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2317阅读
  • 120回复

小说在线读--网络玄幻小说《清风大帝传》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二十四章 精灵部落初遇仙女

 

     眼见我全身爆发出红色的光芒,手中的烈火剑更是厉害,不住地向四周喷射著火花。现在我的身体已经和剑完全融合了,也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神剑的威力。

  走在最前面的骷髅精灵好象发现了什麽,它把两把巨大的骨刺交叉在额前,没有肉的打嘴打著颤(这是从人类的角度来看的)。看来它知道我这招的厉害之处,它也知道自己是没办法躲避了,可能象用尽全力和我斗一斗吧。

  果如我所想的那样,随骷髅精灵的一声令下,所有的骷髅兵都排成了一排,要总攻击了,我凝聚起的内力因为没有及时发泄使我自己的身体难受不堪,现在我等的就是这一刻!

  “横扫千军!”

  我再次喊出了这个以前在书上看过,自己却一直无法完成的动作。这招是父亲的得意武技之一,我借著神剑的力量才可以发挥它的一半威力,想必父亲的力量有多可怕了。

  “呱──”

  骷髅们蜂拥而上,看来它们是不顾眼前这骷髅精灵的命令了,面临著死亡的威胁,连骷髅也会失去理智啊。

  这正和我的意思,没等骷髅接近我,我已经象旋风一样旋转起来,伴随著我的旋转烈火剑发出了一声低鸣。接著一浪接一浪的火焰向四周扩散开来,骷髅也一排接一排地化为了灰烬。不过那只骷髅精灵可不是吃素的,能领导这次进攻想必它一定很不一般吧。

  但是我现在无法分心用心眼去观察骷髅精灵在哪里,我的周围现在都是火焰,我得想办法逃离才行。都是我太苯了,父亲用这招时是用空气魔法的,他打出来的是无坚不摧的风刃,而我现在却把自己困在了火海里。没法子啊,我现在还是个见习魔法师的水准,而且只擅长火系魔法,无奈出此下策。为今之计只有用高级空气魔法──瞬息移动了。

  我默念了瞬息移动的咒语,我脑子一空,自己仿佛飞上了天,继尔又落到了地上。当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山谷里了。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我没有离开封魔谷。

  “鸟花香地,黯魂伤,默怅然。

  回首路,伊人何在?

  那年同唱鹧鸪飞,如今却是天涯海阁。

  归末路,黄昏道,离人桥。

  天涯沦落,为伊消得人憔悴。”

  情不自禁地乱说了一通,感觉还不错,就是没有听众,不然一定会有人会为我折服的。呵呵。

  我背手,立在一快巨岩上。长风徐徐,长发轻舞飞扬。若不知情的人一定会认为我是个高人吧,其实我刚才用了高级空气魔法,已经把自己所剩的两成功力都用尽了,现在怕附近会有敌人而苦苦地撑著,要不早就躲起来,运功疗伤了。

  “但见白花香隐秀,不愿与君长相离。

  默然回首,拭君眸,却道:

  知否,知否。”

  只见离我不远处的花丛中有一位美得我不敢相信的的女子正在意味情深地看著我,俏美的脸上是移游未定的神情。她那身洁白的秀裙在微风中轻扬著,秋水明眸灵灵地告诉著别人她有心事,纤细的美腰缠著一条外观很是华丽的柳带,头上可值千金的珠钗告诉我,这位女子不简单。好象,我的话引起了她的共鸣,呵。

  “不知道小姐在此,我如有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文诌诌的,眼前的这个女子一定是位才女吧,如果我不用这样的话,说不定她会给我一个无理侵犯的罪名,叫人把我打得半死。(据我的经验,一般越是美丽的女子,她身边一定会有高手。)我可不想就这样被人打,这样的女子我是陪不上的,我发觉自己已经对她动了心,所以暗自己警告自己,不要迷失了方向。既然刚才那句胡湿可以引起她的兴趣,就说明她不会讨厌我,我还是趁此告辞为上上之计。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二十五章 精灵部落善解人意

 

     “我刚才打扰公子的雅兴了,如有何处冒犯,还请公子见谅。”

  她仪态百千地向我鞠了个躬,害得我差点从巨石上掉下了。不禁心中涟漪荡荡,太美了!!我敢发誓如果我有能力的话,一定要娶到她!!!

  只可惜我现在是自身难报,哪来的赏花之心呢。赶忙收了收心神,把她的影子从我的脑中挥去。

  “应该是在下的不是,很是抱歉。在下还有事,请走一步了。”

  “等等!”

  “有事吗?”

  “你认为你可以轻易地离开精灵部落吗?”

  “你说……这里是精灵部落!”

  “是的。”

  妈啊,精灵部落。完了,据说精灵五族都居住在一起,也就是说那个要杀我的精灵也住在这里。鬼上身了,不走可不行。那天他那几招可是把我给害惨了,虽然现在的我和那个时候有著天差地别,,但我还是有点怕怕啊。

  “那──还有请姑娘为我指点迷津了。”

  明知道自己无路可走了,我决定向眼前这位绝世美女求救了。

  “我……我……”

  “看姑娘眉心中有心事,若在下的要求过分了,好请姑娘海涵。好了,在下出地去或反之就要看天命如何了。”

  “公子相信命运吗?”

  “人命由天定,只是无机之谈罢了。但有时人们却可以他此作为激励自己的一个不切实际的谎言,不管天命真假,只要自己相信真理,一切的一切自然会迎刃而解。”

  “那何谓真理呢?”

