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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言情小说《青春偶像》作者:岑凯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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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14
— 本帖被 垂阳紫陌1314 从 文学沙龙 移动到本区(2007-07-28) —
第1章 心中恋歌


    王咏梅走进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迟到了。

  她总是迟到。要坐那么长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几个红灯,再加上塞一阵子车,她就非迟到不可。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只开了左边一角落的日光灯,不是做礼拜的时间,只有唱诗班在练习。

  咏梅是唱诗班的一员,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头,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气,才敢抬起头来。

  诗班指挥并没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挥棒,聚精会神地指挥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旧十架”的诗歌。

  咏梅放心一点,也——好失望。

  在诗班里,她几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吗?连迟到了都没有人过问,包括指挥!

  她轻轻叹一口气,开始附和着唱。

  灯光并不明亮,指挥的形象却那样清晰、那样强烈地呈现在咏梅眼中。

  他是个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头发很浓、额头宽阔、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艺术家的傲气,他会显得文弱。他不是什么美男子,更没有使人眼花缭乱的时代气息但是,很特别、很吸引人,他胜在气质。

  尤其当他指挥若指挥棒的时候,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彷佛他指挥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伟大的诗班。

  咏梅竟悄悄地仰慕着他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只是悄悄的!

  事实上,咏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从来不苟言笑,除了和那个独唱的女高音。

  咏梅知道那个女高音叫叶爱琳,是一间大公司的秘书,很洋派、很高傲,当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发型、那次次相异的时装,和脸上并不浓艳的化妆!

  叶爱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亲热,他们总是有说有笑,练习完了又总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咏梅很妒忌!

  叶爱琳看起来比文先生年龄大呢!

  为什么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这“先生”两字把他叫老了,看样子,他绝不会超过二十三岁!

  他可能还是大学生,要不然一定刚毕业,他浑身都是学院味道!

  咏梅怔怔地望着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终不移到她脸上。

  她好失望,也好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无法和叶爱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诗班四十个人都无法和叶爱琳比。

  咏梅呢?外表看来,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校园里到处见到的女孩子。

  她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永远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顶多天热的时候用一条丝带束起来。身上的衣服离时髦就差得太远了,在这初春的天气里,她总是穿套头毛衣、穿打褶短裙,练习的时候还会穿条半旧的牛仔裤,她怎能跟叶爱琳比呢?

  自然,她不难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肤,透明得好可爱!可是——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五彩的艳光,不是吗?

  叶爱琳永远吸引住文先生的视线!

  还有,叶爱琳的女高音唱得那么出色,她几乎是唱诗班的支柱,唱低音的咏梅在她旁边只像块黯然无光的石头罢了!

  谁会注意一块石头?

  她来这间教堂参加唱诗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么远,她家附近的教堂比这儿更大,偏偏她不辞劳苦地搭巴士赶来,只有她知道是为了文先生!

  但——绝对是没有希望的,不是吗?

  十九岁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灭时,是会很痛苦的!

  咏梅知道这点:大学一年级的女孩子也会有理智,但理智却敌不过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来,一次又一次地失望,这种失望远可以忍耐到几时?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厉害!

  两个钟头的练习结束了,大家都站起来预备离开。明天是礼拜天,教徒们都愿在家养好精神来参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礼拜。

  叶爱琳走到文先生旁边,不知道说了什么话,她独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儿收拾乐谱什么的。

  咏梅迟疑了一台,只是这么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近四十个人都走光了。咏梅怀疑,这个诗班的人特别多,来得特别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来预备走,她从没试过单独和文先生相对,她已经开始紧张——虽然这单独相处之间两人绝无关连,但整间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们俩吗?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乐谱收拾好,抬起头来,亮亮的眼睛闪了闪,怎么大家散得这么快?练诗的诗歌本散得到处都是,明天要做礼拜啊!

  他预备自己去收拾,这时,他看见文文静静,显得有点怯生生的咏梅!

  “唉——你,”他指指咏梅,不很客气的。“帮我把诗本收拾好!”咏梅兑得血液一直往头上冲,她哪会计较他的语气客气与否,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话啊!

  她紧张地走向前,帮着他一本本把唱诗本收好。

  距离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简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欢他宽阔的额头,喜欢他挺直的鼻梁,莒欢他亮亮的眼睛,喜欢他显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颚,这样的男孩在这个时代已不多见了!

  “谢谢你!”收拾完了,他对她微笑。

  很普通一个礼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脸都红了。

  “不——不必客气,文先生!”她细声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头。

  “走吧!一起走!”他随意说:“你住哪里?”“九龙塘!”它的头垂得更低,今夜真幸运,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烧。

  “那么远?你不该来这里做礼拜的!”他意外地皱眉。这个小女孩浑身都是羞涩,很清新。

  “没有人规定我不能来,是吗?”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当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个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样。你得坐好久的车,是吗?”“我喜欢这里,我认为值得!”她放松了一点,他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严肃。

  “你在念中学,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学一年级!”她摇摇头。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来像个念中学的小女孩!”“你——也在读大学?”

  她鼓起勇气反问:“文先生!”“毕业了,在做事!”他说:“还有,别叫我文先生,这是最别扭的称呼!”“但是——我总得称呼你!”地无端端又脸红。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见!”挥挥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种燃烧的感觉一直陪伴咏梅回到家里。

  天!多么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说话,遂她到巴士站,这不是奇迹吗?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无法闭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说话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态,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脱、超然的模样,她愈来愈兴奋。

  文仲也和她有说有笑,文仲也当她和叶爱琳一样?不,当然不,她的心冷却下来,叶爱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咏梅呢?只不过帮它做了一点事,怕在礼貌上应付她而已,是吗?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无法和文仲那样的人相提并论!

  房门轻轻在响。她听见女工阿彩的声音。“小姐,你的电话!”她收拾起那牵连着文仲的乱七八糟的思绪,从床上起来,忽忽忙忙出去接电话。

  电话放在楼梯转角处,阿彩已在楼梯消失,她拿起电话,一定是那个同学打来的。

  “我是王咏梅!”她说。

  “咏梅,我!”一个男孩子声音,很活泼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珑,安迪是同学,不同系的同学。这么活泼好动的男孩子怎么老要缕着她呢?麻烦!

  “有什么事?”它的声音稳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个人躲在家里做什么?”安迪说:“我来接你好吗?好多同学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经上床!”她摇摇头。

  “上床?”安迪大叫一声,“十点钟上床?咏梅,你不是在骗人吧!”“我从来不骗人,”咏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个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们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乐什么的,你来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轻轻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换条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来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么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许黄牛!”“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潮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么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床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记本.她有为日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么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么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么想,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日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中间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义,空白能导致更美的幻想,随你的画笔在上面抹上什么颜色,不是吗?

  空自的一页最美,里面藏着一个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梦!

  ※        ※         ※

  十点钟,咏梅准时到了教堂。

  她穿看浅黄色的套头毛衣、浅黄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诗班集合的小房间里套上白色的话袍,她看见文仲正在一边忙着,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叶爱琳守在他的旁边,这个女孩子倒是很会钉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会抢吗?

  抢?可笑的名词,什么东西都能抢,感情不能,对吗?叶爱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为什么不显得大方一点?

  咏梅静静地站在一边,像往常一样。

  教堂的工作人员来通知诗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们排看队,安安静静地走出去,坐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叶爱琳坐在第一排中间,正对这文仲。

  对咏梅来说,这是“宝座”,她可能永远坐不到!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侧。

  文仲也出来了,还没轮到他们唱,他总是坐在钢琴的旁边,但——他走过来,他竟坐在咏梅的旁边,是故意的吗?

  咏梅全身的神经都扣紧了,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文仲是看见她才坐过来的?看,她又在胡思乱想了,文仲根本连一眼都没看过她!

  她动也不敢动地坐着,文仲会跟她说话吗?

  五分钟像五小时那么长,文仲就这么沉默地坐着,直到弹钢琴的陈夫人暗示他开始唱诗!

  文仲站在诗班前面,不,站在叶爱琳面前,他很庄严地做一个手势,全体诗班站了起来。

  现在他和叶爱琳面对面地站着了,多罗曼蒂克的镜头,难怪叶爱琳这种女孩子也肯参加诗班!

  咏梅跟着大家唱,跟着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远看不到她!

  整个礼拜过程,咏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师在说什么,她从来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态度不对,来教堂是为事奉神,不是找寻爱情。她没办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对她的吸引力那么大,大得地无法自持!

  礼拜做完了,换下诗袍,咏梅看见文仲和叶爱琳并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绿色灯心绒长裤,上面是一件几乎同色的樽樽领毛衣。咏梅从来没见过文仲穿西装,她知道,有种男孩是从不向西装低头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识地跟看他们俩步出教堂,刚好看见文仲扶看叶爱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阵酸、一阵凉,站在那儿动弹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儿。初春的阳光很温暖,她却感觉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谈有笑,今晨连一个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这么一个人?

