也不会比这个小桥好到那儿去。”从桥边折回小屋,面对着那个不言不语不动的女主人,大家都有些百无聊赖。宗淇和绍圣看到了屋角的钓鱼竿,立即动了钓鱼的念头,拿着鱼竿,他们到水边去了。我巡视了一下小屋四周,羊群已经放到山里去了,只有几只母鸡在屋前屋后徘徊。看情形,我们的主人一定完全过着农牧的生活。隐居在这深山里,我奇怪,他会不会也有寂寞的时候?

  在那个瘫痪的病人身边,我试着去触摸她,试着和她说话,但她一无所知,她只是一个还呼吸着的“人体”。我想起宗淇说的“活尸”两个字,心中无限悲凉,这样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连自己“活着”,都无法体会,那不是等于已经死亡了吗?走到我们昨夜的卧房里,浣云正无聊的躺在床上,瞪视着屋顶。我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下。顺手拉开了桌子的抽屉,完全出于无聊,我随便的翻了翻。

  抽屉中有许多本书,纪德的《窄门》、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拉马丁的《葛莱齐拉》……我深思的用手托住下巴,我们的主人,应该有很丰富的精神生活呀!忽然,我的视线被一个装订得很精致的小册子所吸引住了,拿起了那本册子,我看到封面上有几个娟秀的字迹:

  “雅泉杂记——民国四十五年”

  推算下来,是七年前的东西了。我带着几分好奇,翻开了第一页,跃入眼帘的,是一阕荡气徊肠的词:

  “彤云久绝飞琼宇,人在谁边?人在谁边?

  今夜玉清眠不眠!香销被冷残灯灭,

  静数秋天,静数秋天,

  又误心期到下弦。”

  翻过了这一页,我不由自主的一页页的看了下去。这是一本类似日记的东西,但,并没有记载日期,只是零零碎碎的记了一些杂感。使我惊奇,而吸引我看下去的,是其中那份丰富的感情和浓重的哀怨。一时间,我忘记了记这本东西的人就是外间屋里那具“活尸”,也忘了我们正被困在一个深山的山谷中,而贪婪的捕捉着那些句子和片段:

  “人,如果仅仅为活着而活着,岂不是一项悲哀?最近,我一日比一日发现,我活着的目的已经没有了。步入了中年之后的我,竟还有少女追求爱情的那种梦和憧憬,可羞!但,把这份憧憬抛弃,我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么,我还为什么而活着呢?”

  “他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不知道正流连何方?我发誓不再对他的行踪关怀,男人,有他自己的世界,不像我必须生活在幻想里。让他去我行我素吧,我不能再过等待、期盼、渴望,而失望、绝望的日子!

  多么长久的等待!从十八岁到今天!世界上还会有比我更耐心的女人吗?等待她的爱人十几年之久!”

  “拉马丁的诗里说:‘我渴望爱情如饥如渴!’在我这样的年龄,还有这种渴望,真太滑稽了!但是,天啊,我有生命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过一天爱情!假如有一天,我能真正的得到爱情了,我死亦瞑目!

  他回来了,酒气、嘻笑,满不在乎。捏捏我的下巴,他调侃的问我又作了几首新诗?我为我自己不争气的眼泪生气,他笑着喊:‘眼泪啊,诗啊,词啊……简直要命!’皱紧眉头,叹口气,他把身子重重的掷在床上,立即呼呼大睡,把一个寂寞的,充满泪的夜抛给我。”

  “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已进入中年?别再眼泪汪汪作少女姿态,好不好?’真的,我不再哭了!不再为他浪费一滴眼泪!不再期望等待!那怕他十年八年不回来,我决不再想他!决不!”

  “我恨我自己不能不想他,我恨我自己不能不爱他!又是多少天了?我独拥寒衾,在无眠的夜里编织我可悲的梦——或者有一天,他会真正的来关怀我了,会有那么一天吗?”“‘梦魂只在枕头边,几度思量不起!’人啊,你在何处?任何一个女人都比我好吗?还是厌倦我的诗和眼泪?”

  “昏昏沉沉的白天,昏昏沉沉的黑夜,我这样昏昏沉沉的度过十几年了!梦魂颠倒,颠倒梦魂,神思恍惚,恍惚神思……何年何月,我能从这可怕的感情中解脱?”