  “所谓的真理就是很简单的一个字──诚。”

  “……”

  她陷入了沈思,我知道我的话起做用了。现在的她好象心事重重,正是需要一个有心人的开导,如果我成功的话,说不定就可以让她领我出去了。这个地方可不是人类的久居之地啊,精灵族一向自命清高,视人类为下等种族。在百族大战中精灵族虽然和人类结了盟,可他们在战争中一直不听人类的指挥,要不是有龙族和天机族在,他们说不定会单独行动的。那样如今光芒大陆的居住者也就很有能是魔族和他们的同盟了。因为精灵族强大的魔法力可是人类和同盟军的一大王牌啊。

  百族大战胜利後,人类为了防止精灵们在人类社会中捣乱,联合龙族和天机族一起把精灵族囚禁在了一个山谷里,可是没有人知道那是个什麽地方。想不到,我既然来到了被人类称为第二禁地的精灵部落里。唉──呜呼哀哉!!!

  “姑娘有心事吧。”

  她见我一针见血地说出她心中的事来,不禁瞪著水灵灵的大眼睛不相信的看著我。

  “如果姑娘需要有人为你分忧的话,我可以为你解除心中疑虑。”

  “……”她又沈默了,在做思想挣扎吧。“问世间情为何物──”

  “直叫人生死相许。姑娘是不是意中人又另有她欢了,还是他的心中重来没有过你,仅仅只是把你当作一个小妹妹。”

  能说出这麽高妙的话,说明我的观察力又上一个台阶了。她虽然美若天仙,可是有一些帅哥就是喜欢成娇小型的,而一般娇小型的都是有很厚的台阶。不是公主就是什麽王爷的千金,有野心的男子当然想往上爬了,这些故事以前在书中看多了,我现在自然而然就知道了。她属於成熟型的,顶多算个才女,空有美貌,却没有背景。

  “那我该怎麽办呢?”

  “去告诉他,你爱他有多深。不要顾及什麽,爱了就爱了。”

  “恩……”她顿顿了,“我去找他,公子请稍等片刻。”

  她缓缓地款步走入了一个窄窄的山谷道里,天险啊,难怪人类和强大的龙族都无法消灭精灵。看来精灵族是借著这个山谷的天险才得以安居的啊。

  我趁次机会运功疗伤,我还没有掺透师傅说的那句话的全部意义,还得加强啊。我闭上了双眼,让自己的精神和天地自然同在。就象那天的情形,我开始感觉到大自然带来的气息。加上这里是精灵族的地方,这里有著强大的元素魔力,我很容易就找到了适合我的天地精气,调整好呼吸频率,开始吸收这股来自天地的力量。

  我的心眼又睁开了,经过那场战争,我好象又进步了。我看到的范围广了很多,唯一的缺陷就是无法听到心眼所能及的范围。我体内的精气流动了起来,并按意志力导引精气流动。这次我不象上次那般心浮气燥,一下又攻破了几个穴位。心中好不畅快!

  是他!我用分心用心眼一自跟踪她,她的心上人既然是那个想杀我的男精灵。一看到他那张俊美的脸,我就想在他脸上划几刀!哼,早知道就不告诉她那些了,我心中隐隐不爽。不过,事情不会是她一个纯洁的小女孩所能想出来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二十六章 精灵部落宽心美人

 

     她对那个男精灵伸出了那双纤纤玉手,我把心眼的视线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了,没别的意思,我只是不忍心看到一位绝代佳人落泪伤心的样子罢了。唉,自古多情空於恨啊。

  我想她的情郎一定是对当初我救的那个精灵公主有意思,可是我不懂,为什麽我救了精灵公主,他好象把我当成了他的杀父仇人似的,我好象没得罪过他啊。转,转,转,我的视线环视了一周,发现精灵部落真的如传说中的那般美如仙境。我的地理观念很差,所以我想好好趁这个机会观察一下这个山谷,到时如果有机会就以我银狼的闪电般的速度冲出去。

  不过今天,精灵族张灯结彩,好象要办喜事哦。

  精灵族一向不好办喜事,如今竟然学人类张灯结彩。精灵们可是很厌恶人类的习俗啊,肯定有很大的事情!!

  精灵族所住的山谷环境幽雅,山清水秀,据说精灵族有一种源自天地的泉水,人洗了或者饮了泉水以後不但可以恢复伤口,而且可以让人内力大增。如果……

  “噗──”

  穴位通了,又喷了一口血,看来我体内的淤血很多啊。小时候被人打地太惨了,身体内淤积的血太多了。书上说,如果人体内的淤血过多不但有碍人自身的健康,或许有一天血管积血过多,我连自己怎麽死都不知道。还好遇到了师傅,不然说不定现在我已经挂了。但是光靠这些是无法排清淤血的,我要找到那传说中的泉水使血管畅通无阻。也只有这样我才能让自己承受吸进来的源源不断的天地精气,得想个办法。

  我刚才一直在注意那间最大的竹屋,出入那里的人很多,而且看起来这间房子好象是精灵族长的住处。看起来泉水也在里面,树大招风,我想这个地方我得进去一趟。

  有人!我赶紧收了神,朝山谷的窄道望去。刚才我的几个穴位通了,现在的视力好了很多。远远得,我看到她那足以令人倾醉的容颜上有著晶莹的泪,她出来了,是跑出来的。她看到我,赶忙用丝巾轻拭了脸上的泪。

  我的猜想没错,那个俊美的男精灵一定是对精灵公主有意思,要不然,世间有谁会愿意舍弃这样的一位仙人般的女子呢。

  “深情到处,流泪眼,伊人多憔悴。

  最伤心,太心碎,总是离人泪。”

  “公子多心了。”

  我知道这时候是她心情最低潮,我只要稍稍动用一下感情,她肯定是手到擒来。不过,我现在没心情,也不想在这险恶的封魔谷里再在身边多一个小鸟依人的美女。那样我的情况会更遭的,自己都顾不了,又何来的心情去谈这些事情呢。唯今之际,我只想走出这个鬼地方。

  “爱了就爱了,放心走吧。”

  “公子……”她低下了俏额,又是一滴晶莹。

  唉,我真的有心动了,要速战速决,再不然我的矜持可就要崩溃了。

  “姑娘还是放开点,爱一个人并不是只要得到他的心啊,只要他快乐,你也了该无牵挂了。”

  “……”

  怕她再哭,我还是转移话题吧。可是没等我岔开话题,她又落泪了。我真拿她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管了!