  “咏梅,王咏梅、王咏梅!”街边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车上,有人在叫,叫得一声比一声响。“我在这儿!”咏梅怔一怔,看见了安迪。

  她慢慢走过去,大家都是同学,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难得的,她没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么你在这儿?”她淡淡地问。

  “你说过要上教堂,忘了吗?”安迪是个胖胖的男孩,当然,胖人多半不潇洒,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时间来接你!”“不需要来接,”她摇摇头。“这种阳光下走一点路是种享受!”“上来吧!”安迪拍拍车子。“这种阳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风,是自痴!”“你在用激将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车。

  “怎么敢?对我们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么话?”她白他一眼,捡红了。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真无聊,除了上课之外还喜欢胡扯一番,说咏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纯朴、最真挚,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个外号,叫什么“青春偶像”,这虽是恭维,却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么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么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么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么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么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么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么?你的中文名字是什么?”“为什么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骂得这么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么严重,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么你要去那么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么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么变得那么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么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么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么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么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么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么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么巧得这么离谱?文仲怎么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么?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么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刹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么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么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么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迎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唇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棒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直不能成声。

  她很不开心,虽然唱诗是为赞美神,她却完全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会怎怎么说!

  练习结东,文仲放下指挥棒,看看叶爱琳又看看咏梅|他终于是注意咏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满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来离开,咏梅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叶爱琳必是双双对对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么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运气真差,等了十分钟都没有一班巴士,怎么回事?故意跟她作对?

  文仲从教堂那边走过来,单独一个人。

  “还没有巴士?”他站在她旁边。

  她摇摇头,她记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叶爱琳呢?”她忍不住问。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们总是一起走的!”她又说。

  “是的,我们住得不远,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个多管闲事的阿婆了。

  “她有点事!”他看看马路的那一端,“巴士来了!”“再见!”她把脸转开。

  “再见?”他几乎在抗议。“你不许我也坐这辆巴士?”“你从来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当它是个朋友般了,是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反问,跟在她背后跳上去。

  “你总是跟叶爱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说。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么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么?”“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么大人!”她笑了。

  “为什么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过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丝隐约的稚气。“我刚才查诗班名单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样?”她心中好舒畅。

  “至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说得很有诚意。

  “不是朋友,”她反应迅速地摇头。“叶爱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气。“我读大一时比你成熟得多!”他说。

  “不必讨论这个问题!”她无端端地不开心起来。

  每一次想起叶爱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着她,望了好一阵子。

  “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说。

  “当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这种满身才气、灵气、傲气的诗班指挥比?”她涨红了脸说。“对马”她误合了他的意思,她以为怕在讽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连闪,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吗?要这样沨刺我?”他叫。

  “谁讽刺谁了?”她没好气的,心里好懊恼,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争执。

  “不喜欢听可以走开一点,没人抓住你!”

  “你赶我走吗?”他唇边隐有笑意。

  她不理会他,她已经到了家。巴士一停,她头也不回地跳下车,连再见都没说。

  文仲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是生气.而是震动。

  表面看来,她是个全身布满棱角的女孩,实际上,她是纯真的璞玉,光华内温的璞玉。

  他对自己点点头,心中有了打算。

  再说咏梅,带着一肚子的气恼回到家中,静坐下来,竟不知因何而恼,文仲完全没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让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气恼冲走.然后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扰在银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亲,也不去麻烦可能在改学生作业的母亲,她关上房门,她也不希望有人来打扰她!

  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抛在柔软的床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文仲说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

  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么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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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6-14
第2章 陌生王国


    整个礼拜的过程中,文仲连一眼都没看咏梅。

  那么大的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难道他看不见?他故意不看罢了,他在为昨晚生气,这小气的男孩子!

  叶爱琳打扮得令全教堂的人注目。她不浓艳,那发型、那淡淡的化妆、那名贵的套装,就连又宽又大的自色诗袍都掩不住她的吸引力。

  文仲有理由看她的!

  咏梅呢!她永远是打褶裙子、套头毛衣!虽然质料很好、颜色很和谐,但是,平凡怎能对抗时髦!

  她和叶爱琳并肩坐着简直是种悲哀!

  礼拜完了,她亲眼看见文仲和叶爱琳相视微笑,她几乎忍不住要叫起来,在教堂哀还要眉来眼去吗?

  她当然不能叫,否则只有自取其辱,不是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她走出去,她知道林正平很可能在等她,昨晚她没接他的电话,他不会就此死心!

  如果文仲在场,她会跟林正平去,至少,也算一种示威、一种报复!

  果然看见林正平在对街,还是他哥哥那部二手跑车,他正在四处张望找寻她!

  她回头望一望,文仲和叶爱琳出来了,她不屑地轻轻哼一声,扬手招呼林正平。“安迪,我在这里!”她提高声音叫。

  从眼角瞄到文仲正在注视她,她夸张地奔到林正平的车旁,她看见那胖胖的男孩一脸孔受宠若惊。

  “咏梅,我以为你真不理我了!”他说。

  “怎么会?大家是同学嘛!”她装做无意地回头看,文仲正扶叶爱琳上的士,她的脸色都变了。

  “今天去哪里玩?”

  “随你?”林正平几乎跳起来,怎么幸运至此?是因为在教堂门口吗?“你喜欢哪里我绝对奉陪!”

  “那——”她再瞄一眼,叶爱琳那部的士开走了。“再去新界吧!我们俩一起玩水上单车!”

  “咏梅——”林正平大叫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冷冷、静静、很威严,也很稳重的声音响起来。

  “王咏梅,我有几句话要跟你说!”

  咏梅全身一震,装做那么漫不经心地转身。“文先生,有事吗?”她说。

  文仲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也不看林正平。“请你过来一会!”他说。

  咏梅早已明白是怎么回事,文仲没有随叶爱琳走,她已完全不计较刚才他冷淡了她的事。

  她点点头,随文仲走到一边。

  “什么事?”她盯着文仲。这样一个男孩子,她忍不住阵阵心颤。

  “先让那个有洋名的人走,好吗?”他说。深邃的眼睛光芒逼人。

  “他是我的同学!”她不置可否。

  “也是朋友?”他歪看头。“他上星期也来!”

  “不能来吗?”她反问。

  “给我精神威胁!”他说得幽默。

  “要我打发他走就像你打发叶爱琳走?”她问得巧妙。

  “性质相同吗?”他问。

  “谁知道!”她耸耸肩,活泼起来了。

  “让他走,我们去吃中饭!”他突然说。

  “中饭?”它的眼睛亮起来,约会吗?

  “别顽皮了,去吧!”他笑一笑。

  “他不肯走呢?”她也笑。轻松、开朗地笑。

  “那么,我们走!”他说得肯定。

  她想一想,还犹豫什么?王咏梅,这个约会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吗?别像昨晚一样,弄得事后懊脑“我去试试!”她转身而去。打褶裙在晃动看,很青春!

  她胡乱地对林正平说了一些话,正平失望地驾车离去。她回过头,看见文仲站在一株大树下。

  他还是穿灯心绒长裤,还是穿毛衣,这样不向西装妥协的人怎能配叶爱琳?

  她向他走过去,她喜欢看站得那么直,那么挺的男孩!

  “怎么样?他生气了吗?”他问。

  “下次你自己问他吧!”她俏皮地说。

  “我希望下次见不到他!”他自语着。

  “可能吗?叶爱琳每次坐在我旁边!”她说。

  他抿着嘴笑,提起叶爱琳,难道他连个解释都没有。

  “你怎么叫她走?”咏梅问。

  “我说有事!”他耸耸肩。

  “如果是我,就没有这么容易相信你了!”她说道。

  “幸运的是她不可能是你!”他笑。

  “为什么突然想约我吃中饭”她看他一眼。

  “我们之间有点误会吧!”他说。

  “误会?”她不懂。

  “或者说——不了解!”他用手中的乐谱轻敲她的头。

  “谁规定诗班指挥要了解每一个诗班的人?”她反问。

  一不是每一个人,是你!”他认真地。

  “我?有什么不同吗?”她很高兴他这么说,但她绝不露出高兴的样子。

  “你有敌意!”他扶着她的肩,一起过街,然后,他立刻放开了她。“你眼中,有一种永不妥协的光芒!”

  “说得很像真的!”她开始有些失望,不是她所想象的那种约会。“幻觉吗?”

  “爱琳也这么感觉,”他说。他竟叫爱琳?咏梅的心更冷了。“你从不和她说话!”

  “我不需要趋炎附势?”她的险上露出不屑。“我更不会去拍人马屁,赞人头发漂亮、衣服时髦!”