  “他回来了。我收起了眼泪,满腹凄苦的欢欣,强整笑容,他喜欢带笑的脸!捧上一碗他爱吃的莲子羹,刚尝了一口,他说:‘太甜了,难以下咽,像你的人!’把莲子羹整碗倒掉,我坐在厨房里,笑容消失,眼泪复来。——噢,我恨他!”“我是那样恨他,那样恨他!但是,为什么不回来呢?我将等待到何年何月?何年何月?难道我必须要永远陷在这种煎熬之中吗?”“……”

  整本册子,记载都是类似的东西,我读到了一个闺中怨妇的凄凉史。从头看到底,我说不出来心中是何滋味。我能体会那份无可奈何的感情,而更恨那个薄幸的丈夫。坐在桌子旁边,我捧着册子,默默沉思。直到浣云走来惊动了我:

  “你在看什么?”她问。

  “一本杂记,关于我们的女主人。”我说,把手中的册子递给浣云。然后,我轻轻的走出来,搬了一张凳子,放在我们的女主人身边,我就坐在那儿望着她。她依旧静静的坐着,静静的瞪视着前方。“雅泉。”我喃喃的念她的名字,注视着那张苍白而安详的脸。“雅——泉。”我再重复了一句,用手轻轻的触摸着她的手背。她一无所知,一无所感。我叹息,低声的说:“无论如何,你总算解脱了。而世界上,还有很多解脱不了的人呢!”一刹那间,我不再觉得这条生命的可悲了,可悲的,或者是那个有知有觉的丈夫。浣云走到我身边来,也呆呆的望着面前的女人,然后,她低声的说:“你认为她笔下的那个‘他’是我们的男主人吗?”

  “当然。”我说。“他不像个薄情的人,他看来那么温存而有耐心。说实话,我欣赏那个人,有个性,有涵养,又充满了人情味。”

  “我也欣赏他。”我说,站起身来:“他在赎罪,为以前的疏忽而赎罪。可怜,她竟完全不能体会了。”

  “可怜的不是她,”浣云说:“是她的丈夫。”

  “不错,”我点点头,凝视着浣云。在这一瞬,我忽然觉得浣云变得成熟了。我蹙蹙眉,暗中奇怪她那飞扬浮躁的一团孩子气,是什么时候悄悄的脱离了她?拉住她的手,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吧!阳光那么好!”

  沿着小屋门口的山路,我们向后面耸立着的山野中走去,路边的山坡上,开着无数朵白色的小花,还偶尔点缀着一串粉红色的钟形花朵。我无意识的边走边摘,握了一大束叫不出名字来的野花,红的、白的、蓝的、紫的——还有些卷曲成钩状的羊齿植物。浣云走在我身边,不时帮我采下一枝红叶,或一片奇形怪状的小草,加进我的花束中来。我们都十分沉默,除了采摘花草,和浏览四周景致之外,谁也不开口说话。阳光和煦而闪亮,天空蓝得耀眼,山中树木参差,树梢上垂着云雾。我们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深入了山中,上了一段山坡,又穿过一片树林,山上由于隔夜的雨,仍然泥泞。我们在一块山石上坐了下来。我玩弄着手里的花草,浣云却没来由的叹了口气。“怎么了?你?”我问。

  “我也不知道怎么,”她闷闷的说:“好像心胸里被什么乱糟糟的东西胀满了,说不出来的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

  “因为我们的男女主人吗?”

  “不止他们,还有——”她停住了。

  “绍圣?”我问。“是的,可能是绍圣,”她拔了一把小草,张开手指,让小草从指缝中滑下去,“我们常常会对喜欢的人特别挑剔,是吗?”“可能,”我想起宗淇。“不止挑剔,而且苛求,不止苛求,还会彼此折磨。我们都是这样。”沉思了一会儿,我用牙齿咬住一根细草,又把它吐掉。“或者,我们折磨对方,是因为知道对方爱自己,人常常是这样幼稚的。”

  浣云默然了,靠在身后的大树上,她深思的仰视着山头的云霭,和阳光透过云层的那几道霞光。我也默默不语,把手中的花束送到鼻端去轻嗅着,一股淡淡的幽香,薰人欲醉。模模糊糊的,我想着我们的男女主人,想着绍圣和浣云,宗淇和我……以及人类亘古以来的,复杂不清的感情问题。四周静悄悄的,大地在阳光下沉睡,风在林间轻诉,奔湍的溪流声已不可闻,或者水已经退了很多了。不过,奇怪,我并不十分渴望离开这个山谷了。

  “嗖!”的一声轻响,有个竹片从树丛中飞来,一下子击中了浣云的额角。突来的变故使浣云大吃了一惊,我也吓了一跳。从石头上跳起来,浣云摸着额头说:

  “是什么?蛇吗?”她仰头望着上面浓密的树叶,找寻蛇的踪迹。“哈哈哈哈!”树丛中传来一阵大笑,接着,绍圣和宗淇拿着钓竿,从树林里走了出来,绍圣笑弯了腰,一面说:“看你们那副专心一致,参禅悟道的样子!弹根竹片吓唬你们一下!到底是女孩子,胆子那么小!”