  我闪到了她的身边,拭去了她脸上未滑落的泪。她刚开始有些惊讶,後来见我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也就安了心,只是垂著首。我伸手过去拉起了她的小手。

  “想哭就哭吧,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靠著我的肩哭,一是抱著那棵大树哭。”我顿了顿,“选我好吗?”

  “呜──”

  唉,我真的不知道,这一举动会给我的将来招来什麽後果。走一步算一步吧。

  -------------------------------------------------

  赵婉是清风大帝的第三个妃子,好诗书,是大帝身边第一个不会武功的妃子。据说大帝是从火精灵王子手中抢走她的,可能这也是大帝和他之间的重要矛盾之一吧。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二十七章 精灵部落仇敌再现

 

     她就这样靠在我的肩上,细声地哭泣著。好久,好久。我的肩湿了一大块,我知道,她爱那个精灵有多深。

  趁著这个机会,我一边闻著从她身上传来的芬芳,一边用想心眼打量著她。我知道,其实她在哭的同时,对我还是有防范的。这对我的观察造城了一定的阻碍,为了在她心中留个完美的印象,我决定用心眼来观察她。可是,心眼只有在一个人心如止水的心境下才能发挥,现在我的心情可以说是从未有过的跌宕起伏。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很难用心眼,但我还是想尝试一下。毕竟她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这也是我除玲儿外第一个这样感兴趣的女子。

  心如止水,遗忘一切,保持一颗真空的心。这是我练功时再三告诉自己的。可是,现在我真的很该死,一颗心还是在蹦蹦地跳个不停,可恨啊。

  她终於停止哭了,缓缓地离开我湿透了的肩膀。虽然她的身体离开了,可我还是存有她身上的那种芳香。有点想过去抱她的冲动,但理智告诉我这就等於在找死。依我看她肯定是这精灵部落某位颇有点资质的精灵的女儿,她现在就默默地站在我的眼前。

  出於礼节,我只是很有礼貌地看著她。奇怪!她没有精灵都有的尖耳多,而且她的身高比起精灵的还高出了少许。没有紫色或蓝色的眼睛,是人类黑色的眼睛,也没有精灵极为看重的长头发,她的头发只是及肩罢了。

  她好象看出了我的讶异,理了理被风吹乱的秀发,款款有礼道:

  “多谢公子。我并不是纯正的精灵。家父是精灵,而家母是人类。所以我只是一个混血儿。”

  她说到这里,就低垂下了头,默默不语。处及伤心事了。

  “姑娘──”

  我想走过去再多加安慰,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危险已经接近了。

  “大胆狂徒!休动我婉儿!”

  风刃!靠,又是那家夥!只见有六片风刃无规则地向我飞来,如果换城以前的我肯定在所难逃了。可是现在嘛,呵呵。

  我身体一闪就无了人影,那精灵正四处寻人之际,我已经出现在他前面几步的岩石上背手而站,看上去还真的有点象一个世外高人。可是,这只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

  那个精灵一改原来的常态,破口大骂:

  “混蛋!又是你这淫贼,你还没死!”

  “呵,兄台。上次只是个误会。我只不过是从金狮口中把你们的公主救回来罢了。为何你不但,不心存感激,却恶言相加。这是何道理啊。”

  我表面上彬彬有利,心中去把他骂了几千遍。哼,什麽你的婉儿。等等,这麽说她叫婉儿。我回头对婉儿回眸一笑:

  “婉儿姑娘,你说是吧。”

  原以为她会因为那个精灵的卤莽而生一下气,可是,我却看到她一脸的欢喜。晕,这是什麽道理!难道她爱他爱得可以包容他所做的一切吗?

  “婉儿你别听他说的话。”他的脸又变了,一脸的紧张,好象深怕什麽事情被说出去似的。“吼──我要杀了你!!”

  “君子动口不口手,兄台小心水火无情啊。”

  他叫嚷著,口中喷出了一条长长的火龙!晕,早知道他有这招,那我就不说那句话了。我躲闪不及,中招了。

  一时间,我的全身著火了!平时里都是我用火烧别人,现在却惹火上身,可悲,可叹啊。不对!这不是一般的火,要是一般的火,我是很容易就可以给消毁掉的。难道他不是风精灵!

  “哈哈──告诉你一个很悲惨的事,我是火精灵部落的王子。哈哈──”

  这下我认了,世界上既然会有一个火精灵可以用空气魔法,而且他用的都是高级的空气魔法。我上次用一个瞬间移动,就用了几层的气力,那我何年才可以用“空气枷锁”啊。

  “不,烈,别杀他!”

  我好象听到了一个曾经听过的声音。

  “公主!”

  “白银治愈──”

  我感觉到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身边的火虽然还在不断地燃烧,可是却没刚才那般痛了。自己好想被一个无型的气流包围著,火炎也随著自己的意识的清晰,慢慢退去了。可是,混身疼痛难当,终於知道兔子被烤焦的滋味了。

  渐渐地,我模糊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对紫色的流著泪的眼睛……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二十八章 精灵部落成婚大喜

 

     一觉醒来,发现脸上冰冰的,嘴里有点咸。由於我一时睁不开眼,看不到什麽,隐约听到一个女子的哭声,声音很低,可能怕吵醒我吧。

  我勉强地哼了一声,好让她感觉到我已经醒了,我天生对女子的哭声敏感,一听到女子的哭声,就很难受,总会产生想去安慰的冲动。我知道,以我现在的情形去安慰一个陌不相识的女子,一定会招徕横祸的。

  “啊,他醒了。父王!!”

  “怎麽他醒了??”