  “不是这意思!”他有些着急。“我们是教会里的唱诗班,大家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亲爱——”

  “你和叶爱琳亲爱就行了,你管不了其它那么多人!”她没好气的。

  “我不要管其它那许多人,只有你!”他也变得固执。

  “为什么只有我?是我得罪了你们?”她更加生气。

  “王咏梅,吃了炸药吗?”他忍不住笑了。

  “如果只为这件事,很抱歉,我要回家了!”她不理会他的笑容。她因失望而生气。

  她真的说走就走,也不给他一点挽回的机会。

  “慢看!”他一把拉住了她,顾不得在街上、顾不得男女有别、也顾不得礼貌。“你答应过去吃中饭的!”

  “不吃!”她气呼呼地涨红了捡。“放开我!”

  他不放手,用一种更坚定、强硬无比的眼光盯住她。

  “你可以不再来教堂,你可以不再参加唱诗班,你可以不再理会我,但答应了吃中饭一定要去!”他说。

  “不!”她硬硬地。

  “那我们就站在这儿!”他也有点恼怒,这女孩是怎么回事?一阵风一阵雨的。

  “文仲,别忘了你的身分!”她提出警告。

  “我们去吃饭,我还有其它的话要说!”他的声音诚恳。

  她再看他一会,她知道若是不吃这一餐,他是永远不会放手的,他就是那种固执得无可理喻的男孩子!

  “去吧!但是——”她脸上红云未退尽。“今天以后,我不再见你、不再参加唱诗班、不再来这间教堂!”

  “随你!”他笑了,笑得很有把握。“一个教徒是不可以迁怒别人的!”

  “不是迁怒,不做眼中钉而已!”她冷哼看。

  “好象仇人!”他摇摇头,截了一部的士。

  他把她带到天文台道一间小小的餐厅,从门口经过,几乎感觉不到里面是供应食物的餐厅。小得雅致、小得精巧、小得怡人。

  推门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阵幽雅的古典乐,灯光不亮,黯得恰到好处.踩看柔软的地毯,侍者把他们领到一张卡座上。

  一共也只有十张卡座,信道中间的空地不设桌子,稀疏地放着一排棕榈,很特别。

  这是一间讲究情调,不作张牙舞爪赚钱状的餐厅,文仲选的好地方。

  咏梅的气消了一半,她喜欢这地方。

  侍者静静地放下一本餐牌走开,难得有不打扰人的侍者!这间餐厅该出名、应该好生意,可是十张卡座上只生了一半客人。

  “我要一个菲力牛排,你呢?”文仲不暇思索地说。

  “蔬菜沙律和桃子冰淇淋:”她也不思索。

  “够了?”他看看她。

  “嗯——再多一个海鲜盅!”她说。

  “你都吃冷食?”他不立刻吩咐侍者。

  “我很偏食!”她脸无表情。

  “偏食不是好习惯,有的人会太胖,有的人会太瘦,”他向侍者招招手。“也不要紧,有时随心所欲是很快乐的事!”

  她沉默地等他吩咐侍者,他说有话说,她只顾听看。

  他也没开口,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好一段时间,直到古典乐唱片放完。

  “你喜欢吃桃子?”他问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儿映看壁灯,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说。柔美的古典乐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时此地,她鼓不起心中怒气。“我喜欢那阵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种香味,”他同意地点点头。“像你的人一样!”

  “恭维吗?”她在嘲弄。

  “实话!”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挠人!”

  “那要看对什么人说!”她忍住笑意。

  “对我就凶巴巴、冷冰冰,”他无可奈何似的。“对那个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点?”

  “当然!”她皱皱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着她。

  “不需要答复!”她不置可否。

  “王咏梅,对我友善点,行吗?”他眼中隐有笑意。“每次见到你不是垂着头就是气鼓鼓的,我以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说。

  “谁说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谎言,我不是叶爱琳!”她回瞪他。

  “又来了,叶爱琳和我很有关系?”他小声叫起来。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视看他修长的、满有艺术味道的手指,这样一双手,该天生是诗班指挥吧!

  “你什么时候发现诗班有一个对你有敌意的人?”她抬起头,问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渔场里,”他回亿着。“你避开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问。

  “除非你否认我们是朋友!”他认真地。

  “我们是朋友吗?文先生,”她说。

  “文仲!”他纠正她。“不管你怎么想,我觉得是朋友!”

  “你这个人,你要天下人都当你是朋友才开心?”她忍不住说:“朋友是什么?见面打招呼例开嘴笑一笑,虚伪地嗨一声,走开了就忘记你?”

  “那么大火气,”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灵来沟通的人,不是见面打招呼,也不是例开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爱琳——”

  “你不和我!”她涨红了脸,坚定地说:“对我来说,你只是诗班指挥,一个——比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们不是——你说的那种朋友,不是!”

  “咏梅——”他感兴趣地望若她,这么火爆的女孩子实在少见,火爆表示什么?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低下头像是很专心地吃着。

  咏梅很难堪,在他面前总沉不佳气,以前那么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么渴望接近他,现在目的达到了,反而变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没有缘吧!

  “下星期真不来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记得这么说过了!”她装得冷漠,心里好懊恼,怎么会弄得这么糟?不去教堂——不是等于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开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谁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个文仲!

  **木咏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练习唱诗的时间快到了!

  她矛盾又烦躁,她自己说过不再去的,说得那么斩钉截铁,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这自筑的台阶。

  她很不客气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约,这个男孩子一定生气了,她不在乎他生气!

  她睡不安稳地移动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绝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请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没有这种关系!

  她愈来愈觉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虽然餐厅情调好、音乐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无言以对地坐着,算什么?

  她很后悔,会有什么闲话吗?

  文仲那天说有话要告诉她,但是他始终没有说.他只是故意找个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恶!

  他可是和叶爱琳约好了来捉弄她的?

  幸好她决定不再去那间教堂,否则一定给人看笑话!

  莫名其妙去喜欢一个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练习的时间已开始,文仲可发现她不在?

  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么可能发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去了情敌!

  天!怎么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么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

  挨!怎么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么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么会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为什么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么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么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么苦,你这么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么,”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么可恶的,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么长,文仲——会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么温柔,那么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刹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么?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么,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么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无可奈何的恋爱!

  为什么你提起?”

  “因为——我们这样走着,我记起舒伯特在电影结束时,孤里地从他深爱女孩子的婚礼中出来,走在那两旁全是椰子树影的寂静街道上,虽然好含蓄,我却忍不住哭起来!”她微有羞意。

  “读数学的女孩子这么爱哭?”他逗看她。

  “这两件事扯不上关系?”她娇俏地笑了。

  “为什么会想到舒伯特?”他问。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识地把你当作是他!”她的捡红起来,她说得太直率。

  “稚气,我永远不可能是他!”他放开她的手,围着她的肩。“我只是个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说。

  “咏梅,有一件事要说清楚,”他低头看臂弯里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话,你会失望!”

  “我不曾这么幻想,只是——你很特别!”她红着脸。

  “特别得吸引了你?”他开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吗?”她反过来捉弄他。

  “说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谁说的?谁告诉你的?”她急得涨红了脸。“总有那么多无聊的人说无聊话!”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说一句我就回家!”她有点发恼。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就像什么花啊!草啊的令人难堪。

  “不说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说一些你的事给我听!”

  “你知道我那么多的事,让你说!”她说。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岁,和你是同一间大学,我在去年毕业,学的是建筑!”

  “建筑?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设计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讲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开心。她几乎忘记还有一个叶爱琳。

  “哥哥订了婚,妹妹还在念中学,哦!忘了说哥哥是医生,在政府医院做事!”他一本正经的。

  “像你这种说法,还该说出父母做什么!”她打趣。

  “好简单,爸爸、妈妈都在教书,”他耸耸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学,教微积分,妈妈教中学英文!”

  “微积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吓一跳。“你是说文声恒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状地微微欠身。

  “天!原来你是文教授的儿子,难怪你知道我!”她脸孔涨得通红。地想起那和蔼可亲,和学生打成一片的文教授,世界真是小得很!

  ““青春偶像”可不是我爸爸替你取的哦!”他说。

  “你一点也不像文教授,”她不理他,自顾自兴奋地说:“我去过文教授家,我没见过你!”

  “订大学时我寄宿!”他解释。

  “但是——”她忽然想起了那个阴影。“叶爱琳是你大学的同学?”

  “我正要告诉你这件事,”他把她拉到面前,两人面对面地站看。“爱琳是我哥哥的未婚妻,我的准嫂嫂!”

  “唉——唉——”她什么话都说不出。

  还需要说什么呢?简直太妙了!

  ※        ※         ※

  做礼拜的时候、唱诗的时候,文仲的眼光总停在咏梅脸上,了解的、会意的微笑在他们之间闪耀。

  叶爱琳不停地朗咏梅微笑,笑得她浑身不自在,脸孔红完一阵又一阵。

  爱琳虽是文仲哥哥的未婚妻,无论如何,她还是属于可恶型的女孩!