  “又是你!阴魂不散!”浣云气呼呼的破口大骂:“你以为别人喜欢和你开玩笑是不是?看到你这副猴儿崽子的样子就有气!”“有气你就别看!”绍圣说:“不要自以为长得漂亮!我又不要娶你!”“怎么了?”宗淇说:“你们两个见了面就要吵架?”

  “这叫作不是冤家不聚头嘛!”绍圣咧咧嘴,又恢复他嘻笑的态度。“谁和你是冤家!”浣云旧气未平,新的气又来了:“你说话小心点儿,别以为人家欣赏你的嘻皮笑脸,恶心!”

  “你也别太盛气凌人了!”绍圣也勾出了几分真火:“你不欣赏你就滚开!我又不是嘻皮笑脸给你看的,自作多情!”

  “好了好了,”宗淇说:“绍圣,看在别人昨天给你裹伤的份上,也不该说这些伤感情的话!”

  “我给他裹伤!”浣云不知道那儿跑出来的委屈,眼圈陡然红了,眼泪就盈然欲坠。哑着嗓子说:“我瞎了眼睛才会给他裹伤!”宗淇推了绍圣一把,低低的说:

  “傻瓜!还不去道歉!”

  说完,就拉了我一把,退到另一棵大树底下,说:

  “这一对真要命!”我笑笑,没说话。宗淇默默的望着我,也微笑着,我们就这样对视了一段长时间。然后,他伸过手来,用手指绕着我的一绺头发,轻声的说:

  “希望有一天,能和你远离人类,也卜居在这样的山中。”

  我想起小屋里的女主人,陡的打了个冷战。宗淇奇怪的望着我:“怎么了?”“没什么,”我说。“你们不是去钓鱼的吗?怎么又跑到这边山里来了?”“没有鱼,水太急了,我们就到山里来散步。”他抓住我的手,审视我:“还为我表妹生气?”

  我摇摇头,轻声的说:

  “没有。可能我从没有为她生过气。”望着另一棵树底下的绍圣和浣云,我说:“浣云哭了,他们还在吵架吗?”

  “其实,绍圣爱浣云爱得发疯,”宗淇说:“浣云有的时候太不给绍圣面子了!”“浣云也爱绍圣,”我说,“是绍圣太粗心,太疏忽,太不了解女孩子!”拉着宗淇的手,我们向绍圣那边走去:“去劝劝他们吧,这次旅行已经够不顺利了,还要一路吵吵闹闹。”

  我们走了过去,浣云在哭,绍圣皱着眉站在一边,不动也不说话。我们正要开口劝解,山里面突然飘来了一阵歌声,声调粗犷而雄厚,咬字十分清晰。浣云忘了哭泣,抬起头来,愣愣的望着那浓密的树丛,绍圣也出了神,宗淇喃喃的说:

  “听那歌词!是朱敦儒的句子!”

  于是,我听明白了,那句子是:

  “堪笑一场颠倒梦,原来恰似浮云。

  尘劳何事最相亲?

  今朝忙到夜,过腊又逢春。

  流水滔滔无住处,飞光忽忽西沉。

  世间谁是百年人?

  个中须着眼,认取自家身!”

  随着歌声,我们的主人出现了,他肩上扛着猎枪,手里提着三只又肥又大的山鸡。看到了我们,他愉快的举举手里的猎获物,笑着说:“一个早上玩得好吗?我的客人们?你们的运气实在不坏,这山里的山鸡并不多,却给我一下子打到了三只。今天的晚餐又该丰富了!”我望着这衣着随便,而面貌深沉的男人,他脸上有着慧黠的表情,嘴角又带着他那惯有的嘲讽味道。于是,我明白了,他一定早就在这树丛的某个地方,听到了我们全部的谈话和争吵,至于那支歌,他是有意唱给我们听的。

  “好,来吧!我们应该去准备午餐了,你们来帮忙怎样?希望你们的烹饪技术能够比昨天进步一点!”我们的主人愉快的说着,领头走向了山谷的小屋。

  六

  午后,我们的主人把他的妻子搬到小屋外面来,让她晒晒太阳。绍圣和宗淇到溪边去勘察了一下水势,回来报告水已经退了很多。我和浣云搬了凳子,坐在女主人的身边,静静的享受着山里的阳光和下午。厨房中,山鸡已经去了毛,剖了肚子,炖在炉火上,香味四溢。

  “她曾经是个很好的厨子。”我们的主人说,双手抱在胸前,两眼深深的凝视着他的妻子。

  “尤其会做莲子羹,是吗?”浣云冲口而出的问了句,她立即发现了失言,却张着嘴无法把这句话收回去。

  我们的主人锐利的盯着我和浣云,我横了横心,还是招认的好。“抱歉,”我说:“我们无意间看到一本雅泉杂记。”

  他的身子动了动,浓眉微蹙,然后,他低低的说:“是吗?你们看了?写得不坏,是不是?她在文学和艺术方面都有些天才,她最大的错误是嫁给了我。”

  “她怎么会嫁给你的?”浣云问。

  “因为我追求她,她那年只有十八岁。”

  “你追求她,为什么婚后又对她不好呢?”我接口问。

  “我追求她的时候并不爱她,娶了她之后也没有爱她。”

  “那么你为什么要追她?”