  我不知道为什麽我一醒来就看见眼前两个精灵惊讶的脸色,有一点我是可以清楚的,我眼前站著的这两个人很不一般。刚才我听到那个看起来有点眼熟的女精灵叫那个英俊的男精灵叫“父王”,如果我没有推断错误的话,那麽这那男精灵个就是精灵部落的领袖了,那麽女精灵就是公主了。

  “这,这是哪里?你们是谁?”

  虽然现在感觉好多了,但我的头还是有点隐隐作痛。那个该死的火精灵,我一定会报仇的,等著瞧好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和烈炎结下了深厚的仇怨。这也导致了整个大陆无人可测的未来将被无情战火洗礼,而苦难的人民也将会被卷入水深火热之中。)

  “难以相信!这真的是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实,竟然有人类在中了火精灵秘密绝招後在短短几天内可以恢复的。想当年我和火精灵王──熊炎一战,我中了那招之後,在本族圣水的帮助下,在天脉圣泉中洗了一个多月伤势才有所好转。想不到,你一个小小的人类的恢复力竟然比我们精灵族更强,不,应该是强了好几倍不止啊。”

  看著眼前这个精灵大发感慨,我有点晕了,为什麽老人总爱提当年勇,我师傅也一个模样。(注:精灵是永远不会衰老的,就算他们到死以前,他们的面貌和身体都不会变,会永远保持在二十几岁左右。)

  “你哪里还疼吗?”

  精灵公主灵灵秋水直盯著我看,好象很关心我。恩,这双紫色的眼睛我在哪见过,一时想不起来了。

  “不用想了,她以後就是你这个卑贱人类的妻子了。哼!!”

  精灵国王冷冷地哼了一声,开玩笑吧,我什麽时候要娶你女儿了。

  “前辈,我们好象有误会。”

  “你不想娶我女儿吗??那你就得死!!”

  说完,他手中猛地出现一直径约50厘米的雷电球,一脸的凶神恶煞。(唉,接下来还是老镜头:精灵公主突然挡在了我的前面。

  “不!父王!别杀他,他……他会娶我的。”

  说完她转过脸来,绝世的容颜淌落了一滴滴泪珠。泪珠打到地上却成了一颗颗透亮的珍珠!

  “小子!你只有两条路走,一是娶我女儿,二是死在我手下!”

  “我……这麽大的事情,请容我考虑考虑行吗?”

  “没的商量!你娶不娶!”

  “好,好,我娶还不行吗?不过,请您告诉我这是为什麽吗,象您女儿这般的容颜还怕天下没有好男人争著强吗?”

  “你是不是救过我女儿?”

  经他这麽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我眼前的这为绝世美女不就是,我当初在金狮口中救出的精灵公主吗,难怪。

  “是的,我曾经在金狮口下救出公主殿下。”

  “你有没有看了她的身体?”

  说到这里,他更怒了,手中的雷电球更大了。为了报命,我全说了。

  “只看了一点点。”

  “一点点?重要部位有没有看!”

  哇,晕死啊,这种问题教我怎麽回答啊。

  “说!你到底看了没有!”

  “父王!你别说了!”

  精灵公主俏脸上泛出了红晕,千娇百魅地转过身去。弄地我心头阵阵荡漾,唉,我这习惯要是不改的话,总有一天会因此而命上黄泉。以後一定要下决心改掉。

  “我……稍稍瞄到了一点……”

  我的声音更小了,生怕这一句话招来横祸。

  “小子!怎麽说狮子也看了她的身体是吗!”

  “是,是的。”

  “吼──天杀的狂风啊!你敢动我女儿!”他手中的雷电球更大了,我心中有点发毛的感觉。看来这不是躲不过了。“小子!今天晚上你就和娜娜成婚!”

  “……”

  我不敢多言,怕都怕死了,有这麽逼婚的吗?

  “我们精灵族有一个古老的契约,只要是有男人看了精灵公主的身体包括最重要的一部分,他就要娶精灵公主,否者──死!”

  “好吧,我娶!”

  “好,哈哈──是男人就应该这样。敢做敢当,你娶了我女儿,也是你修来的福气啊。啊哈哈──”

  死就死吧,男人三妻四妾有什麽关系。只要我有能力,只要我可以使他们幸福,这就够了。

  “你先和娜娜沟通沟通,我去和长老会说这件事。哈哈──”

  他走了,可是他刚才残留下的空气元素,却使我无法动弹。好厉害啊,精灵王不愧是精灵王,以後我一定要象他那般厉害。不然我就不应该娶眼前这位绝世美女,如果我本领不够,就算我娶了她,在这样的一个乱世中,我是无法给她安全和幸福的。那样的话,我还不如一掌被精灵王打死算了。

  “你叫娜娜。”

  “恩,我叫流娜.丽莎。你可以叫我娜娜,你呢?我还不知道我未来丈夫的名字呢?”

  “我叫清风.盖亚。”

  “我可以叫你风吗?我喜欢风,我们空气精灵刚开始都是由风组成的。风,也是我们力量最重要的一部分。那天,我就是用风的力量救你的。”

  她看上去很高兴,不知道为什麽。

  “那个火精灵王子是谁啊?”

  我很想知道那个混蛋到底是谁,据说精灵每一个部落相互之间都很少往来,可是那个火精灵王子非但可以娶空气精灵公主为妻,而且,他还可以用空气高级魔法。

  “他,他是我的表哥。我姑姑是他的母亲,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她没再说下去,可能是怕我多心吧。我慢慢地靠近她,拉起她的小手,反过来把她抱入怀里。一阵少女的芳香渗入鼻子,男人应该有的冲动上了心头,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她那边却没有一点反抗的精神,看来,她对我是真地动了心了。我手开始揭开她原就单薄的衣裳,少女的清香更加强烈了。

  她气吐如兰,呼吸开始急促了,随著我的动作,她感觉也越加强烈了。

  “娜娜──”

  有人来了!我们赶紧分开,我敢忙躺下装做睡著了。

  唉,早不来,晚不来。真该死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二十九章 精灵部落美丽风景

 

     “娜娜──”

  “婉姐姐。你找我有事啊?”