  笑什么呢?难道不知道人家在害羞了?

  礼拜做完了,文仲示意咏梅留下,受琳也不走,咏梅不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

  “下午一起去玩水上单车吗?”爱琳对咏梅说:“文康每星期只有半天休息,连教堂都来不成!”

  “文康是我哥哥!”文仲在一起说:“爱琳,要我送你回家吗?”

  “以前你送我无所谓,现在——咏梅肯吗?”爱琳说。

  “他送你!”咏梅涨红了脸,她真怕口没遮揽的人。

  “我很识相,我自己走!”爱琳贬眨眼,朝门口走去。“如果要去玩水上单车,两点钟前到我家集合!”

  咏梅没出望,说句良心话,水上单车虽好玩,却也不至于每个星期都去。

  “爱琳和哥哥是水上单车姻缘!”他学一句电视的话。“我们走吧!”

  “去哪里?我想回家!”她说:“我的微积分习题还没做完!”

  “星期天是安息日!不许工作!”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外走。

  真是不可以凭外表去判断一个人的。像文仲,他斯斯文文的,谁知道他霸道得很,主观又强,令咏梅完全没有反对的余地!

  但是,她就是喜欢他那股霸道,再加上主观强、傲气重,满脸毫不在乎的潇脱,这就是他,文仲!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厅吃午餐,然后回家求爸爸准你明天迟交习题!”他半开玩笑地。

  “见文教授?不、不,”她吓了一大跳,多疯狂的想法,“我不去!”

  “别当他是教授,他是我的父亲,一个普通的父亲!”他说。

  “不,绝对不行!”她坚决地。

  “为什么不?妈妈想见见你!”他说了实话。

  “更离谱,为什么要见我?”她掩着脸,掩不住稚气的娇羞。“不太荒谬吗!”

  “离谱?荒谬?”他握着她的手往前走。“问问全世界的人,带一个朋友回家见父母是不是荒谬?”

  “别迫我,文仲!”她拼命摇头。“去吃饭,或者——让我考虑一下!”

  “用不着考虑,小孩子要听话,”他抓紧她的手,怕她逃走似的。“妈妈说现在的青春偶像都是长头发、怪服装的男孩子,我要她见见你!”

  “你捉弄我,文仲!”她不依地叫起来。

  前面路边停着一部敞篷跑车,车上生着一个脸孔胖胖、笑得很善良的男孩子。

  “唉——”文仲停下来,“你那有洋名的朋友来了!”

  “安迪!”她皱一皱眉,心里烦躁起来。“他真麻烦!”

  “女孩子若对男子无意,一开始就不能敷衍。”他看着安迪。“否则自己惹事非!”

  “那么——。我也不能敷衍你!”她笑了。笑他一本正经教训人的模样。

  “狡猾的小狐狸!”他拍拍她的头。“勇敢一点,过去告诉他事实!”

  “我没说过害怕啊!”她笑一笑,大步朝林正平走去。不到一分钟,只说了三句话,她大摇大摆地又走回,林正平的跑车一溜烟开走了。

  “走吧!我肚子饿了!”她装出若无其事的神情,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别作状!”他看穿了她。“你对他说了什么?你对男孩子很有本事嘛!”

  “当然!”她不置可否地笑。

  截了一部的士,他们一起跳上去。

  “告诉我,你到底怎样对付他?”他追问。

  “一定要知道?”她斜睨着他,好天真。

  “好有个准备!”

  “准备什么?”她皱起眉心。

  “以后你要对付我的一天,别像安迪一样毫无抵抗力!”他说得似乎好认真!

  说——“别再向你哥哥借车了,我不坐!”又告诉他,你是文教授的儿子,我们要去吃中饭,如此而“可恶!”她撒娇地打他手心。她怎会对付他呢?他和林正平怎么相同?他该了解啊!“我已!”

  “平凡的招式,往往是厉害的杀手!”他摇头。

  “你也看武侠小说?”她很意外。

  “在香港不看武侠小说的人少,武侠小说是最好逃避现实的地方!”他说。

  “为什么要逃避?你不满意现实?”她睁大了眼睛。

  “很难解释,或许是潜意识吧!”他不想深谈。“圣诗里有一首歌叫‘这世界非我家’,记得吗?

  我们的指望在天国,在永恒的世界!”

  “别说那么多大道理!”她推开车门。“你没看到了吗?”

  “慢着——”他忽然想到什么,阻止她下车。“我们该回去陪爸爸和妈妈吃饭,对吗?”

  “我没说要去!”她吃惊地叫。她不知道要怎样面对在教室里传授学问的教授——以另一种身分!

  “我和他们说好了!”他替她关上车门,令司机再开车。

  “你预谋暗算我!”她盯着他。

  “去见他们并不表示你要嫁给我,”他笑得很漂亮。“你根本去过我家!”

  “那不同.那时我是去见文教授,我是学生!”她叫。

  “今天你去儿文伯伯,你是什么?”他打趣看。“一只害羞的小猫?”

  “你对他们怎么说起我?”她轻叹一气,妥协了。

  “王咏梅在我诗班里唱女低音,她对我满有敌意!”他装腔作势的。“于是爸爸就说:‘王咏梅是我的学生,你让她来见我,我教训她!’”

  “可恶极了!”她笑起来,心情也轻松下来。

  文家是咏梅熟悉的地方,不是第一次来,却远比第一次紧张和别扭。

  文教授在客厅里看报纸,好悠闲的样子。

  “爸爸,王咏梅来了!”文仲进门嚷,他一回家就爱成个大孩子。

  “王咏梅,”文教授抬起老花眼镜,笑得和蔼可亲,没有一丝令人尴尬的地方。“从来不知道你也唱圣诗、去教堂,更想不到你认识文仲!”

  “我也想不到,文仲是你的儿子!”咏梅很不自然。

  “天下间想不到的事真多,”文教授微笑。“文仲,去厨房请你妈妈出来!”

  文仲对咏梅点点头,示意一下,大步跑进一扇门里。

  不到半分钟,他陪同着一位娴淑高雅的妇人出来,两人神态有五分相像,必是文仲母亲了。

  “文师母!”咏梅恭敬的。

  文仲母亲手上远有水啧,腰上束着一条围裙,刚才正在厨房里忙着。

  她不落痕迹地打量咏梅几眼,是个纯真、朴实的女孩,满脸青春气息.他们叫她“青春偶像”?

  这个名字再贴切没有了,她喜欢咏梅!

  “坐、坐,咏梅,”文仲母亲好亲切。“别当教授是教授,只是一个普通同学的父亲,你就自然了!”

  “她很自然呀!妈妈!”文仲在一边笑。

  “稚气,”文仲的母亲盯他一眼。“你陪咏梅,我把那几样菜弄出来!”

  母亲去了,文教授又在看报——这就益发显得亲切随便.他们不当咏梅是客人般地特别招待。

  文仲看着咏梅,咏梅看着鞋尖。

  “来,我带你去看我的王国!.”文仲握住咏梅的手。

  “又要献宝了,”文教授笑着抬起头。“他把他的王国献给每一个来到的女孩看!”

  咏梅微微一窒,每一个来到的女孩子?什么意思?有很多女孩?她来不及细想,他已拖着她走向另一间房。

  还是由两间一百五十尺的房间所组成的一个小套房。

  中间的墙打通了,由一幅巨大的落地幔幕分隔着。半掩幔幕的那一边是卧室,有床,有桌,有椅,有柜,还有一张斜面的工作抬。

  幔幕的这一边——咏梅吸了一口气,她喜欢那用整块墙壁做成的画架,也喜欢墙角的钢琴和乐谱架边的小提琴,钢琴上有一尊贝多芬的石膏像,除此就简直没有其它的摆设了。咏梅觉得这简单的屋中,有说不尽的丰裕——精神上的!

  “学建筑的人,有这么多书?”她摇了摇头,忘记了刚才“很多女孩子”的那件事。“还有钢琴、提琴!”

  “谁规定不能有?”他朝书架指一指。“中文书多过英文书.有一半关于音乐的!”

  “你该学音乐!”她说。

  “我喜欢音乐,可是要我一本正经当它是学问般地研究,我就会大失兴趣。”他说得好古怪。

  “当它是闲暇时的消遣,我反而兴趣浓厚!”

  “从来没有你这样的怪人!”她随手抽出一本书。“你也看中文的散文集?”

  “看得大多,”他笑一笑,“台湾出的我几乎全看了,白辛的、晓风的、于梨华的,还有好多忘了名字的作家!”

  “你认为谁的最好?”她的兴趣来了。

  “很难下断语,要看各人的感受,”他想一想。“我偏爱晓风的,不因为我认识她,也不因为她与我一样是基督徒,她——能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浓得化不开的真擎感情,去描写一件最平凡的事,而又能那么深切地感动人!说句真话,每次看那本(地毯的一端),我总是梗住喉咙,不由自主地感动着!”