  “因为追求她的人太多了,她是沈阳城中著名的闺秀,我好强,认为追不到她不配做英雄。”他苦笑的抬起头来,望着我和浣云:“怎么?你们想探索些什么?”

  “不,没有什么,”我说。“仅仅是好奇。”望着雅泉,我可以想像十八岁的她是副什么样子。她嫁了一个她爱的男人,而那男人却从没有爱过她,多么凄苦的一生!

  我们的男主人把她的妻子的衣服整了整,又细心的拢了拢她的头发,怜惜的望着那张苍白而憔悴的脸庞。他注视得十分长久,接着,却颓然的叹了口气。

  “她一直希望搬到山上来住,没有别人,只有我和她,她一生盲目的追求爱情,天真的认为爱情的领域里应该什么都没有,只有彼此!她不知道人生是复杂的,除了爱情,还有许许多多东西。一直到她瘫痪,丧失神志和一切的时候,她都天真得像个孩子——像个要摘星星的小孩。”

  “你否决了爱情,”我抗议的说:“你的意思是说,人生没有爱情,所有的爱情,都像天上的星星?”

  “我没有否决爱情,”他淡淡的说:“只是,很少有人能了解爱情,爱情不是空空洞洞嘴上喊喊的东西,是一种心灵深处的契合和需求。雅泉,”他摇头,眼光朦胧如雾,蹲伏在他妻子的脚前,他握住了她的手,柔声的说:“感谢天,她已经不再自苦!”我望着他,不十分能了解他的话中的意思,他到底是赞美爱情还是否决爱情?他到底是爱他的妻子,还是不爱他的妻子?沉思片刻,我说:“如果你以前多爱她一些,她不是能快乐幸福很多吗?”

  “你怎么知道?”他站直身子,深深的注视我。“凡是陷在爱情中的人,都会自寻烦恼。你还是个少女,如果我观察得不错,你不是正在自寻烦恼吗?”

  我的脸发热。“你仍旧在否决爱情,”我说:“真正的爱情是快乐、恬静、而幸福的。”他嘲讽的笑笑。“真正的爱情?不错!人,很少能把握住自己手中的东西,在我们得到的时候,我们会轻易的失去它。你看过没有争执,没有烦恼,没有嫉妒和苛求的爱情吗?看过吗?告诉我。”

  我困惑的摇摇头。“对了,就是这样。许多人都有爱情,却苛求、争执、不满、嫉妒……最后,用爱情来折损了爱情!何等可悲!雅泉是个好女孩,但她也惯于用爱情来折损爱情,凡是有情人,都有这个毛病。”我不语,望着远方的云和天,我觉得有些被他的话转昏了头。浣云用牙齿咬着手指甲,脸上显出完全困惑的神情。而我们的两位男伴,是更加迷糊和不解了。宗淇走过来,微笑的看着我们说:“怎么?你们在上课?讲解爱情?”

  我们的男主人笑了,他走过我们的身边,拍了拍宗淇的肩胛,语重心长的说:“把握你手里的东西,年轻人!珍惜它,别磨损它,保护它,别挑剔它!那是最脆弱的东西,而且,它十分容易飞走。”

  说完,他迈直走入了屋里。宗淇咬着嘴唇,注视着他隐进屋内的背影,着魔似的不动也不说话。好半天,他才突然清醒过来,望着我纳闷的说:

  “他是谁?”“我不知道,”我摇摇头。“但是,我们知道他说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黄昏来临了,晚风中开始带着凉意。我们的主人把他的妻子抱回了屋里,用毛毯盖住她的膝,又细心的喂她喝了杯开水。看他如此温柔的待他的病妻,使人无法相信他曾是个薄幸的丈夫。站在窗前,他眺望着窗外的景致,低沉的说:

  “黄昏的天空,千变万化,云的颜色,瞬息间可以幻出无数种。假如你不是生活在山里,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了解什么叫黄昏?什么叫清晨?甚至于,什么叫白天?什么叫夜晚?想想看,每个人的一生,会经过多少个黄昏和清晨,但都被我们疏忽过去了,以为它太平凡,就不会明白它有多美?”他回过头来,似有意又似无意的看了我一眼,惘然的一笑说:“我们刚刚讨论过爱情,是不是?这也是一样的道理。人,常常是在幸福中而不知幸福,失去了再加以惋惜。你珍惜过你每一个黄昏和清晨吗?相信你没有。只要你明天还可以再得到,你今天就不会去重视它。如果有一天,你突然间再也得不到了,你就会明白失去的有多美好!”他走到他妻子的身边,凝视她,咬咬牙加了一句:“人是贱的!”