  糟糕!是那个婉儿,她来干什麽,现在他的炎哥哥回来了,她不用再靠著我的肩哭了。(咦──怎麽有酸酸的感觉。我为什麽要凭白无故地生气,我和她没有什麽关系啊。她喜欢谁,她跟谁和我有什麽关系,是嫉妒吗?还是我已经喜欢上她了。)

  我还是装睡,不想起来看到她那张欢喜万分的脸。(看来,我真的喜欢上她了。)一想起她的那个炎哥哥,我就恨,我恨他,所以我一定会把她从那个精灵手中把她抢过来。哼,等著瞧吧!

  “她醒了吗?”

  “还,还没呢。刚才父王来过了,他说大概还有一点时间就会醒了。你那个炎哥哥竟然用火精灵的绝招来对负风哥,当年父王要用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康复,现在风哥能没死我已经呜呼唉哉了。”

  舒服。真不愧是我的好未婚妻啊,说到我心坎上了,以後有机会一定好好疼疼她。

  “嘻嘻,怎麽,娜娜你心动了。谁是你那个风哥啊?”

  “什麽,什麽呀。婉姐姐你取笑我。看我不打你。”

  “哈哈──”

  倒,女人啊,真的是一种纯真动物。我真的有点想睡觉了。算了,就睡一觉吧。我很累了,好好睡一觉补充一点体力。

  “啊嘁──”

  “干什麽!”

  “你怎麽真的就睡著了呀。”

  “我喜欢,我高兴。”

  “怎麽了呀,你的语气告诉我你心情不好。”

  “你说我都快要死了,你说我能高兴吗?”

  “怎麽了?”她一脸的欢喜马上转变成了紧张,洁白的小手紧紧地抓住我那双粗大又生点老茧的手。怎麽多年的劳累,怎麽多年的艰辛,把我的手捶残成了这般模样,还好我是个男人啊。“难到你的伤还没好吗?可是父王已经用最空气魔法的禁忌之术──风神守护将你的所有伤都医治好了。”

  “我从小就被别人打,那些人整天欺负我,我身上有多处穴位都被淤血阻塞住了,如果再不医治的话,我想再过不了几天我就挂了。到时候你可能就要成为大陆上最美丽的寡妇了。”

  “嘻嘻,就这个呀。那好办啊,你听过精灵圣水吗?”

  “恩,听过。但那到底是什麽东西啊,对我有用吗?”

  “有呀,世界上还没有圣水不能医治好的病呢。可是──”

  “可是什麽?”

  “族中有禁令,非精灵族的人是无法用圣水的。圣水是我精灵族的一大至宝啊,如果被他们知道你喝了圣水,会被各个精灵部落追杀的,我怕。我好怕。可是你那病……该怎麽办呀?”

  切,什麽你们精灵部落。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只猴子满山走,等会儿你都嫁给我了,还什麽你们精灵族啊。唉,这公主真是单纯啊,不知道这单纯是好是坏,不过我知道,就眼前而言,对我还是很有好处的。

  “那就没(云宵阁论坛-bbs.yunxiaoge.com/index.asp)办法了,我看我这次是死定了。算了吧,死就死了。”

  我一副大义凛然的架势,看著她焦急难当的脸盘,一有些不忍,把她把上床来,轻吻了她湿湿的脸。这个时候甜言蜜语是哄女孩子开心的最至要法宝了。

  “别难过了,我清风今生有你这样美丽的妻子,已经死而无罕了。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且做莫思量,一江相思泪。”

  我边轻声安慰,一边很温柔地解开她的衣裳。迷人的少女的芬芳又渗入心头,一般的绝代佳人都有体香的,我怀中的这位也一样。她的泪已经不再流了,我给她的感觉已经使这个初尝人间欢乐的她带来了无穷的诱惑,她很容易就兴奋起来了。随著我的深入,她的上半身只剩下最後一道防线了,这时候,我单薄的嘴唇已经打破我和她之间的距离──这可能算是书上说的零距离吧。

  “风……风哥……”她的吐气开始随著我的节奏,娇躯也在我的怀里扭动著,使倍我添快感。“风哥,我知道哪里有个……呜──”

  “舒服吗?”

  “这个时候你还……”她终於有点反抗的意识了,火热的嘴唇从我的嘴上移开了,好象有点恋恋不舍,我也没再追击,我知道她有话要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治好你的伤。”

  “不,我不想让你冒险,知道吗,我不会让任何一女人为我而冒险。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自己死。”这句终於说出我的真心来了。

  “为什麽?自己活著不是给爱人最大的爱了吗,你死了就无法再给他们爱了呀?”

  “爱不是三言两语,世上没有简单的爱。爱了就爱了,那是对自己的一个最愚蠢的谎言,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你没能令自己的女人幸福、开心,那麽她还是死掉算了。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想让你为我冒这个险。”

  “傻瓜。”她的头投进了我怀抱,“可是,我说的那个地方并不是族中禁地,那个地方,族里的人都不知道的,是我几年前发现的,我谁都没告诉。那里有个温泉,我曾经看过一只受伤的小鸟掉到温泉里,可是它非但没有被水淹死,过不久竟伤势痊愈了呢。”

  “那宝贝久带我去看看吧。”

  “可是你总得让人家起来吧。”

  “林间风月,落风拂面,伊人花丛笑轻波绿水,良晨好景虚设多少千古风流,总被风吹雨打去忘了却,当年往事依旧莫笑春风,却道有心摘花者,插花与否?”