  “我也有同感!”她几乎是叫起来。“你认识晓风?”

  “不是很熟,”他点点头。“去年毕业后我到台湾去玩了一趟,在教堂里认识的.还有她的丈夫,一位出色的法律界人士!”

  “她怎么样?她是怎么样的?”她稚气地抓住他的手,晓风是她最喜欢的作家啊!

  “她是个斯文、沉静的女孩子,”他想一想。“很热诚,也很有深度,就像她的文章一样!”

  “唉|我真希望能见到她。”她自语着,“还要看看她描写得那么真诚、那么敦厚、那么好,那么难见的“德”!”

  ““德”已经是她丈夫了,还有了一个孩子,”他说:““德”并不叫“德”,他姓林!”

  “不管叫什么,他在我心中就是“德”,是在香港永远找不到的那种男孩子!”她热切地。

  “太贬低了香港的男孩子,有人抗议!”他盯看她。

  “哦!”她脸一红,不再说下去。“我不是故意的!”

  “别谈别人了!我弹一曲钢琴给你听!”他自顾自地坐下来。

  他弹的是一首“匈牙利狂想曲”,他自然不是一流的钢琴家,却弹得很有感情、很有气魄。

  咏梅倚在钢琴上,看看他震动的手臂、看看他飞跃的手指,音乐悄悄从耳边溜走,依稀只捕捉到一些飘渺的音符。她的注意力全在他脸上、身上,他那傲然的神色、他那旁若无人的自得,她想起刚才“很多女孩子”的事!

  她不能不问,除非她不关必、不重视!

  音乐停了,他用手掠一掠额前一片乱发。

  “好象不很欣赏!”他不真心的。她眼中那一丝迷蒙代表什么?他喜欢那纯真的模样。

  “你带每一个来到的女孩进入你的王国?”她低喃似自语的。“很多女孩子?”

  他的眉峰聚拢,好半天,轻拍她的手。

  “很意外的问题,你太敏感!”他不置可否。

  “为什么不直接回答我?”她用只手托着腮。

  “是——很多女孩子,”他耸耸肩,神色有丝困惑。“爸爸的学生、妈妈的学生、哥哥的朋友、爱琳的朋友,还有我的同学和朋友。”

  “是吗?”她毫无表情地反问。突然之间,她发觉一件事,他们之间还陌生——可怕!

  她不该跟他回来的,她想。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6-14
第3章 误会冰释


    整个星期,咏梅的情绪总低落着。

  她什么心情都没有,就连上课也那么心不在焉。

  地困恼着。

  文仲虽引领她参观他的王国,但是,她只不过是那么多参观者中的一个,她有什么值得欣喜的?

  她警惕着自己,就在他门边却步是否上策?

  她很明白,她无法完全进入一个陌生的王国!

  她和文仲仍然陌生,不是吗?

  她只知道她是文教授的儿子,是诗班指挥,爱好音乐却学了建筑。他偏爱晓风的文章,他有稚气的一面,他还有许多朋友!

  仍然陌生!她不了解他的心!

  是他不曾打开心门让她进去,她渴望能进去的——不只进入他的王国,还有心门!

  讲台上.文教授讲得很起劲,就像过去一年里每一堂课一样,他并没有对她特别一点!

  他一定当她是参观文仲王国的其它女孩一样吧!

  她觉得自己真傻!

  吃两次饭,多讲几句话、多笑几次,在这个时代里简直是最普通的事了,就好象以往打个招呼,她竟窃喜了好一阵子,不傻吗?

  她懊恼地用原子笔狠狠在纸张上画着。

  她先画一个大圆圈,在大圆圈旁边画了许多个小圆圈,然后又画一个特别的圆圈,比其它的小圆圈大些,也更圆一些,这个特别的圆圈是她吗?

  可会有一天,这特别的圆圈能发出一种巨大的力量,像航天员手中的死光枪一样,把其它的小圆圈都消灭吗?

  爱情也像战争,有时候是很残忍的!

  下课了,她没精打采地合上书本。

  一天又结束,明晚又将是练习唱歌的时候,她知道自己会去,去了又如何?

  她只不过其中一个!

  “咏梅!”林正平神色严肃地站在她面前,他已失去那种爽朗的笑容,谁说爱情不残忍?“我有几句话要告诉你!”

  “你说吧!”她勉强振作起来,正平仍是同学。

  “一起走出去吗?”他看着她,很诚恳。

  “好!”她犹豫半晌,终于点头。

  这不算敷衍,是吗?他有话说!

  似乎是很难启齿的一件事,走了好一段路,他依然无法说出来。

  “林正平,你知道明天有考试,我想早些赶回家!”她暗示着。

  “不会耽误你的时间,”他急忙说:“我是想告诉你,文教授的儿子和我哥哥是同事!”

  “文仲?”她皱皱眉。事情必不简单。

  “文仲学的是建筑,他替此地最大的一间建筑公司设计房屋图样的绘图”他说:“哥哥在那间公司人事部门工作!”

  “哦!”她看看他,不置可否。

  “文仲是很特别的男孩,很有才气,”他吸一口气,在支持自己的信心吗?“他也是教堂唱诗班的指挥,音乐造诣很深!”

  “是我那间教堂!”她说得很平静,却不能真平静。

  “哥哥还说——唉!咏梅,我希望你自己去看看!”他不愿说下去。

  “还是你说吧!”她笑一笑。她惊讶于自己的冷静功夫,有些人是绝对假装不出呢!“我知道你是好意的!”

  “他有很多女朋友!”他涨红了脸,很费力的。

  “我知道,”她说。心中着实有一种受伤害的感觉。“可是,我不是他女朋友!”

  “是吗?”他险上光芒一闪。“不过——我不是想破坏,我只是担心你!”

  “我明白,”她低下头。由林正平来告诉她关于文仲的事,她觉得很难堪。“我完全明白!”

  “我相信文仲——不是真风流,”他说得好幼稚。“喜欢言乐的人总是——不羁的!”

  “谢谢你告诉我,”她深深吸一口气。“我得回去了!”

  “咏梅,我——”他想说送她。

  这个善良的男孩子,他不明白吗?爱情,不是施舍!

  “明天见!安迪!”她挥挥手,径自走了。

  她又叫他英文名字,她把他们之间距离,又拉远了。

  林正平颓然地叹一口气,似乎真的无望了,即使没有文仲也一样!

  他摔一摔头,他毕竟善良而爽朗,既然无望,那么,他真心地祝福!

  这一份幸福不属于他,他不能强求!世界上还许多份幸福,总有一份是为他预备的,他只要耐心地等待与找寻!他对自己点点头,又开心起来!

  祝福别人也一件很快乐的事!

  咏梅可没有这么快乐。

  她搭船往九龙,然后乘巴士回家。她很想不在乎林正平的话,但那些话深深地优乱了她。

  地无法在家中安静地看书,她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到文仲的公司里去看看?

  她跳起来,看不下书就干脆不看,免得徒伤脑筋。她到楼梯转角处,拨了文家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文仲的母亲,她似乎很意外。“咏梅!有什么事吗?”她问。

  “我想知道文仲公司的电话号码,文师母,”她好紧张。“我有一点事找他!”

  文仲母亲说了一个号码,又说了一连串欢迎她再去的话,然后挂上电话。

  她喘过一口气,紧捏着那张电话号码的手已经冒汗了。她在考虑该不该行这个电话o文仲整个星期不找她、不理她,最方便、最简单的电话都不打一个,表示他根本不在意她,是吗?

  她主动地行去找他,是否——有点那个?以后别人说起来还以为她在开倒车!

  女孩子开倒车,是件很丑的事!她不是新潮女孩子!

  她矛盾地回到卧室,有了号码而不打去更难令她安镜了!她咬咬牙,不管怎么说,打个电话别人未必知道,也不算什么——开倒车阿!

  她奔去楼梯口,站在电话旁时已在喘息,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她吓得倒退一步,谁在开玩笑吗?

  “喂!找谁?”拿起电话,她连礼貌都忘了。

  “咏梅,你找我吗?”是文仲的声音。

  “师母告诉你的,是吗?”她努力使声音正常。“我只是问了号码,也不一定找你!”

  “你不是说有要紧事情吗?”他问。

  “嗯——你忙吗?或者明晚练唱时再说!”她又退缩了。

  “一点也不忙!”他悠闲地笑。“我甚至可以立刻赶到你家里来!”

  “不必要,”她对自己摇摇头。“没有要紧事,我明天要考试!”