  转过身子,他走到厨房里去了。

  羊群回来了,我们帮主人关好了它们,又饱了鸡。晚餐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取出一瓶高粱酒,在山中,这该算是十分名贵的了。举起杯子,他对我们点点头,一仰而尽,豪放的说:“干了你们的杯子!朋友们,明天下山后,你们不会再来了。意外的迷途,一夜的豪雨,造成了短暂的相聚,值得珍惜,也值得庆祝,说实在的,我欢迎你们的拜访。在山里,虽然有山木草石的陪伴,但却非常非常的寂寞,你们使我又回进了人群里。”“如果你觉得寂寞,”浣云说:“为什么不下山?”

  “雅泉一直希望在山上,”他凄凉的笑着,望着他的妻子。“她常说,如果能生活在山谷中,只有我们两个人,她要叫它作梦之谷。我选择了这个山谷,卜居下来,这是我们的梦之谷。我不能离开这里,我要陪着她。”

  “请原谅我问一句,”宗淇说:“如果有一天,你的太太去——去世了,你预备作何打算呢?”

  “我?”他有些迷惘:“我没有想过。或者,我还会住在这里。”“这是不对的!”我忍不住的说,酒使我有些激动。“你实在犯不着如此,你根本在折磨你自己。陪伴着这样一个毫无知觉的人,生活在这荒凉的深山里。你以为这样做就为自己以往的疏忽赎了罪?事实上,你的太太根本就不了解你为她做了些什么,你这样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吗?”

  “你错了!”我们的主人微笑着说,看来平静而安详,只微微带着几分无可奈何的凄凉。“我没有意思要‘赎罪’,我根本不认为自己有罪,我悲哀的是,当她变成这样之后,我才发现我在爱她,根深蒂固的爱。于是,忽然间,她以前说过的,我认为是傻话的,全成了真理。住到山里来,现在已不是她的愿望,而是我的!”他再度举起杯子:“来吧!别谈得那么沉闷,为我们的梦之谷干杯!”

  “为世界上最难解释的‘爱情’干杯!”宗淇说。

  “为天下有情人干杯!”绍圣说。

  我们喝空了杯子,吃尽了盘子,酒,染红了每个人的脸,大家都有些儿激动和忘形。我们的主人沉坐在他妻子的脚前,把头埋在她的裙褶里久久不动。浣云流了泪,紧紧的靠在绍圣的肩头。我和宗淇相对而视——再没有一个时候,我们的心灵这样的融会交流。我知道,我和他直到此刻,才真正的彼此相爱。夜深了,我们的主人仍然埋头在雅泉的裙褶里。我凝视着他们,雅泉,她渴望的爱情终于来了,只是,何其太迟!没有惊动他们,我们悄悄的撤去了残羹和碗盏。熄了蜡烛,分别回到厨房和卧房里去睡觉。这一夜,我们都睡着得很迟,心中涨满了酸涩而凄苦的感情。

  清晨起来,依旧是那么好的阳光。桌上,我们的主人留了一张地形简图和纸条,上面是潦潦草草的几句话:

  “再见了,年轻的朋友们!水已退,请涉水过去,按地形图去寻路,相信你们不会再‘迷途’了。珍惜你们已有的,则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梦之谷。是吗?

  祝福你们,恕我不送。”

  我们默默的站了几分钟,然后一一的向我们的女主人告别,虽然她听不见,我们仍然致意殷切。我把昨日的那一束花,放在她的胸前,她看来像个年轻的新娘。

  很快的,我们上了路,涉过了浅浅的小溪,沿着溪边的小路,我们沉默的走着,一小时后,我们来到前日的小瀑布前面。回头凝望,梦之谷早已不复可寻,烟霭腾腾中,绿树青山,重重叠叠。极目望去,云山苍苍茫茫,深不可测。

  “我像做了一个梦。”我说。

  “我也是。”宗淇说。我们手挽着手,慢慢的向前走去。前面几码处,浣云和绍圣正相倚而行,像重叠的两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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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06-29
十五、木偶



  星期天,我们全家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扫除。许多尘封了十几年的书籍、物品、破铜烂铁、瓶瓶罐罐,都被翻了出来。其中包括了我童年时代的一只“百宝箱”。这箱子被从许多破家具中拿出来,由小妹为它启封。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些希奇古怪、零零碎碎的各种物品,什么钮扣啦、铜指环啦、牛角啦、雕刻的石质小动物啦、摺扇的扇骨啦、小喇叭啦……还有好多叫不出名堂来的玩意儿。我用新奇的眼光去打量这些东西,依稀看到我的童年。每一样东西,似乎都代表着一个年龄,和一段回忆。面对着这只百宝箱,我不由自主的沉思了起来。忽然,小妹从箱子里拾起一样东西,叫着说:“看,大姐,多可爱的木头娃娃!”