  “嘻嘻,你和婉姐姐一样,都喜欢读一些人家听不懂的诗书经纶,不过听起来很美呢。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什麽书,父王说我以後一定嫁不出去,呵,可是明天我就要嫁给你了。

  明天我要嫁给你了,明天我要嫁给你了。要不是你救我,要不是你吻我,我这个时候还在寂寞……”

  晕,这什麽歌。从来没听过这种曲调的,不过还蛮感觉不错的。

  “到了,到了,就是这里。”

  看著她一脸的兴奋,我心中有种甜甜的滋味,自从离开玲儿和兰兰我好久没体会到这种滋味了。等我的伤好了以後,我就要带著她离开这个地方,我要给她世界上幸福女人都有的东西,我发誓。

  “风哥,你看!”

  只见一潭碧水滚滚地冒著热气,清澈见底的潭水象巨浪一般翻滚著,乍眼看去温度起码有好几百光芒摄度,要不是她说那只鸟的故事,就算打死我也不敢跳下去啊。这摆明就是一个火坑嘛。我又转头看看她,她却是一脸的兴奋。

  豁出去了,如果我不相信她,那我活在这个世界也就没有什麽意义可言了。我下去了,可是还是有点怕怕。

  “呼──”

  “舒服吗?”

  “爽到家了,你下来吗?”

  “不,不用了。”

  看著她那张诱人无比的脸,我有点按奈不住了。脑中开始浮想翩翩,抛开了种种无聊的烦恼,把视线移到周围的景物上。

  “好美啊。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是呀,这里的风景很棒呢。我一个人无聊时常常到这里玩,起风时这里的风景更好呢。到时後带你来看看,说不定你可以来诗歌一首呢。”

  “会有机会的,不过现在嘛。”

  “啊──”

  接下来是一阵少女入浴的美景。

  我抱著她,封住了她的口。“刚才的美景都被你打破了,我现在要惩罚你。认命吧。”

  “哦──我才不怕你呢”

  一个少女的玉体遮掩无疑,一道美丽的风景……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三十章 精灵部落荣辱一战

 

     “小夜宵,暖春风,醉美人,望星辰最难消魂,昨夜春雨何时,一道风景线”

  “懒猪,起来啦。起来啦,你看都什麽时候了呀,快点嘛,不然,父王会用招唤大法把我传到大厅去。你我现在还没穿衣服呢。快,点快点啦。”

  “谁叫你那麽活跃了,害地我现在精疲力尽,真看不出来啊。呵呵”

  “好啊,你取笑人家。看我不打你!!”

  “不过,说真的,这泉水还真的很灵啊,我现在感觉就好象在风中一样,轻飘飘的,随风而行,随风而逝。”

  “呵,看来我这次带你来没有错哦,你也就不用死了,那我也就……”

  她一时语塞,俏丽的小脸腾得一下红了半边天,看地人忍不住想上前吻她的冲动。出於心里话,我发觉自己真的有点喜欢上她了,但这只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仍是说不出自己到底喜欢上她哪里了,隐约中我告诉自己,要好好待她,要给她幸福。

  “就不用变成一个美丽的寡妇了,是吗?”

  “哼,你又取笑人家,人家不理你了。”

  “哈哈──”

  我和娜娜一道穿了衣服,时间虽然不多但我还不想离开这里,这个地方给我的感觉好极了,有种归属感,好象我原本就是属於这里的。风,对就是风。师傅给我去的名字里有一个风字,难道我的名字和风真的有什麽关联吗。

  “走啦,走啦,别磨蹭了,父王的脾气你也见过了。要是她真的发火就不好了。”

  我没管她,管自己走到一个空旷的地方,轻风吹过周围的枫树也随之摇摆。

  “随风落叶。”

  我低声说著,不知觉中放松了自己,让自己和周围的一切相互融成一体。就象师傅所说的那样,无嗔无喜无怒无恨,把自己从容得投入大自然中。和风一起飘荡,一起飞翔。很自然的,我唤出了隐藏在身体内的“随风落叶剑”。我身体内一共有七把剑,我用魔法元素造了五把,分别是:烈火剑”,“清风刃”,“狂浪斩”,“地龙剑”,“雷鸣剑”。其它两把我仍不知道要怎麽用,特别是那把身型轻巧剑身锐利的。

  由於是出於本能,所以我这次是无意间才将剑拿出来的,所以事先并不知道是什麽剑。而且我现在正闭著双眼沈醉在周围的风中,应该是“清风刃吧,我这样认为。

  “无型无名无情,心随风,落风尘。

  再飘荡,徜徉,与你而往。

  兰舟催发,离人泪,断肝肠。”

  “风哥。”

  “没事。”

  “不,你哭了。”

  “呵,是沙子进眼去了,娜娜别在意。”

  “风。”她突然变了一张脸,没了往日的天真,好象看懂了我似的。“告诉我,你爱我吗?”

  “我──”

  “你不爱我是吗,你心里一定还有别人,刚才你的眼泪告诉我你爱她很深,很深。”

  “娜娜。”

  “我听你的真心话,告诉我好吗?她是谁,我想知道她,我想知道你最爱的人到底是一个怎麽样的女子。”

  “她,她从小和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

  “就这些呀。”

  怎麽,她的脸又变了。

  “嘻嘻,风哥啊,你真的很好骗,我刚才和你开玩笑呢,谁叫你不理人家了。嘻嘻,我才不管你最爱的人是谁呢,我只知道等一下你就是我的夫君了,我就是你美丽的娘子了。”

  我一愣,用了0.2秒的时间放应过来,接下来,就是一个清纯少女的欢叫声和一个别骗男子的叫骂声。

  精灵族的大厅里坐满了人(哦,不应该说是精灵),这是间很大的由竹子搭起来的屋子,我很奇怪为什麽竹子搭起来的还怎麽牢固呢,(我的意思是那个喜怒无常的精灵王,一但他一发怒那这间屋子可受不住啊,我可要做要思想准备,待会儿他一发怒就闪人,哦对了,我还要带著我的娜娜。

  从我这个角度看去,屋子确实很宽敞,大概可以容下一来百人。虽说是一族的大厅,可看去也不怎麽样,只是大而以,并没有什麽东西值地我去看了。

  等等!!是那个家夥,他怎麽也来了。

  只见烈炎那个垃圾坐在一个美丽非常的妇人身旁,这妇人的姿色绝不比娜娜差多少,相反的她倒比娜娜多一分豔丽和娇媚,叫人一看就忍不住产生想犯罪的冲动。她就是烈炎的娘,娜娜的姑姑了。

  “父王。我把风哥带来了。”

  “清风.盖亚,参见大王,愿我王千秋万福。”

  “清风!你好大的胆子!!”