  电话里有一阵沉默,然后他说:“你令我疑惑,咏梅,”顿一顿,再说:“一定发生了一些什么事,对吗?”“没有,绝对没有!”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谎,她从来不说谎,这次却说得这么自然。

  “我愿意相信你!”他说。这样诚恳的声音,不像是林正平所说的啊!“祝你明天考试成功!”“谢谢,再见!”她预备放下电话。

  “慢着,”他在线的那一端叫:“明晚早些去教堂!”“我会,”她说。突然一个意念升土来。“文仲,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地方?”他毫不犹豫地说了。

  “为什么要问?”他反问看。

  “随便问问!再见!”她挂上电话。

  她奔回房里,把考试的课本扔开一边,匆匆换双皮蛙,现在才四点一刻,她可以在五点钟以前赶到文仲公司!

  她真的亲自去看看了,女孩子的妒忌真莫名其妙!

  她坐巴士去,站在尖沙咀那栋十分有气派的大厦下面,她开始有点担心。这么大的办公室,进进出出的人一定不少,她有把握一定见到他?

  她在楼下的管理处看到文仲公司的牌子,从一楼到四楼都是他们公司,她考虑一下,唯有站在这入口处,否则她真的会见不到他!

  等了将近十五分钟,在五点零五分的时候,文仲匆匆下楼来,他仍然穿看灯心绒长裙,仍然穿着套头毛衣,在这种大公司里工作,可以不穿西装吗?

  他独自一个人,四周围都没有女孩子!

  咏梅心情松懈,林正平未必想破坏,一定是误会了!

  她抚平裙子,预备迎上去给他一个惊喜和意外——他会惊喜、意外吗?

  但是,多遗憾啊!一个好时髦、好美、好娇俏的女孩子已先迎上去,他们似乎约好了在此地见面,他对那女孩子直笑,并肩大步而去。

  他完全没有看见缩在一边的咏梅!

  咏梅心都凉了,林正平说的是真话!

  看着那漂亮女孩子的背影、那卷曲的最新发型、那件贴身的时装,就连那双鞋子都能一眼看出是意大利货!

  这样的女孩子咏梅怎敢奢望和她争?她看来比叶爱琳更吸引人呢!

  咏梅靠着冷冰冰的墙,定定地凝视看自己的蛙尖,过了好长、好久的一段时间,才能使自己站直、才能使力量恢复!

  她慢慢走出去,茫然地跳上巴士,她算是不自量力吧!她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了!

  回到家里,她把自己藏在卧室,她锁上房门,她不想见人,她是个不自量的女孩子啊!

  她猜不透像文仲那种男孩子的心理,文仲到底怎么想?他不是看来对她很好?

  也许他对每一个女孩子都很好,对她也不特别,他不是带每一个到他家的女孩子参观他的王国?

  除了不自量力,她还自作多情,不是吗?

  一开始就是她喜欢他,她暗暗爱慕他,除了吃两餐饭,他什么都没有表示过啊!

  带她回家.只是炫耀他的王国罢了!

  林正平说得对,喜欢音乐的人比较不羁——但,请在别的事上,好吗?

  别对爱情不羁哦!

  或者——文仲对她根本不是爱情,只是友情——

  唉!别想了,即使无人知、无人见,她也脸红!

  她又不自量力、又自作多情、又误会友情为爱情,多糟的事,简直糟透了!

  文仲和那漂亮的女孩子在做什么?谈心?听声乐?参关他的王国?

  咏梅情愿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她只是唱诗班里沉默的一员,永远躲在最后排的角落里,永远接触不到文仲的视线!

  她发觉,偷偷地喜欢、悄悄地爱慕,比现在这种幻灭幸福得多!

  她有种得而复失的感觉——虽然她可能从来没得到过!

  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她想起张晓风那本(地毯的一端),晓风和她的“德”有那么美满、甜蜜的生活,晓风是那么一个虔诚的教徒,晓风是那么一个坚守岗位、奋斗向上的女孩子,怎么她的朋友——文仲说认识晓风,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不,不,也不能怪文仲,他不该负什么责任,错在咏梅身上,文仲,甚至没有说过一句欺骗的话,怎能怪他呢?是咏梅不好,她似乎把这件事弄得一团糟了!

  她觉得处理这样的事需要更多的勇气,是的,勇气,读数学系的人该很理智,她的理智呢?

  她不能因文仲而不去教堂,这样会对不起上帝,也会引起林正平的猜测。她更不能因文仲而无心向学,这样会对不起父母,文教授更会怀疑!

  她只能装成若无其事般——唉!做人难,尤其做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更难!

  她可怜的初恋!

  ※        ※         ※

  咏梅在教堂门口站了几分钟,等到七点正,诗班刚要开始时才走进去。

  她对叶爱琳点点头,静静地坐下来。

  很可笑的,竟有那么长的一段日子,她对爱琳满怀妒意,她连对象都没弄清呢!

  文仲站在指挥台上,他对咏梅笑一笑,笑得像平常一样好、一样漂亮。

  咏梅牵动一下嘴角,她不能不笑,不是吗?

  文仲不曾发觉什么,他是那种大而化之,不拘小节,什么都不在意的男孩!

  尤其是指挥棒在手,他整个人都融入了音乐,他怎会发现女孩子的小心眼呢?

  他们练了三首圣诗,全是明天做礼拜时要献唱的。然后,大家像平日一样地散去。

  教堂里的男女孩子比一般年青人纯真、可爱些,至少没有那股讨厌的流氓习气,也没有那那么吓人的新潮味。他们静静地来,也静静地走,很有教养。

  咏梅也站起来,若文仲要送她,会是很尴尬的一件事,她知道自己藏不住心事的,心里不高兴,脸上马上就表露出来。

  她不想让文仲看出来,就这么淡淡地不了了之不是很好?免得大家不自在!

  “唉!咏梅,你到哪里去?”爱琳不明究里地叫,“我们一起走,免得害怕!”

  “我不害怕!”咏梅说。却住了脚。

  “不怕是假的,天黑半夜碰到坏人怎么办?”爱琳连说话都夸张。“我不怕鬼只怕人!”

  “讲得好!”文仲收拾好乐谱走过来。“这个世界里的确人比鬼还可怕!”

  “尤其是口是心非的男孩子!”咏梅说。她说得这么糟,她看见爱琳和文仲脸上全是一片惊愕,多么不合适的一句话!

  她勉强装出一个笑容,显得若无其事的!

  “不是吗?你们不认为这样?”她再说。

  “我相信在教堂里的十字架下没有这么大胆的家伙,”文仲耸耸肩。“他会上不了天堂!”

  “别论断人!”爱琳警告。“我们走吧!在教堂里讲这些事,总让人心里不安!”

  三个人并肩走出来,刚才送好好的天空,竟飘起细细的雨丝。

  “糟!我新做的头发!”爱琳住了脚。

  “我去截一部的士,”文仲望望天空冲进雨里。“你们进去找报纸来遮头发吧!”

  咏梅静静地从小钱包里拿出一个软塑料的头巾,很友善地递给爱琳。

  “你呢!你自己不用?”爱琳的眼光很感激。

  人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件极小的事,就能赢得一份真诚的友谊!不要忽略小事和小帮助!

  “我的头发不要紧,回去吹干就行了!”咏梅微笑。

  爱琳深深地看了她半晌,把塑料头巾戴上。

  “我知道文仲为什么喜欢你,也知道别人为什么叫你“青春偶像”,”她说得十分恳切。“你朴实、清纯的身体里,藏看一颗善良的心,而这善良——是那么地自然!”

  咏梅心中一阵轻颤,受琳也说文仲喜欢她?但昨天那女孩——她不能相信!

  “不是——你说的那样!”她困难地解释。

  文仲截的车子来了,她们没再说下去,可是咏梅有个感觉,如果她请求帮助,受琳一定台站在她这一边。

  她绝不会请求帮功的,在爱情上!她的屈强不允许!

  先送爱琳回家,的士只剩下咏梅和文仲。

  “我送你回家,我还有一点点事!”文仲看看腕表。

  咏梅暗暗皱皱眉,快九点了,什么事?昨天那女孩?

  “你应该早讲,你有事我可以自己回家,”她的声音平静中带看冷霜。“事实上,我一直是自己回家的!”

  “以前不同,我们不认识,”他粗心地什么都没发现。“这么黑,又下雨,我怎能让一个朋友自己回家?”

  “你知不知道我参加诗班一年多了?”她看着他,心中情潮汹涌,这样的一个男孩竟不能属于她?上帝在这件事上太残忍了。“你到现在才认识我?”

  “诗班共有四十个人,我又不像色狼只管看女孩子,”他笑了。“我工作时很专心,没看见也是正常的!”

  “目中无人而已!”她说。

  “什么话?”他看她。她说的话似乎有刺。“我是目中无人的自大狂乎?”他故意来了一句开玩笑的文言。

  “或者说——目中无我!”她依然很冷。

  他呆征一下,他发现有些不对。

  平时的她也安静、也斯文,眼中的光芒炽热,今夜变了,她视线一片冰冷——令人害怕的冰冷。

  发生了什么事?昨天还好好的!