  我一看,这是个木质的小玩偶,雕刻得十分精致,眉目是用黑漆画上去的,栩栩如生。我从小妹手里夺过那东西,一瞬间,我感到一阵晕眩,握紧了它,我似乎被拉回到了十五年前。在故乡湖南的乡间,我们沈家是数一数二的富有。数代以来,沈家的子弟都是守着祖业,读读书,也做做官。祖父曾一度做过县长,但,四十几岁,就弃官回乡,以花鸟自娱。沈家的田地非常多,拥有上百家的佃农,而且,由于地势好,灌溉足,几乎年年丰收。和沈家财富正相反,是人口稀少。祖父是三房单传一子,父亲又是祖父的独生子。到我这一代,偏偏母亲连着小产了两个孩子,才生了我,我又是个女孩,而我之后,母亲就一直没有生育。(弟弟和小妹是直到台湾才生的。)所以,那时我是沈家三代的唯一的孩子,尽管是个女孩,也成了祖父母和父母心中的宝贝。

  我在极度的娇养下成长,祖父母的宠爱是达于极点,我哼一声,可以使全宅天翻地覆,我哭一下,整个家里就人心惶惶。我自己也深深了解我所具有的力量,而且很会利用它。因此,我是专横跋扈而任性的。有时,母亲想约束一下我的坏脾气,我就会尖声大叫,把祖父母全体引来,祖父会立即沉下脸对母亲说:“家里有长辈,你管孩子也应该问问我们,这样私自管教是不行的,要管她,也得由我来管,她是我的孙女儿呢!”

  母亲只能俯首无言。于是,我的脾气更骄狂、更暴躁,也更专横了。那年我八岁。在距离我们宅子约一里地之遥,是高家的房子,那是两间由泥和竹片砌成的房子。狭小阴暗。老高是我们家的佃农,很能吃苦耐劳,祖父对他十分优厚,但他却拥有十一个孩子,六个男孩,五个女孩,由于人口众多,他们生活十分清苦。

  我,虽然拥有许多东西,但我羡慕高家的孩子,他们追逐嬉戏,笑语喧哗,是那么热闹,那么快乐。而我却一个玩伴都没有,尽管有许多玩具,却没有一个同玩的人。于是,我常常跑到高家附近去,和高家的孩子们玩,他们教我在田里摸泥鳅,到山上摘草莓,到池塘边钓青蛙,爬到树上掏鸟窝……这些实在比任何一样玩具都好玩,更胜过祖父天天强迫我念些“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的生活。可是,祖父最初不愿我和高家的孩子们玩,既怕我爬树摔断了腿,又怕给水蛇咬到,更怕跟着他们吃草莓吃坏了肚子,跌到水塘里淹死,还有,怕高家的孩子们欺侮了我……但,我坚持要跟高家的孩子一起玩。在一次大哭大闹之后,祖父只得依从我。不过,他派了家里的长工老汪保护我。老汪是个大个子,脸上有一道刀疤,有一股凶相,但他是忠心耿耿的。从此,我走到那里,老汪也走到那里,像我的一个影子。只要我和高家的孩子略有争执,老汪就会站了出来,那孩子准被老汪吓得乖乖的,我的势力更大了。

  小翠是高家的第八个女儿,那一年刚满六岁,有一对灵活的大眼睛,和尖尖的小下巴。小小的个子,比我矮了半个头。高家的孩子都不大喜欢跟我玩,一来我脾气坏,动辄就依势欺人,二来他们都怕透了老汪。只有小翠,脾气好,心眼好,只要我一叫她,她就跑来跟我玩。小模小样,怪惹人爱的。但是,我待她的态度是恶劣的,我欺侮她,害她上当。有一次,我和她在池塘边上玩,我教她拍巴掌,一面拍,一面念一个童谣:“巴巴掌,油馅饼,你卖胭脂我卖粉,

  卖到沪州蚀了本,买个猪头大家啃,啃不动,丢在河里乒乒砰!”

  才念完,我就对着她后背心死命一推,她站不住,“卜通”一声掉进了池塘里,水花四溅。我高兴得绕着池塘跑,一面拍手一面喊:“啃不动,丢在河里乒乒砰!”