  来了,来了,又发火了,真倒霉。为什麽乖巧的娜娜会有这样的一个父亲呢,这世界真乱来。

  “大王!清风并不知道犯了什麽罪。”

  “好,炎儿你说,让他死地心服口服。”

  “是。”那个垃圾款款地站起来,看上去还真的有点象王子的样。“各位,大家都知道了吧,是清风把救了公主这一事。”

  在坐的都一一点头表是知道。

  “那好,我请问清风兄一个问题,你是如何从金狮口中救下公主的,凭你现在的力量能办地到吗?”

  “我,我自有的办法,这用不著向你说吧。”

  我没好气地说,说真的,我还真无言以对呢,谁会相信就我这样的力量可以从强我几十倍的金狮口中救出娜娜。

  “哼,大家都听到了。他自己都说不出来,那我们又如何去相信他呢。我说啊,他一定是和金狮窜通好的。”

  “给我拿下!!”

  一声令下,所以有的精灵卫兵群涌而上,把我围的严严实实。

  “父王!我相信风哥,他是救我的人啊。”

  “公主你一定是被他蒙骗了,象这样的一个下等的人类是不配您尊贵的身躯的。”

  “他不配,难到你就配吗?”

  好,舒服。这句话我喜欢。真不愧是我未来的妻子。

  “哼,烈炎小子,你口口声声说我清风不配,那你又如何呢。”

  “败军之将,逞什麽勇!”

  “垃圾,就是垃圾。有种的再跟我较量较量,要是我输了,我就滚,永远不在踏入这方圣土!”

  “好!大王,请你下定夺吧!”

  “我同意清风的决定,炎儿你和他就在广场上一绝雌雄吧。”

  在出去是,我看了在一旁的婉儿,心中自有说不出的感觉。为了给精灵们一个好的印象,我打开了所有的气力,用银狼特有的速度瞬间移到了广场上,背手而力。

  “好,你的速度是证明了你并不是金狮的人,但是你这仗是打定了,君无戏言,这是你们人类常说的。在打以前我问你,邪灵狼和你有什麽关系。”

  “她是我的岳父。”

  现在我知道将会败在烈炎手下,也不防把事实告诉与众了。我给正流泪的娜娜投去深深的眼。

  “我和邪灵狼有点交情,就凭你和邪灵狼的关系我就可以放了你,所以你败後我不会为难你,你可以安全地走出我的领土。”

  “谢谢大王!”

  “废话少说,来吧!”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07-06-17
第三十一章 精灵部落战败

 

     “炎兄,何必如此著急呢?反正是你终究会是你的,不是你的就算你死缠烂打也无济於事啊。”

  我朝眼泪还未干的娜娜微微一笑,这算是我在决战前给她唯一的安慰吧。其实我也知道,这战我的胜算不打,我倒不必拼了命去和那个厉害我好几倍的火精灵打。我本就不属於这里,再说我也从来没有打算要留下来,我还有我的玲儿呢。但我却莫名其妙地运起了所有的气力,要决一死战!

  管它呢,或许是为了名利,或许是为了要和我走一辈子的娜娜。拼了!

  我一向喜欢出奇至胜,兵贵速度,将贵武勇,既然在力量上我不敌他,但我有著自己的法宝。天下间除我父亲邪灵神外,论到速度就属我岳父邪灵狼了,而我现在可以说是得到了他的真传(虽然渠道和一般情况不一样)。我可以在速度上求胜,先给他下点马威。

  “地狱火!”

  哈哈,果不其然,我再他身边转了好几十圈後,那个家夥终於用高级火系魔法─地狱火了。

  ***

  地狱火,是高级火系魔法。其攻击范围是在施法者两米内,就等於是一个很大的火圈环绕在施法者的周围。是魔法师在被围攻时的救命魔法。

  烈火弹,高级火系魔法。是威力教强大的魔法,和水系魔法──寒冰弹一样,在击中目标後,火球或水球会爆炸开来,就象爆烟花一样。一般情况下,施法者会站在远处,因为这种魔法的弊处就是在爆炸的同时,弹出的火花或冰块它会伤到施法者自己。

  火盾术,中级火系魔法,它的作用顾名思义,是法师保命的一种防御魔法。

  暴烈火,高级火系魔法,施法者放出一个很大的火球来攻击对方,这中魔法的益处就是,连瞎子也可以打到目标。因为它的攻击范围很广。

  火神之怒,终极火系魔法!其攻击力不详,范围无从考据。因为世界上能用者种魔法的人并不多,迄今只有邪灵神在和创世之神打斗时用过,但大陆上的目击者大多都死绝了。

  风神护体,终极空气魔法!其一概属性同上。

  ***

  不过这点高级火系魔法对我是没有多大的效果的,在他施法的空隙我已经闪到了广场的另一个尽头了。我幸灾乐祸地看著他,甩了甩头发,摆了个姿势。只见此时烈炎的脸已经被我给气红了,就象围绕在他周围的地狱火一般。

  “吼!烈火弹!”

  “太晚了吧。”

  我在说这话时已经闪到他的面前了,对著他的胸膛就是一拳。一拳?不,错了是好几十拳吧,因为我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在别人的眼中我就等於出了拳。

  “混蛋,王八蛋!你好阴险!”