  “告诉我,你有了什么误会!”他抓住她的手。

  “误会?”她眉毛一扬,装得那么惊讶。唉!人为了保护自己就变得虚伪了。“怎能有误会?”

  “你没说真话,我看得出,你的眼睛告诉我的!”他绝对相信发生了什么事。“爱琳说了什么?”

  “没有?她什么都没说?”她挣脱他的手。

  “我不明白!”他喃喃自语。

  “你会明白,”她慢慢地说:“我参观了你的王国,我知道我们是两个极端的人,你有才气我平凡,你知道会怎么样吗?我自卑!”

  “傻女孩讲傻话!”他皱起眉心。“在教会里我们是——同做肢体的兄弟姐妹,在上帝的光亮下,我们站在同一石阶上,什么才气?什么平凡?别被这些字眼困扰了!”

  “不是傻话,是真话!”她看着车窗外。汽车停在她家门口,是一栋两层楼的旧花园洋房,她祖父留下来的。“到家了,再见!”推开车门,她冲进雨里。

  他呆了一下,反应迅速地扔下五块钱,一步也不停留地跟看跳下车。

  “等我,咏梅!”他奔到她身边。

  她用锁匙开门,细雨丝飘落在她长发上,留下无数细小的水珠在灯光下闪耀。

  “你不是有事?”她问。门开了,她垮进去。

  “不管了,”他说得有点懊恼。“我不愿意你这样回家!”

  “我很好啊!”她摊开双手。

  他跟看她穿过不大太的花园,走进客厅。

  “我可以在你家楼下坐一阵,陪你聊天吗?”他问。

  “你可以在我家楼下客厅坐一会,”她抖落身上水珠。“不过,我不会邀请你参观我的王国!”

  “不够资格?”他在门边的鞋垫上印去鞋上的水滴。

  “不敢献丑!”她说得有点阴森。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否我刚认识的那个小女孩,”他摇摇头,在沙发上坐下来。“才三星期,你变了那么多,每一句话里都有一根刺,像个三十多岁的老妇!”

  “老妇?”她冷冷她笑起来,心中却好吃惊,他看得出她妒忌?“匪夷所思!”

  “或者我说得不贴切,总之——你令我不安!”他说。

  “我对你并不重要,你不必这么担心了!”她冷冷说。

  “重不重要不该由你说,只有我自己明白!”他咬看唇。“咏梅.我们不能好好做朋友吗?”

  “我们现在不算朋友?”她反问。

  “单方面的,是吗?”他叹一口气,他不像在假装。“你一直不当我是朋友!”

  “不敢高攀!”她半真半假的。

  “再说这种话我会生气!”他用力抓住她的手,很用力,她感觉到痛:“你真可恶!”

  “谁可恶谁心里明白!”她忍不住叫起来。

  “我可恶?”他呆了一呆,愕然地放开了她。“我自问没有得罪你!”

  “你不必得罪我,我算什么?”她有点想哭了。“带我去吃两餐饭,说几句好听的哄一哄我,我只是个傻土蛋!”

  “凭点良心,咏梅!”他涨红了脸。

  她在说什么?他怎么会全然不懂?她真是别扭极了!

  “天地良心!”她激动得也涨红了脸。“告诉你,我宁愿做地上的一块石头,也不挤到天空中去做一粒不会闪光的星星!”

  “什么?你说什么?”他叫。“什么石头、星星?我一点都不了解.我对你——不够好?”

  “好不好你肚里明白!”一粒泪珠在她眼角闪动。“我根本——不要你对我好!”

  他像憋足了气的气球,就快要爆炸了。好一阵子,他才勉强平静,他要保持好风度!

  “谢谢你告诉我真心话,我明白了,”他的捡由红转白,再转成发青。“我这人——不自量力,自作多情,你根本不需要我对你好,我完全明自了!”

  他霍一声地站起来,眼睛瞪得那么大,射出来那么凌厉的光芒!

  “再见,王咏梅,我不会再打扰你!”他咬咬牙,转身大踏步冲出去,刹那间消失在雨丝中。

  怎么回事?这个男孩子吃错了药吗?谁得罪了他?明明是他的错,他还满腔委屈似的!

  咏梅呆呆地生着,她完全弄不明白!

  她不愿说他在做戏,他是诗班指挥,他是基督徒,他是文教授的儿子,她不能这么说他,只是——

  他故意不说出那佰女孩——

  那个漂亮的、时髦的女孩子,他聪明地把一切责任都推在咏梅身上——

  他实在是个天才!

  刚才那几丝细雨不会使她头痛,她是心灵受了伤害,她本来就没存能得到文仲的念头,他不必这么对付他的,何必呢?她只是个傻女孩而已,他却花了这么大的功夫!

  他刚才说过有事的,自然是跟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约会吧!他好聪明,他装做好心地进来陪咏梅,他却只生了不到十分钟,看起来还全是咏梅的不是——

  唉!男孩子!他们比所有女孩子更会保护自己,更会替自己找到好借口!

  文仲!

  她慢慢走上楼,头愈来愈痛,不是刑罚吧!

  意外地,在楼梯尽头见到沉默肃立、很忧愁的妈妈。

  “妈妈!”她很意外。妈妈在晚上总要忙着改学生作业、考试卷什么的,怎么会站在这儿?

  “刚才那男孩子是谁?”妈妈问。

  哦!妈妈什么都看见了,听到了!

  “是文教授的儿子文仲,也是唱诗班指挥!”她说。

  “你们似乎有点——争执!”妈妈的眼光好慈祥。

  “不是争执,妈妈,”她困难地解释,她忍不住用手去抚弄愈来愈痛的头。“文仲——只是送我回来,外面下雨!”

  “我知道,”妈妈显然洞悉一切,却又巧妙地不揭穿。“那个文仲——看来是个很好的男孩!”

  “也许吧!”咏梅向前走一步。

  “他怎么刚来就走了?外面在下雨,不是吗?”妈妈问。

  “我说过,他只是送我回来!”她摇了摇头。她不能就此扔下妈妈,妈妈是好意,她只能忍耐看头痛了。

  “不舒服?咏梅!”妈妈抚抚她额头。“没有热度!”

  “有点头痛,我想早点休息!”她趁机说。

  妈妈微笑一下,随看她走回卧室。

  “你休息吧!”妈妈轻拍她的肩。“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咏梅,在妈妈面前你永远是个孩子!”

  “我会的,妈妈!”她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妈妈再拍拍她,慢慢退出去。在门边时,她停住了,若有所思地说:“咏梅,你是个好女孩,就是太倔强、太好胜,什么事都放在心里不肯说,”妈妈停一停,又说:“与朋友相处,不论男的、女的都该坦诚一点,别让误会愈陷愈深,徒令自己吃许多苦!”

  妈妈去了,那几句话却依然留在空气中来回激荡。与朋友相处要坦诚,别注误会愈陷愈深是警惕、是指引,像幕鼓晨钟,一下子敲醒了她。

  她不够坦诚?她和文仲之间只是误会?

  但愿是!

  ※        ※         ※

  教堂里像每一次地同样安静、肃穆。

  所有人都在听台上牧师讲道,在这不热也不冷的春天里,人们的耐性总特别好一点。

  文仲和弹钢琴的陈夫人坐在一起,咏梅斜眼望去,他似乎听得很入神。

  咏梅怀疑,自己大概是唯一心不在焉的人吧!

  她有点惭愧,她把教堂当成什么地方了?找男朋友的?她来这里是为文仲,难怪上帝要惩罚她!

  文仲这样对她,是惩罚吧?

  旁边的爱琳用手臂碰碰她,挤挤眼又笑一笑,她显然也不在听道理!再多几个她们这样的人,上帝要流眼泪。

  “问你一件事,吵架了吗?”爱琳压低声音在她耳边问。

  咏梅皱皱眉,没有出声。

  吵架?怎么会?爱琳把文仲和她说成好象拌嘴的情侣似的,爱琳误会多深!

  “你把文仲气坏了!”爱琳笑着又说。她压低声音悄悄说话的本领,倒是一等,第三者绝对听不见。“我从来没有看见他那么生气过,湿淋淋地冲到我家去!”

  “他没回家?几点钟?”咏梅忍不住问。

  “九点半左右,大概刚送你到家!”爱琳还在笑。“文仲闭着嘴、闷着气,一言不发地生了一个钟头才走!”

  咏梅想一想,心中的气愤消了一点。这么说,文仲昨晚没去赴那个时髦女孩的约会?

  咏梅自问没什么可令文仲这么生气的,像她这样的女孩,文仲根本可以不放在心上,不在乎啊!