  小翠在池塘里拚命挣扎,黑发的小脑袋在水面冒呀冒的,我更高兴了。可是,一会儿,就看不到小翠的黑脑袋了,只是弄混了的池塘水,一个劲儿的在冒泡泡,我吓得呆在池塘边不敢出气。幸好老汪及时出现,跳进水里去,把小翠拉上岸来,吐出了许多水,小翠才回过气来,白着一张小脸,“哇”的一声哭了。看到闯了祸,我一溜烟就跑回家去。当天晚上,祖父把我叫到他房里,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大道理,并且罚我背三字经,我哼着背: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底下就变成了蚊子哼哼了。祖父点着头,沉吟着:

  “你记得住这几句,也算不错了,记住,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迁……”他用手摸着下巴,像是突然悟出了个大道理似的,一连重复了好几次,“苟不教,性乃迁,苟不教,性乃迁……”然后,突然沉着脸对我说:

  “小苹,把这两句话解释给我听听!”

  我把身子扭了半天,吞吞吐吐的说:“这个吗?苟不教,性乃迁,苟不教,性乃迁……就是,如果狗没有叫,就是,就是……送信的没有来!”

  祖父的眉毛抬得好高,瞪着眼睛说:

  “你在讲些什么东西?”

  坐在一边的祖母,突然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为了掩饰她的笑,她慌忙站起身来,跑到后面屋里去了。祖父也会过意来,拚命眨着眼睛,忍住笑,故做严肃的说:

  “你看,你这么大了,连个三字经都讲不出来,假如我要你讲千字文,一定笑话更多了!唔!”他沉吟了一会儿,喃喃的念:“养不敬,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他猛然拍了一下桌子说:“好!从今天起,每天晚上,给我念两小时书,每天早上,给我背两小时书,先从三字经,千字文着手,然后念一点千家诗和唐诗三百首,一天都不许缺!”

  从此,我被书本限制了许多时间,这大概才算是我受教育的开始。我讨厌读书,每当祖父摇头晃脑的念着什么“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昆冈……”我就昏昏沉沉的想睡觉。可是,祖父这次是下定决心要教我念书了。因此,不管我怎么不高兴,依然每天要被迫在祖父身边坐上四小时。我为这四小时一肚子不高兴,追踪原因,都因推小翠而起,于是,我把这一笔帐,全记在小翠身上了。从此,也就是小翠倒楣的开始。小翠成了我的出气筒,只要我心里不高兴,我就去找小翠的麻烦。小翠以她一向的柔顺来对待我,她有好玩的东西,我要,她马上给我,她有好吃的,我要,她也马上给我。有时我高兴起来,也会送她许多破旧的玩具,她都视为珍宝,把它收藏得好好的。虽然我待她不好,但她却认为我是天下最好的人。那年夏天,附近另一家大户张家的儿子从长沙回来,我叫他张哥哥,是个二十岁的青年,他在长沙读大学,十分和蔼,又晓得许多城里的东西,因此,整个夏天我就绕在他身边,缠着他讲故事,什么“罗通扫北”、“薛刚反唐”、“薛丁山征西”……听得津津有味。有一天,我和他在后山上玩,小翠来了。他突然拉过小翠,十分仔细的看她,说她长得非常漂亮。小翠高兴得脸发红,我却很生气,因为张哥哥从没有说过我漂亮。第二天,张哥哥就在后山上架了一个画架子、让小翠坐在一块石头上,帮小翠画一张像,小翠乖乖的让他画,这张画,画了一星期才完成。事后,张哥哥很高兴的对小翠说:“你这么乖,我要送一样东西给你!”

  于是,他找了一块木头,用一把小刀雕刻起来,没有几天,他做成了一个小木偶,头、手、和脚都用细铁丝联着,可以动来动去。他又用黑漆给木偶加上了头发和五官。这小玩意儿可爱极了。大眼睛画得像活的一样。小翠爱得要命。我也爱得要命。起先,我要张哥哥也给我做一个,但他马上要回长沙去念书了,没有时间做。于是,我强迫小翠把她的玩偶送给我,小翠对我向来是言听计从的。但是,这一次,她却说什么都不肯放弃这木偶。我威胁利诱全都失效之后,就开始打她,欺侮她,我扭她的手臂,扯她的头发,趁她不注意推她摔跤。她容忍我一切的虐待,不哭也不叫。可是,那木偶却始终不肯给我。一天,我正在山前的小土坡上欺侮小翠,我把她按在地上,撕扯她的头发,突然间,我的身子被人提了起来,我抬头一看,是张哥哥!他盛怒的把我丢在草地上,指着我大声责骂:“你这孩子太可恶了,我从没看过比你更自私,更乖张的孩子,你的父母怎么管教你的!”

  我从没有受过这些,我又哭又骂。老汪突然出现了,我对老汪大叫:“老汪,打死他!他打我!打死他!”