  “嘿嘿,炎兄这句话就说错了。如果在战场上会有人对你说这句话吗?生死的瞬间,不是你死就是我忘,还何来的阴险之说呢。我说的对吧,大王。”

  我故意把话题饶开,为的是引起别人对我的注意,因为刚才在一旁观战的精灵多在为烈炎助威,我在声势上处於绝对劣势。

  “唔,不错。清风这话很有见解。”

  “哼!火盾!真空切!”

  来了,我等就是你烈炎把自己所有的魔法都齐用出来,我可不想打没有把握的仗。既然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势力,那我就把他所有的势力挖出来!

  “小心!”

  一时走神,我的身上顿时就多了几道伤口。这真空切使我吃了不少苦啊。

  “死吧,死吧,死吧!”

  靠,他既然能连著发出好几十片风刃。快闪啊。

  “哼,还没完呢,暴烈火!”

  完了,我的一时疏忽造成了我现在四面楚歌的景象。看来我得出绝招了。

  “风神守护!你为什麽,为什麽会空气终极防御魔法!”

  我的周围有一股气流把我围在了火中,让我免於火的灼烧。

  “你说我是偷学的也行,说别人教我的也可以。反正我会这招已经是事实了。你也就不用太在意了。你不是也有火系的终极魔法吗?来吧,我等著你呢,现在换我攻击了,炎兄小心了!”

  只见我右手高举起来,周围的气流变成了绿色,形成了一个屏障。

  “风过落叶随,随风落叶时,伊人影,长相思,断缕梦。”

  说著说著,我的手聚集了随风飘来的红叶,逐渐地成了一把剑形。随著我手一抖,红叶飘去後,我的手中竟多了一把红色的长剑。剑身和我平时用的“随风落叶剑”大体一般,只是在剑上我感觉不到一点魔法的气息,这才是真正的“随风落叶剑”!

  “红叶残心!”

  我低吼一声,我周围的气流把烈炎发出来的火炎和风刃全都吸收了进来,话化成了我风盾的一部分,这才是风神守护的厉害之处!很自然得,我的身体好象真的和风融为一体了,飘飘然欲坠欲起。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剑已经不知觉地刺到了烈炎的左臂上──他在这一瞬间避开了我剑的主攻方位,只是刺到他的左臂上。好厉害的家夥啊!

  “清风!你看好了,我要你死无葬身之地。火神之怒!”

  刹时,一团火焰包围了烈炎,他的身体仿佛燃烧起来了,他的杀气也随他的力量的猛增而弥漫在空气中。我的心头被压地好辛苦,不行,再这样下去我必败无疑,这招我看来躲不过去了。拼了!

  “情若难,一刀两断!”

  我退了好几步後,运起所有的气,把力量都灌注到剑上。剑身上也不负所望地爆出了火炎,但是这火焰并不是红色的,它只是一种气罢了,只是在形状上看上去很象火焰,一般人是看不见的。对著烈炎就是一剑砍去。是生是死就听天由命吧!

  “火神之拳!”

  烈炎也把所有的力量凝聚在右手的拳头上,望和我一绝生死。

  “碰!!”

  只一是道闪光,很强列的光,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禁捂住了眼。等眼睛适应了,众人一齐望向广场。到地谁败,谁胜?

  “风!!”

  血,我流血了。上半身赤裸著,一道被火烧过的伤痕,流出了我比火更红的血。我败了,彻底败了。现在的我已经等与是一个废人了,因为我的七筋八脉都被火烧断了。即使是走路我都已很辛苦了,更别说再战了。该放弃了,再这样弱肉强食的世界,力量是一个男人的基本,我既然敌不过人,又何必在留在这里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试问天下谁主,到头来,梦一场。我败了。心服口服!”

  “风!!不!!”

  “清风!你走吧,看在娜娜的脸上,我不杀你。从今以後不准你踏入我们精灵谷!滚吧,滚得越远越好!”

  “不!父王,求您了,别让风走!!我求您了,以後我一定听您的,不再违逆您的命令了!”

  “男儿一言值万金!我既然说了,他就一定要走,而且这一走是永远!要不是,看在我和他邪灵狼有交情,你认为我会让他还如此安全地站在你面前吗?娜娜,人类永远是最下贱的,你和炎儿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你应该明白他的心意啊。

  还有,他已经有妻子了,不是吗。虽说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但仅这一点就可以表明他的心里并不是全有你。你是我精灵公主,又何必要受这中委屈。”

  “我不管,我只要他爱我就行了。我不管他有多少妻子,只要他心里有我,会给我幸福我就满足了。

  而且,我已经是……”

  “娜娜!”我大声喝住了她将要说出口的忌讳话,要是让精灵王知道娜娜已经是我的人了,那我还走的了吗。“娜娜,你放心吧,我会回来的。等我。”

  “风……我等你,不管什麽时候我都等你,你一定要回来娶我!”

  “清风,你伤地不轻,我怕你走不出精灵谷就会被骷髅兵给宰了,就让我尽一下前辈的情吧。在怎麽说,我还忌讳你父亲三分呢。”

  “大王,您知道我父亲!”

  “哈哈!!你既然是邪灵狼的女婿想必你父亲一定不是非凡人类,我说的没错吧。好了,这话还是少说,对你我都没有什麽好处,这瓶水你拿著,你走吧!”

  “是圣水吗,那谢谢大王了,但我想我不需要这个,我要靠自己的力量,这耻辱我会永远记得的。娜娜,你用白银治愈把我的外伤治好就可以了。”

  “风,你别这样。父王他……”

  “我是卑贱的人类,配不起精灵族尊贵的圣水。娜娜,来吧。”

  “白,白银治愈!”

  一道柔和的白光从娜娜的手中照向我,对就是这个,当初娜娜就是用这个救我的。这样的女子,我怎能辜负呢。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