  “你怎么气他的?教教我,我好气气文康!”爱琳再说。

  “我没气他!”咏梅摇摇头。她不愿跟爱琳再谈下去,她坐正一点,装做凝神听牧师讲道。

  爱琳轻笑一声,她一定看穿咏梅的心了!咏梅的脸色永远藏不住心里的事。

  文仲的视线依然停在牧师身上,咏梅对自己摇摇头,今天一进教堂他就没正眼看过她,连招呼都没打,是生气?或是另有原因?

  她想不出,无论如何——礼拜结束时就可分晓,文仲不可能每次送不相干的女孩子回家,对吗?

  她忍耐着、等待着,牧师今天的讲题太长了,好象总讲不完——唉!她这基督徒!

  好不容易,牧师终于祷告、祝福,然后宣布散会。就在大家站起来的一刹那,咏梅发现身边的爱琳不见了!

  她什么时候走的?她为什么要走?避开吗?

  咏梅有点慌乱、有点紧张,她不能预知情形会怎么发展,如果爱琳在,爱琳会帮她的,现她随着诗班的人把诗袍送回更衣室,她犹豫着该走或不走,自尊心使她脚步不能停留,妈妈的话使地无法移动,唉!可恶的爱琳在该多好?

  等了十秒钟——对她来说,已经像十个钟头那么长的时间了。她吸一口气,再等下去,她会对付不了自己的自尊心,她拿着手袋往外走——

  门口冲进一个男孩子,很有才气、很有灵气也很傲气的一个男孩子,他一眼就看见了她。“等等我!我有话说!”他定定地,凝视她几秒钟。

  她没置可否,心中却松弛下来,他毕竟及时留住她,他并非全然不在乎她!

  他在一角放好乐谱和诗袍,匆匆走近她,什么也不说,拥着她的肩就往外走,她亲眼看见几个诗班的女孩子露出惊讶的神情。

  “跟我回家,或出去吃一餐?”站在马路上,他问。

  “我要回家!”她看着鞋尖。

  “你要气死我才罢手吗?”他大声说。他似乎忘了是站在行人穿梭的马路上。

  “你不需要爱我的气,”她倔强地不肯抬头。“你可以不必理会我!”

  “那么,你叫我去理会谁?”他问。稚气得不像从他口里出来的话。

  “我怎么知道?你有那么多女孩子!”她冲口而出。

  “那么多女孩子?”他呆征一下,“在哪里?是谁?”

  她涨红了脸,当面说出自己在妒忌,笨得无可饶恕。在他面前,妈妈的话又忘了。

  她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肯再说。

  正午的阳光照在她嫩黄色的衣裙上,幻出一抹奇异的动人光彩。他呆呆地看看她,他被纯真的青春光辉所震撼了。

  “我明白了,你误会了一件事,”他喃喃似地自语。“你看见一个女孩子,是吗?在什么地方?

  告诉我!”

  “没——有!”她不敢承认。他是喜欢她?爱她吗?若不是如此,承认了不是很丢人吗?“我没看见女孩子!”

  “要不就是有人说了什么鬼话,告诉我!”他抓住她的肩不停地摇晃。“告诉我,咏梅!”

  “不!不,我不说!”她等于是承认了。“你不要再来麻烦我,我不希望再和你莫名其妙地——

  在一起!”

  “莫名其妙?”他大叫一声。“我们的友谊,莫名其妙?我喜欢你,是莫名其妙?咏梅——你该凭良心!”

  他的脸涨得通红,那绝不似作伪,她心动了。

  “那——在你办公室楼下等你的是谁?”她终于说了,要坦诚啊!一刹那间,她心中的别扭、负担、矛盾完全消失了。“那个头发卷曲的,穿得好时髦、样子好漂亮的女孩是谁?”

  他皱皱眉,一时之间他想不起来是谁。

  “是谁?”他自问,“是谁?”

  “比叶爱琳还时髦、还漂亮的!”

  “爱莲!”他几乎跳起来。“你是指爱莲,是吗?看你多大误会,爱莲是爱琳的妹妹,是位空中小姐!”

  “她们姐妹正好和你们兄弟!”她更妒忌了,他并没有解释什么啊!

  “什么话——”他停下来,似乎想到了什么。“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不——”她叫。他已拖看她跳上一部的士。

  他带她走进一栋很新、很高尚的大厦,咏梅认得这不是爱琳的家,他要带她去见谁?

  电梯把他们送到七楼,他用力在C座门前按电铃,很快地,一个年青的男孩子来开了门。

  “嗨!你!”那男孩非常新潮、非常洋派,穿着一件麻质的T恤,还没到夏天啊!“安杜比云,是你的米亚花露吗?”

  咏梅有点退缩。她怕这种直言口快、没心没肠的男孩,他说文仲是安杜比云——伦敦交响乐团的指挥,倒也恰当.只是,他怎能比她做米亚花露?人家是夫妻啊!

  “占美,爱莲在吗?”文仲一进门就问。

  “爱莲?”占美看看表。“我相信她现在刚到罗马,她昨天乘中午那班机去的,什么事?”

  “星期五下班时,爱莲去找我,她看见了,”文仲说得那么的直率,咏梅窘得无地自容。“你替我解释!”

  “解释什么?爱莲是我的未婚妻,”占美毫不在意地耸耸肩。“我不相信谁有本事能把她抢去!”

  “听见了没有,”文仲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还要对我乱发脾气?”

  咏梅不出声,她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他们口口声声说爱莲,爱莲可真是那天的那个女孩?她没见过爱莲,可能那个女孩是苏茜、是玛姬,是娜蒂——

  “来!我让你看清楚!”文仲又一把抓住了她,不由分说地冲进占美的卧室,他指着一张放大的照片。“是不是她!相信了吗?”

  咏梅看看那张放大照片发呆,谁说不是那天的那个漂亮女孩?看来她是误会了,只是——他怎么知道刚才她心里在想什么?

  “怎么了?一点礼貌都不讲,”占美抱看双手倚在门上笑。“万一我卧室里有情人呢?”

  “那么算我替爱莲立下一功吧!”文仲拥看咏梅,旋风似地卷出去。

  落到楼下,她心中的气愤、妒意全消了,爱琳姐妹让她误会得多惨?她不够坦诚,对文仲又全无信心,怎么会不弄成一团糟呢?

  “肯跟我吃饭或回家了吧!”他盯着她。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厅?”她微笑。带看丝丝羞涩。

  “只要不再气我,我带你去天涯海角!”他开朗地。

  再一次去那家小餐厅,她比上次更喜欢此地,或者,因为此地带给她一生的幸福!

  “我怀疑你怎么看到爱莲的?”坐在卡座上,他突然想起来。

  “我在你办公室楼下等你!”她看着手指。想着这几天的事,她自己也觉脸红。

  “等我?你这小心眼的家伙,为什么等我?你在电话里说要考试——你侦察我?”他睁大眼睛。

  “安迪说你有许多女朋友!”她说了真话。她这时真正体会到,无论对男孩子、对女孩子,坦诚地说真话,是世界土最愉快的事。“他哥哥和你是同事,人事部的!而且——他不是恶意,我看得出来!”

  “安迪的哥哥?”他皱起眉头。

  “我相信是真的!”她不放松。

  “女朋友分很多种,”他慢慢地说。不承认也不否认。“普通女朋友像公司同事、像诗班女孩子;好一点的女朋友像爱琳、爱莲;另外一种特别的,像——你!”

  “真是这样?”咏梅心花怒放,脸也红了。

  “你会知道是不是真的!”他把手压在她的手上面。

  “但是——我感觉不出特别来,”她不动,心中充塞得满满的。他已说得相当明白,她不必再担心自尊心的事,她所希望的是完全、绝对明白。“我们就像普通朋友,我们——从来不曾表示过!”

  “表示?我不是带你回家了?你还不明白?”他问,“我带你参观了我的王国,还不够?”

  “你也带很多女孩子回家,也邀请她们参观你的王国!”她摇摇头。她记得他父亲的话。

  “我从不曾带女孩子回家,有女孩子到家里来,我礼貌上让她参观王国,却从来没有邀请她们进去!”他说道:“你是唯一的一个。咏梅,是我邀请你进去!”

  她垂下头,眼睛有些湿润,怎么形容呢?上帝对她这么好,她该做一个好基督徒,绝不再小心眼了。

  咏梅看看文仲,久久的。

  “你要说的就是——这件事?”她不说“订婚”两个字。

  文仲点点头,笑得容光焕发。

  “你从来没对我表示过什么.连这两个字也要从别人口里说出来,我怀疑你的心!”她不认真的“别怀疑,记得吗?我们是用心灵相交的朋友,”他稚气地。“不说——我相信你也懂!”

  他们互相凝视、相对微笑,很甜蜜、很了解。

  “我们有一个相同的地方,”她说:“我们都稚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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