  张哥哥挺然而立,用轻蔑的眼光望着我。老汪一语不发的走过来,把我从地下提起来,扛在肩膀上,然后转头对张哥哥说:“这小姑娘早就该受教训了!”

  我在老汪肩膀上又踢又踹,大骂老汪是奸细,是混蛋,是强盗,土匪!我咬老汪的肩膀,用指甲捏他的肉,但他毫不在意,把我扛进了家里。我的哭叫把祖父母和父母都引了来,老汪把号哭着的我放在地下,向祖父说了事情的经过。当父亲听完张哥哥说的那几句话后,脸色转成了苍白,他对祖父说:“爹,没有孩子,比有一个给父母丢人的孩子总好些!”他满屋子转,找了一根鸡毛帚来。我猜到爸爸要打我了,就杀猪似的尖叫了起来,祖父对父亲厉声说:

  “我活一天,就不许你打她!”

  然后,祖父叫老汪把我扛进他的房间,父亲气得走出家门去了。到了祖父房里,祖父让我坐在书桌前面。拿了一张白纸,在纸上写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八个字,命令我把这八个字写一百遍。我想撒赖,但我觉得祖父的脸色很可怕。于是,咬着牙,我一面呜咽着,一面歪歪倒倒的写着,足足写了三小时,还没有写到一百遍,祖父说:

  “好了,我问你,你懂得这几个字的意思吗?”

  我摇头。于是,祖父对我细心的解释这几个字,解释完了之后,他抚摩着我的头,叹了口长气,低沉的、语重心长的说:“做一个好孩子,你希望别人怎么样待你,你就要怎么样待别人。”可是,这次的教训并没有把我改好,我把这次写字,和险些挨父亲的鞭子的仇恨,也都记在小翠的身上,而刻意计划如何去报复,如何强夺小翠的木偶。

  张哥哥回长沙去了,小翠失去了她的保护神,我又变本加厉的虐待起小翠来,强迫她把木偶送我。但她固执的摇着她的小脑袋,一叠连声的说:

  “不!不!不!不!不!”

  这使我发火,我对她诅咒、打她、推她,但她仍然摇着她的小脑袋说:“不!不!不!不!不!”

  没多久,我们家里油漆房子,我突发奇想,装了一罐子红油漆,拿了一把小刷子,去找小翠。我把她带到没有人的她方,威胁她交出小木偶来,否则我把她漆成一个红人。她十分害怕,但她仍然摇着她的小脑袋说:“不!不!不!不!不!”

  我按住她,真的在她手腕上,脸上,漆起油漆来,她尖叫哭喊,我已经漆了她满脸的红,她连眼睛都睁不开,号叫着跑走。我的恶作剧立刻被老汪发现了,他对我大摇其头,我却嗤之以鼻。可是,第二天,小翠就害起病来,她浑身长满了因油漆而引起的漆疮,脸上也是。乡下没有医生,她只好贴了满身满脸的膏药,看到她那美丽的小脸变成那副怪相使我恐怖。当祖父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他把我叫进他屋里,我第一次看到他那样悲哀,那样沉痛,他对我点点头说:

  “小苹,我们是太爱你了!”

  然后,他对我怒喝:“跪下。”我害怕的跪了下去。祖父拿起了一把鸡毛帚,也就是父亲上次要用来打我的那一把。走到我身边,对我没头没脑的狠抽了十鞭。我生平第一次挨打,恐惧、懊恼、疼痛,使我哭叫不已,当祖父停了鞭打,我仍然大哭,在我心目里,以为祖父永远不会爱我了。祖父打完了,对我说:

  “这是我第一次打你,希望也是最后一次!你要学习做人,更要学习爱人!知道吗?”

  然后,祖父叫老汪来,说:

  “明天你护送小翠到衡阳城里去治病,乡下的膏药治不好这种病的。”第二天早上,我正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发呆,小翠来了。老汪给她雇了一顶小轿子,看到她满脸膏药,浑身溃烂的样子,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噤,生怕她永远会是这副样子。生平头一次,我在内心做了个小小的祷告,祷告她快些好,快些恢复原来的美丽。小翠上轿子的前一刻,突然跑到我身边,塞了一样东西在我手里,然后上轿子走了。我低下头来,赫然发现手里是那个小木偶!我捧着小木偶,哭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流泪,只模糊的想起祖父说的:

  “你要学习做人,更要学习爱人!”

  “大姐,这木偶给我好吗?”小妹打断了我的沉思。

  我怜惜的抚摩这小木偶,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木偶对我的价值,它曾使我从暴戾乖张变成温柔沉静,曾使我认识了“爱”和“被爱”。如今,小翠和祖父母都陷在故乡,生死未卜,这木偶却陪着我远涉重洋,来到台湾。

  “让我们把它放在书桌上,永远看着它!”我严肃的说着,把木偶供奉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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